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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山里芦花


作者:姜光丽 进士,7378.3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4886发表时间:2012-01-05 23:11:24

(一)
   正值盛夏,凉爽舒适的旅游中巴,在青山绿水之间的柏油公路上蜿蜒前行,载着一车快乐的文学女人,前往大茅山梧风洞风景区旅游露营。
   “快看!这不是芦花吗?”一路上,女人们或唱歌或朗诵,气氛非常热烈,就连随行的两个小朋友,也自告奋勇地站出来表演了节目。当我接过被大家的热情捂得发烫的话筒时,车子正奔驰在我美丽的家乡——上饶县华坛山镇的辖区内。窗外,是青翠的山,碧绿的树,清澈的河,在绿色背景的映衬之下,最多最美最吸引人眼球的,就是那一丛丛婷婷玉立于芦苇和灌木之上,披着粉白色羽衣的芦花了。在这深山之中,在这寂寞之地,它却如此洒脱地绽放着青春,轻盈、浪漫、纯情、飘逸,尽情地展示着生命的美丽,怪不得引起了这一群刚从城市里放飞出来的才女们的惊呼。
   “是啊,这就是芦花!”于是在表演节目之前,我先给大家讲了个与芦花有关的故事。
   从前,有个男孩,母亲早逝,父亲娶了后妈,也生了个男孩。有一年冬天,父亲带回了一包棉花和一卷棉布,后妈很快就给哥俩各絮了件新棉衣。飘雪的冬天,父亲带了两个孩子外出运货,父亲前面赶车,两个孩子在后面推。小男孩越推越热,浑身冒汗,大男孩却缩手缩脚,抖抖索索。父亲看了生气,责骂大男孩干活偷懒,不肯出力。大男孩小声辩解:“我冷!”父亲听了更是大怒,一鞭子抽过去,骂道:“好你个兔崽子,穿着新絮的棉衣,还要说冷!”父亲的这一鞭子抽得太狠,棉衣破了,随着鞭子飞出了飘飘扬扬的芦花。父亲惊呆了,转身撕开小男孩身上的棉衣,里面全都是厚厚实实的新棉花。父亲一气之下,回家就要休了这位后妈。男孩又苦苦哀求父亲,希望不要再让弟弟重复自己的命运。
   讲完了故事,又表演完节目,我静静地坐了下来。我的眼光透过这些羽衣芦花,看见的却是一个我熟悉的记忆中的故乡。
   (二)
   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乡。《百年孤独》里说:“当一片土地里长眠着你的亲人时,它就已经是你真正意义上的故乡。”也许这只适合一个为了生存永远处于迁徙流亡过程中的庞大家族。在我们这个重视叶落归根的国家,故乡一定在中国版图上某一个具体的方位,也许它只是一个根据地形、位置或者村里人的姓氏随意取的一个很土气的名字,也许那里只是水边山边一小块贫瘠的土地,当我们的祖先开山劈地,在此安家落户,繁衍生息时,故乡,就成为每一个游子永远的盼望和思念,成为大树上每一片自由生长的枝叶的根。
   姜村,就是我的故乡,一个依山傍水的小山村。青春年少的时光,留在它的怀抱中,有辛劳的汗水,生活的艰辛,也有纯真的友谊,成长的快乐。
   (三)
   这条溪流,是饶北河的支流,河面有三四十米宽,我们叫它大溪。春天水流量很大,到了夏秋季节,水量不大但清澈见底。在那些贫困的岁月里,大溪里一年总有几个夜晚灯火通明,那是有人用石灰在上游捕鱼。石灰水所到之处,有的鱼发晕,有的鱼翻白。他们先顺流而下把大的好捞的鱼先捞了,等到村人发现了动静,就呼亲唤邻,除了老的小的,全都带上篮子和亮光,到河里去捡遗漏的小鱼,第二天家家户户的餐桌上便多了一道鲜美的菜肴。记得有一次,我和四个小伙伴,发现逆水而上因为捡的人少所以鱼更多,就一直往上游走,我那小小的圆桶形饭盒装得满满的,苏醒过来的泥鳅一条条从桶子边溜走了,于是不想往前走,只想着要回家。当时我们已经离家和人群很远,河面上只有很少几个大人。天上有一轮很圆的月亮。伙伴们还在兴致勃勃地往上游去,我也只好跟随在她们身边。快到山边的石拱桥时,天突然暗了下来,抬头一看,月亮已经下山了,而此时周边只剩下我们五个小女孩。天很快暗下来,四周漆黑一片,没有半点光亮,我们从溪水里上了岸,抖抖索索地在黑暗的溪滩上抱成一团,有两个女孩因为害怕放声地大哭起来。我也万分惊恐地制止她们哭泣,害怕黑暗中的哭声引来野兽或者坏人。我们五个人蹲在溪滩上,互相搭着肩膀,头碰头搂成一个圆圈,静悄悄地一直等待到曙光的到来。
   这道通往山坑和苦竹洋的山涧,我是多么的熟悉啊!每到暑假,农忙过后,男孩子们在大溪里游泳摸鱼抓螃蟹,女孩子们则拎个小桶子小篮子,多走一些路到上游的山涧里去捡螺丝。小时候的太阳好像没现在这么毒,刚吃过午饭,我们就蠢蠢欲动地等待着和伙伴们一起出发。但大人不肯,总得到了三四点钟太阳有点偏西了才会放行。路上晒一下太阳,到了溪流或山涧,太阳就已经接近了高山之巅,此时,脚下涧水清凉,身边晚风悠悠,出来乘凉的水螺丝东一个西一个地开始爬上了水中大大小小的鹅卵石。暮色越浓,走得越远,螺丝越多,到了随手可抓的时候,天边只剩下最后一丝的光亮了。我们一般不敢逗留得这么晚,因为幽静又黑暗的山谷里,也潜藏着虫蛇野兽等莫名的危险和恐惧。只有一次,依仗着有明朗的月色,我们几个伙伴一边快速地抓着螺丝,一边小心地环顾四周,螺丝是捡得比平时多了很多,只是回来的路上,每人手中握一根树枝,一边走一边大声吆喝着为自己壮胆,一边还用力拍打着周围的草丛。虽然顺利回到了家,但从此任暮色中螺丝再多也不敢贪恋逗留。
   我也曾和几个小伙伴,偷偷地避开大人,正午时分就跑到了溪涧里,想多捡些那总也馋不够的美味螺丝,可是明晃晃毒辣辣的太阳底下,只有被溪水冲刷得圆润干净的鹅卵石,和流动着的水波投下的柔和的影子,偶尔才会在深水处或河堤边阴凉的水草下,发现几个和我们一样贪玩的小螺丝。结果半个下午我们都只是坐在那座古老的石拱桥下纳凉,唱歌聊天,并没有多捡到几个。
   (四)
   这一片田野里,有我家的稻田。春耕开始忙碌,插秧耘禾,施肥打虫,夏收夏种,金秋收获后连片的红花草,就是这一年四季的辛劳,养活了一代又一代的人们。
   劳动里,有艰辛,也有欢乐。生长在农村,对于农活一般都能得心应手。有时我们姐弟几个开展劳动竞赛,看谁插秧横平竖直,看谁割稻速度最快,稻把摆得整齐。不过收割的季节我最喜欢踩打谷机。不是因为踩打谷机轻松省力,而是因为水田里有着太多可怕的吸血虫——蚂蟥。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农村的孩子都是很小就跟着比自己大些的伙伴,做些力所能及的如讨猪草、捡柴火一类的小事。有一年夏天,在家里闲着没事,又没找到伴,我就一个人出去讨猪草。没敢往山地上去,只在田畈中间的田埂沟渠边扯些芨芨草、鸭舌草。正扯得欢,忽然觉得脚背有点痒,看了看,发现凉鞋的襻带处正绕着一片禾衣,于是随手一扒,忽然感觉很不对头,这片禾衣怎么柔柔的、软软的,扒了一下竟然没扒掉,我害怕起来,又伸手扒了一下,还是没扒掉。我吓得“哇”的一声大哭起来,一边哭一边伸脚往田蕂上用力蹭。凉鞋掉进了泥沟里,脚背上的那片“禾衣”也终于不见了。
   田野周围一个人也没有。小小的我站在那里哭了二三十分钟之后,把散落在身边的猪草重新捡回篮子,又伸出两个手指,从泥沟里勾出凉鞋甩在田蕂上,经过反复的仔细检查,确认“禾衣”不在了,才穿上凉鞋,背了篮子,赶快跑回了家。妈妈听了我的哭诉,又好笑又心疼地说:“那不是奇怪的禾衣,那是一种吸血虫,叫蚂蟥。”
   这一片田野里,有一丘很奇怪的稻田。田里四季有水,终年不干,人们叫它“烂田”。田里的泥巴特别粘,特别烂,大人踩上去,都能满到大腿。但这丘田里有一个特别的好处,就是盛产泥鳅。只要田主开镰割稻,我们就丢下手头其他的事,大人小孩都到他田里去翻泥鳅。每次开镰之前,田主会安排几个自己人边割稻边快速地翻一遍田泥,明眼看见的泥鳅先归了他的罗网。而刚刚翻过的泥浆立即就被后面等候的人重新翻起。好玩的是,这泥浆不管你翻几次、不管你从哪个角度开始,你都会觉得自己挖到了宝藏——藏在泥浆里的泥鳅可真多啊!
   田野中间的那一条老马路,和那条由鹅卵石拼镶出简易花纹的古老盐道两旁,留着我钓蛤蟆时多少的惊险传奇。每天傍晚,家里正在生蛋的板鸭和母鸡,都在引颈盼望着我们带给它的美味晚餐——小癞皮蛤蟆。但我们更希望钓到的是大青蛙,因为这才是我们的美食。钓蛤蟆也会出现很多意外,比如有一次我在古盐道边茂盛的稻田里,凭感觉以为又要钓到大青蛙,等到拎起来发现这青蛙有一根长尾巴时,已经习惯性地准确地把一只水老鼠装进蛤蟆袋,吓得我丢了袋子。还有一次,在马路边树底下的草丛里,钓上来一条长长的、浑身布满红红黄黄花纹的毒蛇,一拎出草丛,我就吓得丢了杆子,只拎着蛤蟆袋,失魂落魄地赶紧跑回了家。
   (五)
   公路边的这座山上,曾有我家的山地,一层一层,依着山坡阶梯式平整出来的土地,一般都是春季红薯冬季小麦油菜轮换着种。在粮食紧缺的年代,红薯和大米一起,成为餐桌的主食,填充着我们永不满足的胃。暑假,除了砍好足够烧半个学期的柴火、参加农忙的“双抢”之外,还有一项任务就是整红薯藤。
   红薯是一种果实生长于地下的块根作物,当它的藤蔓长到一定程度时,为了确保地下的块根有足够的养分,长得更多更大些,就必须打掉过于繁茂的枝叶,同时还可以有效防止藤蔓下长出新的根须浪费养分,从而提高红薯产量。还有一个好处就是,等到霜降前夕割红薯藤回家储存猪饲料时,按着顺序更容易收割。
   红薯地两边一般都套种了黄豆,黄豆的叶杆和红薯藤上常常会爬着全身碧绿长着尖刺的青蝲,要是不小心被它蝲到,会又红又肿又痛,特别是榛子树下,会有很多黄褐色全身毛绒绒的毛虫,粘到之后更是火烧火燎。茂盛的红薯地里还会有蛇,偶而也会发现野鸡蛋、鸟蛋、蛇蛋等,有一次,我还亲眼看见一只野鸡妈妈领着一群小野鸡在我家的红薯地里刨食。
   有一年,我在山凹里的山垄田里劳动时,捡到一条跟丢了狗妈妈的小狗。于是那个夏天整红薯藤时我格外的放松和开心。小狗总是走在我前面,一边左右嗅着一边往草丛和红薯地里钻,凭着狗的灵敏,我走在它的后面那是绝对的安全。整藤时,他就蹲在我的前面摇着尾巴等我,我前进时它也站起来往前走几步,再蹲下来等我。妈妈很喜欢它,每次摘菜放田水都把它带上,觉得很有安全感。可惜的是,有一次妈妈到马路下的水沟往田里放水时,留在马路边的小狗被车子压了。我难过得好几天吃不下去饭,妈妈一边道歉一边尽量地劝慰我,到现在想起来我都还很怀念它。
   有一年,天特别旱,看着蔫不拉几的红薯,我决定给它们浇水。用两个红色的塑料桶,从大溪里挑水。天气太热,人太累了,在完成大部分任务后,放弃了最高的一层红薯地。到了挖红薯的时候,就有了显著的区别,浇过的红薯地产量都不错,没浇的那一块地薯藤稀稀拉拉的,还是我当时看见的模样,产量就可想而知的低了。想不到干旱时的那一点点水真的能够成为救生的甘霖啊!
   每年,我家里要挖回十多担红薯,装满两个地下的红薯窖。除了煮永远吃不厌的美味的红薯稀饭,晒红薯片、红薯米、洗红薯粉之外,多余的则用来喂猪,一条膘肥体壮的大肥猪,是那时每一户农家存到年底唯一的大收入。
   (六)
   马路下边是一条灌溉农田的水渠,水是从大溪上游的一个拦河坝里引来的。
   在水渠和溪滩之间,有我家一块两分多的菜地。因为是沙质土,又靠近水渠浇水方便,特别适合种芋头,每年的产量都很高。后来爸爸又尝试着改种水稻,结果无病无虫,颗粒饱满。因为这里有我们太多成功和丰收的回忆,我们一家人对这块地都特别有感情。
   爸爸退休,和妈妈一起跟着两个弟弟在浙江生活了八年之后,在春天里又回到了家乡,准备做房子。他信心满怀地把这块已经被芦苇全部覆盖的菜地整理出来,又买来五斤芋头种,描了下去,向我们宣告,以后大家不用买芋头,自己家的芋头肯定多得吃不完。可是,还没开始整地基,爸爸就腰椎粉碎性骨折,在床上躺了一年。秋天时妈妈特意抽空到这块地上去看了看,希望至少能收回芋头种子,可眼前全是茂盛的芦苇,连个芋头影子也没见着,仿佛它从来就是一块芦苇地。不过这一趟也没白走,妈妈顺手取了把芦花,回家扎了个漂亮的拂尘的笤帚。
   我曾带了儿子兴致勃勃地去那道山涧里捡螺丝,但一路上杂草丛生。好不容易左右拍打着,踏着隐约的路痕来到山涧,两边的河堤上长满了灌木,涧水也在茂盛水草的铺陈中,只露出中间一线。想到寻梦一次不容易,好歹也要捡几个螺丝回去交差吧,可又不敢往山涧里面走,只在山涧和大溪交汇处盘桓。这时,来了两个用电瓶打鱼的人,其中一个我认识,是派出所退休的干部,他一边放电一边往山涧里走,没走多远竟从草丛里挑出了一条被电晕的蛇。他劝我说:“现在到处山高林密,虫蛇很多,乡里每年都有几个人被毒蛇咬伤咬死。你不要到处瞎走,还是早点带了儿子回家去吧!”
   (七)
   芦苇全身是宝。新发的芦叶是牛最喜欢的青饲料,常常看见赶牛老伯背着的犁耙后面,挂着一捆鲜灵的芦叶;长大后的芦杆是优质的造纸原料,小时候经常看见表姐她们从深山里整担整担地挑出来,送到收购组过秤领钱,有大卡车不断地把芦杆往山外运输;盛开的芦花可以扎扫把和笤帚,除了自用,心灵手巧的农妇往往还能赚几个零花钱;芦根是很好的燃料,但一般都在烧荒时化作了灰肥。不过,芦叶上长满了锯齿状的刺,真的像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在不经意间就让能你伤痕累累,就是它引发了鲁班的灵感,发明了锯子,所以,跟它接触是一定要穿上长袖戴上手套的。
   原来只有到深山之中,才能看见的芦花,现在就这么肆意地盛开在路边、眼前,除了体会到重视林区退耕还林、生态保护政策的显著成果外,我的眼中还看到了一丝只属于我自己的失落,——苍凉!
   2011、8、3
   注:经考证,生长于山地、形似芦苇的植物,是五节芒或七节芒,夏秋时节开的花和芦花相似,称芒花、荻花。白居易《琵琶行》里有“枫叶荻花秋瑟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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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文本由芦花引发怀想,是对童年生活的追忆与回味,是对家乡那片芦花地深切的热爱。文章真切、细腻的描述,将与芦花有关的趣事尽皆呈现,鲜活生动,让人如身临其境。而文字中,从芦花的药用到功效,无所不容,并通过不同时代的环境对比,发出由衷的感叹,是对岁月的流逝,也是对环境遭到破坏的失落,给人回味和感思。【编辑:冰煌雪舞】【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012010609】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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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冰煌雪舞        2012-01-05 23:22:06
  一篇富有意趣的文字,读之有味,而其中蕴含的深意,则给人感思,值得一读。
作品见于《新民晚报》、《羊城晚报》《小小说选刊》《短篇小说》《青年教师》《椰城》《青少年与法》《深圳警察》《燕赵都市报》《北方作家》《做人与处世》《考试与招生》等全国各级报刊!
回复1 楼        文友:姜光丽        2012-01-06 14:01:35
  乡恋。是一首不老的情歌!
2 楼        文友:夏冰        2012-01-05 23:23:24
  平实中见含蕴。岁月在流逝,那种曾经的美好,一直在心里。问候!
山西省作家协会会员。一直在文学的路上走。目前致力于文字表达无限可能性的探索。
回复2 楼        文友:姜光丽        2012-01-06 14:02:16
  美丽乡愁,美丽人生!
3 楼        文友:碧海清莲        2012-01-06 12:35:22
  写的是一篇扬扬洒洒的文章,可是那种对于家乡的挚爱,对童年生活的倾心描述。让我们仿佛就站在她的对面聆听她那动人的故事。本文由芦花入笔,淡淡挥墨,点点入心的把为自己的情感溶驻期间。读来是那么的淳朴,清新。祝好 笔者 !
闲观碧海笑叹千秋风月,静赏清莲痴吟万世文章。
回复3 楼        文友:姜光丽        2012-01-06 14:03:08
  故乡,留着我们成长的足迹!
4 楼        文友:榭上风铃        2012-04-18 19:06:26
  真美的文字,嘻嘻,好喜欢哦
告别曾经的喧嚣与繁华……
回复4 楼        文友:姜光丽        2012-04-18 21:16:57
  告别曾经的喧嚣与繁华……是否只因为爱上了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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