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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秘书

作品名称:一个人的城市      作者:my199771      发布时间:2012-05-26 09:43:23      字数:3276

秘书(1)

小伍真是海量。
我确实是能喝,但那都是逼出来的。我是领导的秘书,替领导喝酒是我义不容辞的工作。我必须得先在领导醉之前倒下,要不,我就不是合格的秘书。这项最重要的,最基本的工作我做到了,但我却一点儿也不感到自豪、骄傲。所有的秘书,都能做到这点。不能做到的,肯定被人耻笑,让领导感冒。让领导感冒的后果是怎样。这个,混官场的人,都知道,都身有体会。
秘书处的人,个个都是能喝的,都是酒桶。若论排名,我在秘书处根本排不上号。至于划拳,猜色子等,就更不用说了。总之,秘书处是藏龙卧虎的地方。但在外面应付工厂企业里的人,我绝对是能独当一面的。
“喝。就知道喝,哪天喝死你。”
都说当秘书的风光,其实,风光的背后,得付出多少泪水,外头的人,有谁知,只有当过秘书的人,心里自个明白,知道自己的身体。
女朋友骂我,见我仍是不知悔改后,最后下了通牒,让我选择。我不想选择,因为,我想要上进,我想要让自己心爱的人,在以后能过上好日子,我就得干好现在的工作,为以后更好的为人民服务打好基础。正如领导说的,不作出牺牲,那里会有光明的前途呢。我先前也是领导的秘书。要想当领导,就得久经考验。
领导说的话,在当时是对的,我信。但是,女朋友不理解。
在不能与女朋友过生日的当晚,女朋友跟我分手了。我不怪她,真的,一点不怪。我只能怪我自己。谁让自己这么忙呢,连生日都不能与她一块过,想想,我又有多长时间没跟她在一块了。
“你是不是在外面有了别的女人了,要不为什么都不碰我了?”
我在外面没有别的女人。我对天发誓。我是清白的。我又何尝不想跟她腻在一起呢。要是条件可以,我还想,两个人整天整夜地腻在一起呢。可是,我说她怎么就不明白呢。只要过了这个槛,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到时候,想天天在一起就天天在一起。
她的怀疑,也不无理由,因为,关于秘书在外面有女人的事,常有人谈道。常在河边走,那有鞋不湿的理由。再怎样的君子,在女人变坏就有钱的大背景下,在权利无处不在的时代,哪个男人能过得了美女这一关。爱美女,胜过爱江山,这是男人的英雄本色。那个男人不想成为英雄。
我又喝醉了。我是让人拖上车的。第二天醒来,躺在陌生的房间里。我努力地回想昨晚发生的事,但是,我总是想不起来。总有那么一段时间,我的大脑失忆了,是一片空白。地板上,尽是污秽。那都是钱呢。那么多钱,那么好的酒,进了一张嘴,入了无底洞的胃,然后再吐出来,就这么糟蹋了,浪费了。
我翻身下床,冲进卫生间,以最快的速度,把自己修理整齐,然后回办公室。我必须得在领导上班之前,在办公室候着。至于房间的卫生,这个自有人处理。
我到办公室的时候,离上班时间,还有五分钟。我的钥匙不见了,我只能站在走廊上等。还好,负责打扫卫生的阿姨来。我可以进办公室,给领导擦桌子,整理桌子上的书本、材料。
时间一点点地过去,上班时间早就过了,可是,领导还不见来。昨晚都是我喝,领导没有醉。其实,领导醉不醉,与迟到无关,只要没什么事,领导是可以迟着来上班的。领导也是人呀。领导也有爱人。所以,领导更应该像平常人。
头还是有些痛,不过,我吃了药,现在感觉好多了,就只是想睡觉。
要是能好好的睡上一觉,该多美呀。我怀念读书那会儿,常在宿舍里睡懒觉不去上课的美好时光。领导不来,我的思想开始有些出轨了。
所有的出轨,都是停留在大脑里,是幻想。不过,这幻想,迟早有一天会实现的,包括女朋友。哪个美女不爱英雄呢。只要有钱,便有的是女人。这点,不管时空如何地变换,朝代如何地更叠,都不会改变。女人爱有钱的男人,就如雌性动物爱身体健壮的雄性动物一样。
我拉开抽屉,把压在笔记本下前女朋友的相片拿出来,用剪刀煎碎,丢进垃圾筐里,身心有一种前未有过的轻松。我可以无牵无挂地往前冲了,为了梦想,为了美好的生活。
再一次的看见女友,她跟着另一个男人,我胸口有丝隐隐地痛。
没有女友的日子,我过得还算是日子吗?看着凌乱的房间,发了霉的碗筷,……我陷在沙发上,身心极度的疲惫。我的肉体有如一个空壳。
爱,就这么在追爱中失去的。

秘书(2)

他死了。他是因公而死的。他的死,得到组织的肯定。他的丧礼,办得很风光。生若如此,也值得了。
灵柩前,他的爱人和十来岁的孩子,哭成个泪人,让人看了,心情特别的沉重,有如压着块石头,喘不出气。
他不该走的。他还年轻,他还有大好的前程。可是,谁想到,他竟然就这么走了呢。真是天有不测风云,谁都无法预料到明天会发生什么事。而命运总是爱跟人开玩笑,与预想的总是格格不入,甚至相去甚远。他是个工作狂。他可以经常通宵加班,第二天照样正常上班。他像个铁人似的,永远没有疲惫的时候。直到他死了,大家才发现,其实,他跟大家一样,也是个普通的人,会疲惫,需要休息,需要人的关心。
我认得他,但与他没有太多的来往。不知道他年龄之前,我还以为,他是父辈那一代的人,而实际上,他也只不过比我大两岁。
加班、熬夜、大压力,让一个人面目全非。原本年轻的脸,尽写着苍老;原本黑黑的头发,尽是白丝。我惊讶。而在惊讶之余,我告诉我自己,不要像他那样,没命的干。干得再好,又怎样,命都没了,有啥用。丢下孩子和老婆,谁来照顾?总不能自己为革命牺牲了,把老婆留给别人吧?
看看时间,还有一个半小时,天就亮了。我站起来,摇晃着走向洗手间。我必须得赶在上班之前,把方案打印好,并装订成册。开会的人,总共有六十九人,我要打印装订六十九份。
冷,冰冷的水,浇到我脸上,我大脑完全清醒了过来。但是,眼皮仍是没有睁开。太困了,已经连续忙碌五天五夜了。昨晚,又得去应酬,还好,有任务在身,领导不让多喝。从酒店出来,我就直接回到办公室,然后开始按照领导的意思对方案进行修改。忙了一个晚上,终于在天亮之前赶好。因为确实太困,趴在电脑前,睡着了。要不是手将电脑前的水杯弄掉到地上,破碎了,我还不能醒过来呢。我要是不醒过来,可就耽误大事了。会议是在八点半召开的,我必须得在八点之前,将方案打印,然后装订成册。因为开会人手一册,开会的人又那么多,光是打印,就够花时间的了,何况,还得装订呢。
我泡了杯咖啡,浓浓的。我先前不喜欢喝咖啡的,我只是喝茶。但是,现在茶已经不能提起我的精神了,我只能转借助于咖啡。喝下浓浓的一杯咖啡,我的精神又来了。
天即将大亮,院子里,负责清洁的工人,挥动着扫帚,打扫着地上的落叶。沙沙地声响,在热闹之前的大院,很清晰的扩散开,充斥它所能达到的空间、角落。
这个时候是夏天,但地上,总有扫不完的落叶。昨天扫干净了,今天早上又有;今天扫干净了,明天还有。夏日,应该是绿叶儿长得最欢的时候,从哪里来那么多的落叶呢,一片接一片地,在地上躺着。它们没有秋天落叶的残黄,它们有的还透着绿意。
其实,对于落叶,还有负责大院清洁的工人,我是没时间没有闲心去留意的。我忙得都快要死了,哪里还有那份闲心。
看时间,还差十五分钟就到八点。我下了楼,骑车赶往院子的后门。院子的后门处,有个摆着摊儿卖面包的。老板是个男的,四十岁这样,外地口音。他卖的包子,口味地道,个儿也合适,很受在大院里上班的人欢迎。我要了四块钱的包子。其实,我一个人早餐吃不了这么多的。但我总是得买这么多。因为,很多时候不能按时吃午饭,为了不让自己饿昏,我就多买些。
过去,我通宵加班,女朋友总在第二天给我弄来早餐的。但是,现在,我跟她分手了。不是我不要她了,而是她不要我了。吃着包子,想着女朋友在身边的日子,是多么地甜蜜。再看看现在,我真有些后悔了。后悔干上领导秘书这个活儿,后悔有强烈的上进心。
踩着地上紧挨着的落叶,看着道路旁并站着,枝叶相接的树,我的胸口,隐隐作痛。
又是一个夜晚,圆圆地月亮挂在天空,大院里的虫儿也睡了,熬了大半个晚上的我,趴在办公桌上睡着了。灯光,照着孤单的背,用来喝咖啡的瓷杯,立在头旁边,看着我。多少个夜晚,它就是这么陪着我。我累了,睡着了,它就像守护者一样,守护着我。
我还能醒过来吗?
我梦见他了。他向我招手。我高兴地朝他走去,我听到阵阵的爆竹声。也许,我就这么永远地睡去,不再睁开,永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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