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韵散文】姿态与味道
女人对男人说:“你抽烟时的样子真好看。”
男人说:“是吗?”
激情过后,男人斜倚在床头上,女人斜倚在男人胸前......这是一个电视剧中的画面。
我相信,男人第一次抽烟,绝不是为了抽烟。
男人吸烟,如同女人穿高跟鞋,是一种姿态。优雅,或幽雅。幽,望断秋水,一抹浮云,妙处不可言传;雅,自然是深沉或婉约......据说,烟叶和高跟鞋都来自域外,缘何进的我们的鼻上脚下?缘何成了我们的习惯?未细细考究,不敢妄言。红楼梦有王熙凤吸烟的描述。《红楼梦》第一O一回,有一个关于烟的细节,很有趣:宝钗在房中梳头,宝玉立一旁,“两个眼睛呆呆的看。”这时,王熙凤撞了进来,开了几句不咸不淡的玩笑。高鹗写这时的宝钗,“只得搭讪着递了一袋烟”给凤姐,以掩饰尴尬。吸烟、裹脚、留辫子,成了大清朝的时尚。很长的一段时间,国人鸦片成瘾,乌烟瘴气,百业凋敝,烟馆林立,人抽得面黄肌瘦,中国沦为东亚病夫。英国人拿鸦片同国人交易,原因很简单,中国小农经济,闭关锁国,地大物博,自给自足,什么都不缺,就缺这一口。
国人喜欢品头论脚。品头,男人留着辫子。论脚,女人裹的小脚。这在过去。“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男人留辫子是一种被外族征服的姿态,不知女人如何看待男人脑袋后拖着的那根“猪尾巴”的,鲁迅先生说过:“见惯者不怪,对辫子也不觉其丑,何况花样繁多,以姿态论,则辫子有松打,有紧打,辫线有三股,有散线,周围有看发(即今之“刘海”)......顾影自怜,为美男子;以作用论,则打架时可拔,犯奸时可剪,做戏的可挂于铁竿......昨在路上,看见巡捕拿人,一手一个,以一捕二,倘在辛亥革命前,则一把辫子,至少十多个,为治民计,也极方便的。”女人裹小脚是一种被男人征服的姿态,女人的小脚,却有过“三寸金莲”之誉,一双美丽的小脚,在文人雅士的“案头、灯下、怀里”被把捏被品玩着。传说民国年国学大师辜鸿铭写作时,遇到思路滞塞,文笔枯干,便会大喊:“淑姑,快来书房!”淑姑便会应声而至,坐在他身旁,奉献出丈夫须臾不可离之宝物——肉肉的小脚。任凭辜鸿铭将一对小脚攥在手中摆弄,拿到鼻下嗅闻......其臭(古义:嗅)如兰,一种使男人陶醉的女人的味道。小脚,于女人来说,是走不得长路的,但,为嫁得好人家,痛着熬着,不得不裹。
剪了辫子,烟仍继续往肺里吸。过去吃旱烟,长长的烟袋杆子,咬在嘴角,劳顿后,砸吧出男人的舒展,却也顿揪出几声咳嗽和一口浓痰来。如今是纸烟,或雪茄,叼着......添了一份自信的洒脱,一种刚毅的深沉或是孤独中的忧郁, 给了女人眼里一种男人的味道,歌手辛晓琪唱:“想念你的笑 我想念你的吻 想念你手指间淡淡的烟草味道......”。我见过丘吉尔和鲁迅,他们抽烟的照片,以为是历经沧桑成熟深邃男人的风范,后来人效仿者甚众。东施效颦,我们却被称之为“烟民”。
吸烟犹如吸毒,戕害健康,男人却戒不了......烟雾缭绕氤氲出一张猪肝色的脸。五四后,女人放脚了,开始穿高跟鞋,还是做“足”文章。然而,却见她们,常常是歇在背人处,呲牙咧嘴地抱着脚去揉......起身,咬着牙还得穿上,便高挺起了胸脯,优雅地上路,走出个轻盈的矜持。
人,活着,或是需要一种姿态。有赞美,就有扎势,不是征服,而是自觉得成为嗜好。所以,男人的烟还要抽下去,女人的高跟鞋还要穿下去......没有理由,只给自己一个借口,痛苦,留在独处时的心里。
比如,酒,“杯子滑落,都是心碎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