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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审时度势,能屈能伸 ——湖南工运中的青年毛泽东


作者:冷月清辉 白丁,40.1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8056发表时间:2008-10-02 16:41:33
摘要:1922年前后,青年毛泽东在组织湖南工人运动中展现出了不寻常的胆识、谋略与胸襟。

1922年,在中国劳工组合书记部(共产党“一大”时所成立的劳工运动组织)湖南分部的领导下,工人运动勃然兴起,席卷了从湖南长沙到江西萍乡安源煤矿的劳工各界。时年29岁的毛泽东,在组织策划工人罢工、与当局开展面对面谈判的一系列过程中审时度势,能屈能伸,显示了不寻常的才华、胆略与胸襟,较之晚年文革中的一意孤行、撞坏南墙不回头,可谓判若两人。
   一、哀而动人,赢得舆论支持
   毛泽东先后派遣李能至(立三)、刘少奇具体负责策划安源煤矿工人罢工。他强调,务必运用“哀兵必胜”的道理,一是要提出“哀而动人”的罢工口号,罢工宣言要就事论事,多讲工人的苦楚,少讲与政治军事有关的敏感词语,以免落下口实;二是复工条件要从实际出发,不可过分,以争取各界舆论的同情。
   当时李能至在安源煤矿党支部会议上传达省委毛泽东的意见说:“复工条件要提得合情合理,使资本家无空子可钻。罢工宣言就讲当局数月不发工资,我们要活命,我们要吃饭,迫不得已才罢工。这样社会就会同情和支持我们。要是讲些政治革命、阶级压迫、军阀欺凌,有些社会人士就怕了,我们就会失去舆论同情和支持,还容易给敌人的镇压提供借口。”据此提出,这次罢工的口号是:“以前是牛马,现在要做人!”并写成醒目的大标语,张贴在全矿区。罢工宣言的结尾是这样写的:“各界的父老乡亲们呵!我们罢工是受压迫太重,完全出于自动,与政治军事问题不发生关系。请你们一致支援。我们两万多人饿着肚子在这里等着呵!”一下子激发了大家的同情心。
   这一策略,果然使这次罢工赢得了强有力的民意后盾,以致到了罢工后期,当工人代表进入戒严司令部与路矿当局谈判时,几千工人包围了戒严司令部,用地动山摇的群众威势,要求保证代表的安全,使得劳工方在与资方的谈判中拥有了强大的筹码。
   在长沙泥木工人的罢工中,毛泽东给长沙县知事发出快邮代电,更是进一步声明:无论二十三日工人代表到县署示威还是二十四日全体工人到县署示威,“均是文明举动,严守工人自治、劳动神圣之本职,”届时会有工人纠察队员自行维持秩序,不劳烦知事大人您派出警察。这一声明,进一步树立了工人罢工的文明、守法形象,使长沙县知事抓不到把柄,如坐针毡,绞尽脑汁思考该如何才能名正言顺地派出警察施加威慑和镇压。
   二、主动约谈,争取合法地位
   工潮中,湖南各地的产业工会和职业工会联合起来,成立了全省工团联合会。此联合会作为领导湖南工人运动的公开司令部,大张旗鼓地进行活动。但没有得到省政府立案,仍处于非法状态。毛泽东认为必须力争主动,有必要正面向省政府及赵恒惕(省长兼督军)本人作一次说理斗争,以鼓舞工人的斗志并争取省工团联合会的合法化。于是,1922年12月,毛泽东以全省工团联合会总干事的身份,率领各工会代表23名,先后会见了长沙县周知事、警察厅石厅长、省政务厅吴厅长和省长赵恒惕,提出十项交涉事宜。其中,前三项涉及敏感话题,引人瞩目;后七项则是理发、人力车业等具体问题。
   第一项交涉事宜由毛泽东正面提出:请政府表明对工界的态度。这问题提得很有弹性,显得机智而又绵里藏针。鉴于赵恒惕刚刚于1922年元旦公布实施湖南省宪法,打着“省自治”的旗号急于树立民主形象,面对这一问题,赵、吴、石、周只好也从正面回答:“政府对工人全采保护主义,并无镇压之意,近来各处罢工起时,政府并未干涉,即是明证。”还说,政府虽听到许多传说,如总同盟罢工之类,也只当是谣言,并未采用任何压迫措施。
   毛泽东当即提起1922年1月17日工人运动领袖黄爱、庞人铨被赵恒惕派兵逮捕斩首这一惨案,就此质疑。赵恒惕辩解说是“迫不得已”,称黄、庞“收买枪支,勾结土匪”,镇压只针对黄、庞个人,并非针对工界。毛泽东当场反驳,说:“所谓黄庞收买枪支、勾结土匪及运动造币厂罢工,都不是事实。当然,您的下属在报告中一定都说这是事实,恐怕省长今天才听到有人说这不是事实。工人方面被杀一两个人、封闭一两个工会,固然是损失,但并不因此停止他们必须的活动;而政府方面,受全国上下的责难,名誉上法律上的损失真是不可胜计。仅凭这一点,就足以证明政府与工人相隔阂真是不好”,对双方都不好。
   这番话说得真是无懈可击,有理、有利、有节(“理”即合情合理,“利”即合乎双方实际利益,“节”则是节制,有分寸、不过激,不提过高要求,不使当局过于难堪下不了台),听起来完全是为双方的共同利益着想,当局也只能点头称是。
   三、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交涉的第二项事宜,是集会结社问题。
   毛泽东手持赵恒惕亲自颁行还不到一年的《省宪法》,指着条文说:关于结社,官厅经常不允许,总说先要立案,才可以结社。可《省宪法》第十二条明文规定:“在不抵触刑事法典的范围内,人民有自由结社、及不携带武器和平集会的权利,不受任何特别法令的限制”,并没规定要经过官厅准许才能结社;如果必须经过准许才能结社,那么许可与否全凭官厅自由裁量,《省宪法》第十二条岂不是沦为一纸空文?
   紧接着,他又说:集会也是如此。近来民众合法集会经常遭受暗探到场监视,各方施加阻挠,甚至干脆就被武装警察勒令解散。可根据省宪法第十二条,人民不携带武器的集会有完全的自由,怎能随意干涉和取缔?难道堂堂省宪法竟是无效条款?
   赵、吴、石、周只好承认:“宪法完全有效”,“只要人民是守法的,政府当然不干涉。”
   然而怎样的行为才算守法、怎样的行为属于违法呢?政府的理解和人民的理解往往大不相同。为此,毛泽东和政务厅长吴景鸿展开了辩论。毛说:从前政府干涉集会结社和言论出版自由时,所依据的理由往往是某次集会结社和言论自由“有可能会”、“将会”侵犯刑事法典。可是,在人民还没有行动之前就揣测他们有违法的恶意,并据此干涉,那么几乎没有什么事不可以被指斥为“将会”侵犯刑事法典,也就是说,没有任何一件事不可以干涉了。如果这一逻辑成立,民众哪里还有什么自由、民主?吴景鸿辩称:“法律本来就有动机主义和行为主义两派。现在我们的法律的确是采用行为主义,但如果动机确实有可能导致某种犯法行为时,我们也不得不干涉。”毛泽东抓住吴厅长承认“现在的法律的确是采用行为主义”这一点,强调说:从本国法律精神看,人民如果没有直接违犯法律的行为,实在不应该仅凭臆测实施干涉,否则就违反了现行法律所奉行的“行为主义”原则;从境外实例看,英、法不禁止人民佩戴手枪,必须发现有持枪杀人行为才可以干涉。吴景鸿无词以对。
   四、能屈能伸,不提过高要求
   第三项事宜,是表明工界的态度。
   毛泽东首先作系统的发言。他说:“工人所希望的是社会主义,因为社会主义确实对工人有利”,不失原则,公开声明工人拥护社会主义;紧接着又承认实际:“……但中国目前还难以做到,”并回到《省宪法》的轨道上来,说:“目前政治,自然是以民治主义为原则;工人并不信仰无政府主义,因为无政府主义对于工人其实十分不利”,简直是滴水不漏,一语挡回了当局企图给工人运动戴上“无政府主义”乱民帽子的陷阱;又把工人运动的目标限制在合理范围内:“……近来工人为解决自身痛苦,常有种种运动,即所谓劳工运动,但都没超出增加工钱、减少时间及改良待遇这三件事。”当局无可挑剔,几位政要表示:“工人采取这种态度极为得当。”
   这次谈判,迫使赵恒惕承认了工团联合会的合法地位,其它几项具体要求也得到了有利于工人的解决,从而取得圆满成功,大大提高了工团联合会的威信,毛泽东在湖南成了举足轻重的人物。赵恒惕亲自与毛泽东对话后,对亲信说:“湖南再来一个毛泽东,我就不能立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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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毛泽东不愧一代伟人!何时中国能再出个毛泽东呢?【编辑:古渡】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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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无奈的飘荡        2008-10-12 07:57:58
  伟人的哲理生活让人深受启蒙
2 楼        文友:美是一次邂逅        2010-02-15 03:57:44
  体会颇深,见解独到。文字所及,文采绝伦,值得品读!
人走,茶亦凉,有明月,照背影涉水而过。
3 楼        文友:冰煌雪舞        2012-02-25 17:25:31
   问好朋友,期待精彩继续!
作品见于《新民晚报》、《羊城晚报》《小小说选刊》《短篇小说》《青年教师》《椰城》《青少年与法》《深圳警察》《燕赵都市报》《北方作家》《做人与处世》《考试与招生》等全国各级报刊!
4 楼        文友:溪洋        2012-10-04 01:33:42
  佳作欣赏,问好,祝福!
宠辱不惊,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去留无意,漫随天外云卷云舒。
5 楼        文友:鲁迅        2015-09-12 15:38:23
  写的真不错,祝创作愉快!
6 楼        文友:终喝荡        2015-09-12 17:19:55
  写的真不错,祝创作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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