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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逝水流年*杂文』城市平民该为农民工买单吗?


作者:枯荷雨声 进士,6306.6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3088发表时间:2012-10-16 17:36:39

『逝水流年*杂文』城市平民该为农民工买单吗? 唐古拉在其新文中谈到“绝大多数人不可能把工作的城市当作家,比起那个贫瘠的山沟,这里缺乏温情缺乏善良缺乏人文关怀也缺乏制度保障。只有回到那个山沟沟,听到熟悉的乡音吃着熟悉的窝头,他们才会感觉自己抬起头象个人样子。”
   过年,是为了和家人团聚。外来务工人员的家人大多都在原乡,所以回家过年是必然的。这与他们打工的城市是否宽容是否温情几乎不存在任何的联系。即便在一个完全理想的城市中,即生活人文人情等都足以叫人感觉到满意的程度,外来务工人员依旧会选择回乡过节,因为那里有自己的亲人在等待一年的团聚时刻。
   正如千千万万个从自己的家乡走出来去往其他城市生活工作的所谓白领知识分子们一样,无论他们的生活有多富足,身边有多少温情脉脉的同事朋友,倘若他们的父母亲人并没有和他们同住,那么春节他们还是会选择回家看看。
   那么唐古拉把农民工不在打工地过年的原因归结为该城市不能提供温情善良人文关怀和制度保障,我不知道这从何而来?
   我们知道,其实人和动物一样是具有种群特征的,这种特征在人类身上更多的体现为历史文化生活工作的背景的相似性。即,我们在日常的生活交往中,总是和我们比较相近或相似的人群密集活动,而很少选择和我们生活工作学习文化背景相差很远的人交往。这是人的自然归属,并不存在所谓的歧视。而相互的排斥是自然存在的,即不同文化背景的人并不存在优势上的排斥,仅仅存在生活工作背景的排斥。“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其实就已经说明了这个道理。
   谈到今年的各地政府提出的就地过节,我以为不过是面对今年突如其来的天灾的一种权宜之策,是为了更好的保障人的生命安全提出的一个其实并不难做到的倡议。而且这仅仅是作为倡议提出的,并没有硬性规定或者出台其他的措施制止返乡的人。否则我们可以把所有的车站高速机场关闭,大家都不用出行了。实际不是,在提出倡议的同时,政府和相关力量并没有停止交通的疏导,尽快解决各交通站点人员滞留问题。
   基于一种节约人力物力,更有效降低生命危险和灾难成本的考虑,就地过节,是最好的选择。我不认为这点是违背了人情的倡议,相反是对生命的一种尊重。而广州深圳等地政府积极努力为返乡民众提供的便利措施都体现了这一基本的人道主义精神。
   而我们可以看到,很多的当地人都伸出了人情温暖的手,在积极援助那些被困的人们,当然趁火打劫的也大有人在,但是,我们不能因为有人趁火打劫就否定了人心的善良与悲悯。对患难中的人们提供自己尽可能的帮助,是人与人之间能和谐共存持续发展的一个保障。但是如果以此就要求其他正常时期,普通民众依然保持这样的热情与援助,我以为是一种道德上的不道德侵犯,即以弱者的名义侵犯没有相关利益群体的权益。
   以我生活的北京为例,这是一座移民城市,真正意义上的老北京怕已经并不多了,大量的外来人主导着这个城市的一切,那么为什么这些非农民工对于这座城市的认同感就这么强?为什么很多的人把这里当成了安居乐业的城市?为什么他们对于所谓的缺乏温情善良关怀等就没有这么强烈的感受?是他们的神经更不敏感?还是他们的情感并不丰富?我想都不是吧?任何一座城市中的温暖温情都是依靠自身的力量创建起来的,如果自己不融入,或者根本不去融入,那么你就永远是外来的,你永远不可能真正成为他们的一分子。而所谓的一分子,却不是说不同阶层不同年龄不同文化不同职业的人都可以打成一片,而是在各自的群体中能够彼此融合,而在其他群体的交往中能彼此尊重。
   正如那些外来民工为什么回到山沟里就有回家的感觉了?只是因为亲情或者生活背景的认同感强而已。那里是他熟悉的地方,那里有他一起成长的记忆,那里有他的父母与兄弟姐妹。如果那里什么都没有了,我想问,他还会有回家的感觉吗?大概答案没有那么肯定了吧?
   你可以指责政府的不作为,但是我觉得把这些加诸到其他城市平民的身上是更不公平的。这些城市普通的平民并不能做出任何的决策,他们不是各种规章政策的制定者,就算是执行者都算不上,那么他们有什么理由和义务承担这些道德上的指责?更不存在为政府的某些不作为买单。
   同样,在城市中,人的组成是复杂多样的。并不是每一个城市中生活的人都比农民强或者优越。恰恰相反,城市的贫民阶层比农民阶层的境遇更好不到哪里去,如果农民还有生产资料和土地,那么城市贫民是丧失了一切的赤贫阶层,而这个阶层并不是一个小的基数。作为关系更近的城市其他平民,我以为如果连这个群体的关心都不够的话,谈对农民的关注有些是隔靴搔痒,因为如果他们丧失劳动力或者失业破产,随时都可能会沦为城市贫民。
   尽管我致力于农民工境遇的各种改善,但是我并不以为弱势群体的所有主张就代表着公正与公义,拿周立太律师来说,他不到30年的时间为农民工的权益争取的案件恐怕连他自己数不清了,经他手帮助过的农民工务数以万计。但是如今他是一个怎样凄惨境地?已累计逾600名农民工拿着他为他们打官司赢得的数量不等的几十万赔偿款一声招呼不说的就跑没影了,而他自己却因此累计欠下了40余万的债务,更别提拖欠事务所员工几个月的工资了。有些人说农民工是弱势群体,所以他们的行为都该得到理解和谅解。那么我可以更肯定的说,一个丧失了基本诚信的群体,是不配得到任何援助的。人和人之间关系的建立首先是基于一种诚信的认同,在此基础上展开的各种交往。周立太用法律维护了那些失信民工的权益,谁来维护周立太的权益呢?难道人的同情只是向一边倾斜的吗?当我们不能用客观与公正去对待其他群体对另一个群体的援助或者帮助时,彼此之间搭建的诚信基础将尽毁。而对一个弱势群体的援助将变得更为艰难那,最终受到损失的是被援助者,而绝非优势群体的援助者。因此所有的利益都是相互的,都该是建立在尊重彼此利益基础上的,决非剥夺一方的利益去做价值的交换,填补所谓的不平等。
   失去诚信与尊重的任何援助与同情都是脆弱的,一旦彼此的利益受损,那么这种关系就会随之毁灭。
   如果对农民工或者其他一切的弱势群体的援助都是以损害另一方利益为基础的,那么人与人之间不会建立持续稳定健康的援助关系。人的善良同情与关爱是不可能无限制透支的。如何在合理范畴内发挥人的能动性的援助行为,是真正为弱势群体提供可靠援助的根本保证。
   农民工是需要帮助,但是这帮助我以为不是提供便利与同情就可以改变他们根本的生存环境的,还是需要从源头开始。治标不治本,最终成本的负担是追加给政府和其他的人的,而他们的境遇也并没因此得到任何改变。而作为城市的平民,是没有义务为此买单的。作为社会同样的消费群体,付出的成本是依据各自生活工作环境不同而产生的,城市的平民没有比农民有着更多的优势或者保障。即便一些看似的优势,也是城市平民依据自己的劳动和智慧取得的,没有任何理由成为被剥夺的对象。
   最后回到城乡之间的歧视与不尊重上来,我们假设城市的人尊重其他们又如何呢?在我们现有的依据来看,城市平民对农民的不尊重缺乏有力的支撑。我们可以换一个角度来思考这个问题,假如我们每个城市的人都把他们当成城市的一分子,你设想一下,今天的一切是否真的会完全改观,在他们自己并没有任何改变的情况下。因为我们可以看见城市中的大量贫民并不因为生活在城市,他们的状况就有任何的改观,而他们是这个城市真真实实的一分子。
   关于教育与就业,“人,生而平等,有平等的生存就业受教育机会”,这看着非常美丽的一句话,其实无论是在发达的自由西方国家还是任何其他一个发展中甚至落后的国家,都是极其美丽的谎言。请问,没有文化没有知识的人能和一个博士一样竞争大学教授的职位吗?教育,尽管存在许多不合理的地方,但是不可否认,无论是城市的还是农村的,都是依靠开始获取晋级的可能的。如果想都平等了,那么对那些学业优秀的人而言,是平等的吗?对那些付出更多努力的人而言是平等的吗?今日大量的城市白领中有着数量并不少的出身于农村的人,他们的存在就已经说明了,天道酬勤的这个道理,当然这也不排除机遇的恩赐在内的偶然性。
   任何的平等与机会都是相对的,绝对的公平本身就是绝对的不公平,在一个竞争的社会中,失去竞争力的人就是要比竞争力强的人失去很多优势资源,这是不能否认的。而也正因此,才会产生诸如慈善与援助弱势群体的行为出现,这就是社会的平衡,社会的补充。
   如果真正是为那些弱势群体长远考虑,那么就是考虑如何增强他们的社会竞争力,如何培养他们的核心素质,如何让他们有更多的技能参与到这个竞争的社会中来。而不是用同情,用资助的杯水车薪去做一些并不解渴的工作。这恰好又是一句很古老的话:救急不救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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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作者的论述耳目一新,观点新颖而不无道理。中国人向来不乏拿弱者做文章的事例,封建朝代劫富济贫的口号喊得震天响,近代也有按贫富划分成分,拿私人财产均田地、均财产而起家的政治运动,这些已成了历史的云烟,暂且不议,就拿现代来说,因为同情弱者的传统观念作祟,人们更多地在道德范畴上进行着劫富济贫的延续。“国家的的首要职责不是发展经济,不是强大军事,而是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保护弱势群体不被淘汰,此为立国的根基。”从这一点来看,我们的出发点没有错,但有时我们没有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忽略了弱势群体各种行为的实际出发点,忘记了弱势群体也有没有遵守社会公平与正义的情况,忘记了“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这一古训,不分青红皂白地为之在道德层面上展开劫富济贫的呐喊,当然是该反思反思的。作者的论述恰好给我们提供了这方面的思考,值得共鸣与深思。推荐阅读!【编辑:喜有此李】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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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喜有此李        2012-10-16 17:40:56
  论述耳目一新,观点明确有理。
2 楼        文友:喜有此李        2012-10-16 17:42:35
  作者的论述,值得共鸣与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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