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杂文】不喊官名,小心你的右眼 ————戏说“贵定一副乡长打伤女司法助理员”事件
金黔在线(9月22日)图文并茂地推出了一篇题《潘副乡长,咋能打女人呢》的文章:9月16日晚上,在黔南州民政局挂职的一位贵定县副乡长,酒后在贵定县红旗路与贵定县一女司法助理员发生口角。期间,副乡长将司法助理员打倒在地,当天晚上司法助理员被送往黔南州医院治疗,目前,事件正在调查之中。据报道:女司法助理员吴晓丽被打,是因为自己没有称呼对方的朋友“乡长”……读了这个内容之后,心里真的很不是滋味。从文章配发的受害者吴晓丽被打之后的那张照片来看,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一个星期了,但是还能够清楚地看到受害者左眼处明显的青瘀与红肿,由此可想象当时被打伤的程度!
在此,姑且不谈这启纠纷究竟谁是谁非的问题,就事件本身而言,却正好折射了如今官场上一些自以为是的所谓官员的“庐山真面目”与真实的心态。
或许是祖坟没葬在真龙大地之上的缘故吧,“八字”似乎总少那么一撇的我,三十老几了连半个小官儿也没捞到,自然就没法享受过当官的种种境遇了。然而,在我的记忆里,当官是个连不懂事的小孩都最喜欢的事情之一。记得在很小的时候,大人们总喜欢在吃饭的时候用这句话来欺骗我们:“儿们,谁先吃完谁将来就能做大官”,此话一出,不管当时的饭菜可口与否,小伙伴们定然吃得个个嘴角喷饭两腮鼓鼓……由此可见,“官”的诱惑力的确比健胃消食片大了不知多少倍!
其实,官究竟是干嘛的,少不更事的我们那时压根儿就不知道。只知道自己只要先吃完了饭,将来就肯定是个“官”了。在年少无知的我们的眼中,只觉得有了官这个“头衔”就是一种荣耀,有了官这个“头衔”就要高人一等,有了“官”这个头衔别人就得听自己的。因此,见着人就喜欢吹虚喜欢炫耀:“我最先吃完,将来我的‘官’肯定比谁都大!”于是,为了过把官瘾,就特别喜欢在众多小朋友的面前“拿着鸡毛当令箭”,一会儿呼叫这个一会儿又使唤那个的……那派头,还真以为自己就已经是一个大官了呢!后来,随着年龄的慢慢增长与学识的渐渐加深,才知道在中国多如牛毛的官衔中,儿时到处炫耀自以为是的那个“官”甚至连一粒芝麻都算不上!然而,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些人就存在着我们儿时的这种心理!寒窗苦读十年,耗尽父辈财物,不择任何手段,求爷爷告奶奶,终于如愿以偿,方得加官进爵。你瞧瞧,这官来得多么不容易啊!可是,正当可以扬眉吐气趾高气扬之时,怎能容忍他人不叫我这官名?于是,一种难以名状的心理在内心作祟,于是就发生了如以上报道中的这些事情。
试想,如若报道所言属实,象这种三言两语不和就出手打人的下三烂之流也能当上副乡长,成为一方父母官,真是让人纳闷儿啊!如果不是官场体制问题多多,就是中国实在太缺乏当官的人才了!按正常逻辑推理,这样的“人才”要走到那个位置,必定是煞费苦心久经周折方能如愿的,而如愿了之后岂能让这官名只作一种摆设?名字可以不用,这官名不用可真的还不行。因为它是一种身份的象征,是一种权力的象征。因此,第一次见面的也好,老相识也罢,只要头衔没我大的,通通都是小样儿,特别是在歌舞厅这样的让人充满想象力的特殊场合,这等荣耀与资源岂能让它随意浪费?要是在等级森严的过去,你等还要下跪叩拜一二才行呢,如今只让你叫一声这官名,你居然不从,岂不是降低的了这副乡长称谓的身份,猥亵了这官员的权力?我想,这潘大官人的这种心态定是昭然若揭的,要不,一个大男人,怎能在那种场合与一个女人争执不休斤斤计较并大打出手?如此英雄的壮举,除了那个当副乡长的潘大人,素质再低的文盲老百姓恐怕也做不出来啊!民间不是有一俗语叫“好男不跟女斗”吗?这个理儿连三岁小孩儿都知道,更何况还是个经过共产党考验选拔出来的一乡之长?哈哈,不过,话也得说回来,请大家也要理解那副乡长潘大官人的心理吧!也许从内心出发,他断然是不会如此这般的!再说,那个司法助理员也太不识抬举了点,人家潘大官人一再声称自己是“州上来的”,难道你还读不懂“州上来的”这个信息吗?可你却还不买帐?还说什么“州上来的不也是一坨屎”吗,真是“太不拿村长当干部”了!这样不知天高地厚的人,就算潘大官人不出手,照样有张大官人李大官人杨大官人出手的!所以,人家潘大官人是为了维护这皇恩浩荡的官威,为了宣扬这来之不易的官名称谓,为了全天下官道的尊严,才冒天下之大不韪舍身炸碉堡的!换位思考一下便知,人家也是为了证明给你看:“州上来的”绝对“不是一坨屎”而是“一个大拳头”啊,人家也真的不容易啊!因此,我提议当地官方不但不应该处罚人家潘大官人,还要考虑给他发个“维护官道尊严”奖什么的,以彰其功!否则,从此以后,谁还敢来维护咱“州上来的”权力?
只是在“酒精考验”的潘大官人使出这记重拳之时,他一定没有想到,这个柔弱的女人居然不是个平头百姓而是个司法助理员。原本想趁着酒兴一走了之干净脱身的他,后来才知道自己已经和法律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事情被媒体捅出来之后,这潘大官人也使出了官场上惯用的伎俩:声称自己将主动承担吴晓丽的医疗费,并向她赔礼道歉,希望得到对方的谅解。看来,打伤了人也就是“承担医疗费,赔礼道歉,希望对方谅解”而已,亡羊补牢啊,这是千古教训,不就是钱的问题吗?这年头,咱可有钱了,不要说是一副乡长,就是一村主任,钱绝对是没问题的!只要不与法律扯上关系就行!况且,就算与法律真的扯上了关系又有何妨?司法部门好歹也一定会给政府部门一个面子的,相信大家对那个“带套就不是强奸”的优雅托词不会陌生吧?这与那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了!
然而,抛开法律因素不说,有一个问题始终让人郁闷:如此蛮横无理的官员,居然是领导对媒体采访时口中“平时表现不错工作踏实”的典型,难道这事情对政府形象与公信力就没有一点点影响?或许就是这些领导已经司空见惯了!试想:一个在夜晚出入于歌厅,醉太可鄙,骄横跋扈,出手就伤人(而且伤的是女人)的官员,难道就是所谓的“表现不错”的典型与代表吗?难怪在国家政策如此优惠的大背景下,乡镇一级干群关系还如此紧张,均乃拜这部分“表现不错”的政府官员所赐!试想:天下有多少这般的黑乌鸦,由此便窥豹一斑了!
呜呼,无言也哉!
在此,恳请各位民众息怒吧,权且就把这件事情看作现实社会中普遍存在的又一个黑色幽默而已,何必大惊小怪呢!
最后,只得提醒一下咱们这些柔弱如蝼蚁之躯的平头小老百姓们:每天出门的时候,要记得喊喊官员们的称谓哟!否则,再遇到“州上来的”,小心又打肿你的右眼!
百姓频道呼吁:依法惩处施暴者,还法律一点点尊严吧!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2011、09、23凌晨于贵州水城·梦客书斋
在此,姑且不谈这启纠纷究竟谁是谁非的问题,就事件本身而言,却正好折射了如今官场上一些自以为是的所谓官员的“庐山真面目”与真实的心态。
或许是祖坟没葬在真龙大地之上的缘故吧,“八字”似乎总少那么一撇的我,三十老几了连半个小官儿也没捞到,自然就没法享受过当官的种种境遇了。然而,在我的记忆里,当官是个连不懂事的小孩都最喜欢的事情之一。记得在很小的时候,大人们总喜欢在吃饭的时候用这句话来欺骗我们:“儿们,谁先吃完谁将来就能做大官”,此话一出,不管当时的饭菜可口与否,小伙伴们定然吃得个个嘴角喷饭两腮鼓鼓……由此可见,“官”的诱惑力的确比健胃消食片大了不知多少倍!
其实,官究竟是干嘛的,少不更事的我们那时压根儿就不知道。只知道自己只要先吃完了饭,将来就肯定是个“官”了。在年少无知的我们的眼中,只觉得有了官这个“头衔”就是一种荣耀,有了官这个“头衔”就要高人一等,有了“官”这个头衔别人就得听自己的。因此,见着人就喜欢吹虚喜欢炫耀:“我最先吃完,将来我的‘官’肯定比谁都大!”于是,为了过把官瘾,就特别喜欢在众多小朋友的面前“拿着鸡毛当令箭”,一会儿呼叫这个一会儿又使唤那个的……那派头,还真以为自己就已经是一个大官了呢!后来,随着年龄的慢慢增长与学识的渐渐加深,才知道在中国多如牛毛的官衔中,儿时到处炫耀自以为是的那个“官”甚至连一粒芝麻都算不上!然而,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有些人就存在着我们儿时的这种心理!寒窗苦读十年,耗尽父辈财物,不择任何手段,求爷爷告奶奶,终于如愿以偿,方得加官进爵。你瞧瞧,这官来得多么不容易啊!可是,正当可以扬眉吐气趾高气扬之时,怎能容忍他人不叫我这官名?于是,一种难以名状的心理在内心作祟,于是就发生了如以上报道中的这些事情。
试想,如若报道所言属实,象这种三言两语不和就出手打人的下三烂之流也能当上副乡长,成为一方父母官,真是让人纳闷儿啊!如果不是官场体制问题多多,就是中国实在太缺乏当官的人才了!按正常逻辑推理,这样的“人才”要走到那个位置,必定是煞费苦心久经周折方能如愿的,而如愿了之后岂能让这官名只作一种摆设?名字可以不用,这官名不用可真的还不行。因为它是一种身份的象征,是一种权力的象征。因此,第一次见面的也好,老相识也罢,只要头衔没我大的,通通都是小样儿,特别是在歌舞厅这样的让人充满想象力的特殊场合,这等荣耀与资源岂能让它随意浪费?要是在等级森严的过去,你等还要下跪叩拜一二才行呢,如今只让你叫一声这官名,你居然不从,岂不是降低的了这副乡长称谓的身份,猥亵了这官员的权力?我想,这潘大官人的这种心态定是昭然若揭的,要不,一个大男人,怎能在那种场合与一个女人争执不休斤斤计较并大打出手?如此英雄的壮举,除了那个当副乡长的潘大人,素质再低的文盲老百姓恐怕也做不出来啊!民间不是有一俗语叫“好男不跟女斗”吗?这个理儿连三岁小孩儿都知道,更何况还是个经过共产党考验选拔出来的一乡之长?哈哈,不过,话也得说回来,请大家也要理解那副乡长潘大官人的心理吧!也许从内心出发,他断然是不会如此这般的!再说,那个司法助理员也太不识抬举了点,人家潘大官人一再声称自己是“州上来的”,难道你还读不懂“州上来的”这个信息吗?可你却还不买帐?还说什么“州上来的不也是一坨屎”吗,真是“太不拿村长当干部”了!这样不知天高地厚的人,就算潘大官人不出手,照样有张大官人李大官人杨大官人出手的!所以,人家潘大官人是为了维护这皇恩浩荡的官威,为了宣扬这来之不易的官名称谓,为了全天下官道的尊严,才冒天下之大不韪舍身炸碉堡的!换位思考一下便知,人家也是为了证明给你看:“州上来的”绝对“不是一坨屎”而是“一个大拳头”啊,人家也真的不容易啊!因此,我提议当地官方不但不应该处罚人家潘大官人,还要考虑给他发个“维护官道尊严”奖什么的,以彰其功!否则,从此以后,谁还敢来维护咱“州上来的”权力?
只是在“酒精考验”的潘大官人使出这记重拳之时,他一定没有想到,这个柔弱的女人居然不是个平头百姓而是个司法助理员。原本想趁着酒兴一走了之干净脱身的他,后来才知道自己已经和法律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事情被媒体捅出来之后,这潘大官人也使出了官场上惯用的伎俩:声称自己将主动承担吴晓丽的医疗费,并向她赔礼道歉,希望得到对方的谅解。看来,打伤了人也就是“承担医疗费,赔礼道歉,希望对方谅解”而已,亡羊补牢啊,这是千古教训,不就是钱的问题吗?这年头,咱可有钱了,不要说是一副乡长,就是一村主任,钱绝对是没问题的!只要不与法律扯上关系就行!况且,就算与法律真的扯上了关系又有何妨?司法部门好歹也一定会给政府部门一个面子的,相信大家对那个“带套就不是强奸”的优雅托词不会陌生吧?这与那相比,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了!
然而,抛开法律因素不说,有一个问题始终让人郁闷:如此蛮横无理的官员,居然是领导对媒体采访时口中“平时表现不错工作踏实”的典型,难道这事情对政府形象与公信力就没有一点点影响?或许就是这些领导已经司空见惯了!试想:一个在夜晚出入于歌厅,醉太可鄙,骄横跋扈,出手就伤人(而且伤的是女人)的官员,难道就是所谓的“表现不错”的典型与代表吗?难怪在国家政策如此优惠的大背景下,乡镇一级干群关系还如此紧张,均乃拜这部分“表现不错”的政府官员所赐!试想:天下有多少这般的黑乌鸦,由此便窥豹一斑了!
呜呼,无言也哉!
在此,恳请各位民众息怒吧,权且就把这件事情看作现实社会中普遍存在的又一个黑色幽默而已,何必大惊小怪呢!
最后,只得提醒一下咱们这些柔弱如蝼蚁之躯的平头小老百姓们:每天出门的时候,要记得喊喊官员们的称谓哟!否则,再遇到“州上来的”,小心又打肿你的右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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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3凌晨于贵州水城·梦客书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