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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说花园】 温暖我的宇宙


作者:姗姗来迟 秀才,1230.5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4811发表时间:2010-07-05 22:53:01

当一个女生面对真爱胆怯了,她可能没爱过,也可能深爱过,我曾经是前者,也曾经是后者。但,都只是曾经了。现在,我只想牵着你的手,暖暖地爱你一生,与你一起珍爱我们的幸福小宇宙。
  
   亲爱,林果,我会一直记得,在幸福的最初,是你的爱,融化了我的怯弱;是你的手,温暖了我的宇宙。
  
  
   ◆Part1.那好像不是一把很大的伞
  
   “四月的天像娃娃的脸,说变就变。”打发掉晴好的上午,猛然袭来的瓢泼大雨让我突然想起这句不知在哪里见过的话。想起这句话的同时,站在食堂门口的我也止不住无奈地望着灰蒙蒙的天。我想若再等一会儿雨势仍然如此,我就要硬着头皮顶着大雨冲回宿舍了。­
  
   感觉被人从身后拍了下肩膀,一转身,就看见一张阳光灿烂加洋洋得意的脸。­
  
   林果抖了抖手里黑灰色相间的格子图案雨伞笑着说,我看了天气预报,早知道今天下午要下雨了。哈哈!看我多有预见性啊!­
  
   切!幸灾乐祸!我十分不屑地把脸扭向一边。­
  
   林果凑到我面前,一脸谄媚的笑,嘿嘿,别生气哈,看雨这么大,大小姐你要不就委屈一下让我送你回宿舍呗?­
  
   ­躲在林果的伞下,一丝一毫都没有被雨水淋到。到宿舍门口后,我说林果谢谢你啊,你的伞真够大的诶。林果却说,小米,做我女朋友吧。­
  
   我对恋爱没兴趣。丢下这句话后,我就转身上了楼。­
  
   进了宿舍,透过窗口,悄悄看着林果离开的身影,发现他衣服的一边和一只袖子湿了好大一片,才突然想起,事实上,那好像不是一把很大的伞。­
  
   些许感动缠绕心间,夹杂着那句“小米,做我女朋友吧。”­
  
   ­这是林果第二次叫我做他女朋友了。然而,至此,我们认识还不到两天。­
  
   事实上,我们前一天晚上才认识。­
  
   ­
   ◆Part2.那一刻我对他是有好感的
  
   单身舞会,我是被宿舍好友拉去凑热闹的。­
  
   好友拖着我到达舞会现场后,联合起来强势命令我不准提前离场。我知道她们想我找个好男生好好跳舞,然后好好恋爱,可是,我真的无心跳舞也无心恋爱,便坐到角落里,戴着面具安静地喝饮料听歌,想着只有等好友疯完再撤离了。­
  
   ­第二首华尔兹音乐响起时,一张蓝色面具出现在我眼前,一个混沌有力又带有磁性的声音说,请问我可以请你跳支舞吗?­
  
   不知该不该拒绝的我,只是放下了手里的杯子,就被他的手轻轻牵了起来。­
  
   他宽大的手掌中心释放的暖开始蔓延,我的脸颊变得灼热。我庆幸,还好戴了面具,即使脸红也不会被看出,接着便自顾自地想,舞会上的面具作用之一就是不让人看见自己脸红吧。­
  
   ­其实我不太会跳华尔兹,所以常常会不小心踩到他的脚。­
  
   一首华尔兹结束,退到一边后,我说,蓝面具同学,对不起哦,老是踩到你的脚。­
  
   呵呵,没关系,另外,别叫我蓝面具同学啊,我叫林果。他一边说着一边摘下面具,我的面前即出现一张清秀干净的脸。我承认,那一刻我对他是有好感的。­
  
   我说,我叫何乐米,谢谢你请我跳舞。说完后,就继续回归我的角落。­
  
   林果也走到角落里。他说,何乐米,我就叫你小米好了,做我女朋友吧。­
  
   我有点惊讶,这句话似乎来得过于突然,然平静后,也只淡淡地说,不好意思,我对恋爱没兴趣。­
  
   ­林果呵呵地笑笑,和我闲谈,但彼时,我更喜欢享受独自的安静,林果便也不再说话,陪我在角落坐着,陪我安静。舞会结束时,我说再见。他说,嗯,相信我们不久就会再见的。­
  
   是吧,第二天我们就再次遇见了呢。念及此处,我便微微笑。­
  
   ­
   ◆Part3.答应不再提及的男生
  
   一个人的思维很微弱,甚至有时,一粒尘埃跌进,便可令其散落无着。­
  
   纤儿忽地窜到我面前,脸上呈现出坏笑的QQ表情,咦?在看谁呐?想什么呐?­
  
   没有啊。掩饰般急促的回答后,我便离开窗口,爬上床,拿起一本校园杂志安静地翻看起来。而纤儿,仍絮絮叨叨着,别不理我啊,昨晚我可是看见你跟一个男生跳舞的哦,是刚才送你回来的那个吧?我看还不错耶,就考虑一下嘛,毕竟,冯良都……­
  
   纤儿!­
  
   听到我制止的声音,纤儿即刻停止,好了,好了,不提他就是了嘛。­
  
   ­杜欣纤,被我唤作纤儿,是我来到这所大学后第一个认识的女生,也是我现在最好的朋友。­
  
   在我眼里,纤儿是个热烈的女子,表现之一就是她对喜欢的事物总是富有饱满的热情。­
  
   和她成为好朋友,也是因着这份热情,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便是,小米,我喜欢你这种乖巧又温顺的女生,我想我们会成为好朋友的。­
  
   而后我们就真的成了很好的朋友。她说她喜欢我唤她纤儿,她说纤儿,纤儿,多好听啊。­
  
   闲暇时,她总是动用极其夸张表情和语言向我讲述她所认为的一切趣事,也会饶有兴趣地问我关于我的事。很多在心里积淀的事,我便惟独告诉了她,包括,与冯良的种种过往。­
  
   ­冯良,是我告诉纤儿之后便要她答应不再提及的男生。­
  
   那个我贫瘠的年少过往里唯一爱过的男生,至今都会牵引我敏感而脆弱的神经。­
  
   ­
   ◆Part4.我狼狈而不堪的遇见­
  
   冯良。­
  
   遇见他的那天,我狼狈而不堪。­
  
   ­那时,我所在的实验高中的安排很紧凑,每周唯一的假期便是周六早自习到晚自习的间距。动作缓慢的我,就总在晚自习即将开始时才意识到时间紧迫,随即步入慌乱。­
  
   遇见冯良的那天,我便处在这慌乱中,这慌乱还遭遇了令我窘迫的意外。­
  
   是在街上独自闲逛到临近晚自习开始前半小时时,我才意识到肚子发出的饥饿迅号的。匆忙奔入附近小餐馆时,很巧,很不巧,我撞到了端面的服务阿姨,由于面碗向前的惯性作用,面汤洒了我一身。低头一看,粉红T恤衫上便显现出状如荷叶,色如泥沙的大片污迹。­
  
   这事件的起因本是我的慌乱奔跑,而阿姨看见我T恤的状况,竟向我道起了歉。­
  
   尴尬笑笑,如此,不了了之。­
  
   ­我在座位上坐下,点了碗素面,等面一端来就开始狼吞虎咽,一来是因为确实饿了,再者,我可不愿意穿着我的“荷泥污迹T恤”出现在老师同学面前,所以我必须迅速消灭掉面条,然后回宿舍换件衣服。­
  
   时间很紧,所以我得赶快,再赶快。­
  
   约两三分钟后,在我欢庆自己的神速时,也恍然意识到一个残酷的事实—我兜里的钱,飞了。­
  
   不翼,而飞了。­
  
   困窘涨红了脸颊,而冯良,即是在此时被我不安的视线捕捉到的。他坐在我左侧的餐桌上,穿着实验高中的校服,我便得知他应该也是实验高中的学生。­
  
   略微犹豫后,我顶着我的“荷泥污迹T恤”走到他面前,同学,我的钱好像丢了或者被偷了,借我五块钱好吗?我保证会还你。­
  
   他友善友好地从兜里拿出钱,递给我五块。­
  
   我说谢谢,告诉我你的名字和班级吧,我好找你。他和善地说,不用了。­
  
   我拿起他放在餐桌上的笔记本,翻开第一页:高二3班,冯良。­
  
   好,我记住了。这样说完,我快速离开了餐馆,冲向学校。­
  
   ­
   ◆Part5.爱让人卑微而且怯弱­­
  
   还钱的时候,由于女生易有的怯弱,我拉上了那时最好的朋友任爽,以此壮壮所谓的胆。­
  
   把钱还给冯良时,冯良礼貌地笑说,真的不用还了吧,其实我没想到你还真会来还钱的。我说要还,当然要还了,然后便表达起我的感激之情,滔滔不绝。冯良没想到自己如此的小举动会有这么大的影响,表现得有些惊讶。任爽在一旁不做声,只温婉地笑。­
  
   这样的际遇,我和冯良相识。这样的际遇,冯良和任爽相识。这样的际遇,便有了我们的故事。­
  
   ­冯良是个让人感觉很温暖的男生,每次知道有什么好玩的都会叫上我和任爽。我们,如铁三角。­
  
   一个月后有男生向任爽表白了,任爽对那个男生印象也还不错,他们便恋爱了。­
  
   恋爱的人总会与另一半一同度过闲暇时光,任爽和我们在一起的时间日渐稀少。铁三角不复存在,关系失去平衡,和冯良玩耍时,我显得有点无所适从,或者,那叫尴尬。­
  
   其实,我喜欢他,而这喜欢让我胆怯,甚至,没有了任爽的形式庇护,我便不知所措。­
  
   于是,我也很少和冯良在一起游玩了。­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会像我一样,喜欢一个人,却不确定自己在对方心里所占的位置,因此不敢独自靠近,甚而,矛盾地拉远了距离。爱,不只让人卑微,也让人怯弱。­
  
   ­两周,等于十四天。­
  
   是在距离渐远的十四天后,冯良说,小米,做我女朋友吧。­
  
   欣喜无以言表,我只是狠命地点头。我以为,从此我便要幸福了。­
  
   先前的胆怯由饱满的幸福感填满,我开始坦然地爱他对他好,偶尔也像其他小女生一样向他撒娇。­
  
   幸福是两个人的事,而那时的我独自处于自以为是的幸福却混然不知。“小米,做我女朋友吧”冯良的一句祈使句,被我视为十万分肯定。­可我忘了,他未曾说过喜欢我之类的话。
  
   在我意识到这点时,冯良已面带愧疚站在我面前说,小米,我们分手吧,我喜欢任爽。­
  
   任爽。她之前的恋爱不痛不痒,不到一个月便结束了。冯良得知后,问她原因,她说他们不适合,她和那男子在一起还没有和冯良玩耍时开心呢。任爽是个坦诚的女生,她说那句话全无心思,冯良却由此得到勇气。­
  
   他和我分手,和她在一起。­
  
   后来便有人说,任爽起初不愿答应冯良,怕破坏了与何乐米的友谊,但好像冯良从一开始就喜欢任爽,后来任爽被感动了才正视这份感情的。其实冯良从来没有喜欢过何乐米,他跟何乐米在一起只是想继续接近任爽的生活。任爽应该也喜欢冯良,他们挺合适的,所以在一起后感情很好呢……­
  
   ­
   ◆Part6.爱过的少年,如此胆怯
  
   我的第一份年少情怀,在所爱之处被委屈安放却不知其然。于我,它不只关乎爱情,亦有自尊,从得知这点开始,我便对它敏感。­
  
   一份情结,缠绕,交织,紧固,解不开。­
  
   我和任爽的联系随着高考的分离日渐稀薄,和冯良更是几无联络。­
  
   上大学后,那些对我表明心思的男生,从我这里得到的回答都是,我对恋爱没兴趣。­
  
   因为,我不想再爱。­
  
   ­给林果的话亦是我对恋爱没兴趣,可我却不是不想爱,而是,不敢爱。­
  
   打心底说,我对他是有好感的,可他的表白来得过于迅速突然,我便不知它代表了什么。­
  
   多了思考,是因为冯良说过同样的话,却不代表爱。­
  
   然而,亦不愿追究,是因为曾被爱伤害,哪怕旁人眼里那伤害如何肤浅,只有曾单纯深爱过的人明白,自己可以由此产生深刻至深入骨髓的敏感和胆怯。­
  
   年少的爱,如此执拗。爱过的少年,如此胆怯。­
  
   我,不敢爱。­
  
   ­我说纤儿,别再花心思在我的感情上,也许恋爱,我不需要。­
  
   纤儿拉过我的手,说,好凉。­
  
   她说小米,你需要一个人让你感觉温暖。是那种可以从手掌直达心底的温暖。­
  
   我笑,这听起来很难。­
  
   ­
   ◆Part7.我看见他虔诚如信徒
  
   我想我要安静,是内心的安静,而不只是形式。我不想被恋爱,爱与不爱这样的问题搅乱心绪。­
  
   晚自习后,我只身去了操场。我坐在跑道之外,面向晚风,想让它吹得我更清透一点。­
  
   然而,不知何时,林果坐到了我的旁边,他握住我的手,如舞会那天一样,未经许可又不觉无理。他说,天冷,不要把手放在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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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充满充满青春浪漫气息的作品,让我想起以前一直就喜欢追求《萌芽》杂志的青春文笔。文字很多,排版比较乱,给整理了一下。问好作者!---铁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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