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扎堆“离婚”为哪般
近几年,法庭工作中出现一种奇特的现象,每年春节过后,初七上班第一天,都有数对甚至十几对准备分道扬镳的夫妻堵在法庭门口,致使春节期间出现一个离婚的小高潮。而且据有关资料看,节后离婚案件大量涌进法院不是个别法庭的个别现象,俨然成为一种“节后综合症”,这是什么原因呢?
因打工等客观原因造成的分居,是导致离婚的重要因素。春节期间离婚者绝大多数是在外打工的人。现在夫妻双方或一方外出打工谋生是农村或经济落后地区的普遍现象。因抚养幼孩、子女上学等需要,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不可能同时外出打工,或者即便共同外出打工,也不太可能共同生活在一起。种种客观原因导致打工夫妻一年中大多时间处于分居状态,共同生活时间较少,导致夫妻感情生疏冷漠。
二是婚姻家庭观念想对较淡。过去离婚一词不是随便能提的,离婚也不是轻而易举可以办到的。而现在的年轻人,中国在婚姻家庭方面的优良道德传统在思想中并不牢固,又受到新时代个性解放,婚姻自由等不良思想的影响,婚姻的观念有所改变;也有长期打工在城市,受到城市大环境的影响,一方的收入或文化程度的改变,使夫妻之间思想和见识差距越来越大的,这样的夫妻很难抵挡住外界的诱惑,第三者插足现象较多;有些人在婚姻选择上不慎重,喜欢搞快餐式婚姻,基础不够牢固。诸多种种,不一而足。
三是节日期间矛盾暴露。春节法定假期较长,也是一年一度大多家庭全家团聚的传统节日,平时两地分居的夫妻在节假日期间朝夕相处,因生活习性和个性脾气的相异,原来隐藏的矛盾都显露出来,加上双方不能互相理解包容,婚姻就亮起了红灯。
有的夫妻感情早已破裂,为了照顾亲人心情,不影响家庭气氛,过了年再离婚,办理完离婚手续,再出门打工。趁春节回乡的机会把手续办掉,这样就形成了一个离婚的节后高潮。
法官们已经清醒地意识到,离婚的增多除了给当事人双方感情带来伤害,同时也会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吵闹、家族纷争,群殴,甚至引发自杀、他杀的现象,这些情况媒体屡有报道。另外,离婚对未成年人的伤害是最大的,离婚导致子女成绩下滑、性格变异更是常见现象,因此应该引起社会的高度重视。政府的婚姻管理部门、法制宣传部门、法院以及整个社会都应当负起宣传、引导、化解矛盾等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