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间★小说』六月呓语
六月呓语。
我打开电脑。
我安放我的情绪。
终于打开了一个空白的文档。
终于决定要写些什么。
六月呓语。
我想打这几个字,出现的却是——六月抑郁。
是的,这几天在我的记录中,“抑郁”两个字眼频繁地出现。因为我的抑郁症又复发了。这一次,前所未有的难过。半夜里总是难以入眠,头痛,恶心,全身觉得无力,整个人整天都处于一种晕眩的状态中。
开始用修眉毛的刀片在自己的手腕上刻下划痕。
开始没有任何理由地厌恶身边一切的人。
开始绝望,开始把自己关闭在紧锁的房间里。
「夏小草」
我是夏小草。
我出生在不温不火的春天,但是我的姓氏却让我和夏天开始纠缠。
不记得从什么时候开始,夏天成为了我的劫难。总有人出现在夏天,也总有人离开在夏天。总有故事的夏天也总是让我难受。
6月。初夏。
依然是一个人生活。租住在城市的边缘。离一所三流大学很近,生活在杂乱明媚的环境中。对外冒充那所学校的学生。
记不得已经多久没有安心下来写字。让人看了之后莫名其妙的长篇在持续了很久之后依然只有最初写下的那一段。中途电脑中了一种很恶毒的病毒,逼得我不得不把电脑里所有的东西都删掉。重装程序。格式化D盘。格式化E盘。格式化F盘。格式化木年。格式化奶糖。没有了那些累赘的字节,也没有了很多我希望保留的东西——很多张照片,很多篇小说,很多个剧本,很多的日记,很多的电影,很多别人发给我的信件以及宠物连连看。
哥哥说,他喜欢的女子写——左手香烟,右手棒棒糖。一半的纯真,一半的堕落。
我在一个女孩子的生日聚会上,左手香烟,右手哇哈哈。我告诉喜欢我的男孩我的那时模样。他只是发来短信,默默用了三个字:小孩子。
他在离我很远的地方。
他没有见过我。
他染头发,打耳洞,抽烟,自称色狼。
他是党员,很优秀。学的是一个我永远不会也不想了解的理工科专业。
他喜欢我。
我们发很多很暧昧的短信。
我们每天都隔着很远很远么来么去。
我们都是外表破碎内心善良的人。
有时候,我会真的很想很想他。很多次,我都有冲动,像以前一样背一个大大的包,然后去他在的城市找他。他说过会养我,会好好待我,会在我成为他的女人之后乖乖听我的话,手机随身带着,让我随时能够找到他。
即使,这些是谎言。我也情愿冒险相信。因为这个世界已经有太多让我害怕的地方。我不能连最后的希望都丧失。他的喜欢,是我的氧气,是我赖以生存的希望之光。我是个不能没有爱的人。即便那些爱,都那样的虚幻,都让我更加的不安。
他叫猫虫。
「猫样的男子」
奶糖曾经说过我是猫样的女孩。他说我看起来很乖巧,但是带着戾气。远远看着,是很美丽的景象,但是要是接近却随时可能被我的利爪划伤。
和奶糖在一起的时候,我没有骗过他。我的过去,我的现在,我内心的想法,我都告诉了他。因为我曾经以为,我会和他一起很久很久。他会在我20岁那年领着我去民政局领结婚证,然后我们俨然可以成为一对被法律保护的男女。
但是,奶糖骗了我。他说过的那些话,不过只是他习惯性的谎言。他对我,根本就没有过爱。我们在一起后的第七个月,他打来电话,告诉我,他很多事情他都已经忘记。连同我,他都已经忘记。我在电话里冷冷的笑。
其实,应该说,猫虫是猫样的男子。
我遇见过很多猫样的女子。但是这样像猫的男人还是第一次遇见。他敏感,他是夜间行动的动物,他会邪邪地笑,他喜欢我们一起撒娇。
我一直在想,他的笑,其实应当是很阳光的。
在我的意识中,猫虫有很多个形象。
严肃固执古板的封建家长。
眼睛里透着邪光的不良少年。
叼根烟把右手插进裤袋的小混混。
扬起头看着太阳,嘴角还有没有融化的冰琪琳的小男生。
穿柠檬黄衬衫水磨蓝牛仔裤带金属框眼镜的小白领。
……
但那些都只是我的猜测。真正的猫虫是什么样子,我并不知道。我只看过他的照片,他也只看过我的照片。我给他看的照片已经是我很久很久以前照的了。那和时候的我,短发。
头发是决定着一个人个人形象好坏的关键因素之一。所以,看了猫虫的照片后,我觉得这个家伙肯定不是个好人。
按老夏的话来说,哪个好孩子没事会把自己的头发染成黄色啊?老夏是我的爸爸。一个固执而古板的人。只要出现在他面前,我永远应该是把长长的头发规规矩矩地扎起,穿白色的T恤或者衬衫并且把衣服上所有的扣子整齐地扣好。甚至,夏天的时候穿着拖鞋下楼拿报纸都是不允许的。我受不了他的古板。所以我离开了他。即使我知道,他很爱我,希望我能乖乖地呆在他身边按照他设计好的轨道运行。但是,可惜,我是一个人,而不是一颗小卫星。
我把这个跟猫虫说了。猫虫说,小草,你要乖啦,你要是不乖,我就不会喜欢你了。
我说,这不是不乖。谁规定就你可以把头发染黄,我却不能半夜穿着拖鞋和凉快的衣服出去逛夜路啊!
猫虫知道,和我辩论是没有意义的事情。因为我再怎么说,好歹也是个靠文字吃饭的小作家。玩文字游戏,对于他来说,还不是我的对手。
我的头又痛了。
我把冰凉的西瓜塞进自己的嘴巴里。这个季节,食物对于我来说是个障碍。除了西瓜以外我什么都咽不下去。但是太多的西瓜已经让我觉得恶心。那些红色的液体,常常让我觉得是从我身体流出的血液。那些冰冷的温度,应该是我用手抓不住的阳光。
我躺在干净的地板上。蜷缩成一团。把自己当作还在妈妈肚子里的婴孩。我在想很多年前自己还在母亲羊水中的那种舒适。温暖而宁静。
可惜,已经离我远去。
我的脑袋里出现这样的画面——一个穿着黑色裙子的女孩坐在满是烟蒂的黑夜中。左手拿着香烟,右手拿着哇哈哈。然后一个人不停地在呢喃在呓语,在讲述自己的快乐和悲伤以及那些无法安放的情绪。
光从遥远的地方落到她的脸颊上。没有生气。
然后,光芒暗去。一片漆黑。
光再次亮起的时候,这个女子在黑夜中舞蹈。她赤裸着双脚。画着很浓的哥特妆。她眼神默然,表情歇斯底里。她微微地张开嘴巴,用力地呼吸。
最后,她倒下了。倒在了一片血泊中。黑色的裙子染上了血,变成了奇怪的颜色。
「不爱我,请滚」
同城的男人不停地发来短信邀我出去玩。每次都是在晚上9点之后,每次都在重复一个话题——今天晚上能不回去吗?
我认识他还不到5天。
这只是这城市中很常见的一类人之一。他们有一份足够养活自己的工作,来自异乡。拥有强盛的情欲。他们渴望爱,汲取爱,更加需要肉体的安抚。他们不需要知道对方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只要先把女孩们骗上床就可以了。大不了,一夜之后所有的故事都终结。
我说,你不过是想找一夜情。我不需要。
是的,我不需要。我需要的是爱,是一个男人对我的关怀和宠溺。是一份可以长久的陪伴。这大概也是我和木年分手的原因吧。
和木年在一起的时间很短暂。即使他很会哄人,总会说出让我感动万分的句子。但是他让我不停地失望,不停地失望。在我第N次失去他的消息之后,我费尽力气找到了他,然后跟他说,我们分手吧。
那是我的第一次恋爱。也是我第一次产生对未来的憧憬。他给了我一个美梦,但是我亲手撕碎了那个梦。
我跟猫虫说过我和木年的故事。那个时候其实我已经认识了猫虫。但是和猫虫的关系并不亲密,只是把他当作我不多的粉丝之一。因为他是很多个看到了我的文字之后在网络上找到我的之一。
我和木年恋爱了。我高兴地向全世界宣布——我恋爱了!我找到了一个我可以信任和爱恋的男人。我对猫虫说,猫虫啊,我遇见了一个男孩,我们会永远在一起了。
我和木年分手了,我叼着“中南海”告诉猫虫说,猫虫,我很难过。为什么会这样?和他在一起的,我的内心越发的不安。我受不了了,我失望到了尽头。我的心碎了。
猫虫说,心碎了,万能胶可以粘好么?
猫虫说,小草,让我隔着这么远么么你。
猫虫说,没关系的,这样的爱情尽早结束是明智的。你年轻,还有足够的时间用来遇见真正爱你的人。
木年来找我。我去见他。穿的很漂亮。画了淡淡的妆。带着微笑的面具。
他说了很多。我却不语。
最后只告诉他,不爱我,请滚。
他生气了。然后在我的面前不停地抽烟。不再言语。我低着头,看着被雨水淋湿的土地上慢慢熄灭的烟蒂。
很快地,我遇见了奶糖。我把刻在墙壁上的木年的名字用蓝色的壁纸给封住了。
然而几个月以后,写在蓝色壁纸上的奶糖的名字被扔进了垃圾桶,我的墙壁换上了粉红色的壁纸。
「生活万岁」
生活是什么?
生活是不管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都要继续的东西。生活是个强大的强奸犯。你只能任它凌辱,而无力反抗。
木年走了。奶糖走了。可是生活还是要继续。
我在希望破灭的时候丧失了所有的斗志。每天凌晨入睡。傍晚醒来。然后打开电脑,和不同的人聊天,玩无聊的小游戏。我停止了写字,停止了看书,停止了思考。我口袋里的钱越来越少。我的生活开始窘迫不安。
入夏的时候回家了一次。回去的时候两手空空。口袋里放着的是一张数额为1.38元的银行卡,一把钥匙,一个手机。身上套着大大的T恤,和一条很脏的牛仔裤。
老夏看到我的时候轻蔑地笑笑。然后接了个电话,出去继续为生活奔波。妈妈看到我的样子,心疼不已。
你怎么穿得跟叫花子一样回来了!
然后她拉我出去逛街。
然后在专卖店里给我挑选她觉得适合我的衣服。我看着那些昂贵的衣服被生硬地打包,然后落在我的手里。她不停地数落我。不停地告诉我,要学会打扮自己了,不能永远像个长不大的小孩子。
我只是沉默。然后嬉皮笑脸地告诉她,我即使是穿的再怎么破旧也还是会有人要的。我只是没有告诉她,我已经经历过了爱情的洗礼。我跟她说,有人追我,但是我拒绝了。因为那些人自己都还不懂得爱,所以没有资格来爱我。
我对猫虫说,我娘疯了,给我拼命地买很多很贵的衣服。
猫虫说,我可没钱给你买很贵的衣服。我现在还没有能力养活一个女人。
我嘿嘿地笑,放心啦,我很好养的。
在家呆了三天的时间。老夏给我做了很多好吃的。我终于对食物有了感觉。在他们二老的注视下,吃了很多的饭很多的肉很多乱七八糟的蔬菜瓜果。
我让他们觉得安心。即使自己并不安心。
第三天的时候,我离开了他们。我已经长大了。我必须要离开他们独立起来。不管怎么样,生活还是要继续。并且,我的生活是我的生活,与他们的生活不能混淆。
回到租来的房子的时候,看到门口摆着一个小箱子。上面署着我的名。
我顺手把它带进了房间。然后连窗帘都没有拉开就亟不可待地打开了它。我预感,那是一个意外出现的惊喜。
打开。里面是十瓶橘子罐头。
我喜欢的橘子罐头。
(结局2)
[生活依然在继续]
终于答应了同城的那个男人见面。但是事先已经说好,只有一个小时的时间,地点在肯德基,不许留不许送。AA制。
他并不愉快的答应。
只是一时冲动,问我可不可以做他的女友。
我并不回答。
在肯德基见到那个男人。
干净而俗气。穿着简单的商标明显的服饰。并没有比我想象的好,也不至于让我太过失望。和他谈论的话题也不至于让我排斥。他询问我的情况,向我介绍自己的喜好,自己的家庭,自己的思考。
我大多数时候都只是在认真的喝着我的九真果汁。然后自顾自地将我看过的那些美丽的故事,见过的那些沿途的风景讲给他听。
最后,他让我厌烦了。他是什么样的人?循规蹈矩的孩子,不懂风情的男人。他就像是一个想要窥探我生活的小报记者一样问着一些无聊的问题。更像一个落魄的中年男子一样絮叨着自己的情感生活以及不满。
我发觉我无法继续与他的谈话。于是在他面前点燃了我的“中南海”。他看着我,却并没有厌恶。只是像看一个小动物一样微笑。好像要像我炫耀他的慈爱。
一个小时到了。我笑着说要离开。他挽留。想要我去他的住处坐坐。
我说,你忘了我们说好的吗?
他说,我爱上你了。能做我的女友吗?
我摇了摇头。兀自离开。
删掉了他的手机号。删掉了他的QQ。拒绝他之后的任何邀请。
我缺少爱,渴望爱,但是不需要不爱的爱。
耳机里的老男人在慢悠悠地唱着,这一切其实没有想象中那么糟糕。
万晓利。这个男人的歌很好听。长发飘逸,眼神迷离。他已经不仅仅是他,而是一种符号。像他这样的人的符号。我记得有段时间,我每天都会听他的《陀螺》,那时候身边的朋友说,那首歌的风格和我很像。
我翻开了自己的日记本。回忆,带有毁灭性质的回忆。那些过往,带着些许的血色。我看着那堆被污染的素白的纸,不禁颤抖。可是,一切都会过去。
似经历了一场死亡。
精神的涅槃。
我什么都没有发生。却如同死后重生。
一切的想法都好像发生了改变。一切的事物都如同停止了运动。阳光从窗帘的缝隙中穿透过来,刺在我的眼睛上。
六月底的时候,我在房间里收拾东西。正准备搬离那间房子。
某日,突然听到有人敲门。
“谁?”
“送外卖的!”
我奇怪。明明没有叫外卖的。
带着好奇和迷惑打开门。看到一个背着大包,拎着行李箱的大男孩。手里并没有提外卖。而是抱着一束花。
“你到底是谁?”
“猫虫。”
“啊?!”
如此这般,这般如此。生活继续。没有太多的波折,但是也从不曾风平浪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