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文·旗帜】情深为谁?
(一)金凤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十二年前,我从湖大毕业,那年,我只有二十二岁。
我知道我并不漂亮,但是,当我和我漂亮的闺中密友走在一起时,人们注意到的是我,而不是我那漂亮女友。我的淡黄的发丝随意地披散在瘦弱的肩头,浓浓的眉毛舒展在略宽的额头下,一双黑漆漆的大眼睛闪烁着智能的光芒,在我轻轻微笑时,嘴角就会微微上扬。
那时,我的工作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整个一个无业游民,白天呆在家里码码文字,晚上就跟我的漂亮女友去镇上的大众舞厅学跳舞。
说实在的,来这种大众舞厅的人大多都是些闲散人,要钱没钱,要业没业,可是,来这种地方的人却有个共同特性:年轻,浪漫,好动……
我的先生子墨就是在那个舞厅和我相遇的。
子墨那年二十六岁,他和我们这些人有些不一样。他有一份不错的工作,有一份相当稳定且不低的收入。他在镇政府任副乡长。西安城长大的他,自然是一个小小的胥水镇无法拴住的,据他后来说,他是因为认识了我,继尔无可救药的爱上了我,所以才毫无怨由的在穷山恶水的胥水镇上老老实实的呆了五年。
我记得他在说完那些话后,还串改了古人的一首词:胥水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二顾倾人国……
我翻了翻白眼,回了他一句:宁不知倾人与倾国,佳人再难得!
(二)溺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
子墨在一个雪花飞舞的夜晚走进了舞厅。
他进去后,老板豪哥过了头的热乎劲,让我想起我家那只摇着尾巴的黄狗。
我斜着眼睛看了他一眼:心道,也没甚么了不起呀,年轻帅气,再加上一身名牌而已。
正这样想的时候,我的漂亮女友突然一改文静的淑女形像,巧笑倩兮:万乡长,今儿个可是巧了……
罗老师,也爱好跳舞?正好,来陪我跳一曲……
我的漂亮女友被年轻帅气的乡长大人搂在怀里心里早已乐开了花,她忘记了她是来教我跳舞的,将我晾在了一边。
我尴尬的接受了另一个男孩的邀请,我一连踩了我的舞伴好几次,我说:对不起呀,我还不会跳舞。
好不容易挨到第一曲结束,我就逃也似的走出了舞厅的门。
外面正飘着雪花,一股异常的冷空气又将我逼到了舞厅。
我进去时,撞在了他身上。
我和他在同时说对不起的时候,看清了对方的脸。
他说:我好象见过你?
我笑:不会的,我确认在此之前没见过你。不过,今天能够认识乡长大人,可是小女子的荣幸。二十二岁的我个性张扬,我存心想逗他一下。
子墨说:小丫头,可否给乡长大人赏个脸?他作了一个标准的邀请姿势。
我的脸一下子红了:对不起呀,我真的不会,我会踩痛你的脚。
没事,我不怕你踩脚。说话间,他已经将我轻柔的带入了舞池。
那天,我正好穿着一条乳白色的大摆裙,走起舞步来简直是风情万种,他附在我耳边说:你知道今晚最漂亮的女孩是谁么?
当然是我的朋友罗兰。
不,是你,今晚最漂亮的女子是你,我刚走进来时就注意到你了,我要追你!子墨大胆的直白令我在恼火的同时,也有一些喜悦。女人嘛,天生如此!
我重重地在他脚背上踩了一脚:再胡说,小心我揙你!
那晚的舞会之后,子墨对我的殷勤被我的好友罗兰看在眼里,罗兰说:也罢,还是让我来做个成人之美的君子罢!
就这样,我和子墨成了男女朋友。
半年后,子墨拉着我的手到镇上领结婚证,我们把手放在结婚证上起誓,我们发自肺腑的说:生生死死,生生世世,富贵贫贱,不离不弃!
是夜,子墨把我从女孩变成了女人,子墨说:溺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
(三)一蓑烟雨任平生
沾子墨的光,我的工作很快得到了解决。
我被分在镇文化馆,那是闲职,无所谓上不上班,更无所谓朝九晚五去应卯,说穿了,我就是一天班不上,也照样拿工资,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句话说的一点也不错。
只不过,我那时刚参加工作,工作热情很高,再加之不想给别人说闲话,一间破败不堪的文化馆居然被我弄成了窗明几凈,文化气息浓厚的雅室。
子墨不知道从哪里找了一幅极大的水墨山水画挂在了文化馆的墙壁上,我呢,仗着自己还会写几个毛笔字,居然不知天高地厚的在上面题了一句诗:一蓑烟雨任平生。
白天,我就在一山一水,一蓑烟雨之间书写我的人生。
晚上,回到我们俩人的小天地里,我便成了自由自在的女王,子墨呢,便成了女王的奴仆,子墨说:小丫头,你简直是女巫的化身。
童话故事里的女巫常常会在白天幻化成可爱的天使,到了晚上,当魔法消失时,她们就会恢复本来面目。
我笑:这才是真正的我呀,一半是天使,一半是女巫。
子墨叹道:不识卢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得了,这个教训我受了,等我儿子娶妻时,我要告诉他,如何识别真伪……
(四)平生豪气安在?走马为谁雄?
每当子墨眉飞色舞的说起儿子时,我的心情会变得异常沉重。结婚二年了,我还没有怀孕的迹象,子墨的母亲非常着急,她暗地里问了子墨好几回:你们是采取甚么措施了?还是身体不好?
老人家问的次数多了,子墨自然也会烦,他失去了耐心,他说:小丫头,我们生个孩子,好么??
子墨,请你告诉我,如果我生不了孩子,你是不是就不爱我了?我说这句话的时候,态度是严肃的。
小丫头,如果你真的生不了孩子,我还是爱你的,我说过的,溺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子墨将我拥在怀里,动情的说。
子墨的动情确实感染了我,那天晚上,在我们结婚两年的时候里,我平生第一次主动的将我给了他。
我和子墨的宝贝儿子万云帆就是在那个晚上才有的。
我怀云儿时,异常辛苦,吃甚么吐甚么,整个人瘦得不成样子。只到三个月后,我才胖了,我的身体变得臃肿不堪,我不太喜欢在人前走动。子墨拉着我的手上街时,我就会说:都怪你,将我弄得像个丑八怪。
错,你现在这样子才是最漂亮的,好了,乖儿子,听妈妈话,爸爸带你上街去。子墨摸着我的肚子,对我们未出世的孩子说。
十个月后,云儿呱呱坠地。我们注视着这个丑陋又可爱的小东西,说不出的喜悦,说不出的感叹。
子墨目睹了我分娩的整个过程,是以,他时常对云儿说:儿子,长大了多孝敬你妈妈,她那会生你,真是不容易。
三岁的云儿说:妈妈是女的,力气小些,生我不容易,如果让爸爸来生我,是不是容易多了?
儿子的话,逗乐了一屋子的人。云儿奶奶说:傻小子,你爸爸是从奶奶肚子里出来的,你呢,是从你妈妈肚子里出来的幼儿园的小朋友们都是从妈妈肚子里钻出来的。
云儿想了想说:奶奶,如果爸爸那会拿娃哈哈给云儿喝,云儿不就乖乖出来了。
云儿奶奶说:还是我云儿聪明,你爸爸笨着呢。
我和子墨相视一笑,悄悄地走出了屋子。
天黑了下来,街上已经没有多少行人,子墨长叹了一声:咱妈说的不错,我真是太笨了,在镇上呆了七八年,到头来,还只是个副书记,这样下去,真不是个办法,小丫头,我想到南边去,罗兰去那边不到二年,这会不是已经做经理了么……
谁说不是呢,在这种地方呆太久了,人都快发霉了,是得出去看看了。我附合着。
太好了,你是同意我去南边了?子墨忘形的拉住我的手。
你呀,就那点小心眼,能瞒得住你老婆,再说了,男子汉大丈夫,当以事业为重。我说这些话时,是想到了让我的云儿接受最好的教育,上最好的大学……
我那时只有二十五岁,自以为是的很,认为像我这样兰心惠质,才情满腹的女子,就算丈夫走多远,那根相思的红线仍然在我手上,熟不知,所谓丈夫,一丈之内才是丈夫,出了一丈,就是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
只不过,我骄傲自负的认为,能够成为我情敌的女人,可能还没有出生呢。
平生豪气安在?走马为谁雄?子墨,你且放心大胆的去罢,家,自有我李心波替你守着。
(五)女儿悔,悔叫夫婿觅封候
子墨走了,云儿和奶奶回到了西安!
我一个人留守在小镇上,我继续在一山一水,一蓑烟雨间书写我的人生。
只不过,这样的日子并没有维持多久,我就离开了文化馆,书记说:根据上面的新文件精神,各单位要精减人员。
李心波不愿为五斗米折腰,所以,没等书记开口,我就自愿的离开了文化馆。
我回到了西安,从此后,我便成了自由撰稿人。
钱没挣到多少,名气倒是挺响。
我灿烂地穿过西安的街道,像一朵兰花一样绽放在这个城市的上空,我的文字为我增添了别样风采,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了我的存在,尤其是那些喜欢文字的高校男女学生。
夜半时分,我一个人坐在阳台上,我多么希望我的目光能够穿过重重夜幕,能够看到南方去。夜半的子墨又在做甚么呢?他是不是也像我这样的想他?
我拔了子墨的手机,可是,他的手机已经关机了。
我突然间非常想他,因为想他,我的情绪有些莫名其妙的忧伤。
我就是在那天开始上网的,我上网上要做甚么?希求得到甚么?还是要寻求温暖和欢乐?我不太清楚,好象是因为太想子墨才上网的?可是,后来又怎么淡忘了子墨,甚至爱上了子墨以外的男人?我的意识越来越模糊。
姐姐,加我呀,我是你的热心读者。不知道怎么回事,一念之间,我加了他。
他是从江西农村考进这个城市的学子,就读于西安第二炮兵学院。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和他,那个化名踏雪而行的男孩算是姐弟。我虽然从来不在他面前泄露我对子墨的牵挂,但是他懂:姐姐,既然这么想姐夫,就干脆过去得了。
女儿悔,悔叫夫婿觅封候,姐,你有没有为姐夫担心过??
担心又如何?如果他不爱我了,我就是朝朝暮暮跟着他,他也不见得会回心转意呀,所谓爱情,就是千般的温柔万般的思念,就是那有意无意的对望,就是那古色古香的情缘,就是那,一举手一投足,一个稍纵即逝的瞬间……
说的真好,能够认识你,是我一生最大的幸运,姐姐,我喜欢你!如果有机会,我希望能够见到你!
(六)生怕闲愁暗恨,多少事、欲说还休。
我的散文集‘你是怎样学会展翅的’终于面世了,为了提高市场销售额,出版社在广州的分社举办了一个作者签名售书活动,是以,我去了广州。
我去的时候没有给子墨打招呼,我想给他一个意外的惊喜。
签名售书活动比社长想象中的要好,我们带过去的样品5000册在短短的两天时间里,就被抢购一空了,社长兴味盎然,说是回西安后,要再加印5000册。
海阔天空、交杯换盏,这一切都结束后,我才有时间去子墨那里。
按着子墨提供给我的地址,我找到了他的居住地。敲,不开。按铃,不开。
似乎是过了十分钟,子墨来给我开门。
看见我,他是高兴?抑或是意外?……
恍惚中,客厅沙发上的女人,不是罗兰,还有谁?她双手捂脸,双肩急剧颤动,喉咙、鼻子里发出抽噎声、鼻涕急速收回鼻腔的声音。
我揉揉太阳穴,清醒了点——这女人确实是罗兰。她头发散乱,被某些黏液粘在额前脸颊。昔日她脸上的光彩仿佛让泪水冲走。泪水的痕迹纵横,如同皱纹,使她一下子苍老了十岁。
过去那个千媚百娇的美丽女人飞走了吗?
我来了,罗兰客套一番后,风也似的走了。
屋子里,只有我和子墨。分别半年,我和子墨居然不知道如何开口说第一句话。
我突然间瞥见客厅正中间的墙壁上挂着我和子墨的一张结婚照,我走过去,在那张照片前停了下来:我轻轻地叹了一口气:生怕闲愁暗恨,多少事、欲说还休。说完那句话后,我哭了……
子墨轻轻搂住我的肩膀,说:小丫头,请你相信我,我从来没有做过对不起你的事情,刚才……
我捂住了他的嘴巴,我说:别说,甚么也别说了,我累了,想好好的休息一下。
子墨并不失时机地捧起我的脸,他衔着我的耳垂说:小丫头,我想你,我非常想你……他的手伸进了我的内衣里,我感到他的身体不可抗拒地逐渐坚硬起来。
他猛地侧身抱起我,低头吮吸我的嘴,将我轻轻地扔到被子上。
子墨认真的做这一切时,我的脑袋里却不断的出现罗兰的影子。
为甚么?为甚么?……我很想知道罗兰和子墨十分钟之前发生了些甚么?而我却害怕知道他们十分钟之前做过些甚么……
可惜,我的情绪子墨并不明白,他只是极为认真的做他的事情,他只是沉迷在久别胜新婚的爱恋中……
子墨已经是一家外资企业的副总了,罗兰是部门经理。
当子墨带着我参加他们公司专门为我设置的晚宴时,罗兰几次都想给我说甚么事情,而我,却是将话硬生生的挡了回去,我说:兰姐,甚么也别说,我信你,也信子墨……
晚宴上,李心波一半是天使,一半是女巫。
我在天使与女巫之间将我的风情万种发挥的淋漓尽致。
我是子墨身份的象征,子墨是那个晚上所有经理中最成功的男人。
他的妻子美丽兼且才情满腹,子墨沉醉了……
可是,子墨并不知道,他和罗兰的那十分钟,成了插在我心头的一把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