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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小说】女人肖像


作者:欧阳德彬 秀才,2951.1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7699发表时间:2011-06-06 08:19:05

1
   我扛着行李回到村子的时候,歪戴着一顶毛线筒子帽的陶小银正叼着烟卷和几个农夫打麻将。那样的帽子在乡村集市的地摊上随处可见,三五块钱一顶。我刚到他身后,他两个大拇指把面前的一排麻将往前一推,右手轻拍一下头顶,呲牙咧嘴地说胡了。尘土从它的帽子里钻出来,在冬阳里打着滚,为他的赢牌欢呼雀跃。那狗日的咋看咋不像读过大学的人。他赢了我不高兴,我盼着他输,最好把他家大卡车、小洋楼统统输掉。我打小就看他不顺眼。
   十几年前的那个下午,我去王兰芳家串门。那时候,我一下地回来,就去王兰芳家。二十岁的王兰芳真美,她的长发沐浴在盆子里,白细的手指小白鲢一样穿梭在秀发里。盆里的清水泛起波纹,我的心便乱了,钉在那里。
   “大彬哥,把晾衣绳上的毛巾递给我。”王兰芳说。
   “嘿嘿,我给你擦。”我透过毛巾抚摸着她黝黑的长发,觉得它们不久以后就会铺展在我家柔软的蒲草床垫上,然后欢快地跳舞。我忍不住探手抚摸她柔软粉白的脖子,她用包裹着洗发膏的手推开我。她的脸庞是一朵刚刚进入花期的牡丹,洋溢着羞红。
   “兰芳,你八岁的时候就说要嫁给我,你到底啥时候嫁啊?”
   “你急啥,秋天吧,那时候地里不忙。”
   2
   陶小银和我家仅一墙之隔,他爹是村长。我学习不好,家里也没钱,读完高中就回家种地了。他大学毕业那年,不在城里找工作,偏偏回家盖起了塑料大棚,种起了蔬菜。那狗日的之所以回农村,是因为他惦记着我喜欢的女人。那年秋收后,迎婚的锣鼓声果然响起,只是响在隔壁的院子里,王兰芳藏在红盖头底下走进了那座三层小洋楼,成了陶小银的女人。
   我没去喝喜酒,也没去闹洞房,呼啸着奔向一条陡峭的山路,野狗一样匆匆而快活地奔跑,步子越来越轻快,越来越有弹性,下山的时候风驰电掣地滑行。那个失控的秋夜,山神借给我一对翅膀,使我无视山路的陡峭和漫长。天亮的时候,那双血肉模糊的脚底板踏上了一辆绿皮火车,去了远方的城市。震耳欲聋的锣鼓声把我赶到工地,使我成了一名建筑工。那天的锣鼓声时时在耳朵里响起,让我坐卧难宁,我便在工地上拼命地搅拌水泥,给那些锣鼓声填入杂音。从那以后,我一听见锣鼓声就不寒而栗。冰凉、破旧、肮脏的工棚成了我幸福的小岛。这个遇难的漂流者,终于从惊涛骇浪中脱了身。
   好端端的,王兰芳咋就成了他的女人。十几年来,这个谜团一直困扰着我,以致现在我三十好几还光棍一条。我一直对自己说,王兰芳在我心中,是初春的花朵,云端的仙女,即使她嫁给了别人。可是,每当我想起陶小银把她放在床上,探索着她身体的奥秘,端详着那条铺在她身下的白毛巾,我就咬牙切齿,拿起床边的暖瓶摔个粉碎。十几年来,我摔碎的暖瓶不计其数,大部分的工钱用在了购买暖瓶上。直到现在,我还改不了和女人做爱前摔只暖瓶的习惯。
   每换一个工地,工地旁边便长出红灯区来。劳累了一天的民工们在里面的发廊里和妓女交欢。一点也不贵,二十块钱一次,走投无路的女人们更倾向于这种小本生意。王兰芳在我心底扎了根,我无法容忍自己和别的女人上床。在二十多岁的年纪,男人情欲最旺盛的年华,我躺在工棚里,想象着王兰芳的模样和身体,外面支着大帐篷,床上支着小帐篷。精神和肉体之间进行着一场长达十几年的鏖战。工棚外面简陋的平房里,数不清的女人褪掉她们红艳艳的裙子,陷入疯狂的扭动中,整个工地都可以听见她们杂乱无章的大合唱。我害怕女人,害怕她们温热的气息,害怕她们呆在我身边。我讨厌那些大谈爱情的人,他们只不过是乔装打扮过的诱骗者,所做的一切不过是为了掩饰肉欲。
   晚上的工棚里,工友们除了去红灯区就是躺在床上在自己的身上抚摸女人的乳房和屁股,他们在梦中也拼命地与木板床咯吱咯吱地较着劲,有些人还会像公鸡一样啼叫起来。他们把混凝土搅拌成女人的裸体,做饭师傅把馒头蒸成女人的乳房。
   秋天的时候,村民的蔬菜熟了,邻里之间交换着吃。王兰芳二十岁生日那天,我送给王兰芳一蛇皮袋辣椒。我永远忘不了那个场景:陶小银用网兜提着一根胡萝卜朝王兰芳走去,满脸诡秘的笑容。也不知那狗日的在胡萝卜上动了什么手脚,那根胡萝卜大腿一样粗大。就这样,陶小银用一根硕大的胡萝卜抢走了我喜欢的女人。
   王兰芳的爹王仙不喜欢别人叫他村支书,谁叫他村支书他就陡然瞪起蛤蟆眼,两片厚嘴唇也颤抖着翘起来。村里的老人都说王仙是个严肃的人,天生是当官的料。倚在墙根晒暖的老孙头说,狗日的王仙,俺看着他长大,没见过他笑过。奇怪的是,王仙见到陶小银就眉开眼笑,厚嘴唇也扯成两片柳树叶。陶小银果然是上过大学的文化人,他不叫他王支书,叫他老大,还把一只硕大的墨镜架在他的鼻梁上。王仙嘴角的笑容还没消失,一根中华香烟已塞在他的两唇之间。陶小银掏出火机一伸手,王支书就眯着眼睛吞云吐雾了。
   十之八九是那狗日的买通了王仙,王仙才逼着女儿嫁给了他。
   王兰芳一定不是心甘情愿的,她一定做了很多反抗。我心爱的兰芳。我的小芳。
   3
   我和陶小银的较量从孩童时代就开始了。
   七八岁时我和陶小银在河汊子里光着屁股逮鱼,王兰芳提着蛇皮袋在河边拾鱼。陶小银扔给王兰芳一条二指长的草鱼崽,我扔给王兰芳一条巴掌大的鲫鱼。陶小银扔给王兰芳一只巴掌大的鲫鱼,我扔给王兰芳一条斤多重的白鲢。陶小银扔给王兰芳一条手指长的泥鳅,我扔给王兰芳一条胳膊粗的火头。扎着羊角辫的王兰芳一边在岸边的草丛里追赶活蹦乱跳的大鱼,一边朝着河里喊“大彬哥哥,我要嫁给你。”
   村里有几间不知何时盖起的破瓦房,我们三个一起在那里上小学。陶小银他爹是村长,所以他和王兰芳同位,还把我调到了后墙角。我不喜欢学习,上课盯着王兰芳的后背发呆,或者想着咋逮鱼,还总结出逮鱼下手时要“狠、稳、准”的三字要诀,要么就是昏昏欲睡。一次上自然课,戴眼镜的程老师讲到山区的石头摇摇欲坠,咱们班有个同学也摇摇欲坠。我一激灵,赶紧缩头,后墙的石头上冒出一股白烟,白烟下面现出长方形的板擦印。
   那时候,值班老师自己在办公室用煤炭小火炉做饭吃。一天傍晚,我拎着沉甸甸的蛇皮袋在办公室门口忐忑不安。值班的程老师看到了我,我把蛇皮袋递给他,里面装着一条胳膊粗的火头鱼。他没有批评我,笑眯眯地夸我懂事。我说我要和王兰芳同位。程老师皱起眉头,从上衣口袋的铁盒里掏出一支烟,点上,眼睛望着操场上的大杨树。那上面有一只呱呱乱叫的乌鸦,扑扇着硕大的翅膀。奶奶的,陶小银他爹就吸这烟,铁盒的中华。前几天,陶支书带着几个人到我家收粮食提留,嘴里叼着的就是这烟。叼中华烟的就是神气,把叼着旱烟打磨镰刀的爹训成了一条哈巴狗。
   这七里八村,谁不知道,火头鱼里蕴含着神奇的力量,男人吃了女人受不了,女人吃了床受不了。谁不知道,这鱼生性狡猾,浑身粘液,专往紫泥里钻,难逮的很。送出了火头鱼,虽然我没能和王兰芳同位,但终于可以坐在王兰芳后面了。夏天的时候,陶小银给王兰芳买了一件白纱连衣裙。王兰芳穿着那件连衣裙,成了仙女。自习课的时候,我把橡皮丢在王兰芳的脚边,拾橡皮的时候钻进了王兰芳的裙子里。我刚钻出来,陶小银就把课本狠狠地盖在了我头上,我学着父亲的姿势把布鞋底猛烈地摔在他屁股上。我们在地上扭打着翻滚起来,直到程老师罚我们到外面站岗。不同的是,程老师让陶小银站在办公室门口的大杨树底下,让我站在阳光毒辣的操场中间。他微笑着走到我面前,弓腰从地上扯起一把蒿草递给我,让我学山羊吃草。
   老师要做饭,让男生们轮流给他们到院里有压水机的农户家抬水。大粗棍两头各有一个摇摇晃晃的小学生,棍子中间挂着一只大铁桶。轮到我的时候,程老师正叼着烟笑眯眯地杀那只胳膊粗的火头鱼。奶奶的,那鱼是我的宝,费了好大劲才逮住。我去河叉子逮鱼的时候,爹说,你现在上学了,不能光腚在河里逮鱼了。说着,他递给我一件发黄的大裤头。穿着大裤头蹲在水里,大裤头成了迷魂阵,不一会儿,我从裤头里掏出好几条巴掌大的鲫鱼。谁料一只胳膊粗的火头鱼钻了进去,差点咬断我的命根子。爹说,它是去裤头里喊迷路的小鱼崽回家吃饭。我不舍得杀它,放在水缸里养着,直到拿给程老师。
   “那狗日的中午要杀鱼吃。”我对抬水棍那头累得呲牙咧嘴的同桌孙大雁说。
   “大彬,俺告你骂老师。俺娘说了,骂老师不是好学生。”
   “你奶奶的随便告,俺爹说了,俺家今年还种西瓜。到时候,你再偷偷摸摸去俺家瓜地,俺让你吃屎。”
   把水桶抬到土墙脚,我往水桶里撒了一泡尿,打了个尿颤,爽快得长吁了一口气。
   王兰芳十八岁生日那天,在城里上大学的陶小银邮给王兰芳一朵红绸布做的玫瑰,我用脸盆端给王兰芳一条又粗又长的火头鱼。脸盆里呼呼乱窜的火头鱼羞红了王兰芳的脸,她露着两颗小虎牙低下头去。我不敢多看,转身刚要走,我的脸颊上便收到一个温润的吻。我转身抱住她,抱起来,奔向我家那张铺着蒲草床垫的木床。“大白天的,不怕人家看到呀,放我下来”,我便轻轻地把她放在地上。
   “啥时候给?”
   “结婚那天晚上。”
   4
   工地上摔死了几个农民工后,我成了包工头。出事那天,我用写着“安全重于泰山,责任高于一切”的红布条幅做了他们的裹尸布。房地产大老板翘着大拇指夸我懂事。他一边让我到桥下的零工市场召集农民工,一边让我打听逃跑的前任包工头的下落。大老板说,听口音,他是你们那片的。大老板身材矮小,面对尸体也不改嘴边的微笑,浑身散发着难以捉摸的精明。
   成了包工头后,我买了一部砖头样的手机别在裤腰带上。接打电话的时候,把它托在掌心,声音开得山响。我当包工头,从来不让自己招来的人上脚手架上干活,我让他们在楼下搅拌混泥土或者编钢筋壳子。逢年过节,我也不忘拎着好烟好酒孝敬孝敬大老板。
   十几年后,我的耳朵里锣鼓声小了些,手机的响声多了起来。那年年底,我进城后第一次回老家。我西装革履地出现在陶晓银家院子里的时候,王兰芳正俯着身子给一个扎着两只羊角辫的小女孩整理书包,催她去上学。那小女孩,眼睛明亮,一笑便露出两颗小虎牙,真像小时候的王兰芳。另一个男人的影像出现在小女孩身上,我心头一紧,生出无尽的仇恨来。狗日的陶小银,抢走了我爱的女人,还让她生了孩子。
   王兰芳抬头看见了我,愣了一下,并不说话,继续忙着干身边的活计。
   我并不离开,凝视着她干这干那。我朝思暮想的女人,依然那么美。
   中午的时候,陶小银歪戴着那顶毛线筒子帽,叼着烟卷从大棚地里回来了。他见到我,也不说话,把别在右耳朵上的那根中华烟摘下递给我。
   王兰芳从里屋拿出几件衣服,扔在压水机出水嘴下。她招呼端着铁茶杯喝茶的陶小银给她压水。
   也许是压水机的皮垫磨坏了,陶小银捣鼓了半天也没弄出水来,还差点把水桶里的引水用光。王兰芳两手叉腰地站在压水机旁,呵斥着陶小银“快点,快点,你倒是快点呀!”。
   “我来吧。”我走上前去,使出这些年来搅拌混凝土的本事,清水奔涌而出。王兰芳对我微笑了一下,露出两颗小虎牙。
   陶小银到屋里喝茶看电视去了。我注视着洗衣服的王兰芳。她的长发剪短了,身上散发着麦田成熟的气息。她蹲在压水机旁搓衣服,腰带上隐现的皮肤白得晃眼。
   我站在院子里,看着小女孩放学回家,看着他们一家人在堂屋围着小木桌吃饭,看着小女孩去上学,看着陶小银歪戴着那顶毛线筒子帽,叼着烟卷去大棚地,看着王兰芳弓着腰收拾碗筷,看着晾晒在在石榴树枝上的雪白内裤在风的撩拨下变换着姿势。
   王兰芳把大门反锁上,走到我面前看我一眼,我便跟她穿过堂屋,走进卧室。梳妆台旁摆着电能取暖器,房间里很温暖。天花板上垂下一只无罩的灯泡,灯座斜斜地指向床头。
   “会有这么一天的。”她说。
   她脱光衣服平躺在床上,半眯着眼睛任我抚摸。她已不像当年那么苗条,却没有失去女人的风韵。
   哈哈,狗日的陶小银,属于你的东西照样可以属于我。我斜视了一眼床头墙壁上挂着的婚纱照。
   许多年来,对我来说,她的身体是隐蔽的,包围在花瓣中。
   我要占有眼前的女人吗?很简单,只要上前一步,怀揣了大半辈子的梦想就会实现。我占有她,是因为青梅竹马的爱还是因为蕴积多年的恨?她过得幸福吗?陶小银对她好吗?他还会柔情脉脉地注视她,一如在夺去她初夜的那个秋夜吗?我提起床前的暖瓶,思量着要不要摔在地板上。
   冬阳穿过窗帘的缝隙,凝在荒芜的墙壁上。我讨厌墙壁上的阳光,它制造了虚假而又灿烂的秋天,把我推向十几年前。
   她早已是另外一个女人,成了一段遥远的旧事。我的灵魂突然对许多年来朝思暮想的身体变得冷漠。这个激情澎湃的野兽,刚刚还沉醉在狂喜的云雾中,陡然间崩溃了。
   她幽黑的眼眸里蕴满泪水,那里面映着一个男人颓废的身影。我静静地把暖瓶放在原处,倒退着离开,她眼中的那个男人,迈着相同的步履,走向她的眼眸深处。
   我宁愿这一切发生在梦里。
   也许,那年秋天,她在锣鼓声中跨进陶小银家大门的刹那,她身上的魅力就像我家院子里的槐树叶般坠落。
   5
   我害怕再次见到她,刚过完年,我便回到工地,当晚还去了小鱼发廊。我甩手把一千块钱扔在她劣迹斑斑的床上。床上的被子和床单早已被蹂躏得皱皱巴巴,凌乱不堪。它们是一叶远古人的独木舟,载着民工们驶向幽深潮湿的迷宫去埋藏不幸。
   “农民工大哥出手真爽快,比那些带眼镜的假斯文爷们多了。”小鱼边说边坐在床沿上脱衣服。我这才认真打量起这位风尘女郎来。她不再年轻,脂粉已遮盖不住眼角的鱼尾纹。她的嘴角挂着笑意,眼睛里却满是漠然。我感到自己的身边现出越来越多的沙漠,好像身处何地都难以安居。
   “咱们去河边的草地上玩吧。”
   “为啥?”
   “你在床上只不过是死鱼一条,在河边的草丛里才活蹦乱跳呢。”
   那晚的河边草地上,扎着羊角辫的王兰芳一边在河边的草丛里追赶活蹦乱跳的大鱼,一边朝着河里喊“大彬哥哥,我要嫁给你。”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五日,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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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一个梦想。从最开始的童年憧憬到颓废淡漠的三十岁老男人,一路退缩到最后的放弃。时间的力量贯穿了整个故事。一个人在精神世界如此凋残凌乱的状况下,在理想与现实的冲突以及淡漠挣扎中,还依然保存了些许的理性之光,没有放弃一个智慧生物对社会的观察能力和思辩能力,这种坚强稍带了点温暖与激励人心。但是更多的是面对这种时间与冲突,所选择的路以及其中的变化,值得深思。——夜雨寂北【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1106060001】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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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红叶秋        2011-06-07 16:36:31
  非常精彩的小说,欣赏。问好朋友!
文载道,诗言志,不亦乐乎!
2 楼        文友:蕉下老农        2011-06-07 20:02:29
  文章深刻又有趣味,构思巧妙,结尾更是精彩。赞一个!
咀乡村之琐事,看人生之世态
3 楼        文友:叶舞风        2011-11-22 14:10:21
  肉欲和灵魂之爱到底哪一个真美?留一个最初的梦也许是一生中最美的事吧?很多美好的事情一旦有了结果,就变得不在美好,永远存在心中也许是最好的吧?爱情和身体分开可能是灵魂升华的动力呢,又有什么对错是非?这这是一篇值得细读的文章。
力求心灵饱满,三寸醉眼、满屋书臭。 回首半生历程,一腔热血、两袖清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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