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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城市湿地:鱼与熊掌如何兼得


作者:zhenbai 秀才,2668.1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4231发表时间:2012-03-16 21:01:51

湿地于人类的重要意义,如今已越来越被重视。然而,如何对湿地进行真正有效的保护?是把湿地完全“与世隔绝”起来,还是对湿地实行“开发性保护”?又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话题。
   其实,无论哪种湿地保护模式,肯定都有其利弊。建立自然保护区,杜绝一切不相干的人和事“染指”湿地,按理说是一种最好的保护。但是往深里一想,这样的保护模式代价很高,每年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而有些地方的经济实力还不强,能否让保护区内的湿地得到可持续的保护,着实有些令人堪忧;又有些地方,索性把湿地当作旅游景点来开发经营,至少抵御了城市发展尤其是房地产开发对湿地的蚕食,在客观上不能不说也是一种保护。只是成为“景点”之后的湿地,如何才能保留住湿地原有的风貌,仍是任重而道远。
   因此笔者认为,保护湿地,一定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那些远离城市的原始湿地,应该以绝对的保护为主,哪怕风光多么迷人,也尽量不要去开发。倘若靠当地的财力来保护湿地难以为继,上一层级的政府部门就应该出手,动用转移支付的手段来给予保证。毕竟湿地是人类的共同财富,而且是不可再生的资源财富,切不可图一时之利而轻举妄动。
   对于位于城市近郊和坐落在市区内的城市湿地,建立纯粹的自然保护区就不太现实了。建湿地公园,在保护的前提下适度进行旅游开发,既让群众共享美好的自然资源,又可产生收入用于贴补湿地的保护,倒是比较务实的做法。循着这样的思路,不少地方都做出了一些成功的探索,特别是在湿地保护与旅游之间如何把握好一个“度”,很多做法都是值得玩味的:
   比如科学地划定湿地旅游开放的区域。湿地旅游最终是为湿地保护服务的,湿地公园不应该也不可能把全部的湿地都设为开放区域。例如杭州的西溪湿地,在10.08平方公里的公园内,集中开放了烟水渔庄、福堤绿堤等部分有代表性的区域,而其他近90%的湿地都是生态保护区和生态恢复区,实行相对的封闭保护,因此较好地保护了自然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又比如采取远观的方式了解湿地。丰富的鸟类资源是湿地的一大特色,因此湿地观鸟就成了最有魅力的旅游资源。但是,如果深入湿地去亲近鸟类,势必会破坏湿地的自然环境,影响鸟类的正常生活。于是很多湿地就纷纷设立了瞭望台、观鸟站等等,让游客“远观”鸟类生活。比如北京延庆野鸭湖湿地,游客可以登上瞭望台,通过高倍望远镜远眺成群野鸭翩飞的美景;杭州西溪湿地也在莲花滩搭建了茅草棚顶的观鸟站,游客可在鸟儿的“后方”不动声色地观鸟。
   再比如不断挖掘湿地旅游的人文内涵。如果只把眼光放在湿地的自然美景上,游客就会纷纷踏入湿地深处去“寻幽探境”,环境难免会遭受破坏;假如在开发湿地旅游的过程中注重挖掘历史、注入人文内涵,那么湿地旅游对自然环境的依赖度就会减弱,破坏程度自然会减小。在这方面,西溪湿地也有成功的经验。依据历史记载,在湿地边缘地带恢复高庄、河渚街等人文景点,吸引了来西溪的游客大量聚集于此,从而使湿地的核心区域得到了较好的保护。
   如此看来,湿地旅游与湿地保护并不矛盾。对于城市湿地来说,只要掌握好度,鱼与熊掌是可以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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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湿地是城市的肾,森林是城市的肺。保护湿地,就是保护自然资源,保护城市居民的生存环境。作者针对湿地如何开发和利用、保护的问题,立足于现实,展开分析和讨论,并提出相关建议与措施,可谓两全其美,可供参考。【编辑:冰煌雪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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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冰煌雪舞        2012-03-16 21:16:34
  对城市湿地开发性的保护,不失为两全其美的方法,值得一试!
作品见于《新民晚报》、《羊城晚报》《小小说选刊》《短篇小说》《青年教师》《椰城》《青少年与法》《深圳警察》《燕赵都市报》《北方作家》《做人与处世》《考试与招生》等全国各级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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