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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指间★小说』藏没不等于遗忘


作者:叶空廊 秀才,1425.5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3133发表时间:2008-11-25 11:23:34

1.街头邂逅
  
   下午四点,我走过没有任何车辆通过的街道,坐在街头一个花坛干净的石头围栏上。乍起的风吹乱身后那一片欣欣向荣的花丛,芳香在风中四溢开去。天色逐渐阴沉,春天里的第一场雨说来就来。人群熙来攘往,娇气的女孩们已经撑开了雨伞,遮住温柔的雨丝。
   一个窈窕轻盈的女孩带着风从我面前飘然走过,洗得发白的牛仔裤裤兜里落下一张卡。我顺口叫:“美女,东西掉了。”她转身不是很友好地看着我:“什么?还我。”口气和眼神一样冷淡,没有化妆的脸略显苍白,却透着一种清新脱俗的美。“影子。”我的回答声里已经包含不怀好意的流气。“神经病。”她没看我,转身走开。
   我捡起那张在一分钟以内已经被无数人践踏的卡,追上前,用卡敲她美丽的肩膀。她又冷冷地问:“干吗?”我摇晃着卡:“是你的吧?”她接过卡,没有道谢,只是走了十几步后回头看了我一眼,我目送她的背影挤上公车消失掉,心里一阵莫名的空白。
   林佳在我身后用包撞我的腿:“我从这边来,你看那边干什么?”我回过身,抱住她:“我说过我在看你吗?”
   “那看谁?”
   “另外一个美女。”
   “敢!没死过是不是?”她轻轻拧我的耳朵。
   “谁让你迟到的,等半天不来。”
   “我才放学呢,电铃一响老师还没宣布下课我就冲出来会你了。”
   “走吧吃饭。”
   “吃完饭呢?”
   “吃完饭吃你。”
   她咯咯媚笑着。
   林佳是我喜欢那种类型的女孩,漂亮,长发,纯净,经常笑得像小妹妹,握着手机玩很简单的贪食蛇游戏一整个晚上还可以兴奋不已。我大四时,我们在一个朋友建的QQ群组上认识,聊得很投机,她大三,她叫我师兄。向来寡言少语的我遇到她就废话特别多。后来一天她发来消息:“我想做你女朋友。我们见面吧,放心我不是丑八怪。”我告诉她,我快毕业了,已不想谈恋爱。她说:“以你的才华一定可以在城里找到一个好工作的,我们可以继续在一起。”看来她花功夫调查过我,我是网络上知名的作家,自命才华横溢,我选择网络的原因是那比较适合我低调的生活习惯。所以校园里并没有太多的人认识我。见面后我们恋爱了,一切来得突然而且儿戏,我本怀疑这种龙卷风般的爱在我毕业后便会自然烟消云散。但现在,我只担心不能给她终身的快乐和幸福。毕业后我靠着微薄的稿费在城里生活,始终没有找到称心如意的工作。每周末林佳来陪我。平时没完没了地写字。
  
   林佳一直在我耳边嘀咕着什么,忽然掐了我一把满脸怨色地问:“想什么出神了?我说话很难听吗?”
   “没想什么。”我漫不经心地回应。
   “是不是刚才那个女的?她长得很像她?”
   “谁像谁?”
   “别装蒜,你的初恋情人,苏兰兰。”
   “林佳,再提她我揍你。”
   “我就提,谁让你想她,想她又不让我说……”
   我几乎已经相信自己忘记了苏兰兰,但林佳的这些话一次又一次残忍地拆穿我欺骗自己的谎言,我知道林佳是在吃醋,我不怪她,但她触及了我内心永远的伤痕,心开始一阵阵地刺痛。
   我苦笑着说:“林佳,你就这点不好。”
   “是啊,我要是不和你叫劲,我就和她一模一样了是吗?我告诉你,她是她我是我,我和她不一样。”于是我在心里拷问自己——你难道只是把林佳当作第二个苏兰兰?
   林佳看到我脸色变了,柔声说:“我想知道,你现在爱她多一点点还是爱我多一点点?”
   我说:“傻瓜,她让我痛苦,而你让我快乐,你说我挑谁来爱?”
   她满意了,紧靠我:“当然是我了,除非你是贱骨头。”
   其实林佳错了,我也错了,让我痛苦的,不是苏兰兰,而是命运。
  
   2.苏兰兰
  
   (我写作,不想所有人都向我喝彩,只想赢得你的青睐。)
  
   还不知道什么叫爱的时候,我就已经爱上了苏兰兰。那时她嫌弃我是书呆子,除了读书外什么都不懂。我跟她说,她是上天赐给我的,跑不掉。那些数不清的日子里上天很眷顾我们,从小学到高中她都是我同桌,最后还把我们双双送如同一所大学。上大学后我尝试写作,写了十万字的时候苏兰兰答应做我女朋友,她看了我的作品后说,原来书呆子也可以这样让人心血沸腾。默默注视了她许多年,终于可以名正言顺地每天对她好,心里说不出的感动。
   苏兰兰有一天横穿人行道时被一辆失控的车撞了,然后她从我身边永远消失了。
   三年前那个燥热的午后,我在某医院的十四楼走来走去,苏兰兰在急救室里生死不知。离我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同样心急如焚的女孩,手上、衣服上沾满鲜血。那辆车在撞了苏兰兰后又撞到了一辆货车上,车里两人一人重伤一人轻伤。等了两个小时医生告诉我苏兰兰没救了。我去看苏兰兰,心痛欲绝。她看着我,目光熹微,双唇蠕动着想和我说话,但终于无力说出口一个字,眼泪却迅速从她微张着的眼里流下来,湿了眼角。我握着她的手,轻吻她的头发她的脸。她嘴角强装出的微笑逐渐在眼前僵硬,我泪如雨下。很快她的家人来了。我离开她,想去将那个肇事者碎尸万段。我愤怒地冲进他的病房,他床前的女孩说:“我知道你恨他,但我求求你,你出去吧,他快死了。”我冷静下来,关门出去,失魂落魄。
   最后我与那女孩在十四楼的走廊里两两相对,眼泪不由自主地下坠。
  
   苏兰兰走了后,我有好长时间没有上课,没有写作,在酒精里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知道这不是最好的怀念方式,于是又开始写作,在小说里让一个又一个的苏兰兰复活,对我微笑,说爱我。身边昔日的朋友门说我越来越孤僻怪异,不再与我称兄道弟。这种离群索居的生活一直持续到我遇到林佳,一个长得很像苏兰兰的女孩。她说她一点不在意做苏兰兰的替代品,于是我试着去爱她。虽然她出尔反尔,一再向我强调她不是苏兰兰。
  
   3.同命相怜
  
   周日送走林佳回学校,往回走时遇到了前两天在街头邂逅的那个素面朝天的女孩。她向我点头致意。我说:“是你?”她说:“是你,现在才想起来。”我笑笑:“我早该想起的,你那时在医院也穿着这套衣服。”她凄然一笑:“是啊,三年了,这衣服已经很旧了,可就是放不下。”
   “有空吗?我请你吃晚饭。”
   “这怎么好意思?当初是我们害了你们,现在想想还很内疚的。”
   “过去就过去了吧。”
   我们到一家餐馆吃饭,她说:“这么说你已经忘了她?”
   “没有,只是不想永远消沉在过去的阴影中,这样对死者,对自己,对这个世界上爱着自己的人,都很不公平。”
   一段时间的沉默后,她说:“我跟他已经打算结婚的,他一死,我就不知道怎么活了。这三年过的很不象样,感觉老了很多。有时候会想起你,想参照你的活法,如果你能再爱,我就找个优秀的男人把自己嫁出去。如果你一蹶不振,那么我也一蹶不振。不要笑我。”
   “不会。我现在已经有女朋友了,我很爱她,像爱苏兰兰一样。而且她能容忍我在爱她的同时想念苏兰兰。”
   “谢谢你。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走出饭店,我们告别。“还能再见吗?”
   “随缘吧,在一个城区,应该能再见的。”
  
   我步行回家,身上已经没有一分钱。稿费已经花完。我一定要找到个好工作,为了林佳,为了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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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读完,再简单不过的人物对话,却让人有一种流泪的冲动。是的,逝者已已,活着的人要更好地活着,为了爱我们和我们爱的人。感谢叶空廊的来稿和支持,问好!(编辑:静子)【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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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指间微凉        2008-11-25 12:10:22
  静子的编者按有个错别字,应该是稿,而不是搞。要注意。感谢叶子的来稿。问好。
2 楼        文友:纤纤丝雨        2008-11-25 13:29:34
  我觉得写得很不错,但结局这样不了了之,是不是少了点什么,如果结尾带点暇思会不会更好呢?纯属个人看法,呵呵,小叶,我觉得呢?
人生大起大落,不如平平淡淡!
3 楼        文友:司药        2008-11-25 21:44:27
  一个干净的爱情故事,干净到让人感觉到爱情完全可以不住在空中楼阁而就在身边,触手可及。
细节细微处,自成词话。
4 楼        文友:侯学间        2015-09-12 18:37:43
  写的真不错,祝创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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