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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小说★《十四首歌》 尾声 爱我(李延亮)


作者:形而下学 秀才,1012.9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5091发表时间:2011-12-10 12:29:58

事实证明,我实在是个小强,如此反复的折腾也没能弄死我,倒是给弄疯了,是真疯——医学解释说是中枢神经损伤,几乎就死了,再次救活后就丧失了神智。据他们说我的表现不吵也不闹,就是总在对着空气说话,谁也听不懂在说啥。经过多次积极治疗未果,最后只好送去精神病院。我也算达成了我的愿望。
   丧失了意识是神对我的保护吧。我终于成了一具不折不扣、名副其实、如假包换的躯壳,我终于用这种方法逃离了所有的问题。没人再能指责我是婴儿,我冷血,我没心没肺了。我终于变得像我理想中的那样弱小。
   然而,不知何时我又清醒了,费了好大劲才理解了所处的环境,又用了好久才真正恢复理智。我醒来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哭,嚎啕大哭,反正我的身份仍然是疯子,没什么可害臊的。医生都傻眼了,因为我一向是很安静的。
   我眼泪是有充分理由的——我离开了我的完美世界,又回到了这让人纠结的现实,好像第二次出生。眼泪的另一个理由是,我终于意识到我失去了两个女孩。生命中的火柴本就不多,我却浪费了两根最耀眼的。还有什么比这更值得悲伤?
  
   我没有要求出院,而是开始写作,我把意识迷乱时的场景写了出来——就是《黑梦》了。我记得答应送给沈竹结婚礼物。现在已经过去了一年,她肯定已经结婚了,我已经一无所有,想来想去也只有送她这篇文章。
   但是她一直没来看我,这很正常,但我相信她一定会来,只是不知道时间罢了。
   就在我等她的时候,陆续见到了其他的朋友。他们过的不错,都很匆忙。我怀疑当初是因为我在,我的踯躅感染了大家,让他们都很疲惫。现在我离开了,他们终于能恢复正常。但他们还是会挤出时间来看我,跟我讲他们最近的奋斗,他们的生活。
  
   慧来了就爱哭,所以我最不希望她来。她总说如果不是她那时的决定,也许我不会这样,所以总是很内疚。他和王字到是挺般配,好歹也算郎才女貌了。王字那人对她实在不错,百依百顺的。这也从间接证明了不要第一眼取人。
   三儿的股票起死回生了,他基本实现了梦想,也终于决定离开了首都,回到了故乡去发展。这是很明智的,一千万在北京不算什么,可是在我们老家那就是霸主了。不过他并不知道是谁帮了他。沈竹不告诉他;我,一个疯子,更不可能告诉他。不知道也好,平添负担而已。
   大兵因为沈竹的暗中相助也获得减刑或最终保释,他去了三儿的公司,一起在家乡创业。我很欣慰,也终于不再担心他。
   父母也来看我,那场景没什么可说的,但对我是最难的——面对他们的漫天泪水,我很难保持表演的状态,有几次差点露馅。但是不等到沈竹我仍不打算公开我的秘密。
  
   我一边等待沈竹,一边又害怕她来。我怕开始迎接所有的挑战,我更怕看到她无名指上的钻戒,然而该来的终归会来。
  
   那天我窝在床上听收音机。沈竹就这样不期而至。她穿着白色的风衣,提着一只精致皮包,依旧是精干的女强人模样,外表几乎看不出有什么变化。她带着深色眼镜,看不到表情。
   她很安静搬了凳子,在我床前坐下,也不说话的看了我半天,然后开始帮我收拾房间,回来又是坐下呆着出神,搞的我都有点担心她要疯了。最后她叹了口气道:“又瘦了些。”然后自己在那里唠叨她公司的烦心事,都是什么行业形式之类的,我也听不太懂。这丫头还是行事诡异啊,这是探病的话题吗?不过这也正好方便我装傻,如果她也像陈慧那样玩煽情,我实在很难控制。
   唠叨了些莫名其妙的事,停了半晌道:“你是过的挺舒服,当初真该打你一顿。现在打你也不知道疼了。”这时她右手从大衣兜出来,整理了一下我的被子——手上并没有戒指。
   “睡仙同学,继续睡吧,我改天再来看你。”
  
   不能再继续装下去了,我缓缓从枕下拿出了手稿递给她。她像看到鬼一样惊讶,完全的不知所措起来。
   我又道:“嗨,你好吗?”
   她仍然不接手稿,而是结结巴巴的说:“是……你吗?”
   “是我,我回来了。”
   她嘴唇紧紧的抿着,表情看不出是喜是悲,但终于绷不住,趴在我胸口哭起来,口里却骂着:“混蛋!混蛋!”
   我放下手稿,搂住了她,不知道该怎么安慰,只能连说:“对不起,小猪,真的对不起。”眼泪也止不住的奔涌出来。
   哭了半晌我俩才渐渐止住。她抬起头问:“你到底是什么时候醒的?”
   我笑道:“大概一个月了。”
   她又骂:“混蛋,醒了还赖着不走。”
   我道:“我在写这个。”我又拿起了手稿。
   她擦了眼泪,才接过手稿,问:“这是什么?”
   “算是我的自白书,或者说人生总结。我想你看过之后,应该能理解我意思,这两万多字如果浓缩成六个字就是——我好了,对不起。”
   她听了我的话,没说什么而是立即开始读。
   我道:“喂,咱不能带回去家读吗?”
   她白了我一眼:“别打岔,看完两万字也就是分分钟的事。”
   她自然能一目十行,薄薄的手稿转眼就可以看完。我不知道她是否能真正体谅我的苦心,更不知道我是否还有机会追回逝去的爱情,我只有安心的等待评论了。我无奈的只能静静的看着她。此刻她眼镜已经摘了,眼角还噙着泪,有些苍白的脸在阳光照耀下如玉石一般。只瞧她时而浅笑、时而蹙眉、时而低声自语,我不由的看痴了,等待也不再难耐。
  
   我万万没想到她看完后的第一句话是:“你在里面说不够爱我,倒是很诚实。”
   我之前设想了很多种应答,愣是没想到她会盯住这个,只得硬着头皮回答:“我说的不够爱,是说还没有爱到丧失理智的程度。但丧失理智的爱到底是爱还是冲动这很难说。”
   沈竹讥讽道:“一个住在精神病院的人还好意思谈理智。”
   我讪笑:“我想还是有一点资格谈理智的……你看到的手稿逻辑井井有条,而我真实的梦并非如此。那里面到处都是插叙、倒叙,乃至乱序。更多的是一个一个的碎片,我时刻游走在彻底崩溃的边缘,尤其是空白的那一段时间,我几乎就……”
   她用手势制止我往下说:“现在你给我看这东西是什么意思?”
   听她如此说,我心里有些凉:“我记得承诺给你结婚礼物,但在下已经身无长物,想来想去也只有这个东西可以送你。”
   “结婚礼物?”她恨声说:“好吧,我代表我先生谢谢你。但我问的是你送我这个做什么!”
   这回我的心彻底凉了,我转头重新望向窗外,以免让她看到我的泪花:“不做什么。”
   她尖刻的说:“你写了从今以后要面对欲望,而且也大致写明你的欲望,按照逻辑来说你是想要重修旧好吧。当然,你没说到底想跟哪一个有妇之夫修好。”
   我没想到会谈到这个阶段,只好尴尬的摇摇头:“我觉得正常人心平气和的看完不会认为我想要跟什么男人抢老婆。”
   她冷笑了一声,把手稿放在包里,道:“好吧,我拿去给老公看看,看他怎么想。”
   “你……这是我送给你的!”我禁不住生气了。
   “不想我给别人看,就老实告诉我你送我这东西到底为什么?”
   她怎么这么难缠啊!我无奈的说:“其实我也不太清楚为什么。想要与你重修旧好吗?但我知道那不可能了。既然如此我为什么巴巴的写了,巴巴的单单等你来送给你。还真是有点不可理喻,可能是我还没全好吧。”我耸耸肩:“你要是不喜欢,就烧了吧。要是非要给人看也无不可,反正我就是这疯样。”
   她突然站起来,弓下腰,鼻头几乎贴到我的脸,道:“姓孟的!你就不能说你想!”
   我茫然的看她的眼睛,忍不住问:“我想?”。
   她双手按在我的肩膀上:“说你想跟我重修旧好,说想把我抢回去,说说又不会怀孕!”
   我似乎明白了什么,重重的道:“我想!”
   “真的想吗?”
   我缓缓说道:“想啊……想的都快死了。”
   她泪又涌了上来:“你总算想了。”
   我视线也模糊了:“一真很想,又不敢想……”
   “傻瓜……我没结婚。”
   “你……”
   她没让我说下去,而是直接吻在我的唇上,这是我们第一次亲密接触……
  
   我记得当时收音机里放的是李延亮的《爱我》
  
   如果 我承受脆弱,
   你能否 温暖我生命长河?
   如果 我一无所有,
   你能否 依然的爱我?
  
   爱我 单纯的爱着我。
   爱我 永远陪伴着我……
  
  
   国王总算不是太蠢,总算跟不太白痴的女王在一起了。但是现实并不像童话一样,能留一个类似“王子和公主永远幸福的生活在一起”这样的结尾——未来还很长,考验还很多,谁也无法保证什么。
   如果非要给这篇小说加一个结尾,我还是想再次感谢所有在我生命中出现过的人,感谢你们会选择爱我,这在我看来真是十分难以理解的事。不过你们的努力让我也愿意想办法试图爱上自己。这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结尾。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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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部小说从落下第一个字到现在已过了十年,是我第一个长篇小说,却从未投过稿,因为总是感觉不完美。
   十年了,什么都变了,只有这些字没变,小说里的人没变。有一天我整理手稿时,感觉这是我所写过的最完美的小说。于是重新开始修改编纂,从彻底的悲剧改为了喜剧,题目也从最初的《躯壳》,变成现在《十四首歌》。每一首歌都是我精心挑选的,非常适合一边听一边看。
   最后的黑梦是在结构之外的,是对此篇小说动机的一个诠释,如果缺少这块,主角的特异的精神世界可能不好解释。或者单纯的被曲解为抑郁、个性、颓废之类的,那就悲剧了。
  
   说句题外话,我认为小说是用来表达一种情绪的,并非单纯为了叙事。想看叙事不如去看历史或者纪实小说。因为人的编剧和造物的编剧水平根本不在一个层次。比如喜欢读历史的人一般不会爱看穿越小说,因为那根本没法看,漏洞百出不说,情结设置也惨不忍睹。我的意思是单纯从情节角度去看,绝大多数小说的情节基本没法看,包括诺贝尔获奖作品,包括很多世界名著,比如《生命无法承受之轻》你觉得那情节有什么可读性?
   所以小说如果落笔的目的是为了吸引人看,那就已经落于下乘。精彩的小说应该是这样的,首先目的是为了表达一种想法,同时很有吸引力。这是我的创作信条。在这种信条下我很难忍受当下的许多脍炙人口小说。我宁可坚决的站在《明朝那些事儿》这种书袋小说之中——毕竟作者很希望通过历史表达一个思想。
   子曰:言而无文,行而不远。我说:文而无义,浪费笔墨。
  
   谨以此文纪念那段岁月,并献给我的妻子,挚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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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其实每个人何尝不是如此呢,真正清醒的又有几个呢。结尾很完美,也是我想看到的结局。选择去爱,选择被爱,还是一起听听这首歌吧!在每一个街角,还会想起那段日子吧。日子过去了,留下的却是亲情、友情、爱情。一同纪念那段岁月吧。【编辑:诗史苍狼】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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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古风存        2011-12-10 15:58:36
  他们终于能恢复正常。但他们还是会挤出时间来看我看完两万字也就是分分钟的事。”
   她自然能一目十行
衣冠简朴古风存。
2 楼        文友:胡萍萍        2011-12-10 16:47:07
  ”
   她听了我的话,没说什么而是立即开始读或者单纯的被曲解为抑郁、个性、颓废之类的,那就悲剧了还真是有点不可理喻,可能是我还没全好吧
3 楼        文友:花下门        2011-12-11 19:15:09
  [她带着深色眼镜,看不到表情但他们还是会挤出时间来看我,跟我讲他们最近的奋斗,他们的生活。],好句子,带回火星收藏!交流群号:163132555
4 楼        文友:叶舞风        2011-12-14 11:10:21
  应该是绝品的。。。。大概会成绝品!
力求心灵饱满,三寸醉眼、满屋书臭。 回首半生历程,一腔热血、两袖清风。
回复4 楼        文友:形而下学        2011-12-15 14:55:34
  很高兴你喜欢,也感谢你一直的支持。偶继续努力。
5 楼        文友:桐疏枝寒        2012-01-03 21:20:24
  真爱没有迟与早,只要爱能在一起。
6 楼        文友:海林夕        2012-01-29 20:10:53
  如果世界给你一个完美的结局,那就是要我们去追寻和握住现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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