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苑★时事】亲情在金钱面前--------律师办案手记之二
曲姨的故去,打破了这个家原有的平衡,悲凄的情绪还没消散,兄弟四人就为房产争的不可开交,甚至于大打出手------。
曲姨的老伴十几年前就去世了,这十多年的时间里,曲姨与老儿子一家挤在只有五十几平的套房里生活,按理,曲姨过世,这房子就应当归老儿子使用。可是,曲姨闭上眼睛的当天晚上,曲姨的三儿子就夹着行李卷入住到曲姨原来住的屋里。由于是在给曲姨还办着丧事,尽管谁都不满,但谁也没说啥,就这样的别别楞楞的把曲姨的丧事办完。
老人走了,俗话说:长兄为父。老大知道有些事不是躲着的事,不是不说的事,就在出殡的当天晚上把兄弟几人叫到了一起,说起了这房子的事。
老弟弟说的明白:这些年都是我与妈共同生活,妈走了,我住这房子理所应当。
老三说话了:这房是妈的。当初老四结婚的时候,家里给了你一间平房,那平房动迁了,给了你一大笔买房的钱,你没买房,却搬到妈这来住,怎么能说你住理所应当呢?
老弟弟说话了:话不能这么说,你们谁结婚家里没拿钱?你们住的房子哪个不是家里给准备的?
二哥也沉不气了:妈活着的时候,我哪月不给妈钱,这么多年了算起来还少吗?妈能花得了吗?还不是给了你们,这房谁也别争,咱们三一三十一,人人有份。
兄弟几个争争吵吵了大办夜,也没争出个头绪不说,最后,老三与老弟弟还动起手来,老弟弟身强体壮,老三根本不是对手,恼羞成怒的老三操起了菜刀,要不是大哥拦的快,就有血光之灾了。
老人尸骨未寒,亲兄弟操刀争房,金钱面前,亲情苍白无力。
接到这样的案子,真的是很无语,谁对谁错都没有意义,不就是一处房产吗?不就是几十万元钱吗?亲情在金钱面前怎么那么脆弱?这么多年的兄弟之情,就这样的土崩瓦解了?
我尝试着分别做工作,讲道理,讲亲情,但是没人听进去。老三依旧住在妈妈住过的屋里不走,老弟弟也另开门,封闭了与老三住的那间的相通,兄弟几人仇人般的不再来往,一时间问题陷入了僵局。别的办法也解觉不了问题,兄弟几人不得不对簿公堂,走上了法庭。
法律是公证的,房子裁决为兄弟四人共有。后来房子卖了,兄弟每人得到了一笔钱。钱到手了,亲情没了,从此,兄弟四人都没有了亲人,也许有一天他们会后悔的,可是,亲情还会修复吗?
这个社会真的就有这样亲兄弟,钱,真成了他们的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