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散文】制作“假军服”要判刑,难呀
制作“假军服”要判刑,难呀
2010年7月19日,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播放出来石家庄市40里外的农村个体户,制作“假军服”的事情。
几天来,我想了不少。为什么个体户制作“假军服”呢?肯定能赚钱。个体户经营服装,目的就是赚钱的,没有利益,赔本的买卖,他们才不干呢。商人的经验,就是合理合法合情的多赚钱;奸商的经验,就是坑蒙拐骗的去多赚钱。但是,许多时候,表明还是不容易看出来的。
有人想买军服。这说明什么呢?现在想当兵的年轻人多了,因为部队每一年征兵人数有限,并不是每一个想当兵的青年都可以如愿的。这样的年轻人,目的简单,也许后果并不严重。
《焦点访谈》节目里提到“假少将”在北京以办学的名义,骗到手人民币2800多万元;“假大校”以南水北调的名义骗人钱财800多万元。当然,我们可以想到,还有许多骗子,没有骗这么多钱,《焦点访谈》没有提到的。其实,我们上当受骗的事情,是不少的。我们为什么只看了他的衣服,就相信了他的话呢?也可能“假少将”不但有少将的衣服、军帽、肩章、臂章、皮鞋等一整套装备,而且还会有“假公章”,开出来假介绍信,甚至有假警卫员、假秘书、假军车牌照等等一系列的“协同合作”的诈骗手段。
《焦点访谈》节目里提到了【军服管理条例】,制作假军服三十套,就可以判刑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是,某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活跃地方经济,一般是以罚款为主。以罚款为主,可以得到不少奖金,可以为本单位谋福利,本单位的工作人员高兴,领导当然于是很高兴。制作假军服的个体户,也是高兴的,不就是交罚款吗?今天上交了罚款几千元,就是算成广告费用吧,很有广告效果呀。多少人知道了,马上来购买假军服。
于是个体户老板马上多招聘几名临时工,多加班制作几百套“假军服”,还是可以赚大钱的呀。于是,有执法权的单位领导,率领工作人员什么时间想罚款了,就可以找上门来的,继续罚款,给大家发奖金、给福利。皆大欢喜,背后一条“利益链条”,说不定当地的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都知道的。当地的记者也是知道的吧?
当地的电视台为什么没有曝光?为什么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曝光之后,大家才感到“非常严重”了呀?
想起来不久前的“张悟本”,也是一个令人深思的事件。
有人说:地方媒体,只顾地方利益,就是为了多来广告多赚钱,哪有精神管那一些“闲事”呀?
有人说:想叫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记者不曝光,难于上青天;想就地方记者不曝光,给他们一点“封口费”,马上就可以摆平了。他们不但不曝光,而且还可以成为朋友,保持一团和气的。
接下来,我们又谈到“制作假军服判刑的问题”。这又是一个“花钱可以减刑”的现实问题。有不少应该判刑的人,因为有了关系,有了后台,保外就医了,平安无事了。同样的道理,没有关系,没有后台的人,花了钱,可以买来关系,买来后台的,买来的关系、后台,同样管用的。
有几个年龄大的人,提到了三十多年前。有人在路上“抢走了一顶军帽”,被判刑了。俗话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现在就是为了“钱”吗,干什么不需要钱呀?
于是,有人想起来那一首歌:钱呀,你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可惜,这样的刀,刀把在谁手里呀?
想来想去,我还是感到:制作“假军服”在判刑的时候,很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