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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北宋文学家和他们的仕途(5) ——苏辙篇


作者:陟云子 举人,5637.1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5007发表时间:2010-12-24 22:35:19

苏辙(1039-1112)字子由,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佑二年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曾任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历官右司谏、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后出知汝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
   一、年少轻狂
   苏辙比哥哥苏轼小两岁,哥俩于嘉佑二年(1057)同时考中进士科,又同时参加殿试制科策论。当时仁宗已经登基三十多年了,年纪老迈,做事难免有些昏聩。苏辙虽然年仅十九岁,但不避权势,在试卷中说仁宗赵祯是“无事则不忧,有事则大惧”;又批评仁宗生活奢靡“宫中贵姬至以千数,歌舞饮酒,优笑无度”,进而指出这样的结果:“司会不敢争,大臣不敢谏”。说句实话,仁宗在北宋的皇帝中也算是中上之选,苏辙有些话未免夸张,但他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直斥其非,足见勇气非同一般。
   试卷送上去之后,苏辙也知道自己捅了个大漏子,一定会被黜落。考官司马光想把他的文章放在三等,范镇感到很为难。考官胡宿则认为苏辙对皇上大不恭,要求直接将他黜落。仁宗皇帝看了以后说:“以征求直言的名义将人家征来,又因直言而把人家抛弃,会让天下之人怎么看我?”苏辙则才被放到下等,被委任为商州军事推官。当时父亲苏洵正好奉命修撰礼书,哥哥苏轼签书凤翔判官,苏浙觉得父亲年纪已大,兄弟两人都在外地不方便,便要求在京城奉养父亲。过了三年,苏轼从外地调回京城,于是苏辙外放大名推官。又过了一年,父亲苏洵去世,苏辙为父亲守丧。等服丧后,神宗已即位二年,苏辙上书议论政事,被召见于延和殿。
   神宗富国强兵的想法非常迫切,于是就委任王安石变法。当时新成立了一个机构叫三司条例司(可参见前文),苏辙就被调入这个机构。在这个机构中还有个很受王安石器重的年轻人叫吕惠卿。苏辙跟他谈论,发现双方的想法大多不合。王安石拿出青苗法草案,让苏辙过目,并说“有不当的地方,就完全可以不必疑虑地告诉我”。苏辙说:“把钱借给百姓,让他们出二分利息,本意是来救济百姓,不是求利。但这种做法有两个弊端:一是银钱出入,难免经办人员上下其手,从中舞弊;二是百姓在钱财到手之后,缺乏理财观念,可能就会胡乱将钱花掉,到第二年偿还不上,反而给州县等基层部门行政运转加重负担。”苏辙还举了唐朝刘宴的例子。刘宴从来不借钱给百姓,但也不叫吏员催督百姓还债。他对周围谷物的价格了如指掌,发现某地谷物太贵则开仓销售;反之则收购,叫做常平仓法。用现在的话说,刘宴在稳定物价上有一手,苏辙的意思是劝王安石仿此即可,不必自出心裁创立青苗法。王安石听后觉得与一定道理,便说:“我回去好好想想。”从这时开始王安石一个月没提青苗法的事。
   政治好比投资,在形形色色的人中,总有一些风险投资者。河北转运判官王广廉听说有青苗法,便奏请发给度僧牒几千份作为本钱,在陕西漕司私自实行青苗法,春天发放秋天收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与王安石的意见相合。王安石便在全国进行推广,又派了八位官员到地方去,寻求尚未收取的财利。这八个人都是新锐,想要获得王安石认可就必须做出一番成绩,但他们片面追求得到的财税,难免会扰乱百姓正常的生活秩序。朝中持重的老臣都是忧心忡忡,但没有人敢说。苏辙就去见了另一位宰相陈升之,力陈不可;又给王安石写了一封信,叙说原由。但王安石听不进去,还要治苏辙的罪。幸亏陈升之出来为苏辙说了句话,苏辙被调到河南府任推官,正巧与苏家有旧的张方平做知州,就征召他为教授。三年后,改授齐州掌书记,又过了三年,担任著作佐郎。后来又随从张方平签书南京判官,过了二年,因哥哥苏轼写诗受到牵连,被贬监筠州盐酒税,五年没有升调。后来才做了绩溪知县。
   二、指点江山
   哲宗即位后,苏辙被调为秘书省校书郎,这是一个九品官职。但很快,苏辙的职务被调整为右司谏。前面我们已经分析过,谏官是皇帝与丞相进行权力争夺时的利器,因此有宋一朝,谏官权力很大,且有风闻弹人的特权。苏辙个性是“宁鸣而死”,得到这个机会自然要好好议论一下自己的意见。
   当时朝廷中旧党虽然出现了反弹,但新党中的章惇、蔡确、吕惠卿等人还窃据要津。苏辙的政治论点与乃父乃兄类似,都不主张进行过于激烈的革新。正好宣仁太后启用了旧党领袖司马光、吕公著,苏辙就势论奏,将章惇、蔡确、韩缜等都弹劾出朝廷。新党中的吕惠卿当年阿附王安石,等到羽翼丰满的时候就攻击王安石,人品卑下,当时的人都很看不起他。吕惠卿自知将要遭贬,便抢先一步上奏请求提举宫观以免被贬官流放。苏辙发挥“宜将剩勇追穷寇”的精神,将他的奸恶揭露出来,最终吕惠卿以散官安置在建州,从此一蹶不振。
   朝中执政的大佬换成了司马光,他工作的第一重点是将王安石变法全部废除,恢复以前的旧制。比如说他看到免役法之害,便想用原来的差役法来代替。苏辙是这样给司马光分析的:“从差役法被废到现在已经有快二十年了,猝然将它更正过来,官吏百姓都不习惯。更何况这件事关系复杂,盘根错节,如果不加考证地轻易实行,恐怕又会产生新的弊端。”但苏辙并不是反对实行差役法,他的想法是州县的免役钱还够用几年,到今年年底暂且实行免役法,然后要中央有关官员制定出新差役法的条例,到那时进退就比较有利了。但司马光没有听。又比如王安石变法中曾设置《诗经》、《尚书新义》来考察天下士人,司马光想另立新的条例。苏辙还是很反对司马光的冒进,他说现在到第二年秋天进士考试已经没有多少日子了,像诗赋这种讲究声律的学问,不是短暂时间就能融会贯通的。至于经书、诵读和讲解,更不是容易的事。所以苏辙请求第二年的进士考试一切都照旧,只有经书的释义可以兼取各家,不必专门用王安石的学说。这样应举的人心里有了数,下一次科举时再改变也不算晚。司马光大概是认为自己时日无多,所以又没有听从苏辙的建议。
   哲宗刚刚即位,西夏使者遣使来贺。使者回去,尚未出境,西夏又派了一拨使者过来。原来神宗时朝廷经营边境,在熙和增设兰州,在延安地区增设安疆、米脂等五寨。西夏使者去而复回,分明是想提出土地要求,大臣们在守和战之间讨论,尚未决定。苏辙的观点是:西夏之所以不提边界的事,是猜到了宋朝君臣厌恶战争,想等他们主动提出,取得政治上的主动。但宋朝也不想贸然低头,所以也就压着没提。苏辙分析说,这个机会一定不要错过,否则将来一定会后悔。西夏将精锐军队陈列在边境,到时再给他们就显得惧怕兵势;如果不给就一定会引发战争。而新君即位,政局不稳,战事就难料了。朝廷同意苏辙的意见,将五寨还给西夏,没有给西夏造成口实。苏辙不久升任起居郎,中书舍人。
   这时朝廷想要将黄河恢复旧道,苏辙对执政的吕公著说:“黄河决口向北流,从先帝时就不能让其回归故道,现在不根据以前的情况而对尚未出现的情况进行修筑,这是自认为勇气超过先帝。”吕公著恍然大悟,但是因条件所限没有照办。
   不久苏辙再升为户部侍郎。在朝廷对答的进言中,苏辙着重强调了现有经济政策的弊端。他认为最好的财政状况是藏富于民,其次是将财富积聚在州县。州县财税如果丰裕,那么转运司自然就不缺钱;转运司有了钱,户部自然也不会缺少。宋朝开国以来,地方向中央上交的赋税少了,但是地方富足,有需要开支的时候调用方便,做事必然成功。但熙宁以来,讲究财利的官员,不懂得这些道理,想使国家富裕,却先造成转运司的贫穷,这是本末倒置。转运司一旦贫乏,上供就不能连续不断,结果导致户部和度支使的贫困。到那时即使内府财物堆积如山,也是没什么好处的。
   不久苏辙又指出朝政的三大弊端:第一是分河渠事务为都水监;第二是分造甲胄事务为军器监;第三是分修缮事务为将作监。这三监所管的事务原本都属于工部,将机构分开之后,工部所管的剩余事务就不多,等于完全被这三个部门架空。而且三个机构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给户部造成了不小的麻烦。因此苏辙建议将这三个部门直接划归户部管辖,方便户部拨给开支;另一方面,让工部负责工程质量的好坏,这样分工明确,就减少了出现事故时官员的互相推诿。事实上,北宋王朝机构臃肿,人员冗杂已不是一天两天,有识之士都急于改变这种现状。经过仔细阅读,哲宗同意了他的大部分建议,只有都水监因为问题较敏感,没有归到户部。
   这时朝廷吏员人数大大超过定额,于是命苏辙去裁减。当时有个叫白中孚的吏员说:“吏员名额不难确定。过去曾有规定,将所需要处理的公务按照难易程度分成七等,难的定为一分,简单的可以定在一厘以下。然后以两月为期限,看各人所积的分数。最后划定一个分数线,过线的留下,没有过线的直接淘汰。”他的想法很类似现在的末位淘汰制,可惜思维太超前了,在当时是无法实施的。苏辙知道这关系到很多吏员的切身利益,如果按照白中孚的做法骤然减少大量吏员名额,导致这些吏员无处安置,而他们又没有相应的谋生手段,必然会造成大量的纠纷,到那时朝廷也无法处置这件事了。苏辙的意见是:先根据实际情况定出相应的吏员名额,然后当现有的吏员年满转走或去世留有空缺时,不再安排新人进入,也就是让吏员进行内部消化。大约十年后多余的名额也就能减完。这样收效虽然慢,但是没有触犯现有吏员的利益,就不会抱怨。执政大臣吕大防于是命令任永寿和几个中书省的吏员管理这件事。任永寿也不是省心的主,主管这件事后便自作主张裁减吏员,又根据自己的爱憎改变各部门的次第。后来任永寿因为贪污被刺字流放,吕大防亲自抓这件事,这才按照苏辙先前的建议实行,平稳地进行了过渡。不久,苏辙代苏轼任翰林学士,随后又代理吏部尚书。接着苏辙作为宋朝的使者出访契丹,接待他的是契丹的侍读学士王师儒。三苏文名极盛,王师儒虽在北地,但竟能背诵苏洵、苏轼的文章和苏辙的《茯苓赋》。苏辙回国之后,转任御史中丞。
   从元佑初年政局改变到这时,已经过去了五年。元丰年间提倡新法的大臣还有部分散落在朝廷内外,他们不甘心失败,就制造舆论鼓吹新法。执政的吕大防、刘挚等人不希望再出现什么政治问题,于是打算从新党中挑选几个代表人物进入朝廷,来平息新旧两党的仇怨,这种做法叫做调停。
   宣仁皇太后对此疑虑不定,苏辙上书表示坚决反对。他将新旧两党之争比作君子和小人之争,并说新党这些人要他们当地方官,跑个腿就行了,千万不能让他们进入中央。因为他们一旦进入中央,必然会和君子发生争执。而君子一定是争不过小人的,原因在于小人贪利而不知羞耻,受到抨击也不离去;君子遇到挫折就会隐退。最后苏辙作总结性发言:为祖宗基业计,请陛下三思,不要被流言迷惑,不要让小人进入朝廷,那么天下就大幸了。这话说得很偏颇,可见苏辙对新党众人隔阂之深。
   宣仁太后对苏家哥俩印象非常好,见苏辙这篇奏疏立即命人在帘前宣读,最后一锤定音,赞同苏辙的意见。于是所谓的调停最终没能实现。
   过了一阵,苏辙又针对朝政出现的问题进行议论。这次他强调的重点涉及内政、水利、军事、财税等诸多方面。下面我们着重分析一下苏辙在其中表现的政治思想。
   在内政上,苏辙表现的比较乐观。他说:虽然现在天下还没有大治,但祖宗法纪还在,州郡也大致安定。只要大臣们处心公平,没有生事和邀功,然后国家根据弊端修补法令,实行百姓安定国家太平的方法,即使有些反复无常的小人,也不足为虑了。只是朝廷有时做事欠缺考虑,才酿成一些不可收拾的恶果。
   在水利上,苏辙举了黄河的例子。在西北地区,黄河本来是向北流的,水利官员却想把它改成东流。使水从低处向高处流,这是违反常理的。当陛下派人进行考察时,还有人固执己见,执意不听。这件事虽然过去多年,但黄河以北的百姓却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在与西夏的关系上,苏辙认为西夏外表上归顺,宋朝为了拉拢他们,每年都给他们相当数量的赏赐。但是熙河边境的将领官吏擅自侵占肥沃的土地修建城堡以作抵御,他们功劳尚未建立,与西夏的争端已露头角。朝廷虽然知道不对,却始终不明白地处理,如果因此造成边界纠纷,关陕边境的百姓还能够安居乐业的生活么?
   在实行差役法还是免役法的问题上,苏辙指出,这个问题应慎重考虑。因为差役法和免役法都有弊端,这两种法令已经交替实行了多次。苏辙分析说,熙宁年间实行免役法,上中下三等民户都需要出钱。上户因家产富裕,出的钱无限制;下户从前不服役,现在也需要出钱。所以这两种人家,不免唉声叹气。至于中等人家,从前已经服差役,现在出的钱又不多,所以最受利的就是他们。当废除免役法而实行差役法时,上下户高兴了,却苦了中等人家。苏辙举开封近郊的中等人家为例,他们在免役法实行的时候每年要交三贯钱,十年就是三十贯钱。而差役法实行时,工作最轻的手力役(也就是在各县做杂事)每天花费至少百钱,这样算下来一年就要花费三十六贯,两年服役期满,需要花费七十二贯。服役之后大乡可以轮休三年,小乡还不到一年。以此计算,差役法五年的花费,竟然超过了免役法十年的花费。而出赋役的人,多数是中等户,则他们所受的侵扰,也就可想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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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通过史实绍介,对唐宋八大家之一苏辙客观理性的认知,使得文本具有可读性和鉴赏性,对于研究者来说也是难得的资料。欣赏!【编辑:夏冰】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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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夏冰        2010-12-24 22:35:40
  通过史实绍介,对唐宋八大家之一苏辙客观理性的认知,使得文本具有可读性和鉴赏性,对于研究者来说也是难得的资料。欣赏!
山西省作家协会会员。一直在文学的路上走。目前致力于文字表达无限可能性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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