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菊韵】读《剪辫令》(杂文)
“去时始束发,今来发已霜。”
这是唐诗人鲍溶写在《苦哉远行人》诗里的句子。他还写有“竹间深路马惊嘶,独入蓬门半似迷。劳问圃人终岁事,桔槔声里雨春畦。”
竹林中的小路幽静深邃,马儿惊嘶,我独自走进这扇门,仿佛有些迷惘。向园丁询问一年的农事,在桔槔的汲水声中,春雨滋润着农田。
多么美好的一幅田园春畦图。我喜欢。
鲍溶用“始束发”到“发已霜”写他离家漂泊的一生。
古时汉民族男孩子十五岁就要独髻束发,以告别童年。女孩子十五岁插笄许嫁。这是礼。文明之礼……美少年,青发素带,玉树临风。
后来,我们留辫子了。
昨天看到民国初年的《剪辫令》,便有所触动,想感慨几句。
驱逐鞑虏,恢复中华。于是,有了黄花岗七十二烈士,有了武昌起义第一声枪响。
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了满清。
紧接着,1912年3月5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南京成立,临时大总统孙中山下《剪辫令》说:“满虏窃国,易吾冠裳,强行编发之制,悉从腥膻之俗……今者清廷已覆,民国成功,凡我同胞,允宜除旧染之污,作新国之民,凡未去辫者,于令到之日,限二十日,一律剪除净尽,有不尊者,以违法论。”
一句一铿锵,此文读之让人血脉偾张,热血沸腾,近三百年的耻辱恶气为之一吐,我以为,此日应纪念,此令当勒石。
清兵入关,扬州十日,嘉兴三屠,随后就是《剃发令》:“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于是,满街都能看到剃头挑子上挂着的血淋淋的人头,和跟住挑子后边的提着刀的清兵……从此,剃发易服,中华沦陷。
清政府甚至规定,留在头皮上的头发,不能超过一个铜钱的大小,人称“金钱鼠尾”,光的头顶上翘着一根……满人就是这样的发型。从此,中国人脑袋后头,就拖着一条丑陋的猪尾巴般的辫子。
女人裹小脚,男人留辫子。正如《辛德勒的名单》里面的那句台词一样,“一开始你厌恶它,后来你习惯它,到最后你离不开它。”
“革命党”剪掉了“辫子”,但是不知是哪儿来的一句“皇帝又坐龙椅了”,吓得很多人买个假辫子,扣在自己的头上。那时,假辫子,市场上已经卖到四个大洋一条了。这“辫子”,不是那么好“剪”的。
留洋回来的“假洋鬼子”钱少爷,只得戴起了假辫子,而假辫子只能骗骗不知底细的外庄人,却令知道底细的阿Q更“深恶而痛绝之”:“辫子而至于假,就是没有了做人的资格,他的老婆不跳第四回井,也不是好女人。”赵秀才进城被革命军剪了辫子,“弄得不像人样”,“僧不僧道不道的”,全家老少为此号哭,如丧考妣。阿Q们一生下来就在辫子堆里,失去了它,会觉得怅然若失。
以至于到了民国,还有张勋辫子军的复辟,有王国维拖着辫子投湖。有辜鸿铭梳着小辫走进北京大学课讲堂,引起学生们哄堂大笑,辜大师平静地说:“我头上的辫子是有形的,你们心中的辫子却是无形的。”
血的污,是水洗不净的。这猪尾巴,是臣服,是奴性,是一个民族的自我遗忘。
中国人脑袋后留着的如同猪尾巴一样的辫子,更是成为了西方人眼中的笑谈,他们将中国人视为了愚昧、落后的代表。可能对于洋人来说,留辫子的一大用处是清廷最初都没想到的,那就是在抓捕中国人的时候,四五个,一把抓,只要拽住辫子,全身都跟着走动,连枷锁都省了,这成了当时上海租界当巡捕的印度人红头阿三们的一个“笑谈”。
清朝时,在美国旧金山,发生一起中国驻美国的外交武官,被美国警察侮辱殴打的事件。1903年8月的一天,谭锦镛在使馆忙完后,正准备赶回住所休息,途径金门大桥,正好和一个美国警察擦肩而过。谭锦镛的辫子引起了这个美国警察的注意,于是他恶作剧般掀掉了谭锦镛的帽子,并大声嘲弄:“黄皮猪!猪尾巴!”谭锦镛奋起反抗,美国警察们拎起谭锦镛的辫子把它绕在桥边栏杆上绑定,打警棍,扇耳光……挣脱不得的谭锦镛就像猴子一般,被拴在了栏杆上任由来往行人投下鄙夷的神色。受此奇耻大辱,第二天,谭锦镛跳桥自杀了。在这座金门大桥。
……
我是怀着极其悲愤的心情来复述这个事件的……揭历史的疮疤。试问,今天,还有几个人记得谭锦镛?还记得我们曾是留过辫子的男人呢?
2025。04。26。浐灞半岛云栖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