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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褂


作者:金戈戈 布衣,201.0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9439发表时间:2012-05-24 20:18:35
摘要:尘封的趣事

小学的时候,给我印象最深的同桌应该算是大褂了。
   大褂姓罗,这外号具体谁取的已经不可考了,但为什么取了个这样怪异的外号我倒是晓得的。上初小的时候我们那儿还没有羽绒服,冬天又冷得多,我们小娃娃们上课时都穿棉衣,那时的棉衣也做的简单,长褂子里面塞层棉花,用针线将衣服缝成小方块,固定住棉花不下滑,感觉上有些像加厚的长大衣。而大褂身材瘦小,整个人像是裹在棉衣里边似的,倘若他穿着棉衣从你身旁经过,你会以为从你旁边过去的只是一件青布长褂而已。同学中有好事者就起哄叫他大褂,大概是这名字很亲切,且大褂自己也挺喜欢,所以每逢有人如此叫他,他必含笑答应,于是渐渐地,班上叫他真名的人倒没几个了。
   我与大褂同桌,大概是二年级的时候,那时候同桌可比不上现在,两个桌子拼在一起,方便明了,省却了边界之争。因为条件有限,所以凡是同桌,便是真正意义上的同桌---两个人合用一张长桌。长桌上没有明显的边界,我们便经常为了边界问题发生冲突。而我因为个头和力气都占些优势,一直强占着他不少地盘。终于有一次,我们又因为边界问题争了起来,在力气的较量中,他又败下阵去,当我正得意洋洋享受胜利果实的时候,只听得“啪”的一声,大褂朝我脚边不远处吐了口唾沫。仔细一看,是口血唾沫,鲜红鲜红的一大团。我正要抗议,“啪”的一声又是一口血唾沫,大小成色都无二,只是离我的鞋又更近了些。抬头正瞧见他嘴角抽动,似乎第三口唾沫业已准备完毕,喷之欲出,我不由地把脚往后缩了缩,不但主动归还了他的领地,还搭上了自己的三寸地盘。说实话,我倒不是怕他吐血身亡,只是这厮万一吐在我鞋子上,还不得恶心死我啊。这之后的半个月我就只能妥协他,他也时不时地朝地上吐上一口带血的唾沫以示警告,害得我时刻担心着边界问题。后来才知道大褂是牙龈发炎引起的红肿出血,小毛病罢了,但他为了在跟我争边界时占优势,常常自己从伤口里吮出血来唬我,结果三天就能好的病恁让他拖了半个月。
   大褂不太善言辞,尤其在老师面前,更是老实巴交,在交情不深的同学面前,也是一副沉默寡言的样子。若碰巧有几个同学在那里讲些令人捧腹的笑话,他才会忍不住腼腆的笑笑,笑得微妙、笑得不露声色,不仔细看的话,是很难发现他其实是在笑的,而令我颇为吃惊的是,他这一笑竟可以从午休时间保持到下午放学。
   大褂也极崇拜忍道,讲究打不还手,你打他一拳,他嘴角必然含笑对你说:“不痛!”复猛击一拳,他全身一哆嗦,咬牙挺住,等缓过神来,仍笑曰:“没事,挺痒!~”于是班上有一好斗者便经常在其背上练拳,打得“通”、“通”作响,旁人担心他会吐血,他却面带僵硬的微笑,用痛得变了声的腔调不断念道:“不痛!不痛!就是不痛!”一副“你能拿我怎么着”的架势。对于他这种惊人的忍耐力,幼时的我是非常崇拜的。曾经私下里问他是否练过,他一听,神色立刻凝重起来,俨然一位武学泰斗的架势,
   “练过,当然要练的。从早到晚地练,早上五点钟就要起来去公园练。”
   但当我问及如何练时,他便微笑不语了。于是,这便成了他引以为傲的独门绝学了。
   直到有一天早上,大褂的所谓的忍道绝学才被别人给打破了,而打破他忍道的人,正是经常在他背上练拳的那位仁兄。那天早上大褂来得较迟,且在路上买了几个包子边走边细细品尝。脸上还挂着些明显的笑意。刚走进教室,手里的半个包子正要往嘴里送,在门边候了好久的那位仁兄“呼”地蹭上去,一把按住大褂的头,朝门上“嘣、嘣、嘣”就是三下,木门给砸凹了一块,同学们都给这位仁兄的行动吓坏了,几个胆小的女生甚至发出尖叫声,但大褂却没事人似的站在原地,后脑勺就靠在被砸凹的门上,只不过刚进门时那眯眯的微笑此刻已经凝固在脸上,他紧闭着双眼,一动也不动。没来得及吃的那半个包子在他左手的紧握之下,已经成了块油不拉几的包子皮。仿佛将所有的痛楚都转移到了那半个包子上面。同学们都惊讶于大褂的忍道,深深地佩服这忍道的威力;然而,当同学们正在唏嘘赞叹大褂的忍道时,大褂僵硬的笑容却有了新的变化。两行泪水从紧闭的眼睛里滑了出来,垂在两颊。但他仍然努力地保持着僵硬的笑容,紧握着手上的包子皮,似乎是在死撑着什么!这滑稽的表情终于使同学们忍俊不禁,继而哄堂大笑。打他的那位仁兄更是捂着肚子,笑得痛弯了腰。那半个包子终于在大家得哄笑声里掉在了地上,大褂收起了僵硬的笑容,捂着后脑勺放声大哭,而且越哭越厉害。最后几乎压住了大家的哄笑声。那一刻,我突然觉得大褂其实很可怜,班上几个好心的女生好说歹说总算哄住了大褂,大伙也很快忘记了刚才的一幕,各自干自己的事情去了,只有大褂静静地伏在自己桌上,默不做声。我知道他一定很痛,于是便不解地问他:
   “你不是练过么?怎么会……”
   他没有理我,过了许久,才扯了扯我的衣角,怯怯地说:
   “太……太突然了,我没来得及运气!”
   小学毕业之后,大家都各奔前程,见面的机会少了,彼此也生疏了许多,路上碰见,也只是礼貌性的相互点一下头罢了。前年陪一位朋友去电脑城买东西,无意间看见大褂也在电脑城购物:一身笔挺的西装衬托出绅士般的修养;一口流利的普通话说得有条有理、不紧不慢。与我记忆中那个瘦弱的大褂已经完全是两个人了。这一切的变化都是很好的,也正好印证了:“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的说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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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童年的记忆应该深刻的,记得每一个同学,记得很多小得不能再小的细节,与同学大褂的相遇翻出了被岁月风尘掩盖的童年记忆,想起了童年时瘦弱沉默的大褂,对童年的怀念,对大褂今日光鲜的欣慰尽在文字中展现。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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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瞳若秋水        2012-05-24 21:15:36
  总有一些人在我们的记忆里刻上深深的痕迹,总有一些事情让我们记忆犹新,人是一种念旧的物种,珍惜过去。
秋水横波远836239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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