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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笔尖青春*小说】原来一见钟情是一种命


作者:顾格曼 布衣,196.9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5775发表时间:2012-09-22 13:22:32

【笔尖青春*小说】原来一见钟情是一种命 NO.1姒姒
  
  
   认识温如玉的那年,我十二岁。那一年,父母离异,我被寄养在外婆家。温如玉那个时候小荷才露尖尖角,一双大眼温暖如春。而极端如我,年少轻狂,轰轰烈烈的喜欢他直到很多年以后。
  
   十八岁那年,我再没见过他。那是自我懂事以来,第一次如此真真实实接触到死亡。温如玉死于一场空难。那天我在高考的考场考最后一场考试,我以为,从这里出去,就可以见到远道而来的如玉。
   从考场出来,太阳还没有完全落下。我在人群中看到孤单单站着的许沐堂,挺直如白杨。我踮着拍他的肩头,他说:“姒姒,如玉他…再也不能来了……”他的表情很庄严,落拓的眉间却有掩不掉的悲伤。我在他的眼睛里看到自己,嘴巴张了张,最后却璨然生笑,逐渐模糊。周围闹哄哄的,人来人往,然后徒然静止。
  
   我的人生停在了18岁那年夏天有5年之久。每天早上醒来都可以听到温如玉在厨房翻动锅铲的声音,微波炉热牛奶发出叮的声音。每日重复,重复的醒来。可是五年后的某一天,我却突然清醒过来。
   据许沐堂的说法是这样的:某一天,我突然从家里狂奔出去,一路奔跑到温如玉的墓前,像个疯子一样对着如玉的照片又哭又笑。之后竟然好了起来。早上语笑嫣嫣的对我妈说早安。五年后我23岁,五年来我的生活一片空白。其实那天我清醒记得,那是温如玉死的那天。我开始收拾行李旅行,许沐堂径直说着:出去走走也好,也好。。
  
   NO.2
   我想起这些时我在N市的一家叫夜夜夜夜色的酒吧里,台上有唱歌的男子。一个人孤零零的坐在聚光灯下,周身都是悲凉的气息。我蓦然的哭了,看着那男子泪如雨下。他的脸,肆无忌惮的曝光在灯下,那呢酷似温如玉的脸。
  
   他叫楚暮。这是一个叫顾景洛的女子和我说的。“他很帅对不对?可是名草有主哦,不过那个走了,好些年没回来了,你还是有机会的哟。”她低头抿了一口酒,眼神迷离。
  
   我开始在就吧里守株待兔,这是一个笨方法,他总是不定期来,有时候一个星期都不来,偶尔又来一两次。可是我好像别无他法。我第一次给他打电话,还是在夜色。“可不可以请你来趟夜色…我没钱付账了。”有人说酒壮怂人胆,可我这句话确实说的顺顺溜溜。我窝在吧台上安安静静的等他来,他站在门口的时候,我似乎又看到了当年的温如玉。温文尔雅,温良如玉。他付了钱,不发一言的送我回去。
  
  
   那并不是我与他的第一次交锋,与他真正认识是在一次聚会中。我随顾景洛一起去,景洛是那家KTV的小姐。我问她为什么不找个正当的职业,她笑:“我靠自己能力吃饭,怎么就不正当了呀?”她一直在笑,眉眼生花,流光婉转。我坐在沙发上,和楚暮隔了两个位置,进来的时候他隔空对我举了举杯。右手边坐着一个眉目安逸的女子,坐在等下,皮肤都白皙的透明。“你认识楚暮吗?”她问我:“我看到他和你打招呼,他其实好久都不跟人说话了。”认识吗?应该算吧,于是我点头。
  
   她眯着眼睛绽放一个笑容,踢掉脚上的鞋子,盘脚坐在沙发上。“他好帅的对吧?可是脾气太坏了。”她和景洛一样的说他好看,又蹙着眉数落他的缺点。让人啼笑皆非的是,她真的在点手指说他的缺点。我开口说话,期期艾艾:“他…还好”我也好久没有跟人交流,几乎都快忘了说话的技巧。她的话被一个拍过来的巴掌打断,看到来人,她眉眼一弯:“简唐。”声音糯糯,男子一脸宠溺。很多年以后,我都一直会想起,那是我见过最美的爱情、我最羡慕的爱情: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
  
   在所有人狂欢的时候,我挪到楚暮的身边,扯了扯他的袖子。音乐声大的过份,他一路简直是用拖的把我拉出去,嵌着我的手腕生痛。“你到底想怎样?!”温如玉从来不会那样凶我,我被吓的说不出话。“每天都守在酒吧、你有偷窥症吧!如果你是喜欢我,谢谢!我有女朋友了!以后别再纠缠我!”他的食指都快指到我的鼻尖了,手指修长,指甲尖锐。“才…没有!”我自己都说服不了的谎话,哪能说服这般聪明的他。“没有最好!现在立马给我滚,马不停蹄的滚!”这段乌龙对白,以我被吓哭告终。他愤愤的骂了一句脏话,甩袖离开。
  
   很久以后的一次,我们窝在酒吧里说起今天,他低低的笑,眸子流光溢彩。苏落一说,他就是这样,别介意。苏落一是那个在KTV和我说话的女子。平时总是一幅小巧无害的样子,却总是对楚暮尖牙利嘴。我问她为何总是要惹他,她思索良久,说:“冤家路窄吧。”
  
  
   我接到楚暮的电话时,床头柜上的钟指到了十一。“喂,你到夜色来。”没头没脑的一句话,我从床上蹦起来,手忙脚乱的穿衣服。跑的时候左脚绊到右脚,手心擦了一大块皮,沙砾磨破了膝盖。我赶到酒吧的时候,他已经醉的一塌糊涂。我的伤口火辣辣的疼,连着心的那块。
   “今天是她生日…”他窝在沙发里,嘴角含着苦笑,双目紧合,纤长的睫毛却颤抖的厉害,最终从眼角划过一丝光亮。那一晚,他声嘶力竭,喊着“承欢”我知道那是他命定的女子,可是为何,这般心疼?
  
   “承欢,付承欢,呵~”景洛念着她的名,晃着红酒的手指白皙如玉,相得益彰。“洛洛,别说!别说。”落一摇头,习惯性的轻咬下唇。她们说,最好让楚暮自己说。我始终不知道,为何他们都不愿提及付承欢这个名字和有关她的一切。这些,我一无所知,也无从得知。
  
   我在N市逗留几乎一年,我突然想在如玉忌日之前赶回去,去看一看我心中永远活在二十岁的少年。我去向楚暮告别,他久久不开口说话。我们就这样静静对峙,最后他说:“还记得我唱歌吗?我给你唱首歌罢,就当给你送行。”记得,怎么会不记得。我压着心中汹涌的暗潮问他:“楚暮,我们定个约定可好?我走,若有朝一日,她还未回来,我与你再见,可不可以告诉我关于她的事?”
   那天,他在夜色唱了祝你一路顺风,没有配乐,声音空灵,绕染氤氲。他说:“姒姒,后会有期。”我终于忍不住呜咽,哭泣声像断了弦的音,咽哑难听,可我已经顾不得任何。我愿意等,总有一天,我会与他再相见,就像会再遇见一个温良如玉的温如玉。
  
   许沐堂说:“姒姒,温如玉已经死了,死了很多年,你怎么就这么不可理喻!”亲爱的沐堂,我知道如玉已经不在,可人总要有一点坚持活下去的信念。他已经离开,我不能让自己对他一点点活下去的信念也一样离开,那样我怎能还活着。
   我在巴里岛,一个人去看日出时,总想起N市的春暖花开。我想,再走半个世界,便回去。如玉说过,后来的N市,街道旁有数不清的香樟树。他以前的家里,有一大块植了草的草地,晚上可以躺着看星星。楚暮的家里也有一大片草地,可是看起来却是久经失修的样子,房子大大的空洞。他只住在画室里,我有幸去过一次,满墙的涂鸦,黑白交错,一沓一沓的画纸,画着同一张面孔。
  
   我在普罗旺斯把下一站改成了N市。这大半个世界,我用了将近三年的时间,马不停蹄。二十六岁生日那天,我接到许沐堂给我的邮件。内容只有:姒姑娘,生日快乐。累了就回来。我突然觉得自己苍老了许多,再也没有力气旅行,走不动了。
  
   飞机到N市的时候已经是下半夜。我拖着行李,满身风尘的到了夜色。吧台前还是之前的调酒师,看到我时,眼睛都亮了:“姒姒姐!”老大已经好久没来这里,听说在准备一个画展,你可以去他家里找他,而且画展明天就开展。”画展?是画室里的那个女子吗?有一句话叫近情心怯。我是有多想立刻见到他,可是我找不到可以说出的理由,甚至找不到一个借口。
   我在酒店的浴室里看着乱糟糟的自己,疲惫不堪。姒姒,你终究为了什么?
  
  
   姒姒,你说你究竟为了什么?在画展处的门口,我再一次问了我自己。那是一家普通艺廊,入口放了两幅画。一幅是素描,我在楚暮的画室见过;一幅是油画,可画上女子,我从没见过。我在楚暮的身边看见油画上的女子。利落的短发,眼神锐利,远山眉,英姿飒爽。
  
   “来了。”楚暮说。像是早早就知道,等着我来。后来交谈,他解释说因为他知道我一定会来,不管走多远,始终心系N市,这样的人,飞不远。是,我来了,我来问你还记不记得那个承诺。那个叫付承欢的女子,那个一手掌握了你的悲与喜的女子,你心中还有多少她的位置。
  
   画展陈设的一幅一幅画与他的画室一般,一沓一沓全是同一张面孔,除特门口陈设的唯一一幅油画,真是让人匪夷所思。可是我在第二天的报纸上便得到了答案一一报纸头条:N市画坛歌手婚前封笔画展一一万人空巷“N市的酒吧歌手,在艺廊开办画展,画上并非其未婚妻。祝小姐已公开声明称不介意:他的过去我无法参与,他的未来,我与他并肩同行。”当然,这是后话。他与我说起付承欢时,我们在艺廊的茶水间。暖暖的咖啡香再小小的茶水间生温。楚暮安静的煮着咖啡,头颅认真的半垂,碎发遮住了半张眉脸,眼尾上勾,桃花眼微微泛泪。我一直在想,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男生,怎么就这么好看呢?“她很喜欢咖啡,总缠着我给她煮,我的手艺还真拜她所赐,简家那口子娇贵,带咖啡因的东西都不喝”他把纸杯递给我,咖啡香醇浓郁,带了一点苦涩。托着纸杯的手,指节削薄,白皙修长。
  
  
  
   No.2 楚暮
  
  
   爱上承欢是出乎意料,我们相识近一年我们在一起。相爱不仓促,离别却连再见都没来得及说。所有人都不看好我们,她风风火火,我心高气傲。分手后,我都没给过她电话,一直无从得知她过的如何。2008年的一天,例行体检后我却收到了一张病单:遗传性心脏衰竭?开什么玩笑,真有病为什么过去那么多年都没有查出来?可是病例单上楚暮两个字晃疼了我的眼。偏偏手机上来了简唐的信息:“付承欢的孩子是不是你的?她现在在医院。”这是什么?晴天霹雳么?我手脚发凉,眼前的阳光白花花的晃着。依稀听到医生说要做一个周密性的检查。那是我们吵架以来,我第一次给她打电话。她的声音干涩沙哑,我们都在沉默,最后我说:“付承欢,分手吧。”那边有低低的哭声,我可以想像到承欢咬着手指咽哑着呜咽。后来很多年,我一直试图摆脱这困在我梦中的低低的哭泣声。我想,我该对她说声谢谢!谢谢她离开时还告诉我她爱我。
   我的生活太过优涡,太习惯高高在上,被人捧的高高的感觉。我想我一点也不喜欢承欢,我甚至找了另外一个女生试图代替她。可是当我接到医生的电话被告知是误诊的时候,心中闪过的是承欢语笑嫣嫣的样子。想起她托腮看我唱歌,毫不掩饰的爱慕从大大的眼睛里折射出来。
   我拼命的打她的手机,机械的女音一次一次告之我此号码不通。我求落一,求她告诉我,承欢在哪里?她站在我面前,小小的身体却似蕴涵了无数力量,眼神悲悯:“楚暮,我不知道,真的。别试图找回她,你已经伤透了她的心。我的承欢,她哪里有你想像的那么坚强。”我真的没有再去找她,我始终在酒吧里待着,手机号码也从不换。
   我在想,总有一天,我的承欢会回来。她还爱我,她说过的,她舍不得离开我。我一等便是五年,承欢依旧没有任何音讯。我终于觉得自己等不下去了,近十年的时间,我怎么能用一个爱字支撑这么久。那个叫祝书雨的女警官,她的绕指柔只有我明白。我想我要放弃了,就这样过一辈子也好。
  
  
   No.3结局篇
  
  
   这么久了么?看着手里失了温度的咖啡,我想哭,却没有了泪。楚暮依在墙上,眼里情意绵长。“想过去找她吗?”我问他,他却徒然掉下眼泪。“如果我真的不去找她,就还可以当她还在我不知道的角落活的好好的,至少可以骗骗自己。”
   承欢和我的如玉一样死于那场空难,那年从N市飞Z省的飞机,在空中高温自燃,无一人幸免于难。那年的飞机上是坐了怎样一个伤心人呐。楚暮说:“那么多年架起的假相毁于一旦。”
   他的手机一直在响,他低头:“姒姒,你说,我为什么没有早些遇见你呢?那样也许承欢就不会死了,就算不能爱上她。”我突然想起很久以前,许沐堂说:“明明是我和温如玉一起出现的,你说你这丫头片子,怎么就老看上他了呢。偶像派还是内涵派的啊。”
   是啊!楚暮,如果之前我们遇见的是彼此或爱上的起彼此,那是否就没有后来的悲剧?这一切,我无从得知,可这无从得知还有一个代名词叫命运。
   我继续旅行,在N市只停留了短短几天。也许很多认识承欢的人还以为她还活着,这样也好,倒少了几个伤心人吧。我坐上去丽江的火车时,楚暮在离车站不远处举行婚礼。
   我辗转几地,一次无意打开电脑,看见许沐堂的QQ签名换成了:“原来,一见钟情是一种病,有症却无药医。”一见钟情是一种命,比如我于许沐堂,温如玉于我,再比如付承欢于楚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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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姒姒在得知自己的青梅竹马温如玉不幸因为自己去世后,昏睡了整整五年,在五年后温如玉的忌日那天突然醒来,决定开始生活。这时候她遇到了和他一样的失心人楚暮,从楚暮身上看到了如玉的影子,开始了所谓的追求,两个人一直若即若离,后来姒姒离开,但回来后发现楚暮马上要结婚了,对象既不是楚暮爱的人也不是追着楚暮的她,而是一个一直在身边陪着楚暮的女人。这篇文是《最好最好与你白头偕老》的延续,那篇文里有落一、有简唐、有承欢,唯独没有楚暮的独戏。在这里像是一切揭开了帘幕,楚暮爱承欢,因误会离开,承欢的孩子是楚暮的,她为了不牵绊楚暮,在楚暮提分手后便打掉了孩子依然远走,明明相爱,明明一见钟情,明明可以一起白头偕老却因误会错过一生。这篇文看似是那篇文的配角,但却又不是,它有自己独立的灵魂支配,只是某些地方与那篇文血肉相连。我想,或许楚暮于姒姒、姒姒于楚暮都有了感情,只是就像许沐堂的签名那样说“原来,一见钟情是一种病,有症却无药医”。推荐,问候作者。【编辑:晴安】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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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晴安        2012-09-22 13:29:19
  或许他们爱了,只是爱怕了,怕失去,怕以前爱得太深走不出来,所以都选择了沉默
靠自己生活,连灵魂都是安宁的
2 楼        文友:我的生活        2012-10-05 21:22:43
  “一见钟情是一种病,有症却无药医”。没有经过一定的感情上的暴风雨的人是很难说出这样深奥的话。
3 楼        文友:天涯寒冰        2016-04-30 14:32:24
  在墨香的世界书写云淡风轻,在文字的海洋过尽千帆,婉约的文字激起浪花朵朵。作者内心细腻将丰富的情感融入在文字之中。寒冰拜读老师佳作,遥祝写作愉快。
你若不离不弃,我定生死相依,寒冰若水天涯梦,伴你万世渡轮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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