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角★典型】以惩腐倡廉为查处重点,抓好监察机关信访工作【之三】
前言:信访工作就是行政监察机关工作的“前哨”和“窗口”,最终的任务就是“侦察兵”。其任务就是通过干部群众的反映和举报,及时地掌握了解有关单位和个人在经济建设过程中,贯彻执行党和政府路线、方针、政策的情况,从中获得信息,总结经验,提供建议,发现问题,及时查处,惩腐倡廉。其工作的内容就是负责接待、阅信,登记、分类、送阅、受理、督办、查办,转办等方面的具体事务工作。
③是从单位提供反映汇报之中获取信息和线索,为使信访更好地为监察工作服务,我们加强与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联系才,沟通信息和问题,互通情报,反馈信息,收到了良好的效果。这方面的信息占案件的10,5%,1991年2月县畜牧局领导到我局汇报工作情况的时候,他们在年终财会清理盘点过程中,发现了兽医站干部温某某在担任兽医站药料批发部仓库保管员期间,就利用工作职务之便,采取销售产品收款不入财会帐,将仓库物品带回家自用等的手段有侵占和贪污的行为,我们听取汇报之后,就及时地派员下去做调查核实:证实了温绍林利用工作的便利,贪污了公款8489,18元,并及时提交了监察组立案查处,为集体挽回了经济损失。④是从领导的批转信件获取信息。有部分干部群众对某人某事的举报信件和信访,不直接投寄我局,而是向有关部门和县领导直接反映问题。这方面占信访和各种案件的14%。1991年底,我们接到了县人大副主任陈振芳同志批转的“希望监察局查处”的群众举报信件。其内容就是:县编制办干部王某某在下乡搞中心工作的时候,借帮助群众联系搞扶贫开发项目为名,骗取了群众的现金1700多元,没有替群众办实事,而挥霍用光,在群众中造成了很大不良影响,严重地影响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与声誉。要求对王给予查处。对此,局领导亲自和信访人员一起下去了解情况,找到王本人谈话,多次下到离县城有60多公里远的乡、村屯去找有关人员核实问题和情况。反复地做王的思想工作,指出了问题实质的严重性,使之认识了错误,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骗取的1700元现金退还给群众,得到了从宽的处理。
(三),信访办结,突出“快”字。
信访工作就是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和各种情况的反映与举报,针对问题向上级汇报和查办解决。其工作效率的高低,直接影响到行政监察机关的工作和威信。这些年来的工作实践,我们体会到:时间就是效率,信访工作也是如此,只有做到信访工作的“三不和四快”:即,对群众的信访绝不能拖延、不推委、不积压;处理信访工作要汇报快、查处快、落实快、答复快。这样,才能够使一些初露端倪的违纪案件苗头得到及时的制止。使一些正在发生的案件得到迅速的处理和查处;使一些有违纪现象和行为的单位及个人及时得到处查,悬崖勒马;使一些激化了的矛盾和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化解;使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深入人心,得到即使的贯彻落实,取信于民,解除顾虑。1990年元月,我们接到了县交通局职工的来信反映和举报,该局公路站的卢某某同志在建造八渡大桥当中,有经济违纪问题。我们就及时分析问题,组织了信访人员深入到该局去进行调查,经过了三天的查帐核实,确实发现交通局在建桥过程中乱发钱物一共29400元。核实之后又及时地找到了当事人谈话,指出了问题的严重性和错误事实,召开了有关人员会议,同时下发了“监察通知书”,限期将所违纪的金额如数退回本单位,为集体挽回了经济损失,严肃了政纪,受到了干部群众的好评。1990年5月4日,我局又接到了县委组织部在考核县直机关单位领导干部班子的时候,有干部职工反映“县牧草开发中心副主任潘某某同志在年初的时候将巨款擅自借给合蒲公馆乡建筑工头使用、超过时间还未见退还”的问题。当天上午,我们就开会研究了这一起信访问题,落实了调查人员和方案,第二天就到牧草开发中心找单位领导和会计查帐取证,确有此事,就找到了潘某谈话,指出了其错误行为,提高了其法规意识和观念,并使之能够及时地追回了工头所拿走的60000元现金,使国家经济避免了损失。这一起信访案件,调查处理仅用了二天的时间就解决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