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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时事聚焦】制约权力实行阳光财政才可终结隐性福利


作者:空中飞 榜眼,24615.0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4144发表时间:2012-08-21 23:14:48

【江山·时事聚焦】报道:公务员、国家企事业单位的“隐性福利”近年来屡次出现在公众视野,每一次都会引起广泛的关注或质疑。如位于北京闹市区仅为市场价1/8的央企福利房、每月倒给500元话费的内部手机号、每年获财政补贴数千万元的机关幼儿园等。而最近的一个例子则是审计署披露的:2011年,中科院以项目名义给在编职工发放近亿元福利(8月17日人民网)。为员工提供优质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本没有不当,但突破政策制度限制的做法必须叫停。据报道,有的发达地区发放公务员津补贴失序,名目混乱多达300项。正因为如此,造成了我国国民收入差距越来越大。隐性福利泛滥成灾,折射出的本质问题是收入分配已到了“不得不改、必须改”的程度。当隐性福利已经成为财政资金流失的无底洞时,说明分配制度改革到了迫在眉睫的时候。
   隐性福利是央企和国企中,按照不同级别给予个人的一定补贴的额外收益,以单位自身的支付能力为依托,向员工提供的各种以非货币工资和延期支付形式为主的补充性报酬与服务。如交通补贴、通讯补贴、房屋补贴等。隐性福利既表现为政策制度许可范围内的福利最大化,也包括在政策制度边缘打“擦边球”,如政策制度许可的公积金、图书卡、旅游费、保健费等,一些单位会将福利最大化顶格发放,将商品房高价购进、低价转让员工进行福利分房,还有民航、铁路、地铁等企业给本单位职工提供免费机票、免费乘车证等。一些教育、医疗、电力等单位也是“十八般武艺一起上”,子女读书免费、家属看病免费、家庭用电免费等优待。公众在羡慕嫉妒之外,却多了一些怨恨的感觉。原因在于隐性福利的不均衡、外人不可得,它是以集体分肥的方式,只有在系统之内才可以享受到。这些“近水楼台先得月”行为,具有严重的排他性,是对其他市场主体和社会个体的不公。也正是由于体制内隐性福利太好,与其他社会阶层形成待遇落差,造成财富分配失衡,无数人渴望进入体制内分一杯羹,年年递增的“国考”大军,就是最好的例证。
   以住房为例,1998年国家彻底废止了原先的福利分房制度。但在一些单位,远低于市场价的福利房依然存在。2006年8月,针对这一问题。原建设部等三部委联合下发了被外界视为“措辞严厉”的《关于制止违规集资合作建房的通知》,但福利房并没有消失,又以“经济适用房”或者“限价房”的名义继续存在。国家政策一而再再而三被架空、被戏弄,这究竟是无奈,还是一种默契?长此以往,拿什么取信于民?在北京,仅职工宿舍这一福利,每月就能为一些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职工节省1千元到3千元不等的租房开销。现在各部委零散的福利分房、建房活动仍在继续进行,要是在央企工作满两年后,就有机会分到单位的福利房,可获北京闹市房产,市场价每平米超过4万的房子,个人每平米只需要5千,这就如同瞬间中了彩票,资产和收益都超过百万以上。政府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为职工发放这么大的福利,必然会引发社会的质疑。由此,增添了许多社会戾气。隐性福利成为群体之间缺乏交流,产生割裂的因素,人们会在羡慕嫉妒之外产生怨恨,而这种怨恨显然不利于社会的和谐。
   到底是什么原因让见不得光的隐性福利屡禁不止呢?诱发的原因有很多,因为我国的隐性福利是在整个社会分配制度不健全、分配秩序不规范的大背景下出现的。所以一些部门、单位和人员都想方设法从公家谋取好处,往往信奉“公家的钱不拿白不拿”,于是体制内的隐性福利动辄疯狂无比。美其名曰改善职工生活,存在片面追求物质利益的错误思想,是其思想根源。公众对公务员等公职人员的待遇质疑,并不是针对其在明处的工资,而更多地在于对公职人员一些看不见的特殊福利的“猜想”。这些机关事业单位每月动辄数千元的交通补贴、数百元的通讯补贴,1元钱就可以享受的丰盛午餐,以及各种各样的单位自设性补贴,隐性福利泛滥势必加剧贫富差距。央企员工曾自曝福利待遇好,单位发钱愁找不到名目,自己每月除了工资外,还能糊里糊涂领到数千元,根本叫不出名目的钱。某电力央企工作的李某透露:“我们单位员工每月都有报销任务,即1.5千元的超市购物和1千元的汽车油票,完成任务就等于报销了2.5千元。”而那些非机关事业单位很少存在隐性福利,甚至是政策制度许可的显性福利,也是尽可能减少或者降低。这样,就导致社会上不同群体的收入差距越拉越大。
   对于越来越让人眼红和心跳的隐性福利不能轻视,各级政府都要正视它。正如网友郭振纲所说:“国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不能建立在个别单位、少数人群以违规手段实现自身收入的畸高之上,而应该体现在公平规则之下全社会整体收入水平的提高上”,我很赞同。其实收入分配改革,前年就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可二年过去了,至今收入分配改革的方案都没有出台,这是什么工作效率?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收入分配差距问题,实际上反映了垄断与平等竞争的冲突问题。有公开资料称:石油、电力、电信、烟草等行业的员工人数不到全国职工人数的8%,但其收入相当于全国职工工资总额的60%左右。垄断行业占有全民所有的资源,其产生的垄断利润并没有转化为公共利益,而是纯粹在内部自行分配,变成企业职工的奖金或福利。同为职工,垄断企业职工一年收入可以是普通企业职工10年的收入,这种坐享其成的福利更是让多数老百性叹息,让人产生一种强烈的不公平感。
   单位职工福利本身并无原罪,每个单位都想给自己的职工增加福利,只要不伤害其他社会成员利益、不触犯法律就行。作为补充性报酬与服务,合理的存在还能更好地保障劳动者权益,体现单位对员工的人性关怀,增强集体的凝聚力和员工的归属感。为什么没有一个人指责私营企业给职工的任何福利呢?阿里巴巴公司去年推出30亿元,帮助员工安居乐业,社会舆论纷纷盛赞:“富有社会责任感,这是积极回馈社会,为私营企业带了一个好头”。可垄断企业发放隐性福利就不同了,它截流的是全民的利润,将隐性福利的经济成本,转嫁给广大消费者,既不合法,也不合理。在制度化的福利之外滥发钱物,显然是慷纳税人之慨。严格而言,就是滥用职权私分国有资产。为了能够让隐性福利长久地搞下去,一些部门单位不愿意改革,青睐垄断,利用权力和资源自肥,变本加厉,老百姓大为不满。从2004年算起,收入分配改革“空挡滑行”已整整八载了,收入分配方案八年难磨一剑,出台时间不断被搁浅,这里面既有改革复杂的因素,更有既得利益者的无情阻挠。
   国企利润本身就应该全民共享,而不应该仅仅只是体制内的少数人享受。这就迫使政府要改革,倒逼政府对收入进行重新分配提速。“隐性福利”的大胆扩张,证明权力没有受到严格约束,财政预算与支出没有得到有效监督。而垄断企业的隐性福利泛滥,体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说明国企上缴中央财政的力度太小,全民共享机制缺位使得国企自身独自支配利益。要遏制隐性福利泛滥,就须扎紧监督管理制度的“篱笆墙”。公职人员的津贴补贴、福利应有国内统一的明文制度规定,要纳入财政预决算,向公众“晒帐本”,接受阳光监督,严格实行追究制。既要从制度层面完善约束机制,又要避免权力的集体谋私或者寻租放任,使福利变成某些人的特权,甚至成为“超级福利”。
   隐性福利是权力垄断下的集结号,实际上就是一种赤裸裸的腐败。众所周知,国企利润是全民的资产,而现在他们把它当成了自己的私产,作福利想发多少就发多少。这些单位要么是拿公共财政资金发福利,增加纳税人负担,要么是拿预算外资金发福利,以权谋私。小到一块香皂,大到一套住房,说明这种隐性福利五花八门无所不包。只不过,一般较小的隐性福利不易引起重视,发房子这种“极品”福利,才能让人一眼看破其腐败行为的本质。国家收入分配改革之所以迟迟没能出台,我认为很可能与隐性腐败福利有很大关系。那些制定政策的人,往往对“自己革自己命”下不了手,废止了体制内的隐性福利,就是说今后自己也就减少了合法收入,原来的“油水单位”变成“清水衙门”,也是极不情愿的。
   体制内福利不除,收入分配改革是奢谈。鉴于隐性福利治理的复杂性,当务之急政府应出台《国有企业以及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方案》,将垄断企业、公务员、机关事业单位的各种福利补贴,作出详细的规定,便于监督操作。如果收入分配改革选择对体制内的隐性福利,搁置不管或者轻描淡写,那么这样的收入分配改革,就不可能取得实质性的成功。现在垄断国企应该吐出更多利润给全民分红,而不是任由其转化为内部员工高收入高福利;政府在财政监管上,必须实现硬约束,以各种名目拆支、漏支财政资金或者违法创收形成小金库,都应该受到严惩。诸如“中科院以项目名义给在编职工发放近亿元福利”这样的事情,绝不应该以审计整改了事,而是必须严肃追究贪污腐败的刑事责任。
   无论是吃财政饭的政府部门,还是经营管理全民资产的国企,之所以能给自己人随心所欲地发放各种福利,根源就在于有巧立名目的小金库存在,有各种特权存在处于失控状态,对于敢动用国家财政资金后,不受监督和制约的现状必须改变。隐性福利大行其道,甚至愈演愈烈,就在于制度威力不够。治理的根本办法是尽快制约“隐性权力”。这就需要各级人大发力,首先通过立法消除制度缺陷,将超标发放福利的行为入罪,按贪污罪论处,看谁还敢以身试法。如果一旦发现国企违规建房和分房,就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先关起来再说。使分房的所失远远大于所得,相关责任人还会冒险吗?其次严把财政预算审批关,把所有行政事业单位收入都纳入预算框架,不给有些腐败者可乘之机,没有漏洞就是有人想发福利他也发不了。只有这样才能使“隐性福利”,走向末日。当然,调整收入分配关系,不仅局限于规范隐性福利,唯有在制度层面进行变革,通过国家减税、企业让利、提高劳动者所得,包括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才能真正实现三方面利益分配结构趋于公平合理。只有将劳动者的工资福利等各种收入,特别是公职人员的全部收入制度化、规范化和公开化,对于违规搞隐性福利的问责明确到位,我们的职业福利才会发得清白,拿得安心。只有缩小社会不同阶层间的收入分配差距,才更有助于国民经济稳增长目标的顺利实现。
   (2012-08-1822: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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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福利的体现一定要兼顾社会公平,不要让福利变成某些人的“特权”,成为“超级福利”。“隐型福利”的出现,只供公务员、国家企事业单位人员专享,却与普通民众无缘。相比正常的福利而言,“隐性福利”并不合法也不合理,实属以发福利的名义集体分肥。正如国企发放福利,是动用了国企利润、全民资产。于是,所谓的“隐性福利”就是一种“腐败福利”。作者针对社会现实,一针见血直指要害,有理有据,并提出相关遏制“腐败福利”的方案,以利于缩小不同阶层间贫富的差距,用意良苦,值得相关部门借鉴,令人信服! 【编辑:冰煌雪舞】【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012082301】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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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冰煌雪舞        2012-08-21 23:16:46
  一直以来,公众对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抱有热望。但是,隐性福利的存在和蔓延,势必加剧收入差距的拉大。清除隐性福利,是一桩牵涉若干领域、触及若干人既得利益的艰巨工程。
作品见于《新民晚报》、《羊城晚报》《小小说选刊》《短篇小说》《青年教师》《椰城》《青少年与法》《深圳警察》《燕赵都市报》《北方作家》《做人与处世》《考试与招生》等全国各级报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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