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间★杂谈』困惑
对大多数文学爱好者来说,作品被刻印为铅字,更或者受到某些稿件征集团体青睐甚至授奖,无疑是一件十分令人兴奋的喜事。更何况,如果授奖单位是其具“全国权威性、知名性”团体,所带来的成就感和荣誉感就更不用说了。
“中国散文学会”,名头之大,令人景仰。百度一下,可以清晰知道“中国散文学会,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宣部、民政部批准成立的国家一级文学团体、全国性国文学专业团体。旨在研究散文理论,探讨散文现象,开展散文创作活动,以促进中国散文事业的繁荣和发展。自1986年成立以来,在推动中国文学事业上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国家一级文学团体、全国性国文学专业团体”“在推动中国文学事业上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的表述字眼,轻轻松松地打动了无数文学爱好者的心扉,令人产生无限的欲望与诱惑。
2008年开始,“中国散文学会”、“中国散文学会写作中心”、“华夏博学国际文化交流中心”联合主办的“中华情”“华夏情”“曦之杯”征文活动在全国铺天盖地般展开,吸引了数以万计的文学爱好者(特别是业余爱好者)参与。
本人不才,属业余之文学爱好者范畴。闲着也是闲着,常搞点舞文弄墨、堆码方块符号之事。弄得多了,偶遇有机构征文之类,也总免不了跃跃欲试之心。拙作《隔屏的爱》、《七夕赋》、《借你做一天的蓝颜,好吗》投于“华夏情”“曦之杯”征文,意料之外竟分获2009年度及2010年度两个一等奖、一个二等奖。随后,又相继被“中国散文学会”、“中国散文学会写作中心”、“华夏博学国际文化交流中心”授予“当代文艺家”称号,并被入选“影响中华•2010年全国诗文书画先进工作者”。受邀担任“中国散文学会写作中心创作员、协会理事”等职,数次被邀赴北京钓鱼台国宾馆、政协大礼堂等地接受颁奖。
然而,意外之获,带来的“狂喜”并没延续到应有的热度。一封封邀请柬的后面,所罗列的一大堆赴京领奖费、作品出版费、入会会员费等,顿时让热情坠落,如履冰河。例如:到北京开会的话,获奖作者需要交2900多元的会务费,在确认自己开会之前,还要交500元报名费。如果不能赴京参会的作者,可以缴纳980元的费用,获得自己的获奖证书等物品。同时,鼓励作者带亲属参加,但需要缴纳与获奖作者同样的费用,否则不予接待。如果加入“中国散文学会创作员”,登记的条件即一次性需缴纳2年的共计300多元的会费,如想成为协会理事则需缴纳480元的注册费。另外,获奖作者的作品要想收入《全国散文作家精品集》还需要以198元一本的价格订购书籍。由此算下来,获奖作品非但没有稿酬奖励,而且要想拿到“真正”的获奖证书之类的“荣誉”,至少得花上5000元左右的费用。
无独有偶,拙文《神州疆土感怀》投于《文萃》文学月刊,旋即获邮寄通知:作品已通过审核,即在月刊上发表,并将及时支付稿酬,赠送样刊。随通知还有一段“当代作家协会”说明:“鉴于您有一定的创作潜力,本会决定吸收您为会员并列入长期培养、、扶持之列,请您及时办理入会手续”。入会者需一次性缴纳三年会费360元。否则,将不予考虑发表作品。百度一下,《文萃》文学月刊系由香港文化教育集团主管,当代作家协会主办的纯文学刊物,国际标准刊号ISSN2219---9195,按照中文繁、简体字及中英文对照三个版本,向海内外公开发行。本人寡闻,不知“当代作家协会”为何机构,但拿钱刊作品的风格,倒其鲜明着著。
如此一看,所谓“获奖”并非作者劳动成果所致,而是以高额的经济费用换取廉价的荣誉。细细咀嚼,颇有当今社会中盛行的诸如国家行政机关拿钱办事、通讯领域资费套餐陷阱、街头小巷墙上“借种生子”“售卖枪支迷药”等等类似的异曲同工之妙,实质便是一行彻头彻尾的欺诈。
金钱社会,期诈行为无孔不入。而至古以高雅纯洁标榜的文学领域,坠入其中,不免让人更觉寒心。此风传以延续,真不知三五十年、百年千年后,我们还能给子子孙孙们留下些什么?
纯洁文学,喜文者有责,爱文者有责,从文者皆有责。
拯救文学,已到刻不容缓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