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家*杂文】刁民与顺民
世上诸事,有时仔细想想颇有意思,有黑夜就有白天,有善良就有邪恶。自然,有刁民就有顺民。
刁民与顺民之间可相互转化,刁民做到一定程度,通过某些方式运作,有可能就变成了顺民。这一点儿最好的例子莫过于梁山好汉,先老实做顺民,然后被逼迫做了刁民,再由某些刁民头头运用“招安”之法,最后大家又皆大欢喜地做了顺民。这刁民与顺民转化之频繁,就像走马灯一般,令人眼花缭乱,一时之间也辩不清是非忠奸。其实,向善之心人皆有之,谁骨子里都不希望自己变成一个刁民吧。做顺民多好,名声好听,还与官家相安无事,自家日子自然也安安生生,丰衣足食。有这样的好日子过,还会有谁吃饱了撑的,乐意没事儿找事呢?
能做好顺民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若能得到上级领导支持,知其好恶,明其旨意,然后老老实实执行就是,让领导痛快,领导也便让你痛快。如是,则顺民可以长长久久做下去。彼此之间一团春风,和谐社会,嘻嘻哈哈,皆大欢喜。可是假如会错了意,领导叫你向东,你不小心向了西,叫你打狗,你不小心打了鸡,如斯,则你总和领导意图相背而行,则顺民肯定顺不下去,搞不好,弄你个刁民的大帽子,压得你头都抬不起来。这才是拍马屁拍到了马腿上,不但没有好结果,而且还会被马蹄子狠狠踢上那么一脚,到时你死都不知道咋死的。
做顺民肯定也有一定的技巧与方法,比如你要完全抛却自我意识,先领导之忧而忧,后领导之乐而乐,将自己放到最低,将领导放到最高。比如清军入关,一统江山。人家清朝领导就要求,“留发不留头,留头不留发”,则多少清朝顺民老老实实地剃掉了头发,而且不惜毁自己形象,以博领导开心。而那些很不老实的顺民,清廷则罗列罪名,鸡蛋里挑骨头之余,还大兴“文字狱”,血雨腥风,刀光剑影,朝你狠狠扑去,则你哭天喊地,大呼冤枉,即便学人家窦娥“六月飞雪,血溅白练”,也不过是授人以笑柄,徒增笑谈云云。
如此看来,顺民的日子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可以“好人一生平安”。搞不好因缘际会,一不小心便被强迫基因改造,转化成刁民,从此被官家看不上眼,“当顺民已成往事”,则一切前途只能“像云像雾又像风”。然而初始之际,但凡是顺民,必定是官家暂时放心的对象,至少不必担心半夜官兵围攻,闹得鸡犬不宁,因言致祸或某些不注意的小节被诬陷,则一根绳子牵一家男女老少上刑场,沿途屈辱,受人唾骂,最后引颈受戮,身首异处也无人同情。更有甚者,因拍马屁不到位,饱受冷落,再被仇家三言两语在领导耳边灌输些冷风恶雨,则自己一腔赤胆忠心被视作狼心狗肺,或打或杀,就看官家心情好坏与否。则这顺民做得相当窝囊无能,着实令人同情。
可是世上从没有无缘无故的刁民,就像从没有无缘无故的仇恨。每一个刁民身上都有一部血淋淋的“刁民史”。陈胜、吴广如果不是“会天大雨,失期,法皆斩”——被征出工,可是恰好遇到了大雨,不能按期限到达,按照秦朝法律,就要被斩首了。看!如果不是明天刀子就要架在脖子上了,估计也就不会出现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大规模的农民起义。虽然最后这俩刁民也没什么好下场,却也给秦朝统治者敲响一记响亮的警钟——你不让我好好做顺民,我也不让你好好坐江山,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是骡子是马咱就牵出去遛遛!确实,如今细细想来,陈胜、吴广这两个“刁民”境遇很是值得同情,足以供统治者反省一二。如何不把顺民逼成刁民,如何能够让顺民继续安居乐业,不起反心,不思背叛,这同样应该做为一门领导艺术,反复习之,警醒自己。
如果选择做个顺民,则必须要“俯首甘为孺子牛”,领导骑,领导打,领导骂,领导辱,都要做到面不改色,心不跳,脸皮足够厚,心理承受能力足够强,而且牢记“顺之,顺之,再顺之”的三顺原则,则顺民完全可以做得更长久些。相反,不管出于如何的原因,被迫做个刁民的话,则领导和领导眼里的顺民都会对其“横眉冷对千夫指”,刁民所付出的代价自是惨重的。
如果仔细比较一下,我们还会发现,做顺民有时比不上做刁民的生活境界。做刁民吧,随心所欲,让心做主,可以大碗喝酒,大口吃肉,而且今天看谁不顺,可打可杀,可骂可恨,完全可以为所欲为。固然相比顺民来有些劳心劳力——刁民必须要花费更多时间和精力来进行自我生活改造,他们不能依靠别人,只能自己依靠自己,花费一滴血汗,挣一滴血汗钱;而顺民只要好好顺下去,让领导满意,则衣食住行便有了倚靠,不需要刀枪尖上滚日子,自然只要领导高兴就是硬道理,好日子会来的,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可是顺民有一条,是远远不及刁民快乐的——做自我。大凡古今人物,活出自我,让心做主,是一件很难的事情。身为奴才走狗,食领导残羹剩饭,时时处处看领导眼色做人行事,这顺民自然是不好做的,日子自然也是“一步一个坚实的血窝”,比如你看秦朝中有一件史称“焚书坑儒”的大事,那些“儒们”里面肯定也有许多顺民吧,可是却一不小心就被砍了头,吃饭的家伙说被砍就被砍了,你说他们这顺民做得容易吗?总之,一个字,难!
有一句传得很久的话讲得颇荒唐——“知识越多越反动”。就这一句话,当时便打倒了多少反动学术权威。文革的有些人事,荒唐得已经不能以常识判断,如今稍有些历史知识的人,就知道那是一个颠倒黑白,失却正常逻辑,精神疯子狂人辈出的时代。当时的顺民也好,刁民也罢,已经不能以理性思维判断。今天你高高在上,明天估计很快就会沦为阶下囚。那时做顺民或刁民已经了无意义。一个完全混淆了好人与坏人概念的时代,不谈也罢。
说到此时,一个人名油然浮上脑海——李敖!这个家伙,实在是一个很“复杂”的家伙,有人评论他嫉恶如仇,更有人评论他侠肝义胆,有人说他风流成性,还有人说他一身反骨,有人恨得他咬牙切齿,也有人崇拜他五体投地……一千个人眼里就有一千个李敖,而在我眼里,这不仅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刁民,而且是一个相当个性的可爱的值得讴歌的“刁民形象”。
在台湾作家里,我最为欣赏李敖。偶然有一次读李敖文集,居然发现此人对刁民那是相当地欣赏,他有一句这样惊人的“刁民言论”——“如果能够使官不聊生,这才证明了我们刁民的本领,刁民万岁。”话虽讲得偏激了些,却也证明了一个真理,如果你当官的让“民不聊生”,那我当民的自然也有可能让你“官不聊生”,有因就有果,笑到最后才是笑到最后的。诚如魏征所言,水可载舟,也可覆舟,水为百姓,官为领导。载你时我顺,覆你时我刁,还是顺还是刁,就看你让我聊不聊生了。
有的顺民现在正顺着,没准明天就成刁的了;有的刁民现在正刁着,没准明天就成顺的了。在顺与刁之间,成王败寇,成顺败刁,帝王将相,贩夫走卒,相互转化,只在旦夕之间,世事难料,由此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