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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列“记者黑名单”是一种傲慢的官腔


作者:空中飞 榜眼,24615.0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3728发表时间:2011-06-24 15:19:26

【江山•时事述评】报道:6月13日,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和卫生部共同举办的“科学认识食品添加剂”座谈会上,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主任毛群安表示: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目前正在打造一个健康的媒体报道平台,希望组织更多健康媒体,提供相关的健康知识,为了打击或者遏制极个别媒体有意误导人民,传播一些错误的信息,要加强传播的监控。对极个别的媒体记者,卫生部将建立记者“黑名单”制度(6月17日人民网)。这番表态在网上公布之后全国皆惊,吸引了大批网友的关注。截至6月17日14时,传统媒体关于此事报道评论230余篇,腾讯微博相关讨论4万余条,新浪微博14000余条。引发了众多网友的围观和热议,并迅速成为了新的网络舆情事件。
   建立黑名单是可以,但不是媒体记者。应该是食药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违规企业,他们才该被尽快拉入黑名单中。杜绝他们继续“放毒”危害公民健康,阻止他们继续减损中国人的诚信度。这才是食药卫生主管部门的职责所在。做好食药卫生、医卫监管,建立食药企业的黑名单,建立一个让人民放心满意的食品、医疗市场,让记者再无“负面新闻”可挖,这才是卫生部门要做的当务之急。为了让公民能放心地吃喝,我们不仅要鼓励媒体动态报道食品安全领域中的问题,而且还应宽容和善待非主观恶意的细节失真,这才能提高记者报道黑心商家的积极性。
   我相信绝大多数媒体记者都有职业底线,都是真实的进行报道。食品安全事件几乎都是网民在网上报料,后由媒体记者跟进调查而揭开惊人内幕。不管是三聚氰胺、毒火锅,还是瘦肉精、塑化剂,均系记者连续追踪报道,引起民众哗然之后,政府行政监管部门才出来回应,而且证明报道都是对的。记者不是办案人员,有时采访不够深入,出现有瑕疵的报道无心犯错也有,要批评教育及时澄清纠正,不管媒体还是有关部门应该可以理解。当然也存在极个别的无良记者,为了个人目的,有心去造假,甚至去敲诈勒索,这样发出的虚假报道性质不同,确实需要整治。如果记者是违法犯罪的,可以由司法部门去处理,违纪的由新闻出版部门按照违纪去处理。不能说哪个部门想搞“黑名单”就搞,没有法律授权的行政行为就是越权。即使把该记者被列为黑名单,那么对解决食品安全问题就有作用吗?我看没有用。是不是虚假信息,公众有自己的判断能力,也应该对自己的判断负责。政府整治虚假报道最好的办法,就是最大程度地、及时地进行信息公开。当公众不再是“不明真相”,那他们一眼就能发现哪些媒体在“造假”,在公布“错误信息”,公众自然而然就在头脑中建立起“媒体记者黑名单”,那些媒体和记者自然也就失去了公信力。
   在卫生部官方网站,我们发现在中央政府给该部门所规定的17项主要职能当中,没有赋予其对舆论进行“监控”的职能。涉及舆论的,也只是要求其发布有关医疗卫生和食品安全信息。作为一个政府职能部门,卫生部影响公众舆论的最合适的手段,就是及时发布和披露相关权威信息。假如有个别媒体对公众进行了不准确或者错误的报道,作为权威机构可以及时澄清事实,或采取严厉批评的形式及时纠正。批评的报道或许有对有错,甚至不乏各种偏激声音,但只要出于善意,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没有损害公序良俗,就应该以包容的心态去对待,而不能主观地归之为“对着干”。对于因误报造成重大社会损失的,是应该追究媒体及记者的法律责任,而不能在主观上对其进行动机推导,认定其“有意误导”,这是说不通的。打造一个健康的媒体报道,卫生部对舆情监督的目的,不应是为了控制舆论,而应把舆情监督当做了解社会公众,对部门行政行为的一种反馈途径,从而调整施政行为,更好地提高行政效率。
   昨天,人民日报发表文章称舆情不是敌情,讲的比较中肯。“媒体是社会的预警器,它对热点事件、敏感问题的反映和关注,眼前或许会让一些地方一时难堪,但对于我们准确全面地体察民情,保持头脑清醒,大有益处。从长远来说,对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推动社会进步利莫大焉”。卫生部宣传部门进行舆情监督的最终目的,主要还是在于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或者说通过媒体渠道,了解汇总食品安全信息和现状。实实在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远比建媒体记者黑名单这样的舆情监督更紧迫、更重要。在中国改革面临攻坚战的今天,我们更应该包容尖锐的声音。当这些尖锐的声音触动我们的神经甚至利益的时候,需要的不是建黑名单去约束记者,而是在思想上和行动上的反思。
   记者,作为社会公共良心的载体,如果都想千方百计去阻挠媒体的采访,很多真实的情况就没有办法披露出来。当这一群体都沉默后,这个社会前进就失去了动力。建立所谓的“黑名单”,对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会产生很大的障碍。因为在社会转型期、社会生态复杂化的背景下,在舆论监督依然非常艰难的情况下,又去建立“黑名单”会恶化媒体规范的环境,给舆论监督制造更大的阻力。但愿黑名单之说,只是个别官员一时的口误。如果实施黑名单成为卫生部对待媒体的一种制度,而被各政府机构广为效仿,中国的媒体还有活力生存吗,那将是寸步难行,无所作为。
   食品安全在一次次刺痛国人神经的同时,也给中国食品监管部门带来了压力。由于监管不力,卫生部常常首当其冲,受到公众的诟病。但这能责怪记者吗?政府职能部门对片面和错误的报道,你可以加以反驳,可以通过自身拥有的丰富资源进行舆论纠偏,却不能根据一己之判断,就对媒体报道做出诛心之论,更不能以黑名单限制媒体阻挠记者的报道工作。卫生部要新建一个监测舆论走向我们支持,科学引导信息传播这是可以的,它有利于为食品安全监管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但不是“打击”记者,而是应该大力支持并悉心呵护他。
   这些年食品安全事件、反腐事件,哪一样没有媒体记者的功劳。正是这些报道才促进食品安全的专项整治开始行动。比如,6月8日沈阳晚报刊发题为《团购粽子送人,打开一看长着白毛》,这个“面包新语”店的老板就是工商局长的儿子杨济维所经营,报社曝光问题粽子后不但不整改,还被其父工商局长杨晓松率队大闹报社,其妻子带人打记者,还扬言要追打记者到家里,影响非常恶劣。杨晓松这种行为被网民称为“最牛工商局长”。身为一名公务员,年薪也就在十万元上下,杨晓松在儿子大学毕业没多久就投500万巨资为其子创业,其资金来源不明。17日,辽宁省沈阳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沈阳市工商局已就此事成立了专案组,沈河区工商局长杨晓松已被停职接受调查。纪检部门已按市委有关指示精神,对杨晓松的问题逐一核实,一旦查实问题,将依法、依纪尽快严肃处理。
   媒体和记者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公器,针对媒体建立黑名单制度,实际上就是对公众知情权做出某种限制。这种限制无论是否出于善意,都必须得到法律的授权,否则是违法行为。对一些傲慢的官腔,冲击报社、侵犯公民表达权的行为要严加追究。政府有些官员需要提高媒介素养,因为媒介素养不仅是个人能力,更是一种心态。要有平等、尊重、开放、坦诚的心态,在遭遇批评后,才会反躬自省而不是“诽谤定罪”,更不是把记者列为黑名单。说到底,媒介是政府与公众交流沟通的平台,对待媒体记者的态度,也就是对待公众的态度,这是执政水平和执政理念的一个具体体现和检验。当今世界,放宽舆论环境是时代发展的需要,也是众望所归,不能反其道而行之。
   召开“科学认识食品添加剂”座谈会,毛主任怎么把食品添加剂失信于民的板子,打在媒体记者身上呢?似乎有本末倒置之嫌。卫生部官员如果不是有意淡化自己监管缺位、引导不力的责任,那就是对新闻媒体的地位和作用缺乏“科学认识”,也是在公开地“误导人民”。没有哪个媒体敢拿公信力做赌注,乐于罔顾事实,以假当真,有意误导民众。记者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忠诚卫士,他们的职责就是向人民披露事实真相。正是广大记者深入虎穴“卧底”探秘,才揭穿了某些行业的潜规则。政府部门如何对待媒体,考验着官员们笑纳监督的诚意。“黑名单”舆情事件,毛主任这种高高在上,发出的傲慢官腔,根本不把媒体记者放在眼里的思维要不得,值得政府部门深思。作为卫生部新闻宣传的角色定位不准确。在当下,中央领导强调从严打击食品制假,要求媒体加大舆论监督的力度,而作为食品卫生主管部门的新闻宣传负责人,竟然还对媒体和记者持这样消极的态度,想充当媒体的管理者和裁判员,实在令人失望。与其说,卫生部的黑名单是舆论监督的挡箭牌,不如说是遮羞布。怕记者捅出更多的家丑,以此来掩盖自身工作的不足。充分证明了个别官员们心虚,倘若卫生部从上到下真没有问题,清者自清,何必怕无冕之王的采访报道呢?
   (2011-06-1803:4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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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记者是社会良心的公共载体,如果大家都想方设法地去阻止记者去报道一些事情的真相,那么好多事件黑暗的一面怎么会曝光于民众之下?把一些记者列入黑名单,一味地唱赞歌,就有利于各方面健康地发展吗?黑心记者自然应该由法律去惩罚,靠把记者列入黑名单去掩盖工作的不足,只能说明个别官员作贼心虚!【编辑:月下笛声】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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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月下笛声        2011-06-24 15:34:15
  十分可笑的行为!这样就说明没有黑暗了吗?当然,不排除现在好多记者不作为,拿着记者证,去做些昧良心的事。记者这一行业也应该规范一下了,笛声见过好多假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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