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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指间★小说』纯真年代


作者:士兵的呐喊 秀才,2313.2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6155发表时间:2008-12-20 12:23:13

刘乘风苦涩的笑容,于我是永远难以磨灭的记忆。
   我看着数码相机中我们的合影,因为曝光不好而有些模糊。他穿着T恤,坐在我的右边,很认真地看着镜头,样子有些拘谨。我靠在沙发上,光着膀子,只穿了一个部队发的体能训练短裤,发达的肌肉和张扬的微笑使我看起来有些不可一世。如果再看仔细一点的话,就会发现刘乘风的笑容中,有那么一丝丝苦涩。
   照这张照片的人名字叫阳,是我的女朋友,也是他以前的女朋友。
  
   认识刘乘风是在1996年的夏天。那时候我刚上初中三年级,才十四岁。与此同时我还结识了另外两个朋友:易金华与何星友。我们四个人一见如故,在很短的时间里就成了“死党”。
   刘乘风的爱好是唱歌,开学没多久就以一首《游戏人间》在本班迅速走红,加上他很温柔体贴,因此是我们几个中间最受女生欢迎的;何星友是体育健将,曾刷新了我们年级的400米跑纪录;易金华和我差不多,没什么爱好,就喜欢跟着凑热闹。由于刘乘风年龄比我们稍微大一点,因此,他成为了我们四人中当之无愧的“老大”。
   那一段时间,年少的我们可以用四个字来形容:混沌无知。把最该学习的时光用在无聊的玩耍之中。
   最初,我们喜欢在晚饭后包括晚自习的那段时间,在整个校园里追逐打闹。不过,这样也是有好处的,因为我现在成了我们部队的短跑高手,可能就与那时候的锻炼有关。有一个晚上,我与刘乘风在一个花池里演练摔跤,瘦小的我当然不是他的对手,被他一个绊腿放倒在地。
   周围传来旁观者的一阵哄笑,恼羞成怒的我随手抓起一块砖头,一把拍在他背上。当时,所有人都傻了,沉默了好久。我以为他会生气,已经作好了他要跟我翻脸的准备。不料,他只是潇洒地在身上拍了拍,笑着说:“你小子太狠了,幸亏我还挨得起一下。”
   从此,我们几个对他心悦诚服。也就凭这一点,我敢断言:今后哪个女孩跟他在一起,绝对比跟我在一起要幸福。
   再以后,我们不玩这种幼儿游戏了,我们开始出没电子游戏厅,这也是我们的共同爱好。后来我听说每个人都有爱好游戏的本能,只是需要引导而已。
   每天三顿饭后、自习课、体育课、午休时间,也就是我们的游戏时间。尽管我们都喜欢玩游戏机,但是也有所分别。比如刘乘风和何星友喜欢玩“恐龙快打”;我喜欢“三国志”,因为这个游戏玩得最久,打得好的话一个币能坚持一小时;易金华却迷上了一个叫“铁钩”的游戏,并学会了那个一剑冲出的大招,为此,他经常在游戏厅里炫耀式的发出那一招,以此博得一干游戏迷崇拜的目光。
   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电子游戏成了我最大的爱好,我们可以废寝忘食、夜以继日地玩下去。事实上,直到现在,我还怀念那些游戏,所以我特意买了一个PSP游戏机,装了一个街机模拟器,不时怀旧一下。
   不过对我们这种行为,校方也并非置之不理。我的女朋友阳,曾经是学生会的成员,她就经常去游戏厅登记那些“玩家”,奇怪的是:她从来没有碰见过我们,而我们的频率却是如此之高。
   有一个晚上,应该是1997年4月11日的晚上,因为我记得有一个“四一二政变”。刚好在那前一晚,我们也“政变”了,我们几个被班主任老刘一个个揪住耳朵撵出了游戏厅。只有易金华在游戏厅老板的配合下,从内门偷溜了出去。在老刘拍我肩膀的时候,我还吼了一句:“莫吵!老怪快死了!”
   我们三个在老刘的宿舍里,改玩一个叫“壁虎爬墙”的游戏。游戏规则如下:面壁跪下,身体紧贴墙壁,双手伸直上举,一落下就吃一竹棍。这个游戏我们玩了两小时。当时有两个本班的女生来访,有幸目睹了我们的壮举,并及时传达到了全班。
   不过这并不足以止住我们的游戏欲望,我们在向老刘作了大量保证后,照旧经常出没游戏厅。真正使我们收敛的是一个月后的另一次被捕。
   这次我们四个全数落网。老刘出了一个阴招,叫我们请家长过来,不然就不要呆在学校里。
   我们四处流浪,期间去过与我们学校一墙之隔的中心小学。我们很开心地玩着乒乓球,我是初学者,被他们几个蹂躏得狼狈不堪。他们非常得意,我现在还记得刘乘风靠在乒乓球台上,发出他那独特的、很夸张的笑声。
   由于经济原因,在两天以后,我们终于向老刘妥协了。为了证明我们的诚意,他命令我们四人在课堂上当众跪下,以警众人。
   当时,他们三个都分别跪在教室里的几个角落。我却死活不跪,后来刘乘风说我当时都急得要哭了。然而我终于没下跪,不过在那以后我们玩游戏的次数确实少多了。
   刘乘风开始谈恋爱,对象是我们班的班花,一个叫娟的女孩子。在一个下午,我们几个在楼梯间窃听到了他们的一段情话,内容大致如下:
   女(幽幽地):马上就要毕业了,我们怎么办?
   男(激动地):等我五年,给我五年时间,我一定混出个名堂来!
   女:那好吧,我等你。
   往事如风,刘乘风的五年宣言已经宣告破产。到现在,两个五年都过去了,他们的爱情却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不过在那一段时间,我们几个是默认了娟的大嫂身份的,也为他们的爱情而感到幸福。
   游戏机过时后,我们迷上了一项传统体育运动——游泳。在毕业前的一两个月,我们几乎在每个中午都去校外的游港河遨游一番。因为这河里经常出人命,所以学校名文规定:一旦发现下河游泳的学生,立即处分。老师们惯用一招:悄悄地摸到河边,拾起学生们脱下的衣服,然后等着他们乖乖地上来领衣服。
   不过这一招在我们面前行不通。我们举着衣服,踩着水走到对岸,并保证衣服滴水不沾,然后把衣服放在对岸的沙滩上。当然,也有例外的情况,比如易金华不会游泳,死活学不会。我们曾协助过他一次,由我们其中两个人挟带着他渡河,我想这次经历对易金华来说弥足珍贵。因为不会游泳的他体会到了在水中飘浮的感觉。
   我们四个躺在对岸的浅滩上,中午的河水很温暖,加上柔软的细沙,我们眯着眼睛,很惬意地消耗着青春。
   那是一段无忧无虑的岁月,也是我记忆中最快乐的时光。我永远不会忘记,在这段时光里,陪伴着我的朋友是:刘乘风、易金华、何星友。
   马上就要毕业了,尽管年少无知,我们还是知道分别在即,因此更加珍惜剩余的时光。我和刘乘风的关系好得真正达到了“共一条裤子穿”的标准。有一次他甚至用手在我饭盒里抓菜吃,而我居然没觉得有一点不正常。
   对可以影响某些人一生的初中毕业会考,我显得满不在乎。有一门课考试时我居然迟到了三十分钟,原因很简单:玩游戏机入迷了。
   所以我只能上普通高中,而不是重点中学。
  
   升入高中后,我性情大变。其原因我一直认为是中考的失败,但又觉得这个解释不完全合理,因为我对中考显得是那样的满不在乎。直到后来有了“青春期抑郁”这个概念,我才算给了自己一个较为合理的解释。
   只是别人的青春期也不尽是抑郁,而我却一直抑郁到了现在。
   1997年的9月7日。本来抱着结束学业去打工的想法的我,在设在我们镇上的县第六中学报到。我搬来一张桌子,孤伶伶地坐在教室的最后面。看着陌生的同学,回想着初中时的美好时光,内心的孤独在一瞬间无限扩大。
   下课时,我懒洋洋地靠在桌上,看着教室外走廊上经过的每一个学生,觉得一切是那样陌生,瞬间有了消沉之感。蓦地,一个极其熟悉的身影映入我的眼帘。我一下跳了起来,喊道:“易金华!”
   我们抱在一起,有恍若隔世的感觉。
   他也是几经辗转,才确定来六中的。另外,我发现娟也来了,并且就在我现在呆的这个班。不过,我们之间的关系很冷淡。因为她经常与一些男生打得火热,并不停地更换,这是我所不能原谅的,在我潜意识中,她只属于刘乘风。与刘乘风之外的男生过于亲密,就是她的不对。
   我喜欢上了写作。因为这是排解抑郁的一种非常好的方式。从第一篇作文被语文老师当成范文推出、我声名大噪后,简直是一发不可收拾。当时,喉咙发炎的语文老师亲自念完了我那篇长达七页的作文——而以前我写作文从来都保持着五百字的底线。其实那篇作文写的就是我入学后的心态,孤独、抑郁,加上对刘乘风的思念。估计是写的时候很动感情,所以才让老师觉得是好作文。不过,在老师的鼓励下,我确实喜欢上了文学,加上本来就喜欢阅读,所以相比初中时作文能有一点进步。
   与此同时,我有了另一个爱好:乒乓球,并且技术突飞猛进。在入学之初,我的技术在班里还只算末流。后来我碰见一位高手,那是一个下午,我和本班几位球迷相约去打球。这时,一个穿草绿色军裤的高个子吸引了我的注意。他一个人守住球台的一边,另一边是长达十多米的队伍。大家以能从他手底下赢一个球为荣,然而很少有人能如愿。当我看见我们班打乒乓球最厉害的一个学生,在他手下不堪一击时,心中对他的崇拜无以复加。
   他是高二的学生,后来他的乒乓球技术被我吸取并完善推广。他的球技精华,其实也只有两招:削球和提拉。而我只学了提拉,并且后来比他还精通,所以一年后我就有了他的实力。我之所以能进步这么快,完全是因为我把扣杀视为一种良好的发泄方式。有一个初中旧友来学校看我们时,我正在烈日下光着膀子与对手拼命扣杀。她后来写信给我说:你的那种执着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开学两个月后,我参加了学校组织的作文竞赛。题目是《我爱绿叶》,说实话,我对这个题目没一点感觉。加上一个同学多次在窗外挥动球拍诱惑我,而显然那时候我对乒乓球的爱好还在写作之上。因此,我只用了三十多分钟就交了作文,一边还对那些认真打着草稿的学生发出嘲弄的笑声。
   结果我居然得了年级第二名。这是小学毕业后我第一次获奖。后来我们的文章在学校的橱窗里放了很久,不过那上面的字是我老爸写的。他见我的书法实在是不像样,就亲自帮我誊了一遍。
   这里有一个小插曲。娟也参加了这次竞赛,结果没获奖,我还傻乎乎地帮她把作文修改了一遍。也就是在那时,我与她和解了。
   后来我经常与娟一起回家。六中到我们筻口镇镇上差不多有四公里,我们经常在这一段路上同行。我记得有一个下午,我们提前出了教室。在学校门口,我们等了很久,然而没等到一辆回家方向的公车,倒是反方向的车络驿不绝。她说,我们走吧!于是我就跟她步行,路上聊了很多初中时的往事。当时,夕阳下她的头发成沧桑的金黄色,看起来很有一些忧伤的味道。我一下子就原谅了她,而她那种形象在我记忆中极为深刻,保持了很久。
   当许多年后,我以为已经彻底忘记了娟这个朋友的时候,再仔细回忆一下高一时的我们,确实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当然也有例外,比如她一直回避提到刘乘风。而那正是我最感兴趣的话题。
   还有一位旧友我不得不提一下。有一次我在去学校途中,经过我们镇。在街道右侧,有人大声喊我的名字,我看见是何星友,正手持扳手、满身油渍的站在路旁。他现在学修车,我在他简陋的房间里坐了很久。他告诉我要两年后才能出师,然后自己开店赚钱。他还告诉我他师傅叫六毛,是一个色鬼。
   后来我与易金华不时会去他那串门,特别是易金华家里搬迁后,新居就在何星友的修车间隔壁,算是标准的邻居。我们经常见他独自拖动着一些沉重的铁疙瘩,由衷地佩服他优良的体力。
   与现在不一样,高一时的我对异性不感兴趣,我那时候最思念的人是刘乘风。我记得在一个雨天,我去他家找他。我们的家相距并不远,直线也就两三公里,然而中间隔了一条游港河,他家在河东,我家河西。有时河里发大水,只能绕到五公里外的筻口大桥再折到河东他家,这就将近有了十公里路程。
   我那天走了很久,到他家后只见大门紧锁,空无一人,一问才知道他去了市里。我当然不可能去市里追随他,继续初中时纯真的生活。从他们村子里出来后,我走在游港河芳草凄凄的长堤上,看着奔腾的河水,淋着故乡的绵绵细雨,一时间竟泪迹斑斑。
   后来我又去过他家两次,然而都没有见到他。直到高一暑假前夕,易金华才告诉我有了刘乘风的消息,并以此为条件勒索我请他吃了零食。
   在筻口镇的街道上,我见到了阔别一年的好兄弟,刘乘风。他显得比以前成熟多了,眉宇间隐隐有了少年人特有的沧桑。他告诉我现在学油漆,一年后出师就可以挣钱了。在那间油漆房,我和他聊了很久,他跟我讲在市里打工的经历,讲他曾与同伴们学厨时如何偷菜吃、讲在外流浪的艰辛,最后总结还是上学好。
   我的感觉是:想笑,又想哭。
   那天,刘乘风与我和易金华去了六中,我们坐在操场的草坪上,指点着学校里的花花草草和过往的学生。刘乘风颇有些意气风发的感觉,放出来话来说,等明年这个时候,他过十八岁生日,一定请我们好好吃一顿,并且特别强调,不请何星友。
   我问他要不要跟娟见面,他说不用了,只是给娟写了一封信,托我带给她。我看了第一句:娟,不知道现在我还能不能这样称呼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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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青葱岁月,纯真年代,想必是每一个人都无法割舍的,那样无忧无虑却又是永远不会再重来的美好青春。不断地去回忆,去缅怀,疯狂地想要记住每一个人。这样的冲动是不是真的只是如最后一段所说只是对那岁月的难喝难舍呢?感谢您的来稿,问好!【编辑:云碧影】【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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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云碧影        2008-12-20 12:28:26
  看得出作者对于那一段岁月很是记忆犹新,点点滴滴通过指尖一一叙述呈现于我们眼前。那样纯真的日子相信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会是一生都无法遗忘的美好。文章简单,没有太多的大起大落,却贴合着生活,让人产生共鸣。不过下次要注意错别字哦!
所谓结局,不过曲未终人已散~~
2 楼        文友:karen杨        2008-12-20 15:06:52
  凤凰县城指是湘西的凤凰吗,我去过,算得上家乡人了。安静地看了你的两篇小说,觉得你其实是个很幸福的人,有这样铁的朋友,有女孩子对你的青睐,有自己独特的军人气质,有写作的才华,就算没好好完成学业,没有考上大学,老天也待你不簿了,好好发挥自己,扬长避短,会生活得很好的。祝福你!
纯净纯善,心平气和
3 楼        文友:邪恶女巫        2008-12-23 23:43:17
  今天才有空来看你的文章,前些天电脑也坏了。欢迎大侠来指间社团投稿。
永远把别人对你的批评记在心里,别人的表扬,就把它忘了。
4 楼        文友:山旦悦        2015-09-12 19:25:54
  写的真不错,祝创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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