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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军警★纪实文学】山地里的哭声


作者:兰韵 布衣,257.1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4654发表时间:2012-09-08 14:26:36


   2007年4月30日,砚山县阿猛镇顶丘村民委水淹坝村的山头上传来一阵阵男子撕心裂肺的哭声,惊动了许多村民前来围观,原来这是砚山县公安局在带一名故意杀人的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时,被害人的家属发出的揪心的哭声,这哭声,令现场的群众潸然泪下,民警心情悲痛……
  
   一、山沟里发现女尸
  
   2007年3月30日22时许,砚山县阿猛镇顶丘村民委水淹坝村的王某到阿猛派出所报称:其弟媳吴某30日下午,带着未满周岁的孩子到地里劳动后失踪。接报后,阿猛派出所副所长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寻找,直至次日7时许,在一条山沟里发现了吴某某的尸体,阿猛派出所立即向县公安局领导汇报,县公安局副局长李田民带领刑侦技术人员迅速赶往现场,正在休假的阿猛派出所所长得知此事后也迅速赶到了现场。
   经初查,死者系生前被他人用软绳索勒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死者9个月大的儿子被抢走。鉴于案情重大,砚山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了以局长罗盛国局长为总指挥,李田民副局长为组长、覃绍年大队长为副组长的“3?31”专案组,专案组以刑侦部门为主力军,同时抽调阿猛派出所、者腊派出所精干警力20余人组成专案组成员。并及时将案情即时上报州公安局刑侦支队。此案后被省厅列为督办案件。
   经调查,阿猛镇水淹坝村是一个苗族寨。死者吴某某的丈夫罗某某的家族在村中是个大姓,左邻右舍都是亲戚,罗长期在外打工,死者吴某某独自一人带着9个月大的儿子在家。调查下来未发现死者家人与谁结仇,尸检结果也排除强奸杀人的可能。根据前期深入细致的调查走访并结合现场勘查及尸体检验的情况,专案组分析认为案发地的地域环境和民族风俗特殊,排除仇杀、情杀,强奸杀人的可能,分析认为犯罪嫌疑人作案动机应是抢劫男婴出卖获利,最后确定该案的案件性质为故意杀人抢走婴儿。另外从嫌疑人对现场情况熟悉、作案目的明确、不计后果等特点,对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进行刻画并锁定为18-35岁的苗族男性青壮年、单人作案。专案组分析嫌疑人作案后可能逃往:1、阿猛镇方向;2、者腊、砚山县城方向;3、广南那洒董马方向;4、周边乡镇及山区苗族村寨。
   在案件性质确定及犯罪嫌疑人情况初步确定后,专案组制定了周密的侦查方案和措施:一、对周边嫌疑人可能外逃的县市、村寨进行追踪调查;二、收集被抢婴儿详细情况,围绕周边村寨开展调查走访,以案发地为中心,在周边40余个自然村寨张贴协查通报,悬赏通缉,充分发动人民群众力量,广辟破案线索;三、梳理辖区内历年拐卖、盗抢儿童案件,串并案件侦查;四、物建专案特情,充分发挥秘密力量作用,通过秘密侦查工作,以此打开案侦工作突破口;五、及时向周边各县市通报案情,发布协查通报,请求富宁警务站、广西南宁火车站和昆明市火车站等重点地区兄弟单位帮助堵截被抢儿童,防止疑犯外逃。
   专案组在县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并取得案发地阿猛镇、者腊乡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在此期间,专案组民警走村入户、翻山越岭,排查犯罪嫌疑人,辗转广南、富宁等地,行程上千余公里。由于刑警大队侦破工作前期的围堵、布控工作及时、到位,致使犯罪嫌疑人无法将所抢走的婴儿带出贩卖。4月27日,在全体参战民警20多天的艰苦努力下,“3?31”专案有了重大突破。据群众举报在砚山县者腊乡者腊金矿陶某家有一个来源不明的男婴。经工作查证男婴头戴红色毛线帽、身穿蓝白相间横条的T恤衫、脚穿响底布凉鞋,与被抢男婴的特征相符。专案组民警于当日将被抢男婴秘密解救。通过组织其家属辨认,确认该男婴就是“3?31”专案被抢男婴。专案民警迅速对陶某进行审查,陶某交待该男婴系者腊六诏村民委迪路组陶家二儿子陶某某10多天前背来寄养的。经查实,陶某某(苗族,系砚山县者腊乡迪路组人,1985年8月4日出生,现年22岁)具有重大作案嫌疑。在确定犯罪嫌疑人陶某某后,专案组立即派出侦查人员对疑犯的住所进行秘密蹲点守候,伺机进行抓捕。但狡猾的疑犯似乎听到了什么风声,一直未露面,于是专案组领导指示刑侦部门立即将陶某某相关情况上网追逃并对其社会关系进行布控。同时继续加紧对其住所的蹲点守候工作,一旦发现疑犯即予以抓捕。
   犯罪嫌疑人陶某某却不知公安机关已经抓住了他的狐狸尾巴。4月30日早上,陶某某作了一些打扮、化装,带上眼镜,装扮得像一个文化人一样到者腊派出所去,以为他哥哥领取身份证为名观察公安机关的动态,这时候公安机关已经张开了一张巨大的网等着他来投。蹲点守侯的民警经过仔细辨认,确认这名戴眼镜的男青年就是嫌疑人陶某某后,李仕伟、杨发聪两民警悄悄靠近,前后夹击,果断出手,迅速将其抓获。经审讯,一开始犯罪嫌疑人陶某某百般抵赖,但在民警政策攻心及强有力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陶某某难以自圆其说,最终交待了其杀死吴某某抢走男婴的犯罪事实。民警们千心万苦终于案件破获,疲惫的脸上露出了胜利的微笑。
  
   二、罪恶的黑手
  
   3月30日傍晚6点多钟,苗族村民罗某某的妻子吴某某背着刚满九个月大的儿子到自家的地里挖芭蕉芋,这时山地里除了吴某某母子俩外已经是空无一人,吴某某挖了一会儿觉得累了,就把正在熟睡中的儿子从背上解下来放在地边,当吴某某边挖边把芭蕉芋往箩筐里装的时候,一名男子走近了她的身边,打了几声招呼后,这名男子开始与吴某某聊起了家常。
   这名男子就是者腊乡六诏村民委迪路村村民陶某某,今年21岁,是一个苗族小伙子。这天,他从家里走了几十里山路来到批洒村,在一个小卖部里买了两个饼子后,准备到家住者腊一组的姑妈家借钱,结果没借到,陶某某就漫无目的地向山里走去,远远的,他看到了一名女子在地里刨东西,就开始接近这名女子。这名女子就是家住阿猛镇松山林村的苗族村民吴某某,当时在地里挖着芭蕉芋。陶某某和吴某某在地里聊了一会,陶了解到,吴某某今年20岁,丈夫罗某某到富宁打工去了,于是便上前去调戏吴,遭到吴的拒绝后,陶见到吴的儿子在旁边的地上玩,顿起歹念,心想现在男婴值钱,不如把吴杀死后,将小孩拿出去卖,免得她把自己调戏的事说出去。就这样,陶某某动起了杀人的念头。他悄悄靠近吴,突然用背带的绳子把吴扳倒后勒住她的脖子,看见吴脸色发青、不能喘气后抱着她的小孩就走。陶把孩子抱到10多米远的地方放下以后,怕被人发现现场,又回来收拾背箩和锄头,就在这时他发现吴居然没有死,脚还在动,又用背带绳第二次勒吴,确定吴死了以后才放手。为了毁灭罪证,陶将吴的尸体扛至芭蕉芋地西面40余米处的干水沟内,用谷草和干红果树枝遮盖,觉得万无一失了才离开现场。
   一切处理完毕后,看着天还没黑,陶某某急匆匆地把孩子放在背箩里背到相隔几十里远的山头上,抱着小孩等天黑。天黑后,陶又把孩子背回了家住者腊一组的姑妈家,并对他的姑妈撒谎说孩子是一个姑娘从外省背来的,叫他先寄养一段时间。骗取了姑妈的信任后,小孩就在陶的姑妈家养了一天两夜。把孩子安顿在姑妈家,陶某某又对姑妈撒谎说,他要到阿猛看一下生病住院的妻子,但陶却装得象个没事人似的到者腊派出所,说是给在广州打工的哥哥拿身份证,却不料公安机关已经获取了重要的线索和证据,并张开了一张巨大的网等着他归案。
  
   三、山地里的哭声
  
   孩子得救了,可罗某某的妻子吴某某却永远离开了人世,离开了深爱她的丈夫和家人,听到这一噩梦般的消息后,罗某某从富宁一路哭着匆匆赶了回来。在公安民警带着陶某某到案发地点指认现场的时候,罗某某痛苦失声,一个三十多岁的汉子撕心裂肺的哭声回荡山谷,令在场的村民流下同情的泪水。罗某某的家人以及父老乡亲闻讯赶来,早早就等候在山头上,也许是为了发泄心中的愤恨,在指认现场的过程中,罗某某的家人曾冲破公安民警的阻挠想对陶动手,但最终还是被民警们制止了。当民警把犯罪嫌疑人陶某某带到路边正准备上车回来的时候,村民们纷纷涌向路边,指着陶破口大骂。当犯罪嫌疑人陶开旺被带走后,罗某某及家人终于压抑不住心中的委屈和愤恨,号啕大哭了起来。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陶某某在作案时没有想到会落入法网,一时的冲动和无知让他走入了犯罪的深渊,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制裁。虽然如此,吴某某的死,给家人带来了巨大的悲痛,哭声和喊叫声已不能唤回一个年轻而无辜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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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山地里的哭声】山沟里的一具女尸,让专案组的侦查人员展开一系列的调查,取证,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系一个陶姓苗族小伙子。于是经过艰苦奋战了二十几天后,在民警政策攻心及强有力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陶某交待了杀害吴某抢走男婴的犯罪事实。案件最终真相大白,害人者陶某也将因为一时的冲动与无知承担法律的制裁,而他却没有想到,因为他的一时冲动害了吴某年轻而无辜的生命,一个九个月大的孩子失去了母亲,一个年轻的男子失去了心爱的妻子,一个家庭也因此毁在了他的手上。作者运用专业性的语言,将一个真实的故事层层剥笋般地展现在读者面前,同时再现了我们的公安战警艰苦奋战,勇往直前的大无畏精神。欣赏问好!推荐阅读!【军警社团编辑:彧儿】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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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彧儿        2012-09-08 14:28:18
  欣赏兰韵姐的文字!问好祝福!期待更多好文!
精彩是寂寞开的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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