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家三味■红尘无泥专栏】读疏影精品《秋天的约定》
我与作者并不是很熟,只是她曾在新诗部落当任过短时间的编辑;又加入了部落的QQ群,才有了那么几次的交流。虽然很浅,但直观的感觉是人很随和,而且不乏女性的温柔和机智。或许是她的姓氏敲打起来总容易出错的原因,我干脆就叫她“影子”了。随便给别人取名字,原是一种很不礼貌的行为。但至今我也未曾收到她对此表示反感的只言片语。后来她因为太忙,也因为强烈的责任心,辞去了部落的编辑,一心一意只在秋月里做更重要的工作,就几乎没有什么直接的联系了。只是她一如既往勤奋地写稿,偶尔也来部落客串一回,就因为跟评等原因,不可避免地还要惊动她。从各种形式的留言或偶然的“业务”联系中,我猜度我给她的印象不是很坏。便觉得她是一个很有宽容精神的一位女士。
对于她人有好感,不用说,对于其作品自然也要观注。
听别人说她的爱情诗写得很棒,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但其他题材的诗作也不是没有她自己的特色。下面,我选一首她新近发表在部落的一组短诗《秋天的约定》试作来分析一下,以佐此证。
第一首《秋风的约定》中“秋风”的象征意味很突出,它整个儿就是一匹飞马的意象。而且用一系列连贯的动作,完善了“秋风”意欲致力于纯净色彩“那片蓝”的远大理想。以致于最后抒情主人公不敢再多看一眼,怕忍不住会跳进“那片蓝”中。读罢,有水到渠成之感。从构思看,整个诗作建立在“秋风”这一匹飞马的意象的骨架上。有了骨架就等于一篇随笔有了脉络,一篇杂感有了提纲,写起来大致就会很顺手了。果然,诗人一路随着秋风这匹马飞来,仿佛捕捉到了“昂首长啸,抖落了一地金子”的气势,体验到了“嘚嘚的蹄音,踏响了河流的琴弦”的威猛。诗人笔下的秋风形象,不但是气势如虹,而且兼具智慧的象征。瞧,“它托起鸟呜和翅膀,让飞翔飞得更远;它唤醒青黛和远山,让蔚蓝变得更蓝”那飞马不是完整地给了我们很有理想、很有作为的印象吗?如果说第一、二节是以描写以突出飞马的形象,那么第三节诗人就带领我们进入感情的体验阶段。诗人是这么说的:“我不敢让目光久驻,/不敢说话,不敢呼吸,我怕自己一不小心/就会像一滴水珠那样,忍不住跳进/那片蓝”诗人一连用了三个“不敢”来表现自己的敬畏之心和欣喜之情。对于秋风这一飞马意象所刻意完成的自然杰作神往已极的渴盼心情不是充分表现出来了吗?水珠溶入大海或河流,是很平常很自然的事情,都容易理解,但请读者注意,这儿诗人不用“落进”而用“跳进”这一词,或许不是一般平庸之人所能做到的了。“落进”与“跳进”二者区别很明显,如前所述,前者只是表现一种自然状态,而“跳进”却是积极的、主动的行为。与那种急切的渴求心情更能吻合在一起。这样遣词造句,因为主观因素更多,就使得诗歌多了一分抒情色彩,多了一分感染力。同时诗人下笔的轻盈也可见一斑。
第二首是《行走的风》。诗歌采用拟人化的手法再现过去乡村那有着纯朴民风的人们往来的影子,或者她就是纯朴民风的真实载体。现在她不是行将消失,而是可叹她已回不到过去,不能由村庄回到田野,也不能由田野回到村庄了。这是让诗人遗憾的事情。但诗人并不就此沉伦。她很乐意沉醉在那种纯真往事的回忆之中,去细数那“笑容的纯真,语言的透明,和相互串门的亲切与和睦。诗歌对那种真善美的呼唤已然做好了形神皆备的准备和思考。
第三首《落叶》,落叶是无情物,但一经“撞痛”诗人的眼眸,它就不再是不灵性的了。“尽管我一再的拒绝,你的名字,你的影像和一切……甚至,连那种曾经你最喜欢的颜色”诗人原是要刻意回避这一切的,却反而因回避,使印象越发清晰,越发加深了心的不安。诗人的情感与那一片有灵性的落叶有了一个极形象极恰到好处的焊接,确切些说诗人借助那一片落叶,来表达内心一刹那的不安和震颤,使情感有了一个很完美的归宿,也使诗歌的意象有了一个实实在在的依托,从而完成了本首诗歌缩虚入实的创作意图。
《在落叶中睡去》是本组的第四首,大概是要表达一种秋天阳光中闲适的心情。诗人最初是从季节的尾端走出来的,看到一路的落叶的金子,感受着能够救治体内淤积的潮湿和霉变,心里不知有多高兴。这种快乐的心情也能很快感染到阅读的每个人。“秋风驾着马车赶来,匆忙的蹄音/踏碎了一地金子……阳光越来越暖/周围响起安眠曲……”这些句子让读者很快进入诗歌提供的画面之中,去感受诗人的情绪和诗歌意境。诗歌的整体感无疑是很强的,无可挑剔的。要说白璧微瑕的话,似乎前面一地金黄的完整与被马蹄踏碎的残局,势必使落叶再也不能安然慵懒地入睡。但瑕不掩玉,整体效果仍然是沁人心脾的。
组诗,我理解是从内容上看,同一主题下的若干首诗歌彼此独立,尤强调要有一定的关联性。且看这一组《秋天的约定》第一首,写秋风,意象很坚实,很清晰。秋风总能创造一个安然舒适的一片可爱的蓝,诗人永远这样期待着,人们也都像诗人一样地永远期待着。实际上这是一个有很强生命意识的话题。值得读者给予极大的关注。第二首写行走的风,没有了秋的影子,表面看似乎与第一首没有任何联系。但它像秋风的变形,是对故乡美好事物的怀念。你不能说没有一种期待在其中,所以它的主旨仍然是暗含着一种约定。第三首是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意的表白。不用说在抒情主人公心中是永远也不会忘记的,那个形象。那么相逢定会有时。这不是期待是什么呢?第四首则是一份好心情的诗意描述。后面两首都是以落叶作为传情的媒介。它们都不是无情物,化着春泥更爱根。四季轮回,期待无时不在。可见四首诗歌都在内容上有一定的内在联系,这正是诗人以多样的意象完成的一组关于由衷期待、关于秋天的约定的诗歌。
组诗的另一个特点是作者一般都很注意每首诗歌的结尾。从《秋天的约定》各首看,诗人对此是悉心经过了一番安排的。首先表现在诗人对诗歌的铺垫上面,因而才有了那些自然的结束状态,而且不乏点睛之笔。例如最前一首《秋天的约定》,经过诗人对秋风这匹飞马作了饱满的叙述和点染后,一连用了三个“不敢”,显示了非同寻常的内心震颤,极大地抓住了读者的注意力。为何有这样多的不敢?最后一结给出了明确的答案:“我怕一不小心,就会像一滴水珠那样,忍不住跳进那片蓝。”比喻并不是十分奇谲,但诗意得到了自然的升发,古人论诗有,“意新,不妨词语稍旧”的观点。想来诗人是懂得古人作诗之三味的。
以上是我读影子的《秋天的约定》这组诗歌后的一点浅薄的分析,不知是否有悖于作者的构思?我理论水平有限,如有不妥,想必,影子仍然会以宽容之心付之一笑吧。
附疏影:《秋天的约定》(组诗)
◆秋天的约定
秋风是匹迅疾的马,它越过火辣辣的夏天
跳跃着奔来,金黄色的鬓毛飞扬
嘚嘚的蹄音,踏响了河流的琴弦,
它昂首长啸,抖落了一地的金子
天空是它的草原,它在自己的领地上驰骋
耀武扬威,自由自在
它驮起鸟鸣和翅膀,让飞翔飞的更远
它唤醒青黛和远山,让蔚蓝变得更蓝
多么纯净的颜色,足以熄灭一场火焰的聒噪
并让那些灰烬,不留痕迹
我不敢让目光久驻,
不敢说话,不敢呼吸,我怕自己一不小心
就会像一滴水珠那样,忍不住跳进
那片蓝
◆行走的风
说到风,我就会想起故乡
想起,绿色的蝉鸣、红色的浆果和
大把大把金黄色的阳光
那个时候,云是白的、天是蓝的、河水
是清亮的、水里的鱼虾是鲜活的,
那个时候,笑容是真诚的、语言是透明的、邻居们
是可以互相串门的
那个时候,一阵风可以从小村走到田野,再从
田野回到小村
现在,一阵风依然走着,只是
它却再也回不到
那个小村
◆落叶
对于你,我终究还是逃不出的
尽管,我一再的拒绝
你的名字,你的影像和一切
有关你的回忆
一部老电影,一首反复听过的歌
甚至,连那一种曾经最喜欢的颜色
我也刻意回避
那么久,我以为可以忘记了
可是,当一枚叶子突然撞疼我的眼眸
我发现,它多么像当年
你戴在我无名指上的
那枚草戒指
◆在落叶中睡去
秋风驾着马车赶来,匆忙的蹄音
踏碎了一地金子
花儿、果儿、树叶儿、稻穗儿、玉米儿……
它们争先恐后的捡拾
秋天,一瞬间就变得金黄
阳光越来越暖,周围响起安眠曲
落叶在大地的怀抱中
慵懒的睡去,一些坚硬的东西
开始逐渐变软
我从一个季节的尾端走出,悄悄混进
这支穿金甲的队伍
想捎上几钱阳光,借以温暖被雨水
浸泡的手脚和心脏
多么好!这些阳光刚好能够
救治我体内
淤积的潮湿和霉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