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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婆的家 ——《河村轶事》2


作者:行吟者 进士,6629.1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4136发表时间:2009-01-02 20:18:12

《河村轶事》2
  
  
   外婆
  
   我不知道外婆的名字。听妈妈说是哑巴台潘家的闺女,家不富裕,但也过得去。
   “该做就做,怎么也得活着。”这是外婆常说的一句话。她是个烈性子的人。生在清末,那时的女孩都要裹脚,她不肯。爹妈逼急了。他脱下裹脚布,拿一把菜刀砍在菜扳上:“要多小,你们下手吧!”从此,再没人敢提此事。和外公结婚,也是她自己看中的。那年月,这可要有胆量。不幸的是外公也是刚烈的人,胆汁质。这一下硬碰硬了。
   后来,外公出走了,我想也不单是为了闯江湖,贫苦生活的压迫,加上两人性格不能互补,家庭中少有温暖,也是一个原因吧?当然,当然,作为晚辈,我们不能妄加猜疑,外公和外婆都是倔强而内向的人,所谓打掉牙往肚里咽。他们谁也没有给儿女留下对生活的怨尤。一切都是可以想象的。外公走时,大舅将能去学徒;小舅还在襁褓中;母亲是可以拾柴挖菜了;还有外公的父亲,一个耳朵有些沉的老人,靠种瓜补贴家计。一家的担子都压在外婆的身上。开初,外公还捎些钱来,后来就断了言讯。就这样挺了三、四年,到底揭不开锅了。她便毅然找上了金外公。
   金外公信佛,是一个善人,性情极其温和。家产在佛事中散尽之后,当了石匠。修桥补路。年近五十还在鳏居。
   不能说金外公对这个身材挺拔,动作利落的中年女子缺乏爱慕,她长得清清亮亮。但,当他把一碗热茶捧到她面前时,还是有些嗫嚅了:
   “要是云儿她爹(指我外公)回来可怎么办?”
   外婆笑了笑,把一碗水泼到地上。也有人说,当时外婆不单是泼了水,而是把碗摔在地上。我想不会是那样激烈。外婆不过引用“覆水难收”一句古喻罢了。
   对于外婆,村里有些人敬她服她,也有些人恼她怕她。她与人办事总是先讲条件,不套交情:这也是独撑家业的女人常有的性格。的确,我外公和外婆两人都是说得出作得到的人,绝无反悔。他们都很爱孩子,尤其爱我。但是,就在我七岁那年,金外公去世之后,他们都是寡居,又同住一村,年龄也不过五十岁上下,却没有一人提起复婚之事。唉!各人都要维护尊严,完成自己的性格,晚辈又能如何呢!
  
   外婆的父母为什么要让她裹脚?这使我想起普列汉诺夫在《艺术论》中提到审美是人的天性,但什么是美却决定于环境的导向。富裕的尼格罗女人,穿着伸不进全脚的小靴子,认为那样艰难滑稽的步态是有媚惑力的!难道伤残也是美?想到这里,我不胜惶惑,我们给后人留下什么呢?我们认为是美好的,其中就没有歪曲?而我们要砍掉的就没有健康之趾吗?
  
   外婆是一个值得敬重的人,爷爷很佩服她。她的性格是环境造成的,假如她不是一条硬汉,不能直面人生,怕早就倒下了。
   外公刚回来的那个春天,没几天,他开完了荒地,搭好了窝棚,外婆来看他。关于这两位分别十年饱经忧患的夫妻的会面,村子里众说纷纭,但谁也没有见到。连母亲问起他们,都缄口不语,但那掷地有声的约法三章却传为佳话……
   “老人我送入了土,女儿我送出了嫁——女人们拔直了腰杆晃着头学说外婆,虽然她们都没有亲见——我对得起你,也对得起你们刘家,我是在揭不开锅的时候离开刘家的,我带走的只有一个要抚养的孩子。现在我把他交给你,还有你留下那两间房,这是一;……你让他种地打鱼都随便,只是有一条:不能做马贼!你,我管不了,可孩子是我的,这是二;……最后我还想说的,你可以听也可以不听,石匠是老实人,你们俩在村里都有些威望,互相借帮点,就算是为了孩子……”
   那么外公是怎么应的呢?说到这儿,老头们笑着从嘴里取下烟袋,学着外公:“全都是废话!”末了,他们评论说,“你拿碾子压他十圈,那倔头会认错?”还有人说,外婆给外公装了一袋烟就哭了,足足哭了一个时辰,外公只闷头吸烟,临了,把从江北带回来的一件坎肩给她了,火狐狸皮的……还有一些绘形绘声的传言,说外公带回了金银财宝装在瓦罐里,埋在窝棚下面,青石板盖着,上面铺了狗皮褥子。瞎话编得有鼻子有眼……不过我确实见到妈妈穿了件狐狸皮背心,究竟是外婆转给她的还是外公给女儿的,还是外公带回两件?我那时小没兴趣问及……
   外公和外婆之间的悲剧是必然的,因为旧社会的重压是必然的,重压下不愿扭曲的性格也是必然的,那么还能有什么结局呢!
  
  
   石匠
  
   外祖母家住在西年余泡的最高处,那是庙上的房子。早些年那一带常有水患,七、八月连雨天发大水,地里的高粱只露出个穗,在混浊的水面上飘摆。几十里地一片汪洋,这也就是年余泡“泡”字的由来。为了治水,农民们只好求助于神仙。于是便捐了钱,举着香火,建了这个庙。
   村子人少,又穷,人们便在虔诚和节俭之间搞了个折中方案。庙的正殿由五间改为三间。佛像中只选那如来和两个主事的菩萨抓了像。其余罗汉之类全写个木牌牌分列两厢。不消说,农民中负责与神佛联系的和尚通事(翻译之类)也是比较初级的,他们记不起五百位大仙的全部姓名,只拣那降龙伏虎、行风行雨、除灾避邪的写上几位,多叩几个头,也就是了。龙王本不属罗汉之列,但因为主题所在,也摆在其中了。虽然把龙王放在“降龙”罗汉之中未免有些滑稽,可是,神仙之间的事庄稼人说不清了。何况在我们的传统文化中本来就有这样的哲学:能压服的将他压服,不能压服的将他抬高。在降龙罗汉和龙王牌前各烧一柱香,心里就安稳了。
   庙的东西偏殿,也各是三间。然而都综合利用,一边作了私塾,一边归会上办公之用。关于“会”有时也叫维持会,但单叫“会”似乎更有函盖意义,那是动乱时期一种介于官民之间的行政机构。从张大帅统治到伪满洲国的初期就是那个样子。与庙毗邻,在它的东侧是五间瓦房那是庙和会的家属宿舍。我外祖母家就在这里。
   原来我外祖母另嫁的丈夫姓金,金玉堂,是一个跑会的。金外公是十里八村有名的善人。与贫困愚昧的乡民们比起来,他算是薄有家产且初通文墨了。他信佛,常周济一些孤寡的穷人。他是建庙的积极筹划者,为乡绅们跑腿做宣传,向百姓们募捐。当然少不了自己也带头。
   有一件事,妇女们在我母亲面前讲起来总是掩口而笑。那就是“买鸟放生”。
   当金外公的父亲还在世的时候,他也算是一个不愁柴米少管油盐的“公子哥”。劳苦辛勤的事做不得,外出经商又亏本。无奈便在家看佛书,作善事。买了别人笼中的鸟儿,放到林子里去,求得心灵的安逸。不料,这事传开去,十里八村游手好闲之徒,或者虽不“游手”但休农闲的人,纷纷捕起鸟来,找他“卖”。当他渐渐从这因果关系中领悟了“生态轮回”时,本来不多的家产已散去大半。父亲也气病在床。金外公为自己的不孝而感到歉疚。这个心地善良迂腐而又无能的人,进退维谷。据外祖母后来讲他认为父亲的病和当时大面积的捕生,都是他行为不当的罪过。
   金外公干这种傻事好多年,他为什么散尽家财这样做,对一般人来说总是个谜。从母亲断断续续的故事里分析,也许那真是人的一种天性。我自己也有过这种体验。那是我十来岁的时候,一个小朋友送我一只黄雀。就是经过卖艺人调教的那种。她可顾盼撩人,在小试歌喉之后还能“抽帖”,预卜人的命运。我在母亲的建议下把她放了,那柔软的毛茸茸的小东西带着体温在我的掌心里挣扎,由于长期的笼中生活而忘却了翅子的振动,只是索索地抖着。我把她放在树枝上,良久,她才翩翩而去。
   我不知金外公那时什么心情,他年青时因为家境好些,不像周围的农夫那样辛苦辗转。有些闲可以读点书,而读书就免不了“想”。这对于一个敏感的生活在穷乡僻壤里的年轻人来说,不是什么好事。他见过一些世面,却没有什么技艺可以寄托才志。于是……这个可怜的人“中了邪”,这是外婆的话。现在,我把这段故事照实写来,虽然在笔下有点“揶揄”,但是,我们怎么可以对于人性,对于佛的皈依有所微词呢!
   就这样在金外公四十多岁的时候已经家业衰落,孑然一身了。之后,他便去学了石匠,兼在会上跑腿,一面修桥补路做善事,一面也糊口。柳河上的石桥和细河上草桥都是他领着修的。
   金外公做石匠虽说是半路出家,但他毕竟是信佛做事认真的人。他读过书,会计算,天性又聪颖,干的工程很实在,质量好,又节俭。修庙时,他便是领工者之一。当然他的"石雕"技术并不纯熟,但也不乏创意。拿庙前那两个狮子来说,都没有传统的凶猛与狰狞,反而憨态可掬,像是佛前童子。我三岁的时候,他给我雕了一个拳头大小的小猪,十分可爱,直到念小学我还把它放在桌前,写大字做镇纸。
   从我听到的一些材料分析,他的父亲是死于一种绝症——癌。他为此也花了不少钱,一半进了香火,一半送了庸医。
   金外公的善和孝虽然荡尽了家财,却赢得女人们的心。
   妇女,我们苦难百姓中最苦难的人,妇女在社会的最底层。她们受着政权、族权和夫权的压迫,多么希望一个善良而温和能体贴入微的男性。那喜爱弱小的生命,把鸟捧在手里放飞的人,自然成了他们的偶像,成了她们情感的寄托。尤其是我外婆,在和我那暴燥、刚烈的外公分居之后,自然便在求助中和他接近起来。他们结了婚,那时他比外婆大十来岁。后来生了小姨。
   说起来还有一段佳话。就在我小姨刚刚出生的那个春天,一个穿长衫的公子哥儿翩然而至,十三、四岁的样子,像女孩一样清秀。他手里托一个鸟笼,找金外公来卖,开口要三斗高粱。金外公笑了,那年月三斗高粱可不是个小数。虽说那鸟是只鹦哥,但金外公买鸟可不是为了观赏,他略加思量还是慨然答应了,(事后他对埋怨他的外婆说:一半是为了惜鸟,一半是为了给小姨讨个吉祥)他问粮食如何带走,公子说送到本村吴老汉家,因西村只一家姓吴,金外公便晓得了。他当场放了那鸟,问公子是否带回笼子,公子摇头。金外公送他到院外,见他背着手走上河岸,口里诵着:“北冥有鱼,其名曰鲲……”。老人捋着胡子暗自沉吟,赞叹这个飘逸的少年。俄倾,待他回到树下却惊讶的发现,那鸟又回到笼里。金外公也不去关那笼门,任它去留,返身从屋里舀来一点水倒在笼中的小斗里。这时他突然发现,斗下放着两块银元。金外公慌忙追出去,那少年早已不见踪影……
   此人就是长滩周家二少爷子秀,他要周济的是在他家当使女的玉莲(玉儿)的双亲,玉儿就是吴姨,她是我外婆的娘家亲戚,管外婆叫姨。子秀河村之行开始了他与金外公的在动乱岁月中十五载的忘年之交。他们给河村最大的贡献是办了一个私塾,河村的悲辛的故事也正是围绕它而展开的。虽然,在开头从庙庭里传出的朗朗书声伴着柳河的流水是那样古朴、平和而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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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印象中这是编辑作者的散文体小说系列第二组了吧。这类记忆的文字是有看头。漫漫岁月长河中,许多曾经鲜活的历史,随着时光的流逝在逐步的被人遗忘,唯有文字能重新赋予它们永不退色的生命力了。继续期待![实习编辑:寒鸦]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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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菖兰        2009-01-02 23:36:48
  漫漫岁月长河中,最能够留下记忆的就是那些鲜活的人物了。
   当他们在作者笔下,栩栩如生的出现,我们突然感觉那样的亲切,呵呵,也许我们的记忆里也沉睡着这样的人物,只是我们的笔套笨拙,写不出,也写不了这样的好。
   问好~
繁华的尽头,菖兰微笑
2 楼        文友:行吟者        2009-01-03 09:16:18
  谢谢菖兰,谢谢朋友的欣赏.多交流.
宋振邦,沈阳人,早年就读于辽宁省实验中学,后毕业于吉林大学数学系,现在河南油田,系石化系统作协会员。
3 楼        文友:仇卵枯        2015-09-12 19:54:45
  写的真不错,祝创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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