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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专栏·笑对生活】送书的故事


作者:我是笑狐 举人,3670.3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4803发表时间:2008-12-23 10:08:46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这句拾人牙慧的话,意思很明白,把象征爱心的玫瑰花送给别人,总是皆大欢喜的事情,但送书给别人,情况就大不一样了.我说的是写书人送自已写出的书给别人看,其苦辣酸甜之切身体会,局外人非亲历恐难感同身受。
   此话怎讲?你耐心看完下面这几个有关送书的故事,容我等再作分解。
  
   故事一:某上司闲极无聊,跟人在牌局上赌得昏天黑地,因手气太臭,输得一塌糊涂,心里正压着一团无名火,无处发泄,偏巧有位手下不知趣,冒冒失失送书过来,呈与某上司,他气得大骂:“难怪老子打牌总是输,就是你小子触的霉头。”一顿臭骂,连书带人轰出门去。
   这是一个送书故事的典藏版,选本在海外也有流传,曾见一位华人作家引用过,虽说叙述过程略有出入,故事却大同小异。如今国人牌风日劲,刮遍南北东西,“送书”等同“送输”,成了一件弄巧成拙费力不讨好的倒霉事。据说有人把书店也改名为“得胜楼”了。送什么也别送书,有此一说,绝非空穴来风。
  
   故事二:1995年冬天,在长沙参加全省青年作家代表大会,结束后,因为有事耽搁,我外出回到宾馆,只见各位代表已杳如黄鹤,室内一片狼藉。再细眼看去,满屋满屋都是乱扔的书籍。胡乱翻了几本,多为作家之间的签名赠书。本来,青年作家就心高气傲,一贯认为:“文章是自己的好,老婆是别人的好”。别人的书,入眼也难,何况同辈作家?再加上带书行囊过重,只得一弃了之。可怜那送书人眼巴巴等着知音“惠存”,“雅正”,谁料想一本本呕心沥血的“大作”,被宾馆服务小姐扫地出门。此时此地,此情此景,总算让我等大开眼界,有幸认识了“斯文扫地”的确切含义。从此,我辈心虚气短,内心里打翻五味瓶,出书送书信心全无。唉!这年头送什么也别送书,又回到老话。
  
   故事三:是我2003年春夏之交期间在毛泽东文学院首届作家班培训时的见闻。作家多书迷,课余爱逛图书城,去旧书摊淘金,某日,某作家发现新大陆,在省文联附近的旧书摊发现“金子”。其中,令人大跌眼镜的是,他发现京城某名家亲笔题赠给某某期刊某主编的“精华本”和本期作家班同学的签名诗集,都让某主编送入了旧书摊,且未作任何技术处理。某名家倘若地下有知,岂不骂得他狗血淋头?罢罢罢,还是回到老话上来,送什么也别送书,哪怕送给同道的作家,也照样不受欢迎。送书没有好下场,以斯为证。
  
   故事四:去年12月那个暖融融的冬日,有诗友聂沛从衡阳日报副刊部打电话过来,要见我。聂沛小我十岁,诗名如雷贯耳。屈指十年未曾面晤,便携带拙著两本兴冲冲上门拜访。握手,寒暄,我且口中连连念叨:“有钱人送金送银,没钱的文人只好送书了。”一点也不顾忌送“银”(赢)不送“书”(输)的“古训”,是真名士自风流,聂沛诗兄口口声声称好。后来,免不了同至酒楼,推杯换盏,餐后同打的送我回办公室,因当时聊兴正浓,已近下午上班时分。
   再后来忽接房东电话,告我租房被盗,要我速回。急匆匆赶去一看,破门而入的“梁上君子”,除了弄坏一把门锁之外,房内竟毫发无损。因为在租房里,除了层层叠叠的几大堆书刊之外,别无常人可取之物。时近年关,此“君”想破门而入捞几个“萝卜”钱,谁知找错了门,误进了一个“穷得只剩下书了”的所谓文人的窝里,一无所获,当在情理之中了。
  
   为了避免类似“事故”重演,我草拟了这样一份《致“梁君”公告》:
   “不请自到,有失远迎,本房主向毛主席保证:此房中除书多可送之外,别无值钱之物可取,特此奉告,以免劳君大驾徒手而返。”
   本房主想想又恐“梁君”不信,弄巧成拙,某年某月某日,硬要进门探明虚实,发泄不满,只好把“公告”揉进了纸篓。
   看看,送书送出了多少“烦恼人生”?是的,如今世风日下,在这个憨货横行假货猖獗的年代,送书的雅事已经淡出公众视野,好书者寡,好赌者众,因此,送什么也别送书,除非有特定背景之要求者在外。
  
   身居陋室,我那沉甸甸的几个大书橱,有几格专放作家签名本,多为文坛师长或同道文友相赠。说句老实话,也仅仅是摆在那里养眼,读得不多。因为“卖书号”“自费出版”,使出书的门槛大大降低,有钱能使“磨”推“鬼”,明星大腕附庸风雅,一窝蜂出书早非稀罕事.作家成了街上的“擦鞋匠”,谁教你是“作协”(做鞋)的呢?出书的质量良莠不齐,使送书人一不小心,也就做了一桩一厢情愿的尴尬事。从源头上说开去,出书有“猫腻”,送书成尴尬,也就见怪不怪了。
  
   作家敝帚自珍,无可厚非。但书是让人家看的,不值得一看的书,硬送给别人,被转手扔进了旧书摊,进了造纸厂的化浆池,也是自取其辱,自食其果。
   是啊,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作家出书一不小心,搞出一部“红楼梦”,当然会让世人大吃一惊;一不小心,拉出一摊臭狗屎,更会让世人避之不及。
   写书人当自强,首先别辱了“作家”的雅号,身体力行,十年磨一剑,自会一鸣惊人,何愁“精品”销不出去,送不出去?再说送书时也要长“后眼睛”,看清对方是否爱书惜书之人。送书给别人,势如把自己辛辛苦苦用“精血”养育的孩子拱手相让。有善待之举,方可托付终生。纵然是风姿绰约的大家闺秀,落在辣手摧花的浪荡公子手里,也难免红颜薄命的厄运。
  
   记得湘滨文学网编辑推荐“拙作”时,曾留下两句点评颇耐人寻味。且移句中“诗歌”二字为“送书”,抄在下面,就此打住——
   “送书”无人赏,留与秋坟听鬼唱。
   “送书”有人赏,赠与知音着红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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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一篇睿智,幽默的杂文。书,本来是自己心爱的东西,耗费了时间精力,凝聚自己思想精髓的,其实是非物质的,当送只能送知音,否则,正如作者所说,不过是放在书架上,又多了一些灰尘而已。同时,自己的心里是否也会多一些灰尘,让别人自觉的去读,总是一件两全其美的事情。【实习编辑:朵朵】【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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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漠朵        2008-12-23 10:15:53
  呵呵,准备当作家的和已经出书的朋友可以从文中借鉴啊,读不懂没关系,千万别让自己的书在别人家里接灰尘~
穿过时光的缝隙 找到你
2 楼        文友:冰毒        2008-12-23 13:18:26
  读罢,只能拍手叫绝了!中间穿插的故事生动有趣,全文尽显幽默睿智。“十年磨一剑,自会一鸣惊人”,学习了!
当我不再轻易说爱的时候,如果说我爱你,那肯定用了我全部的力气!
3 楼        文友:段风小        2015-09-12 19:32:58
  写的真不错,祝创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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