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的楼梯间
曾经的四合小院,曾经的俨然屋舍,现如今逐步被单元式的高楼所取代。一个单元,少则三四户,多达数十户。集中了,热闹了!
我们单元仅住四户人家,公用楼梯间的归属问题,让“远亲不如近邻”这句经典古话遭到了严正的质疑!
有一户人家,他不是第一个进住,也没征得相关业主同意,居然把它占了!由于遭到大家反对,他只好答应拆围,大家委曲求全,还给予了他“补偿”,他信誓旦旦,保证某月某日拆,你猜结果怎样,哈,我自岿然不动,大家被他高级忽悠了!
现在,社区文化兴盛,邻里之间和谐温馨的氛围日趋浓厚。我们不希望与他对簿公堂!
我忽然想起“六尺巷”的故事:清朝时,大学士张英的家人,与邻居在宅基地问题上发生了争执。家人飞书抵京,让张英解决。张英接信后给家人回诗一首:千里家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张家人看信后,觉得言之有理,于是退让了三尺地,而邻居也深受感动,后撤三尺,结果两家的院墙之间便有了一条宽六尺的巷子,给后人留下了一段佳话,“六尺巷”由此得名,如今还成为文物保护单位。
我想我们没有张英那样高的境界,却也作了象征性的退让!那样的“补偿”也该算是一种小“境界”吧!结果是你退人家进。唉!不可思议啊!不过我还是觉得,人要相互扶助,才会有明天的美好,更何况我们是咫尺之隔的邻居呢!再大度一些,如果不涉及原则问题,这楼梯间的使用,暂且由着他去吧!
不过,提请那位注意,这楼梯间的产权归属,还是“咱们”的!
【编者按】邻里之间说得是应该和睦相处,如若遇上得寸进尺的主儿,真还是让人无奈。文中邻居的行为的确可恨,邻里和睦相处这很重要,公共场所,自觉更为重要!【编辑:月下笛声
1 楼 文友:北国风 2012-01-04 15:25:22
作者所倡导的以和为贵的处世观,很多人都遇到和运用过,就是这种楼梯间被霸占,我也看过多次,但我从来未著于文字,相信好多人也如我,因而很欣赏作者淡然处之而又欣然写之。尤其文尾,说得好!
有个疑问,其人未拆围,也不还补偿吗?能否把交涉过程再详细一点呢,凸见人性,也好生发一点,不然,我感觉单薄一些,杂文的锋芒被掩盖了一些。
北国风语,激扬文字
有个疑问,其人未拆围,也不还补偿吗?能否把交涉过程再详细一点呢,凸见人性,也好生发一点,不然,我感觉单薄一些,杂文的锋芒被掩盖了一些。
回复1 楼 文友:从心雕龙 2012-01-06 15:02:41
回复:既没拆违,也没退补,大家没精力去折腾;物业也没辙!当今最怕什么呀,脸皮厚呗!
回复2 楼 文友:从心雕龙 2012-01-06 15:05:07
住要伴好邻!此话不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