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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法律与道德


作者:杨伯恒 秀才,1501.2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15753发表时间:2011-11-26 01:07:58

法律是什么?道德是什么?法治与道德的关系是什么?道德能够对法律进行合法审视吗?这些问题千百年以来始终萦绕在人们的心中,从古至今,法律都与公平、正义同义,法的精神就是正义的道德理念精神,就是对坚守合宜的事物或行为的伦理要求。以伦理关系来规导法律关系,以道德准则来统帅和引导法律。道德是个人主观内心的规定。道德意志表现于外构成行为,行为通过意图活动。法律与道德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法律是最低道德的维护,只有符合道德的法律才能被信仰,而这样的法律也才是真正的法律,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道德与法律,社会之所向往,国家之所祈求,拥护个人之自由权利与幸福而已。
   法律是什么?法律就是规范和控制公共权力、创造和维护有利于人类发展的社会秩序;保障大多数人的利益,实现人的自由发展;促进社会正义,引导人类走向文明为宗旨、实现社会和谐。法治是人类遵循社会规则的一种生活方式,从人的个体性来看,人是自由的存在物,法治作为人的一种生存方式,作为人对规则需求的外在表现形式,与人性具有密切的内在关联。法治的核心价值是为人的自由;从人的社会性来看,秩序是人的本性,法治的基础价值是秩序。宪政秩序是一种社会秩序,是宪法对宪法主体进行规范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状况。是指社会秩序,它表现为通过法律机构、法律规范、法律权威所形成的一种法律状态。“秩序”是法的基本价值之一。
   道德是什么?道德告诉人们正确的生活,道德并不抹煞人的性格,道德不是支配他人,而是支配自己。道德也不是专为制裁他人的,而是使人们自己管理自己。道德不仅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且平衡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它要求人们端正对自然的态度,调节自身的行为。道德是引导人们追求至善的良师。它教导人们认识自己,对家庭、对他人、对社会、对国家应负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教导人们正确地认识社会道德生活的规律和原则,从而正确地选择自己的行为和生活道路。道德是催人奋进的引路人。它培养人们良好的道德意识、道德品质和道德行为,树立正确的义务、荣誉、正义和幸福等观念,使受教育者成为道德纯洁、理想高尚的人。道德不是人世中至高无上之物,但它具有支配力,最有权向人们下达正确的命令。道德是社会矛盾的调节器。通过社会舆论、风俗习惯、内心信念等特有形式,以自己的善恶标 准去调节社会上人们的行为,指导和纠正人们的行为,使人与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关系臻于完善与和谐。
   法律和道德的关系是什么?法治的理念,法律蕴含着以人为本的价值观诉求,法治始终是为人服务的,人性化是法治的灵魂,法治内蕴着人性追求,是人的工具反映着不同人性的需求。首先,坚持法律至上在某种意义上就是坚持以人为本。道德和法律不同,法律依靠国家的强制力,而道德没有强制性,是依靠人们的道德观念和社会的舆论力量支持的。以善恶、荣辱、正义非正义、公正和偏私、诚实和虚伪等道德概念来评价人们的行为。是反映和调整人们现实生活中的利益关系。“道德”由此逐渐具有丰富的涵义,除指调整人们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外,有时也指思想、行为、品德、善恶评价、道德教育和修养、风俗习惯等。其次,我们明白在坚持“法律至上”强调“依法治国”的同时要兼顾“以德治国”、“德法并举”,以克服反道德主义缺陷,使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刚柔相济,能够做到各显其能。道德和法律的融和导致了这样一种法律现象,即道德的义务本身也是法律义务,意即法律通过处罚以身试法者而维护道德义务。法律不能规定道德,它只能规定外表的行为;因为这种立法意在用自己的道德,作所有他人的道德,甚至於摧残非他们自己所有的一切道德自然性而不惜。如把道德与法律混淆,就使所有的道德皆成为强制的,给了动机自身以一种价值,而对于法律关系领域中它的结果及行动并不给予以价值。
   国因法治而昌,法律因人而贵。法治作为一种治国方略或手段,有其深刻的人性基础。制度是人在存在和发展过程中为了调整、规范自身的行为、关系而约定或制定的规则体系。制度的人性基础在于人的个体性与社会性的矛盾,这种人性基础既有其客体性,又有其主体性。法治主体是人,最终目的也是为了人。人是根本,是否符合人的需要、是否有其人性基础,法治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实效性的关键是否符合人性发展要求、满足人的需要,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及实效性的基础。
   法治从广义上讲,法律、法令、条例、决议、指示、规则、命令、章程等规范性文件都称法或法律。狭义的“法律”是专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即特定或具体意义上的法律,如我们在讲宪法、法律和法规等时所指的“法律”。如刑法、民法、行政法和其它法律,如草原法、矿产资源法、文物保护法。法治实质意义,强调“法律至上”、“法律主治”、“制约权力”、“保障权利”的价值、原则和精神。权力制约,即依据现代民主原则,建立起分权与分工、权力相互制约的国家权力结构体系。对公民,法不禁止即自由;对国家,法不授权不得为,这是近代民主的职权法定原则。社会成员还担负着监督法律实施的道义责任。面对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大众都有举报、申诉、控告的道义责任。坚守法治精神,就应该不畏强暴,不畏强权,勇于依法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敢于同各种违法犯罪的邪恶势力做斗争。
   法治精神是公平、正义、平等、自由、秩序、安全、人权以及权利义务一致性等的法治价值观的结晶体,是法治制度建设的精神支柱,是法律意识、法律思维、法律心理与法律文化在法治环境下形成的科学精神,也是法治实践的指导思想和精神源泉。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治的公正精神首先体现为法律公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其次体现为以法律公平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
   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法律的基本意图是让公民尽可能的幸福。国家的生存绝不是依靠法律,而是依靠立法权。在一个国家中,法律永远是由强者的权力制定的。要使事物合乎正义(公平),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法律恰恰正是这样一个中道的权衡。如果法律是非正义的,它就不能存在。法制的制订是为了惩罚人类的凶恶背谬,所以法律本身必须最为纯洁无垢。如果一个国家,刑罚并不能使人产生羞耻之心的话,那就是由于暴政的结果。人民应该为法律而战斗,就像为了城墙而战斗一样。大海和陆地服从宇宙,而人类生活是受最高法律的命令的管辖。
   道德不同于法律,道德的本性是自由的,然而自由的实现是有条件的。但它和法律都是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它们具有内在的联系和功能互补的基础。法律是依靠国家强制力量来保证执行的行为规范,是一套硬的方法措施,是人类精神的“他律”。而道德则是依据社会舆论、生活习惯、传统伦理,特别是人们的内心信念来驱使和维持的一套软的行为规范,是人类精神的“自律”。法治长成既离不开以人的现实利益为核心的人文精神底蕴;也离不开道德对其优良品格的塑造,以及为其提供必要的观念、秩序的支持。因此,法律的他律与道德的自律,以及它们这种表现为“硬”与“软”手段,都是互相渗透、互相补充、互相维护,是相辅相成的。法治作为强制性的惩罚手段是对道德约束的补充,但最终目的还是要实现道德约束人的作用。
   所谓道德行为,也称善行,就是出自善良动机,有利他人和社会的行为。一切不道德事情中最不道德的,就是去做不能胜任的事情。道德的行为与不道德的行为都是人们一种自觉自主选择的行为,因此如何对待个人利益和他人,社会利益的关系,就成为区分道德的行为和不道德行为的基础。例如,所谓性道德是调整两性关系和规范性行为的道德准则。患有性病或性传播疾病者,在尚未治愈期间的性行为是不道德的;在女性经期、妊娠期、产褥期内的性行为是不道德的。非自愿下的性行为是对对方权利的粗暴侵犯,会给被侵害者带来肉体与心理上的创伤。不是相爱的性行为是畸形的、不道德的。用欺骗手段取得对方的感情,是极不道德的。用强制手段逼迫对方结婚,婚后把个人意志强加给对方,都是不道德的。对于那些喜新厌旧、朝三暮四者,婚姻登记机关常通过法律,来制止他们把自己的幸福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的都是不道德行为。遵循社会主义性行为道德,是保证社会安定、家庭幸福、人民健康的重要条件。
   不道德的控制后果承担道德责任?例如,一个小孩在河边玩耍不小心掉进河里,此时有一男子正在河里划船游玩,他只要伸出手就能把小孩救起,但是他认出小孩是自己仇人的儿子而没有去救,最后小孩因抢救无效而死亡。通过道德他的评价,对见死不救不道德的思想和行为的斥责。所谓良心的谴责,就是在一定内心信念的支配下,对自己所做的不道德的行为,从自己内心予以谴责,感到羞愧和不安,促使他对自己的行为作出自我批评。道德谴责是唤起人们良知。社会的道德标准对个人或团体的不道德行为所作的谴责。包括社会舆论谴责或自我良知予以谴责,目的是使有不道德行为的个人或团体认识错误,并感到羞愧、耻辱和悔恨,从而终止不道德行为或克服类似行为的发生。道德观是以人对其有意识的行为所承担的道德责任为基础的。
   中国当前的社会转型新旧规范暂时断裂,形成的道德真空加大了道德自我同一性危机;另外社会的日益开放造成了不同国家和不同民族的道德观的引入,使得在同一个时空条件下,道德自我在建构的过程中,要面对的道德选择过多,需要道德自我自主做出决断的情境同样是非常多的。道德失范、公德滑坡、精神危机等现象对社会的道德建设带来的挑战尤为突出。这也会造成在选择不当的时候,发生道德自我的同一性危机。为扭转社会的不道德风气,制止不道德的行为,在强调法律制裁的同时,更经常更重要的工作是开展广泛的舆论谴责,提高人们个人道德自我意识的一种表现。它表示一个人谴责自己的行为、动机和道德品质的一种道德感到羞耻心的产生是由于认清了自己不道德的行为,或者由于周围谴责的影响,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不道德。羞耻心是客观社会关系在道德自我意识上的反映。
   道德是人类永恒的主题。道德的支撑是以人为中心,社会的发展需要道德的调节,人类的进步需要道德的支撑。道德在人生活中起主导作用,影响到族内日常生活的各个侧面。从本性上讲,道德作为规范人们行为的准则,代表着社会的正面价值取向,道德起着引导、促进人们向善的功能。人的自由和权利便自然成为法治的永恒主题。法治长成既离不开以人的现实利益为核心的人文精神底蕴;也离不开道德对其优良品格的塑造,以及为其提供必要的观念、秩序的支持。人们往往重视道德教化的“外求”与“他塑”,是一种灌输与强迫,缺乏个体的觉醒,使得道德教化的效果差强人意。如何改变这种现状,道德教化审美化不失为一条有效的途径。这里的道德不仅是知识,还是情感、意志与行动。
   道德具有提高人类精神境界、促进人类自我完善和全面发展的作用。人的道德基于人的尊严,而人的尊严又基于人的道德。道德常常能填补智慧的缺陷,而智慧却永远填补不了道德的缺陷。道德还表现出各种形式,如职业道德、友谊道德、爱情道德、邻里道德、婚姻家庭道德、社会公德等等。一定社会中以善恶为评价标准,依靠人们的内心信念、传统习惯和社会舆论用以调节人际关系的心理意识、原则在主观方面,指道德行为或道德活动主体的道德意识、道德判断、道德信念、道德情感、道德修养和道德品质等。两者通过种种途径形成人们的内心信念和品德养成,并且转化为道德理想,制约和引导人们的行为。道德又是人的活动现象,通过人的行为实践,各种道德原则和规范、各种道德意识和道德关系得到具体体现,产生作用,加强道德道德建设,提升人的道德意识水平;实现道德与法制建设的联合;规范社会道德行为,道德是促进人类不断由野蛮走向文明的重要精神动力,从而推动社会以及道德本身的发展。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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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法律是一种公平的规则,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国家的强制力的保证实施为手段;道德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与规范,具有认识、调节、教育、评价以及平衡五个功能。文本以下定义、因词释义、举例等方式结合我国社会现状,详细解说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关系,有助于规范人类的言行,督促人类不断由野蛮走向文明,从而推动我国全面建设。全文含有较强的知识性,全面精到,结构工整,是人类精神文明建设有利的向导,值得一读。 【编辑:冰煌雪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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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冰煌雪舞        2011-11-26 01:09:53
  法律与道德都是人类社会特定经济关系的产物,法律属于社会制度范畴,道德属于意识形态范畴。两者都是调控社会关系和人们行为的重要机制。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并强制实施的行为规范,道德是依靠人们的内心信念、传统习惯和思想教育调整行为的规范。两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渗透、互相支持、互相转化、相辅相成。法律与道德的有机结合、协同发展,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
作品见于《新民晚报》、《羊城晚报》《小小说选刊》《短篇小说》《青年教师》《椰城》《青少年与法》《深圳警察》《燕赵都市报》《北方作家》《做人与处世》《考试与招生》等全国各级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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