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旋转木马小说】路过(社长特别推荐) ——路过
人生有很多事情是无法掌控与预知的。例如一个人与一个人的相遇或离别。
世界上每天都在上演着不同的故事,每一个故事都要有一个结局。无论是喜是悲。
时间是毒药亦是解药。
上午十点,我正在电脑前忙着码字,手机响了。是娟的来电。我按下了接听键。
“喂,忙啥呢?一起上街逛逛去?”电话一头传过来娟那愉快的声音。
我在听到后有个一秒钟的犹豫。自己大约有很久没上街逛过了。如果有需要买的,一般都是叫家里人给捎回。这样的日子虽然过的有点封闭,但是也有点悠然自得的清闲。像是回归自然里一样。心境很平和。
“好吧!你想要上街买什么?”我答应她道。我只是不想拒绝她,上个星期她给我来过一次电话也是邀我去逛街,被我拒绝了。因为实在是不想忍受市场里嘈杂的声音,还有人们太过虚假的各种拒绝借口,这些都让我烦躁不安,只能跟在朋友的身后,眼神却一直在找一处空白的地方,似乎只有那样才能让心静下来。
如果这个世界失去了交易,一切应该很平静美好吧!
在和她确定下来在中百商厦门口聚齐之后,我关闭了电脑。去卫生间洗脸,刷牙,趁洗漱的三分钟之内,赶快想好,自己需要购买的所有物品,还有能在这一天办的所有能办的事情。
出门口的时候,还在犹豫是开车去还是打车呢?打车到街里只需要十分钟,而开车我想十分钟绝对不够,因为那是个繁华商贸区,人多车多,还要找地方停车也是件头疼的事,更重要的是我开车的技术很差。想了想还是打车去吧。
到了中百商厦门口的时候,没有看见她。她似乎还没有到。
“喂,我在这呢!”她从商场里面跑出来大声的喊我。
“傻样!”我假装很不耐烦的说她。
“说的是你自己吧。看你那傻妞的发型。”她一边说一边指着我现在梳的两个辫子,他们很寂静的搭在我的前胸上,我只是想让自己看起来更安静些。
她是一个简单的女子,有着一个幸福的家庭,还有一个很疼她的男朋友,有时候我真的很羡慕她。
人越简单越容易快乐吧。我想。
刚走出不远,我们就遇上了她的两个朋友,嘻嘻哈哈的打着招呼,其中一个说要去给女儿买双鞋,要她跟着帮忙去选选,她拉着我也要一起跟着去。
“你们先去吧,我先去那面办点事,然后一会我办完事给你打电话,过去找你。”我笑呵呵的拒绝了。
其实我出生在这个城市的不算很偏僻的农村,大约距离城市也就几公里远。可是我却总是觉得与这个城市格格不入。有一种很熟悉的陌生感。
我很少会遇见我熟络的人,有的时候我甚至怀疑自己是否曾经在这个城市生活过。
“铃,铃,铃……”手机响了。
“喂。你陪她们买完了吗?”我问她。
“恩,她们打算去宏运,我不去了。你现在在哪?”她问我。
“哦,那你赶快下来找我吧!我还在中百商厦门口呢。”随后我挂了电话。
随后见她下来,俩人就手挽着手一同走进了商场。从一楼的儿童服饰转到二楼的成人服装,再到三楼的鞋帽百货,看她逛的是兴致盎然,我也只能陪着,用尽我所懂的时尚信息给她一些建设性意见。当然,每个人的衣着品味不同。她趋向于时装,而我已逐渐从时装开始趋向于休闲。
正当我俩在选鞋子的时候,我听见她同身后的人打招呼。我相上了我对面柜子上摆放的一双咖啡色,鞋帮有点像草编图案的休闲鞋,转过头来问她,“你看这双鞋子好看吗?”
当我转过头来的瞬间,一双眼睛正盯着我。眼神犀利而又敏锐,像是能洞穿你所有的一切。
时间在那一刹那似乎停止。我能感觉到有些东西凝固在彼此之间。慌乱?仇恨?悔悟?垂怜?
我凝固了片刻,确定了眼前之人,而后淡淡地向对方问了句“阿姨。”然后点点头,拉过身旁的娟,从她们的身边径直走了出去。
许多年前的记忆随着这一秒钟如同汹涌般的浪潮一样向我扑来。让我锐不可挡,措手不及。
娟神情紧张地看着我,“你没事吧!我把你忘了,不然我就不跟她打招呼了。”
“没有什么。”我假装轻松地道。
“谁知道了,出门还碰上她们两个。对了,她儿媳妇认识你吗?”她还在无休止地打算继续追问。
“认识又怎么样,不认识又怎么样?都是过去了。没必要再提了。”我开始四顾周围的商品。发现漂亮的就上前看一看。
“哎,你说他媳妇长的怎么样?我感觉她长的有点那样似的。说不好的感觉。反正每次在楼下看见基本上不大说话。反倒是那谁见着我总让我上楼上去坐一会。我才不去呢。”她继续说道。
她为何说了一半,然后还是忽略掉那人的名字,是怕我伤心,还是在试探看我的伤口痊愈了多少?
其实我想那个伤口早已结成了疤。只是面对他母亲的那个眼神,我有些疑惑,如何她没有了过去那种嚣张跋扈的勇气。
我和她随便又逛了一会,我觉得累了。“我想回去了。你自己在逛会,还是要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我自己打车回去就行。你回去时候注意着点。”然后她冲我摆了摆手示意再见。
“那好吧。改天你还想出来的话给我打电话,我先回去了。”说完,我随手打了辆车,钻进去。
前面又堵车了。司机极不情愿地嘴里唠叨着。反正无所谓,我又不赶时间。我把视线转移到车外。车外有一个骑自行车的女人,看不见容貌,但能判断年纪,大约三四十岁的样子。唯一引起我关注的只是她那正在使劲蹬着的破旧的哗啦三响的自行车,还有那条鲜红的运动服裤子。红的是那样刺眼,让人心痛。
记得自己少年时期也曾穿过这样的大红色运动服,也是骑着这样一辆破旧的哗啦三响的自行车。只是现在家里有了汽车,便再也想不起来骑它了。
时间总是可以让一切改变,例如十年前我每天吃的是高粱米饭,红薯,白菜熬白菜,现在几乎可以天天到饭店里去吃鸡鸭鱼肉。十年前,我一年到头穿不上一件新衣服,今天,我可以一天买几件新衣服,如果我愿意的话。而此刻我最想知道的是晨的母亲对我的看法是否有所改变,如若再给我们一次机会,我们是否能够像两个即使毫无相干的陌生人那样和谐但至少没有仇恨,我一直期望着。
记忆总是需要一把钥匙才会开启。
我是一个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从童年的记忆起,家里的经济状况就很差。别人订好孩子画报的时候,一个班级只有两个人不订,其中就有我。学校组织去看《妈妈,再爱我一次》的电影的时候,电影票只有三毛钱,我都没有去看。每次开学交学费的时候,那么二三十块钱,我的父母总是拖拖拉拉,要到最后一个才会交上,每次都要被老师点名。而且每一次学校要钱的时候,他们都会大吵一架。弟弟上幼儿园,记得那时候一个月才十五块钱,老师都要到学校找到我,然后让我回家告诉妈妈,弟弟的托儿费不能再拖了。从那以后我就开始痛恨学校,为什么上学要用钱,我也痛恨上学,因为我没钱。如果没钱的孩子不能上学,那么我宁可不上。
勉强读完了中学,高中我是根本不想念的了。看着录取通知书上那四百元的入学费用,我用力地把它们撕的粉碎。然后抛向空中。那一刻我轻松地笑了。对于一个天生不会屈服的孩子,她是不会为了读书而去向别人低头像是乞讨。而我的内心是哭泣的,我不懂得为什么那么多的同学即使考了零分也一样可以坐在本来属于我的座位,而我却无论得了一百还是一百二十分,都只能重新思考我今后的人生。
这样的人生本来就是残忍的。
除了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以外,还有一个对于我来说是最致命的打击。母亲是个精神病患者。从我十一岁开始,她就变得喜怒无常,时而嘴里絮絮叨叨,时而破口大骂,摔坏东西,虽然从来没有打过我,但是她每天对别人的打骂已经让我们全家人痛苦不已。这种情况愈演愈烈,母亲的病只能控制,我想没有走丢,已经是对我们全家人最大的恩赐了。那几年,家里就从来见不到父亲的影子。唯一能见到的只是一个疯了的妈妈还有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弟弟。有时候我很想爸爸妈妈不存在,可是当她们不在的时候,我们又很慌乱恐惧,四下寻找。我想我性格中的冷漠与恐惧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慢慢形成的吧!
在我初三那年临近中考的前几天,母亲突然闯进我的学校,骂老师,同学,即便我出来制止也无效。于是,我只能在无数人的注视下,含泪推起那个破旧自行车,载着自己的行李,然后领上妈妈快速的离开以便不影响学校的教学。
走在回家路上的时候,英语老师骑着摩托车来追我,问我需不需要帮忙。我说不需要。她看着我只是叹了一口气。我对老师说,放心吧!我能行。那天走了十几里的路,觉得那条路好长好长。也不知道眼泪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流干的。
那时正是临近中考的前几天,全校同学都在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因为这件事,我成了全校最轰动的热点人物。我不想继续去上学,我知道,即便是考上了学校,家里也是没有钱来供我的。我在心里盘算着怎么样才能赚钱养活自己?
最后,我还是在家里躺了一天之后又重新鼓起勇气回到了学校。我只是想告诉别人,我并非因为有这样一位母亲而感到羞愧,我也没有任何理由自卑。我不比任何人差,除了我没有一个温暖富裕的家庭。但是我是出色的,我可以用任何一方面来证明。
是的,我除了体育不好以外,我的名字几乎从来没有不在光荣榜上出现过,这足以让我自信和骄傲。即便没有未来,我也要给自己的初中学业划上一个圆满的句号。那年我以714分的成绩告诉别人,我输的并不是自己。
一个苦难的家庭会造就一个坚强的孩子。
我从毕业那年十五岁就开始打零工。三十块,五十块,最多的一次挣过二百。记得一百给弟弟交了学费,另外一百,自己上街给自己买了一条深蓝色的裤线很直的裤子。花了二十块。那是我记忆以来自己第一次给自己买衣服。质量很不好,但是我却很高兴。因为我已经好久没穿过新衣服了。还买一个书包,假阿迪的双肩包。花了十块。是骑自行车往返的。花了两毛存车费。中午没吃饭。
十六岁那年,跟着同学一起到了县里很有名的宾馆做了一名服务员。一个月的工资只有三百块。记得那年是98年。
我是一个适应力很强的人,学东西也快,走在哪里都至少不会让别人感到讨厌。
或许我这一生也没有什么值得炫耀的,真的很失败。但我总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想起一些事一些人。提起他们的时候,内心还会有一丝遗憾但又有些安慰。朋友总是问我,为什么你还要对过去念念不忘,凭什么你让他们那么爱你?我回答说,认识只是机缘巧合,爱与不爱并非人为所能把握。的确是如此。我从来没想过我通过什么方式方法来达到什么目的。我不是一个有心计的女孩,更不是一个功利心很重的人。更多时候,我只是做我应该做的,这样去做人让我感觉很轻松,至少不会因多虑而失眠。
海,就是在我所在县城的那家宾馆里认识的。那天正好我下班,在宾馆的水房里洗衣服。这时候,进来一位客人,就是海。那个时候看起来也就二十七八岁的样子。长的很帅,笑容也很有亲和力。之前我是见过他的。我记得他进住宾馆的那天我还曾帮他拿过钥匙开门。他拿着个脸盆和香皂,脸盆里放着一件衬衫。是到水房来洗衣服的。我说,我来帮你洗吧,反正我也是要洗工作服的。他说,那多不好意思啊。我说没关系。反正要洗,不差这么一件。给我吧。我就把他的脸盆拿了过来。他对我连声说了好几句谢谢。我说你上楼吧,一会洗完了,我帮你挂起来,然后干了,给你送过去。他说行。之后上楼了。
在洗那件衣服的时候,我发现衬衫兜里还有两块钱。于是在洗完衣服之后我上楼敲他房间的门,然后给他送过去。他说不要了。我说拿着吧。转身就走开了。
第二天他临走的时候,他告诉我,他在W城省交通厅上班。他给我留下了他的电话号码和名字,告诉我,如果有一天到W城的话,他会请我吃饭。我微笑着跟他说再见。
其实那个时候真的没有想过再见。
后来,我离开了那个宾馆,不过原因却很简单或者在别人的眼里又有点可笑。但是我想,或许那里根本也不是我想要停留的地方。当时是因为一个不错的好朋友问我,假如有一天,我不在这干了,那就永远看不着了。当时说的很伤感。我跟他讲,没关系的。如果有一天,你不在这干了,那我也不干了。没准就能看着了呢?这个人至今仍旧叫我很怀念。我在用我的行动兑现我的诺言,虽然当时说那句话时,任何人都不会想到我是如此的认真。
所以请相信我,我从来不轻易说出一个诺言,一旦说出口我会用尽全力也要兑现。
后来,他离开了之后,我也便离开了。因为老板不想让我走,我假装生病。连工资都没开,只带上唯一的一百块钱,做了一个最大胆的决定。去省城。因为那是我唯一知晓的最繁华的城市。当时我想,如果有人在我面前提起广州,深圳,上海,我也许就会出现在那里。哪处最繁华哪里就是我要去的地方。我只是想知道,这个世界有多么的富有。我与之相比,到底有多么的贫穷。
我只是不甘心。并非不脚踏实地。
——问好茫然,欢迎来木马。第一次来,就怠慢你了,真是抱歉。最近有些忙,编辑也不来“干活”,所以就不能及时编发你的文章,望见谅!欢迎常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