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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散文·家园】照顾“弃婴”的老夫妻来到电视台


作者:军旅作家18 探花,12095.39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7270发表时间:2010-05-19 07:05:37

我在电视台当编辑的时候,见到一对老夫妻带着“残疾小孩”来到了电视台。有人给我说:“我们电视台应该宣传一下,好心人收养了弃婴。你是编辑,接待一下吧。”老夫妻看了我,想说什么话,又在等我说话的期盼眼神。
   我说:“来吧。到办公室说一下吧。”
   老夫妻带着小孩来到办公室。说了事情经过。
   三年前,这一个残疾弃婴,在村委会的门前躺着,不少人看,发现小孩是残疾的,兔唇,没有人要了。村干部妇女主任说:来吧,你不是爱办好事吗?领回家养着吧,就算是你的儿子吧。他们把残疾小孩带回家,派出所答应给小孩上户口的。第一次,去医院做手术,花了几千元。医院的大夫说:最少需要三次手术。收养一个残疾小孩,吃喝不说了,手术的钱,自己就没有办法解决了。希望电视台宣传一下,看好心人给一些支持吧。
   我感到不错。打电话请示台长。台长说:“马上回到电视台。见面之后再说吧。”
   老夫妻很高兴。十几分钟之后,台长回来了,据说副台长给台长说了不少情况。台长给我说,这一个事情,等一等再说吧。
   我劝说老夫妻先回去。留下电话,今后再联系。
   几天之后,老夫妻打电话,给我说:“刚进电视台,见了几个人,好像有人不让电视台管这事。那一个好心人,说你是编辑,一定能帮助的。你给我们想想办法吧。”
   我只好说:“等几天,我给你们打电话。”我想了不少原因。最后,给报社记者,说了情况。记者同意采访。
   我马上打电话,叫他们老夫妻带着残疾弃婴来报社,进行采访。
   老夫妻很高兴,来到报社给记者说了事情经过。
   几天之后,报社就发表了通讯。我们电视台的议论,就开始了。
   “我说,编辑可以想办法帮助吧,你们不相信。现在,市里边的报社发表文章了,就是支持好心的老夫妻收养弃婴。咱们应该继续宣传这一件事情呀。”
   “你是什么呀?你多管闲事。【人民日报】发表了,我们电视台不想宣传,你想干什么?”
   “我不想干什么。我们同情好心人错了吗?你们没有同情心呀。”
   “那一对老夫妻是好心人?他们想叫大家给他们捐款,为小孩做手术。现在,大家一提捐款,就担心是骗子。”
   “什么骗子?我们电视台去采访,不是很方便吗?去采访,还看不出来是不是骗子?”
   “凭什么,我们去采访?这一对老夫妻是你的亲戚吧?”
   “你们又在胡说八道啦。编辑关心老夫妻,编辑也是他们的亲戚?”
   他们的辩论,提到了我,我不说话,就不好了。于是,我说:
   “你们不要事后诸葛亮好不好?你们不要提我好不好?我们帮助他们解决一点困难,用实际行动说话吧。”
   他们几个不在议论了。这时,大家已经看到那一对老夫妻带着弃婴又来了。
   他们给我说:“村干部不同意给小孩上户口。希望电视台编辑给打电话,催办一下。村干部想刁难人呀。”
   我马上给他们的村干部打电话,询问这事。村干部生气的说:“你们不要单方面听他们的一面之词。我们按照政策办理。”
   我纳闷了,问:“是不是弃婴?是不是派出所同意上户口的?是不是民政局同意上户口的?你们村干部为什么不给办理?”
   村干部问我:“你给他们是什么关系?这么说话?”
   “你说是什么关系?没有关系,你们就不办了吗?我是电视台的编辑,给你们打电话,你们不办理。你们还想叫市里的报社记者打电话,你们才去办理吗?”我挂断了电话。
   我劝老夫妻回去,看他们办不办小孩的户口。
   几天之后,我接到了电话。小孩的户口办好了。电视台的几个人知道情况之后,笑着说:“你帮助不少,你就是小孩的干爹呀。”
   我没有笑,给他们说:“小孩不叫你们干爹,所以,你们就不去帮助呀。你们说的,都是什么意思呀。”
   他们不再说话了,我却接着思考了不少问题:小孩手术问题、上学问题、老人的养育弃婴问题、社会对待弃婴问题、电视台宣传的问题、报社记者的关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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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一对照顾弃婴的老夫妇,带着孩子来电视台,希望得到好心人的捐助。就是这样一个简单的事件,在电视台却产生了很大的分岐。现在社会上这种事情太多,人们都有些麻木了,好在还有“我”坚持着,据理力争着。问好作者。【编辑:锦妤】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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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锦妤        2010-05-19 07:08:43
  提醒作者注意一下标点的运用,标题里的【散文·家园】中间不是(、)号,用复制的方法就可得到,另外文中还有几处标点符号的运用有些问题。直言了,见谅。
我的江山,我的梦想。
2 楼        文友:蚂蚁        2010-05-19 09:41:54
  看似简单的一个问题其实情况非常复杂,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如果在一年前我完全支持作者的思想,而现在有了不易觉察的改变,不知是变好还是变坏呢。这之间有着情和理的冲突和权衡。国外或许对待这种问题有着更为完善的解决方式,据我所知弃婴不是任何人可以收养,统一由福利机构接收,并负责为弃婴找寻合适的收养人。我国虽然也有类似机构,然而多数只是形式。社会专门责职部门没有发挥作用,所以才变成了毫无章法的个人行为。老夫妻收养婴儿虽然出于同情心但也不排除老来寂寞把婴儿当宠物的可能性。弃婴不是小狗小猫,收养人是否有文化和是否能给予孩子良好教育很重要。我们讨论一下。问好朋友!
3 楼        文友:军旅作家18        2010-05-19 09:46:32
  谢谢编辑锦妤老师,现在我还不会复制,我见有的编辑在飞笺里用了“?”。感谢提醒。谢谢直言。
解放军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律师报、中国国防报、人民军队报等发表三百多篇稿件,加入陕西省作家协会,转业后是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
4 楼        文友:军旅作家18        2010-05-19 09:54:02
  蚂蚁老师,看了你的评论。我说的事情,已经是三年之前了。我调离电视台三年了。当时,民政局同意上户口,就是“默认”了,派出所同意上户口,也是“默认”了,民政局的“福利院”,接收一个“弃婴”,要收钱的。他们收不上钱,很乐意有人“收养”的。“福利院”的人,也是老是说“经费少”。就是这一个现状的。也许,一个省一个政策吧。问好朋友。
解放军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律师报、中国国防报、人民军队报等发表三百多篇稿件,加入陕西省作家协会,转业后是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
5 楼        文友:蚂蚁        2010-05-19 09:59:26
  对于这个事件我们除了应该思考是临时解决还是负责到底的问题,还涉及到另一个敏感性问题“捐款”。如果是在毛泽东时代或者七十年代八十年代,或许是可行的,人性比较单纯。现在的时代背景,却是“假如真时真亦假”,一旦提倡便会有效仿。文章于情完全是符合人性,然于理不利于社会安定。
6 楼        文友:蚂蚁        2010-05-19 10:10:42
  嗯“经费少”可能是政策问题。复制就是先点住要复制的文字拖行鼠标,圈住范围后放开,按一下鼠标的右边,就会出现一个小框,小框里有“剪切、复制、粘贴”,选择“复制”之后,移到需要复制的地方再按一下右键,选择“粘贴”,就出来了:)
7 楼        文友:军旅作家18        2010-05-19 21:55:10
  编辑老师:你们好。我发现,该文的标题下边,防御的后边,显示了“重盾”,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请答疑。谢谢啦。
解放军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律师报、中国国防报、人民军队报等发表三百多篇稿件,加入陕西省作家协会,转业后是河南省作家协会会员。
8 楼        文友:蚂蚁        2010-05-20 10:46:52
  军警社团经常遭到未知“敌人”的攻打,所以需要“重盾”防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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