
【宁静】为一个字买了一堆书(随笔)
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红楼梦》第四十四回《变生不测凤姐泼醋喜出望外平儿理妆》有句话:“原来平儿早被李纨拉入大观园去了。平儿哭的哽咽难止。”“哽咽难止”一词下有注释,原文是:“哽咽难止:各本大都作‘哽咽难抬’,甲辰、程本等改文亦多,无可校之资。意者,原文或作‘止’,过录时音误作‘治’,再录时形误作‘抬’。今试作‘哽咽难止’,以待高明指正。”
第一次看完这个注释,心里就一激灵,似乎感到人民文学出版社的编辑老师在这里出错了,错在把“哽咽难抬”改成了“哽咽难止”。“哽咽难抬”,意思是“哭的抬不住”,也就是止不住的意思。这是京西张家口一带十分常见的一句话,是张家口的一句方言,从小我就这样听、这样说,实在是太熟悉不过了,为什么要改成“哽咽难止”呢?
我想看看这一个“抬”字的来龙去脉究竟如何。为了弄清注释中提到的“甲辰本”“程本”的写法,便购买了这两个本子的影印本,这两个本子确实写的是“哽咽难抬”。两个版本对比完之后,心里越发的痒痒,急迫地想看到其它版本。于是,又渐次购买了“脂评本”“戚蓼生序本”“乾隆抄本”“蒙古王府本”“庚辰本”以及“俄罗斯圣彼得堡藏本”等十三个版本,凡涉及这句话的,都是“哽咽难抬”,一个人抄错,不可能所有抄本都抄错,这说明曹雪芹的初稿就是用的“抬”字,曹雪芹使用的是我的老家京西张家口一带的方言,人民文学出版社的老师改“抬”为“止”是改错了。从“今试作‘哽咽难止’,以待高明指正”几个字看,编辑在改这个字的时候,也确实拿不准。可以断定,这个或这几个编辑老师,一定都是南方人,否则对这个“抬”字的北方方言属性不会如此陌生。
为了一个字,花了近2000元,一口气买了十三个版本的影印版《红楼梦》,不知值不值的。不过后来的乐趣是没有想到的,对照完这个“抬”字后,便把这十三个版本放到了书橱里,整整装了半个书橱,也倒是家中的一景,看上去好像挺有书香气,挺有装饰美似的,更有意思的是家里一下有了“红学”味道,很满足附庸风雅的闲心逸趣。不过也不是完全闲摆着,闲暇时也去翻翻,一方面是为了阅读小说的故事情节,另一方面更是为了欣赏书法以及从眉批评点上享受古人读书的经过。
《红楼梦》在清朝前没有雕版印刷版本,全部是手抄本。这些影印的《红楼梦》都是用小楷书写的,一个版本和一个版本都不一样,有的一个版本也不是同一人的笔体。那些字迹,有的庄重沉稳,有的娴雅端庄,有的笔老墨秀,有的铁画银钩,至于眉批点评一类,更是行草兼备,笔舞龙蛇,别有一番情趣。
每次看到这些书法,心中就会涌起十分的感慨,如此一部近90万字的巨著,即使不停地阅读,读一遍至少也需要十几天时间,如果用毛笔一个字一个字去抄写,并且是一丝不苟,有时还要借助油灯微弱的光芒,这是多么繁重的劳动。看到这些文字,就会想起上学时老师的抄写作业,几百个字,都会被看成是负担。据说纪晓岚编撰《四库全书》的时候,都是这样抄出来的,负责抄写的全是进士及第的大知识分子,其书法一个比一个了得,共有3800多人,整整抄写了13年。“进士及第,钦点翰林”,那本来是光宗耀祖、龙门翻浪的大事件,原来他们完成的竟然是如此基础、如此单调的抄写任务,他们对传统文化的贡献该是多么的大。如此看来,古代能出书法家那是必然的,出不了书法家才极不正常。反推今天,大家都用电脑打字,出不了书法家是必然的,出个书法家才真是稀罕物事。
古人写书实在是太辛苦了,这也反映了中华传统文化传承的不易。我似乎明白了古人“敬纸惜字”的缘由,这样的纸,这样的字,实在是应该敬惜的。尊重纸字,就是尊重文化,尊重文化就是尊重民族,前人们想得甚是深远。
买了一块易县出产的易水砚,一盒湖州善琏镇出产的毛笔和一瓶北京一得阁出产的墨汁,学着古人的样子,每天用毛笔写写日记,不知能否坚持下来,无论坚持得坚持不得,都有了一点新的认识:毛笔字,首先是个记事工具,文化传承的手段,其次才是艺术。
小说是可以这样读的:一边读,一边在上面记下自己的感想,或赞叹,或惋惜,或涕泪交加,或笑逐颜开……脂砚斋就是这样,用毛笔在毛笔字抄写的书上批注评点。为了醒目和有别于正文,他的毛笔批注评点全用红笔。影印件看不出这红笔的材料属性,我推测应该是朱砂,那颜色很像,这也算是“朱批”了。这一页批“此刻还不回头真自寻死路矣。”那一页批“写玉兄正文提于此等处,作者良苦。”鲜红的朱批,洋洋洒洒,遍布每一章节。脂砚斋的批注是今天人们研究《红楼梦》最主要的直接资料,可惜,人们都去研究贾宝玉、林黛玉这些虚无缥缈的文学人物去了,极少或几乎没有一个人来研究研究脂砚斋这实实在在的书法作品。不过我的心里是把这“脂批”叫作“脂体”的——脂砚斋书法体,他当得这名头。
脂砚斋这个现实的人物称呼贾宝玉这个文学人物为“兄”,可见他与作者的亲近关系,这个脂砚斋不是读红楼读的走了火入了魔,虚实不变,就是和曹雪芹有着非同寻常的亲近关系,有人说脂砚斋是曹雪芹的叔叔,我倒觉得她很像是曹雪芹的妹妹。当然,这都是闲言碎语,和这篇文章的主旨没有多少关系。
买这些书的时候,每次都会被妻子数落几句:“你就买吧,等到你一蹬腿儿,你儿子叫个收破烂儿的,和你穿剩的衣服一起就都给你卖了。几毛钱一斤,这些书也能卖几十块。”我则以一笑回答妻子的数落,我不敢和她犟嘴,因为花钱的心虚。但我有着一定之见,我是不管蹬腿儿之后的事情,身后之事如何处置,那是儿孙们的事情。我只管当下,当下我为了一个“抬”字,需要这些书来印证,我就请他们到家里来做客,印证之后,它们还给了我另外的情趣陶醉,这足够了。之后谁来送客,我就不管了,客人绝不会因此而怪罪我。更何况,儿子学得也是文科,也喜欢文学历史,我相信,这样的书籍他是无论如何不会卖给收破烂的,要处理,他也会恭谨地将它们埋葬到一个合适的地方,以表示像尊重其父一样对文化的尊重。
昨天上网查阅一本《满族风俗》。《红楼梦》写得是清朝的事情,清朝是满族人的天下。据说曹雪芹也是被脱了籍的满族人,所以想看看满族人有那些传统习俗。《满族风俗》查到后,顺手又查了一下这几个版本的《红楼梦》,我的眼前一亮,这些书没有一个版本是降价的,不同程度地都涨了价。其中一个版本几乎涨了一倍。书涨了价是不是代表文化也涨了价,我不知道,但这些书都没有贬值,这就是比纸币有意义的地方,比纸币有价值的地方,看来保留几本书,比保留几千块钱要靠谱。我有了说服妻子多买一些书的筹码,书和信誉一样,是可以保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