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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笔尖青春*小说】最好最好与你白头偕老


作者:顾格曼 布衣,196.9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4648发表时间:2012-09-22 12:07:15

【笔尖青春*小说】最好最好与你白头偕老 落一:春风不知人事改。
  
  
   晚上8点,这个城市的黑夜才刚刚来到。我和付承欢在一个超豪华的KTV大包厢里,看着前方那些舞的快扭断了腰的男女,耳贴着耳说话。音乐声太大,我几乎每句话都用吼的叫了3遍,承欢才猛然听懂的样子:“哦,这样啊…”哦,这样啊…这是付承欢的口头禅,这也说明她并没有听清别人在说什么,可她总很要面子的表示自己听到了……我翻了白眼,抱着靠枕离她远一点。因为她男朋友已经从一群疯疯癫癫的人群中脱离出来,手里拿着掺了饮料的红酒,这个时候我必须很识相的离她一一付承欢,离他们俩远点,不然很有可能会被煞到,然后看到不该看的。我扭过头想孔先生的非礼勿视,从门口开始打量所有人。门前是一对贴的死紧接吻的男女,旖情的很,我看不清他们的样子;往前站在音响上的女孩腰上掴这一双骨节分明的手,女孩的头甩的带劲;屏幕前,对着影子跳舞的是他们的朋友,比我还小上几个月;还有很多乱七八糟的人,我说不上名的说不上名的都围着场上不多的女生跳舞。 他们还叫了两个小姐,一个刚进来就被一男的抱着跳贴身舞,上下其手;另一个脱了外套坐在我身边,娴熟的点了眼翘腿。
   简唐把我捞了过去安放在他左侧,我看到那个小姐依然目不斜视的盯着屏幕,嘴角勾着笑。我想简唐的动作一定伤透了她的心。
   简唐把头凑过来:“去玩玩?嗯?要不要喝什么?”
   简唐,嗯。他是刚刚一群人当中的之一,长的眉清目朗,眸光流转泛桃花。眉目安逸的说过要追我,我疏远的拒绝他没有放在心上,一如既往淡然,不突兀的表示关心,适可而止。
   我摇头,扭头寻找承欢。
   光怪陆离的灯光晃的眼睛疼,我泪眼朦胧的看到承欢偎在她男友的怀里。我越过简唐想出去,我受不了这音乐,像是要把人牵动心脏的神经震断。简唐扯着我的手腕,我看到他的唇一张一合,却永远听不清他在说什么。我指指门口,扬开他的手,他的手指在灯光下晃的愈发苍白,收回放在身侧。
   门一关,里面和外面两个世界,我靠着安全出口的楼梯看手机。屏幕空空荡荡,没有任何未接电话也没有短信。翻开电话簿排在第一的是舒毓棠的号码,屏幕黑黑暗暗按下了删除,确定却久久按不下去。
   “抽烟不介意吧?”回头是那个小姐站在门口,手里扬着烟问我。
   我答道:“随意.”
   我把手机放回口袋,越过她的时候她开口: “你很看不起我们吧。”
   我侧头看她,她很高,我仰着头才看得清她,她画了很浓的妆,眼睛黑黑的,睫毛下有一大片阴影,靠着门抽烟的样子很妩媚。
   我不知道她在看那里,眼神空灵。我却盯着她看,不否认她很漂亮,是那种美到极致,找不到缺点的美。
   “不会”我说。
   “呵,我叫景洛,顾景洛,你呢?”
   “落一”
   她转身,灯光在她身后撒开。我退一步看她,她可真瘦,头发像海藻一样,像之前在包厢里一样的表情。她扬扬下巴,嘴角勾着一抹笑: “这是我们的秘密。你男朋友来了。”
   “是吗。”
   我没有回头,把头低下不再看她。简唐将手搭在我肩上:
   “不喜欢里面?嗯?”他说话总喜欢在结尾加个单音节,尾音翘起。
   “不是。”
   “那进去吧”
   他牵起我的手,理所当然。我回头看顾景洛,她已经转身靠着扶手抽烟,烟雾飘在她身侧,寂寞又高傲。简唐把我的脑袋扶过来:“小姑娘,向前看。”
   简唐很适合做相爱的男朋友,至少我这样觉得。
  
  
   简唐:据研究,人一生会遇到约2920万人
  
  
   凌晨两点,我敲开隔壁房间的门,楚暮黑着脸开了一条缝,眼睛泛红。
   “有屁快放!”
   啧啧啧啧,欲求不满呐,那小眼神刀子飞的。
   “把手机借我一下,没电了。”
   他回身的时候我看到他的小女朋友面色潮红的蜷着被子,哼哼唧唧。他把一台女式手机扔给我,门甩的震天响。
   “兄弟,别玩的太过了”
   “滚,给我马不停蹄的滚”楚暮怒吼的声音透过门板。手机屏幕是苏落一的照片,嗯,这应该是他女朋友付承欢的手机了。
   苏落一是与众不同的,从我第一次见到她我就知道。说她吸引我有些矫情,可是我还是被吸引了。她总是低着头,露出藕节般白嫩的后颈,短短的头发软软的搭在耳后,话不多,说话的时候总习惯性的咬下下唇,像是思考应该说什么。
   初见她的时候,她和付承欢来参加楚暮的生日。一个人坐在沙发的角落,戴着黑框的眼睛,灯光下的脸小而苍白。手心里捧着纯净水,眼睛不知道看哪里。好久才喝一大口的水在嘴里小口小口的咽。
   有个女的在唱歌,压着嗓子唱王菲的传奇。我在她身边坐下问她:
   “看哪里?有花?”
   也许是我表意不清,她眼睛瞪的大大的看我,语气很是匪夷所思:
   “你有视力障碍么?”
   表情很严谨。我无语……
   她提前离开,楚暮不放人,她却很固执:
   “我要回家。”
   尾音稍稍带起,声音糯糯的像是撒娇。
   “我送她回去。”
   我把楚暮推进去,她咬咬下唇开口:
   “不要。不要你送”
   “走吧。”
   我选择忽略她的话,很久以后,她总那这段对话说事,说我专制。
   她跟在我身后,亦步亦趋。我把脚程加快,她跟不上,小跑也会不开口要求我慢一点。真是固执。
   “你叫什么?”我放慢速度和她并肩。
   “落一。”
   “落一?是家里的第一个小孩所以取一?家里是不是还有二三四五?”
   我逗她,她又露出那种不可思议的表情。
   “你才叫二三四五呢!”
   “嗯,我的确不叫那样的名字,我叫简唐。”
   “我知道…”
   “咦?你偷偷注意我?”
   “才没有!”
   “没有啊…那你有没有男朋友?嗯?”
   她不再说话,低着头,后颈皮肤透明的映着路灯,愈发的美。她没有回答,也再没开口。
   第二天是情人节,我给她送了一个超大号的娃娃,她整个人埋在毛绒绒的娃娃里,睁着眼睛看我。像只有鹿一样眼睛的波斯猫,这是个奇怪的综合体。她抱不起娃娃,又倔强的不愿开口求助。于是,刚刚立春的天气,她却累的满头大汗。
  
   我在天还未亮的时候接到楚暮的电话:“我媳妇生日,去么?”
   “嗯。”
   很多时候,我会想自己存在的意义,每天的生活千篇一律,没有就业负担,也没有学业负担。每天,狂欢,然后人去楼空。
   我赶到钱柜的时候,落一和付承欢在唱歌一一一个像夏天一个像秋天,动情的时候会歪着头看彼此。也许是喝多了,面色潮红,眼神朦胧。一群人闹到很晚,散场的时候落一醉了,醉的一塌糊涂,可是酒品很好,在我背上睡的熟。
   后半夜的时候哼哼唧唧的咕噜:
   “渴,简唐,我要喝水。”
   她趴在床边,眼神清明的看我。我倒水回来,她已经睡了,速度快的让我觉得刚刚我是不是做梦了。好吧,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3秒钟入睡法。她整个人埋在蓬松的枕头里,头发软趴趴的盖住了莹白的耳朵。睫毛长长,根根分明,呼吸均匀。意识回笼之前我吻了她的唇,软软甜甜,她无意识的轻抿。
  
  
   苏落一:你那么爱她。
  
  
   半个月前,舒毓棠当着我的面吻了我同父异母的姐姐苏墨一。
   他说:
   “落一,我们要结婚了。”
   心脏痛,我问他:
   “那这些年,算什么?”
   “我一直当你是妹妹。”
   呵,多戏剧性的对白:“你的青春我蹉跎不起,我等不起了。”
   我从家里搬了出来,窝在承欢的租屋里,再也不见舒毓棠。景洛说:
   “落一,有男人还不如有钱。男人能当卡刷么?不能。”
   我流泪,想到很久以前,舒毓棠捧着我的脸说: “落一,我一定要很有钱,然后风风光光的娶你。”彼时我才十三岁,刚刚懂爱的年纪。我一直坚信毓棠是我的归宿,有他在,地狱也心安。承欢说那只是依赖,在她看来,爱上一个比自己大6岁的男子简直是天方夜谭,可是却那么真真实实的发生在身边,是多么不可思议匪夷所思啊。
   承欢起的越来越早,我在房间都可以听到她呕吐的声音,像要把肚子里所有的东西吐出来才甘心。我隐隐感到事情不一样。我站在门口看着承欢撑着梳洗台,脸色苍白。
   “承欢…”
   我喉咙发紧,承欢还站在镜子前,眼眶溢满了泪。
   “孩子……不是楚暮的…”
   世界像坍塌了一样,我清晰感觉到自己小腿在打颤。
   “打掉…打掉好不好?承欢?”
   我窝在医院的长椅上,周身发凉。手里是承欢的化验单,九周的孩子,还没来的及看一眼这个世界,便要死去。心脏剧痛,把自己埋在膝盖,哭了出来。身子贴到一具温暖的胸膛,我抬头看到了简唐,狭长的单凤眼里一汪清澈。他看我,盯着我的眼睛,长时间的不说话,瞳仁漆黑,像望不到底的黑洞,又像暴风雨前夕的无波无澜。
   “我一直在找你,落一,你去哪里了?”
   他说。我把手勾紧他的脖子,随他的呼吸沉浮,抱着他才不会让自己一沉不起。
   “承欢,承欢…”
   “我知道了,我都知道,不怕…不怕…有我,我在。”他又用了几分力,我骨骼都在发疼。很久以后,我想起如今,年少的男女,像要面对死亡一样,绝望又相依为命。
  
  
   简唐:永远不是距离,是决定
  
  
   曾经付承欢和我说:
   “我要的幸福,就是和他温暖的过一辈子。”
   彼时她还不是楚暮的女朋友,我也不识如今我爱,深之入骨的女子落一。她追逐楚暮,努力变好,触及他的衣角都会高兴好久,好久。那时候我不懂,她怎么会如此甘之如饴。直至遇见落一,我才明白。这段感情,只要落一踏出一步,剩下的九十九步我心甘情愿的狂奔。 我在cafe唯一的落地窗前看到瘦了好多的付承欢,穿着粉色的低领长毛衣,颈项修长,锁骨伶仃。更显得瘦削骨架小巧,身形高挑。她的脸色还有一些没恢复的苍白,看到我的时候,嫣然一笑,用勺子搅了搅咖啡。
   “ 早。”
   她还在笑,我抚额:
   “有什么事?”
   她的笑绽放在嘴角,凝固在嘴角。好久才端起咖啡抿了一口:“落一…她好么?”
   提到落一,心头荡漾:“她还在睡。”
   “呵,好就好。简唐,我们认识多久了?”
   “快两年了吧。”
   “好快…简唐,我求你一件事可好?”
   她盯着我看,眼神无光:“好好对落一,我就要走了,她朋友就那么几个,我欠她太多,我还不起了。是我把她带入了你的圈子,她以后要是受了委屈都无处可说了。所以,求求你,一定要对她好,求你了…”
   她哭了,又不算哭,只是流泪,泪落进咖啡里溅了出来,溅在她的粉色毛衣上留下难看的污点。我突然有点怜悯这个女子,她本该拥有很好的一切,却毁在遇见一个不该遇见的人手上。
   “我会。”
   这不仅是承诺,也是誓言。我想这个姑娘是和落一一样善良的。我和落一在一起的时候我都觉得自己在做梦,朦胧冗长没有结尾。怕醒过来是一场空,我恐惧,怕失去,把落一裹在怀里久久不愿放开。
   承欢不辞而别后落一变的更沉默,总是睁着眼睛远远的盯着我看。然后在我伸手的时候,手脚并用的爬过来,窝在我怀里,绵长的呼吸喷在我的颈侧。我记得我说过她像只猫,如今更像,半眯着眼靠着我,我唤她的时候,才轻轻嗯一声。
   一次偶遇楚暮,他身边已经换了一个女孩,瘦瘦的,又高,穿着高跟鞋和180公分的楚暮难分伯仲。看人的时候半垂着眼,勾一边嘴角,像是嘲笑。落一闷声说:
   “没有承欢好。”
   然后红着眼眶撇开脸不看我,说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我乐此不疲的哄到她喜笑颜开。
  
  
  
   付承欢:那个男孩,教会我成长;那个女孩,教会我爱。
  
  
   落一在黑暗里靠过来,搂着我的腰:“承欢…”
   她的眼睛在黑暗里闪着盈盈的水光:“我难受。”
   我心里蓦然一软,把她抱在怀里,像哄孩子一样:“抱抱。”
   她将脸埋在我胸口,贴进心脏的位子渐渐有了湿湿的感觉。“一一?”“我好恨他,好恨。”
   他——是舒毓棠,我想像不到那是一个怎样的男人,让落一爱到如此撕心裂肺。可是,爱情这个东西,我知道,身不由己。纵使那人再烂,就是谁也代替不了。就像楚暮于我,又比如落一于简唐。
   我记得第一次遇见楚暮的时候是在一家叫“夜夜夜色”的清吧,他在那里驻唱,和他一起的还有简唐。很多年以后,我都会想起初相见时他耀眼闪过钻石的笑颜。
   前有郭襄一见杨过误终身,今日我付承欢一见楚暮生生难忘。其实我明明知道,像他这般闪闪惹人爱的男子,我付承欢怎能留住这般万花从中过,片叶不粘身的少年。他像蛊深入心底,触及痛不欲生。我爱他,爱到看他左右逢源痛也合血咽下。我不知道我追逐他有多久,可我一直在努力,只要他回头看我一眼,我便有千万斗志。永远也不会后悔,也不曾后悔过。
   我一直相信,只要我付出,一定会有回报。
   我一直记得那一天,是2007年4月17号,他说:“付承欢,你还爱不爱我?如果爱,当我女朋友。”
   “楚暮…我爱你这么久,不只是要当你女朋友,我要你爱我。”
   “如果我说,我喜欢你呢?”
   巨大的幸福铺天盖地的将我淹没,我没骨气的逃离,抱着落一又哭又笑。原来真的皇天不负苦心人。第二天,他在楼下喊我:“承欢,我知道是我唐突了,下来好不好?不接受我没关系,我重新追求你,你下来好么?”
   落一捏捏我的掌心,笑的眉眼弯弯:“承欢,去吧,别放手了。亲爱的,你看你多厉害,你让他爱上你了呢。”
   我抱抱我的落一,下楼,冲进他怀里,他抱着我倒退了一大步。然后笑,声音朗朗,边笑边亲吻我的头发。我踮起脚亲吻他的唇,他配合的低头,我看见他闭着眼睛,皮肤都在闪闪发亮。我再也没在他身边看到别的莺莺燕燕,他总是喜欢贴着我的额头,唤我:
   “承欢,老婆~媳妇儿诶。”嘴角含笑,眉若远山。可是,我和他在一起没有多久,一年不到,倒也够了,他说:“腻了。”
   我在登机前给他打电话:
   “楚暮,你说过的爱我,到底带了几分真心?”
   话筒那边呼吸绵长,良久被挂断。我想也许多年以后,我可以知道,他记不记得多年以前有过一个叫付承欢的女子爱过他。
   可是我等不到多年以后,也不知道他在后来会不会偶尔记起我。飞机坠毁那一刻,火焰灼过我的身体,我泪流满面,我想起了我的落一,我甚至没来的及告诉她我有多爱她,多舍不得她,我甚至没和她告别。我和楚暮分手,她那么一个安静如水的女子,为了我竖起了全身的刺,再不让他能伤害到我。
   我亲爱的落一,你一定要幸福;还有,我爱的少年,我不恨你,可是若有来生,我再也不要爱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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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落一,一个温顺的像猫的女孩,承欢,一个风风火火的女孩,就像她们唱得“一个像夏天一个像秋天”性格不同却关系很要好的两个女孩,围绕她俩的爱情展开一段关于“执子手,与子老”的美好向往。落一,曾深爱过一个名叫舒毓棠男子很多年,最后却遭到舒毓棠云淡风轻的抛弃及背叛,在她最难过的时候有承欢陪着她,简唐也慢慢走进她的世界,成为她的天。承欢大大咧咧,一副敢爱敢恨的模样,对楚暮倾尽一切去追求,获得了楚暮的青睐可谓不负痴心人,可她却怀了其他人的孩子,所有的幸福戛然而止,她打掉孩子远走他乡,却在死于一场飞机失事。整篇文饱满且不凌乱,每次对话、每个动作神情都栩栩如生,每个人的性格形象跃然纸上。两个女孩子,不同的爱情,或温暖、或荒凉,但我想她们最初的梦想都是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当然,我想这也是每个女孩子的梦想。推荐,大家一同分享那最初的爱情梦想。感谢作者赐稿。【编辑:晴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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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顾格曼        2012-10-10 09:14:59
  那是我遇见过最美好的爱情,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
2 楼        文友:天涯寒冰        2016-04-30 14:32:43
  在墨香的世界书写云淡风轻,在文字的海洋过尽千帆,婉约的文字激起浪花朵朵。作者内心细腻将丰富的情感融入在文字之中。寒冰拜读老师佳作,遥祝写作愉快。
你若不离不弃,我定生死相依,寒冰若水天涯梦,伴你万世渡轮回。
共 2 条 1 页 首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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