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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家小院第十章 我为风狂

作品名称:石头记之:十三家小院      作者:爱在无言      发布时间:2012-11-02 10:25:46      字数:8895

星期日的正午。杲日当空。我为风狂盘腿坐在那棵海棠树下弹奏起他心爱的吉它:
  在真正音乐面前都别废话,哦,你们都别废话,
别废话……为什么没人理解没人知道,
我们生活在城市里,生活在废塑料的包围里……
墨夜穿着那件白色睡衣,打着哈欠,慵懒地出现在窗前,捏着那枝塑料喇叭,嘀嘀嘀嘀嘀嘀嘀嘀嘀——
这还是她和朋友们看足球比赛时买的。不过,她并没用它为足球呐喊助威,反倒用它喝了倒彩。那些球员漫不经心,个个都像没吃饱饭似地,让她和朋友们倒胃口。
吉它停止狂燥,不再叮叮咚咚,我为风狂抬头,莫名地笑着,瞧向他漂亮的女房东。
“喂,别扰民了,大家还要休息呢!”墨夜捏着塑料喇叭的手端向前方,支起食指,指向我为风狂。
“Yes……”我为风狂调皮地行了个巴顿式的军礼,目送墨夜转身,消逝……然后,他也抻个懒腰,顺势倒下,就象他在东祠胡同附近那个地铁入口处的所作所为一样。
吉它似乎成为我为风狂的一件必备品,他到哪儿都背着它,还有那个乔丹牌蓝球。十三家小院的居民,谁都不知道我为风狂依靠什么为生,难道就是依靠弹奏吉它,敞开歌喉吗?
我瞥了眼蓝的那扇窗口。每天晌午她都要午休,尤其这几天,她正感冒,更需要充分地休息;可这样喧嚣她能睡得着吗?想到这里,我不禁感激起墨夜,大概也只有她才能制止我为风狂的狂躁。
“我欣赏他,其实他嗓音不错,也唱出了激情。”某次,蓝夸赞起他,引起我的嫉妒:“假如有个星探发现他的存在,那他一定会成功!”
“切,再成功,也是个戏子,而且还是个业余的。”我不服气道。
不知为什么,只要蓝夸赞其他男人,都会引起我的嫉妒,都会令我妒火中烧。瞬间,我甚至把我为风狂想象成为一个持枪歹徒,那把吉它就是伪装的一把AK47。而我,会英雄般扑向他,将他擒拿。嗯,我一定会将他擒拿的,我可不是半截烟,随便什么人都能把他吓倒。顷刻,我似乎看到半截烟站在储蓄所门前,威风凛凛地穿着那套保安制服。
已经退了休的苏武是第一位发现我为风狂生存秘密的。为了婉如,为了保护那个娇弱的女孩子,苏武不惜做起他原本最不屑做的事情,成了一名跟踪者。当然,他没把这个秘密告诉海棠和月影,他怕走漏消息,使我为风狂加紧防范,况且他认为这个秘密还不到戳破的时候,因为他并没有真凭实据。
一连几天,苏武都早早起床,然后逗留在小院里,或者径直到老曹的包子摊附近,佯装和老曹老田聊天,眼睛却不住地瞟向小院门口,等待我为风狂的出现。但我为风狂性情本就慵懒随意,往往等到将近中午才困倦地出现在西祠胡同,洗漱一番,抱着吉它,哗啦哗啦弹奏一番,才一步一晃地背着吉它,拖沓地经过他身旁。当然,我为风狂依旧还那样阳光,照旧向老曹和苏武打个招呼。
我为风狂的早餐也很简单,不过是一块面包,一根加了瘦肉精的某品牌火腿肠,或者干脆就是孤零零的一袋三氯氰氨的钙化奶;偶尔,他也会到南祠胡同那家快餐店,慢慢享受一碗粥,和俩猪肉馅包子,以及一碟小咸菜。不过,类似的早餐,对于我为风狂似乎很奢侈,所以他并不常去。
一次,苏武跟在他身后,明明看到他已经推开陈埃快餐店的店门,可转眼间,可他突然收住脚步,犹豫片刻,险些给两位刚吃过早餐的女子撞到。瞬间,苏武窥视到他的表情,那是一张痛下决心的表情。我为风狂猛地转过身,离去。其实,他还是很不舍,因为走了很远,他还回过头,瞟了眼快餐店。
也就是那次,苏武不期和陈埃产生了口角。大概陈埃隔窗看到他向快餐店窥视,所以她才会撇撇嘴,端了盆脏水,站到店门口。
那张玻璃窗上张贴着楷体红字小广告:
快餐配送
A类:(4分银子一份)饭0.3分银子,
一荤二素加咸菜
B类:(6分银子一份)饭0.5分银子,
二荤二素加咸菜
C类:(8分银子一份)饭1分银子,
二荤三素加咸菜
D类:自点,荤菜2分银子,素菜0.5分银子,
排骨汤3分银子,青菜汤1分银子
“什么人哪,多管闲事!”说着,陈埃将那盆脏水泼掉,恰恰泼到苏武的脚下,弄脏了他的鞋。
顿时苏武楞住了。他呆呆地瞧着她,不知所措,表情又恢复到了在匈奴时那幅色迷迷的尊容:嘴边流着黏液,眼睛瞪得溜圆,只是白眼仁不曾布着红红的血丝。
“呸!”陈埃翻下眼白,狠狠地吐口痰,以示憎恨与厌恶:“你们小院的人怎么都象苍蝇一样,爱管别人的闲事?——回去告诉闲云,我们已经是合法夫妻了,合法的,我们已经办了结婚证了!”
“我……我……”看着陈埃怒气冲冲的模样,昔日的外交使节比当初见到大单于时还要惊骇,他后退了几步,嗑嗑巴巴道:“为什么要让我告诉她呀,我……我……”他不明白,眼前这位看似娇弱的女人怎么会这样凶,就像一头发怒的母老虎,就象护着鸡崽的老母鸡。而她的鸡崽是什么,是她好不容易得到的倍受大家非议的爱情吗?也就在那恍惚间,他似乎看到了自己的匈奴老婆,她也一样的娇弱,一样的凶狠。虽然那个醉酒的夜晚,她把自己的初夜给了他,但他浑身伤痕累累,以至于次日不得不穿上高领衬衣,才能遮挡住她用指甲留给他的抓痕。
“哼,你不用狡辩,一看你鬼鬼祟祟,我就知道你来做什么!”陈埃一手拎着塑料盆,一手扶了下眼镜,眼睛喷着火,咬着牙说道:“回去告诉闲云,不是我抢的他老公,如果她再找人来闹的话,那我就报警。”说着,她冷冷一笑:“记着告诉她,我们才是合法夫妻,闲云……哼,现在她再纠缠的话,那她就是小三儿!”
“我管你们那闲事儿呢。”苏武怯懦地丢下一句,瞥了眼快餐配送下面的那串电话号码,然后慌里慌张逃走了。走了几步,他回过头,看到陈埃站在快餐店门前,神情恍惚……刹那,苏武胸口一阵阵的,隐隐作疼,居然怜悯起这个只见过几面的小女人。他真的很想走到她面前,郑重地对她说,他可从没把她当作小三儿。
他的脚步慢下来,甚至想要踅回去,说句安慰话。可再一回头,她已经转过身,回去了,消逝在那扇半掩的门后。倏忽,他忽然又从那扇玻璃窗后面看到了她。她正低着头,向其中一位客人说着话儿。他想,那大概是她要结帐吧……这样一来,他更有了怯意,脑子里虽然有那个想法,脚不听自己的使唤,匆匆离去,甚至忘记自己经过这里的目的。
他站住脚步,左右扫了眼,我为风狂却没了踪影。这下子,他惶然了,不知所措了。于是,他只好悻悻地兜个大圈子,绕开那家快餐店,沿着别的路线踅回小院,等待我为风狂中午时分的归来。
一路上,机械地拖着疲惫的躯体,苏武转动着不安的眸子,满脸倦怠,脑子里都是那个小女人将脏水泼到他鞋上的刹那,以及那串用作电话号码的数字,嘴里一边不住地嘟嘟囔囔,嘀咕着什么。
当然,我为风狂只是偶尔才在中午返回小院。通常,他都在外面简单吃一口——面包,包子,或者两袋干吃面,就着没滋没味的矿泉水,甚至当口袋里没银子时,只是喉咙翻滚,干咽下自己的口水,然后继续演绎着他的音乐人生。
每天他都行呤诗人般挎着吉它,叮叮咚咚,嘶哑着嗓音,独自呤唱着苦味人生。我为风狂常常沉醉于自己的歌声里,并且会随着飘渺的歌声瞬间回到父母身边,回到远在白洋淀的家乡。五年,五年了,他都没回去过。这五年里,他一直在漂,没有根,也没有希望。哦,也许会有希望,就像那些骤然走红的网络红人,就象犀利哥儿,或者唱响春晚的旭日阳刚,不知不觉,他们成为他的偶像,成功与励志的偶像。
恍恍惚惚,我为风狂似乎看到自己西装革履,走下那辆价值不菲的甲壳虫儿,拥抱向纵横苍桑着面孔的老父母。他们老了,的确老了,不再年轻,不再强壮,佝偻着腰,走起路来颤颤危危的,就象蹒跚学步的孩子。尤其是他的老妈,看到他就急着往前快走几步,可一个趄趔,险些摔倒。
“妈,爸,我回来了!”幻觉中,他激动道。刹那他落下了泪,滚烫的两行泪。然而刹那间,他眼前的画面陡然消失,三两个偶尔经过的行人伫足停留,往他眼前的帽子里扔几枚小钱。
我为风狂擦试了下眼角,不禁郁闷起来。每天都在这个繁华都市里生存着,可他心里却一片荒凉。有谁能理解,有谁能体味,琳琅满目的橱窗,丰盛的美味,只是为别人预备的,他只能就着没滋没味儿的矿泉水咬口面包有来充饥!
刹那,他又回味起刚刚走出家乡的情形。那个时候,拿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站在学子宴喧嚣的场面前,以及登到即将行驶的列车瞬间,他胸膛里喷涌着汩汩的不可遏制的渴望,以为从此可以出人头地,可以摆脱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到陌生而繁华的都市大展鸿图。想到这里,他就会想起当初那些人羡慕的眼神,似乎只要他踏上列车,就踏上了光明。
漫长的五年大学生活,漫长的耗费银子的五年时光。头两年,他还会在假期返回白洋淀,返回自己的家。但很快他就发现父母拮据的日子,他们为了供他这个骄傲,付出沉重的代价。想想,每年二十两白花花的银子,得躬身流淌多少汗水才能挣出来呀。于是,等到第三年假期,他没再回家,而成为一名麦麦姆的短期工。虽然挣的银子不多,但多少可以缓解父母的压力——即便是现在,我为风狂也是这般思想,所以他宁肯当一个无根的北漂,宁愿自己孤独地抓狂,也不愿回到白洋淀,不愿做个啃老族。正因为如此,我为风狂才羞于对别人说他已经漂了五年。每次面对别人的疑问,他都会佯做轻松地回答,他是北大六年级的学生,每次说过之后,他都会惶惶然,就像孩子做错了事儿,有种迟早被发现的感觉。
我为风狂的歌声,其实也是他失意的怒吼。他纠结在理想与现实之间,行走在繁华的都市里,眼花缭乱,暂时迷失了自己。
  谁能知道我的艰辛,谁能知道我在夏天里行走在炽热的街上,行走在烙脚的柏油马路上,嚼口面包,喝口矿泉水,找寻着我的梦想。
唉,很多时候我为风狂都会感到茫然,迷惑着生活与前途。那个时候,他真想静静地躺下,在一个没人的角落躺下,永远。但再想想远在家乡的父母,想到他们年迈的身影,他又鼓足勇气,去面对一切。当然,他感到郁闷的时候,会背着吉它,径直从地铁入口奔回家,躲在海棠树下,嚎叫一曲,以缓解生存带给他的巨大压力。他由此产生嘈杂的噪音,使十三家小院许多居民都不满意,只是顾忌到墨夜的面子,敢怒不敢言。于是,每当我为风狂发飙,墨夜都要拿着那个塑料喇叭,出现在小院里,大声吆喝,阻止他的扰民。
我坐在那块破烂石头上,看着墨夜这一连串动作,不知不觉联想到那些疯狂的球迷。
哎,可惜了球迷,可惜了墨夜,可惜了伟大的中国——伟大的假赌黑的中国足球。
“嗨,你还这样不尊重这块石头?”忽然,墨夜又出现在窗口,整个上半身都探出来,她指着我,大声嚷道。
“只许州官放火,不让百姓点灯……唉……”
我回下头,看到我为风狂嚼着根草棍,发起牢骚。他惬意地躺在院墙根的草丛上,海蓝色的吉它不知什么时候挂到海棠树上,而那个印着乔丹形象的蓝球则随意地扔在一边的萌凉处。
“喂,感觉怎么样?”忽然,我为风狂朝我眨眨眼睛。
“什么感觉怎么样?”我疑惑地瞧向他。
显然,墨夜也发现自己打扰街坊午休,她将食指竖到唇边,轻轻做了个嘘声的姿势,朝我招招手。
“哎,”等我走到窗前,墨夜压低声音,神秘兮兮地告诉我:“你知道吗,你屁股底下的石头,也许不是块普通石头。”
“什么呀,那不过是块破烂的石头。”我将信将疑,回头瞥了眼那块我从水库边捡来的大石头。
墨夜压低嗓间,唇几乎贴在我的耳朵上,她说话时发出的气流痒痒地流过我的面颊。我下意识地回过头,生怕被蓝发现,生怕被蓝误会。
我的脑子里飞快地转过赌石的概念。据说,许多人,当然指的是那些有钱人,都在赌石,他们花上大价钱,买来块大石头,然后请来工匠,凿开,将石芯里的宝贝切割出来。许多人因此成了巨富,成了金字塔塔尖上的超级富豪。
“我说真的……”
墨夜还要继续说下去,我却做了个手势,打住她的游说。我没兴趣听下去,因为我知道自己没那财运,就算那块石头里面藏着钻石,就算那块石头是混沌之初女娲补天剩下的补天石,最终也不会属于我。而且我也不是赌徒,更不会为了打破这块破烂石头的原生态,去找个蹩脚的石匠,砸开这块石头,赌一把我的命运。
经过蓝的窗前,我下意识地张了眼。窗帘半掩,显然我为风狂嚎叫的噪音并没影响到她的午休。
一连几天,我都会守在小院里,到处驱赶着试图发出噪音的邻居,甚至为此每天中午我都要赶回来,不再在公司附近那家山西面食店消费。往常,除了星期天休息日,每天中午我都不会回到小院;但现在为了蓝我已经彻底改变了生活规律。
只要一有人试图大声喧哗,我都会跑上前,将右手食指竖在唇前,轻轻发出个嘘声,让他们小点声儿。
刹那,我又回头瞧了眼墨夜居住的那间房,胸膛里涌出异样的感觉。也许她想得到的不是我的那块破烂石头,而是另有所图。不过,我心中已经有了蓝,再也装不下别的女人。想到这里,我就为我的自作多情感到可笑。墨夜这样的一个地主婆,一个富姐儿,想要什么样的男人得不到呀,她怎么会偏偏青睐我?不可能,绝对不可能。
也就在这时,瑛子背着画夹走进小院,她用手指了指我,露出恬恬的笑。我知道她这是看到我在偷窥蓝,所以我会尴尬。不过我并没有偷窥瘾,也没有偷窥的癖好,我只是无意识作为。
瑛子这些天一直没上学,她正上大三,现在属于实习期,美术专业的她每天早晨都会背着画夹去野外写生,这也是每次经过她身边,都能嗅到一股蒿草气息的缘故。
我不懂绘画艺术,也没有鉴赏艺术的天赋。但我还是觉得瑛子画画好,这可不是因为她大度地送给我一幅她的原创。那幅画的左侧,是一位桔色衣服的小人坐着倚在一棵树下,右侧是诺大的鱼缸,一条大鱼在游动。布在画的整体视觉之前的是那六棵栅栏一样的树。这些树太高,在画面上看不到树冠,不仔细看,还以为这是个牢笼。我从瑛子这张画里看出我的人生——我不过是生活在生活樊笼里的一个渺小,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自己或他们编就的樊笼里。
咦,对了,老曹……哈哈,老曹一定不会画画,光凭这点,他就不属于伟大的范畴之内。想到这里,我微微得意起来。
但我会画画吗,我有那艺术天赋吗?不,我甚至都不懂得欣赏。想到这个问题,我就泄气了,因为我根本就不懂得画,一点儿也不懂得,画出的东西甚至连孩子的涂鸦都不如。
似乎就在眨眼间,瑛子走上二楼,墨夜走出她的闺阁。我,则坐在那块破烂的石头上。这块石头既然大英帝国殖民地般属于我,那么我一定有权利把它坐在屁股底下,反正它又不会发动民族解放运动,更不会有所谓的暴徒,不会掀翻我,不会把我踩在它的脚下。而且因为这块破烂石头就放在那几棵海棠树之间,我坐在上面,恰恰可以躲避酷热的阳光。
“笨蛋……”墨夜不知什么时候脱去了那件白睡袍,换了件浅绿色小衫,蹋拉着绿色凉拖,走过小院二十米宽的开阔地,走到我面前,嗔笑着,握起拳头杵了我肩头一下。
墨夜的这个动作很让我意外,这可是个标志性的男性动作。
据说这个墨夜在东祠胡同某贵族小区购置了套高层,准备要搬家。只是那个小区最近出了点儿小事儿,电梯骤然停电,五六位男男女女憋在里面,足足五六个小时后才逃出来,所以墨夜才会延迟搬家的时间。
“嗯?!”我哈哈一笑,低头瞧了眼T恤上那头向幽幽明月长嚎的白狼:“我怎么成了笨蛋?!——即便我是笨蛋,也是个伟大的笨蛋!”
我回想起蓝也曾经说过我笨。当然,那个狐狸也说过我笨,只是狐狸哪里能和蓝相提并论。我身后,我为风狂吃吃笑了起来。我讨厌他这样的笑声,一种小人般的笑声,据说耶和华之子撒旦的笑声就如此,还有和撒旦其实属于一体的蛇也如此,一种肤浅的邪恶的笑声。咦,他会是真正的北漂男孩吗,现在的骗子实在太多,陌路相逢,谁都不能太相信谁,没准他就是个巨骗呢。
“伟大的笨蛋?!——笨蛋再怎么伟大,也是个笨蛋!”墨夜头一扬,不客气地呛白我。
刹那,我恍惚了,回忆起蓝。嗯,也许我真的很弱智,否则不会屡屡被冠以这样的称呼:蓝说我是傻子,墨夜说我是笨蛋。
“啧,啧,难道笨蛋前面加上伟大,就不再是笨蛋了吗?”我为风狂忽然说:“那只能是更笨的笨蛋,超级笨蛋、骨灰级笨蛋!”
“可不,我说,小爱,你这就有点自欺欺人了。”墨夜头一低,眼睛瞄着我,嘲笑道。
我也呵呵地笑了。在十三家小院,邻居们都管我叫小爱——闲云、墨夜、小辉哥、苏武、海棠、木头、月影、雪、依兰这些人都这样称呼我。都都则管我叫小爱哥,一线天、楚才尊称我为小爱叔,我曾经的女朋友狐狸从不叫我的名字,只是轻蔑地喊声‘哎’。而到了我工作的地方,艾格瑞特、恐龙和冰水也直呼我为小爱。至于蓝,她总是叫我‘爱’。而现在,墨夜在管我叫笨蛋。
“笨蛋,你真觉得这块石头什么都不是?!”墨夜重重拍了下我屁股底下的石头,追问道。
“你说呢?”我反问道。
“我说?”墨夜怔下神,立刻又笑了:“我看你就是个笨蛋!”
“哦,笨蛋——笨蛋之歌。我为风狂,你赶紧来一个!”我朝我为风狂扬下手,倜侃道。
“切,你俩人的事儿,别扯上我!”我为风狂却乜斜下眼睛,拒绝道。
“打住!”墨夜立刻做出蓝球裁判停止的手势:“别影响大家休息,我可不想被邻居们骂。”
“你放心,我才懒得唱呢!啊——”这个我为风狂打起哈欠:“我还要休息呢。”
休息吧,休息吧,最好让全世界劳动人民都休息,那样我的劳动薪酬就会直线飙升,那样我就拥有话语权,那样就会加速我的伟大,我就会更快地娶到蓝。
刹那,我又想到大晌午的,我流连在小院里的目的,立刻惶恐不安。哦,幸亏刚才我为风狂没响应我,否则又会吵到蓝。
“哎,我在这里不会打扰你俩吧?”我为风狂忽然坐起身,笑嘻嘻地瞧向我和墨夜。
“不……不会……”我尴尬道。刹那间我也感觉到自己似乎在和墨夜调情。
“你说呢?”墨夜却调皮地如是说。
“好,好,墨夜大姐,我不打扰你俩。”我为风狂站起,拿过他的蓝色电贝斯,离开海棠树。显然,这个疑似北漂认为墨夜和我有什么私情,类似于西门和狐狸之间的私情。只是西门和狐狸已经公开化了,他们俨然成为了非合法夫妻,每天都一起上街,当着熟人面打情骂俏,甚至逢年过节时还一同拜访亲朋好友,甚至还打算生养个孩子。
绵绵的,我又回想起我的前女友狐狸——据说,现在狐狸生活的有滋有味,住的舒适,吃的称心,当然,爱的也很有味道。有一天,海棠在东祠胡同瞥见狐狸捂着脸,和两个女人纠缠在一起,被那两个女人辱骂。狐狸骂不过那俩女人,最终啜泣着,落荒而逃。
“走吧,走吧。”墨夜不耐烦地挥挥手。我喜欢看她手背朝上,手指头摇摆的模样。
看到我为风狂背着吉它缓慢离去,墨夜朝我笑着摇摇头:“我说,笨蛋,我再问你一次,你真觉得这块石头什么都不是?!”
听到她这样说,我立刻回答:“不,我不觉得这块石头什么都不是——”看到墨夜吃惊而疑惑的表情,我开心地笑了:“起码它是一块石头。”
面对我的恶搞,墨夜鼻子一哼,笑道:“你这个笨蛋,难怪那头狐狸离开你,去找西门。”
什么呀,怎么说着说着就联系到狐狸了?哪壶不开提哪壶。等哪天我有了银子,我也开个药店,找个比狐狸还年轻还貌美的女子做老婆。但我绝不会找一个只爱银子的女子。迅即,我联想到了蓝,幻想着我和蓝一起美好的生活。哦,有了银子,我一定要买间舒适的房子,一定要娶蓝,一定要让蓝无限幸福。至于我和老曹谁伟大,到了那时,我就根本不会在乎。其实我和老曹暗暗叫劲儿,不过是想得到蓝的青睐,想吸引蓝的眼球,就像那些演技拙劣的星们总是用噱头吸引大众的眼球一样。
墨夜看到我难堪的表情,尴尬地笑了笑,犹豫了下:“你,真觉得这块石头不值钱?”
“不就是一块石头吗?”我诧异地和墨夜的眼睛对视,心里不明白现在的人们为什么把所有的事情都和银子挂钩。哦,难道这块石头还真的是那些赌石者们的宠物,它的核心里隐藏着不为我所知的价值连城的宝贝?
“那你把它让给我吧。”墨夜更加犹豫道。犹豫之中,她的神情里还隐藏着淡淡的腼腆。
“不,我不会把它让给任何人。”我却毫不犹豫道。
“为什么呀?!”墨夜的嗓音忽然抬高:“你不是说它只是块石头吗?!”
“它的确只是块石头,但它对我来说具有特殊意义。”我斩钉截铁道。
“有什么特殊意义呀,不就是块石头吗?要不,我给你二十两银子,你让给我——墨夜循循善诱道:“要知道,你一个月,连五两银子都挣不到。二十两银子,可不少呀!”
我不傻,听得出墨夜的弦外之音,所以我会更坚定道:“不,你给我多少钱我都不会让给你,我不会把这块石头让给任何人!”
说着,我眼前浮出蓝的笑靥。当初我肯花去我半个月的薪水雇辆吊车把这块石头拉回十三家小院,只是为了一个字:开心。而且自打这小院有了这块石头,自打蓝搬到这座小院,她也喜欢坐在破烂石头边,听老曹胡诌的故事,虽然蓝有时会抱怨这块石头碍事儿,抱怨石头底下常常会钻出虫子;很难想象,如果没了这块破烂石头,我,以及蓝的生活会失去多少兴趣。
“你这人……”墨夜叹口气,摇下头,惋惜道:“真的很笨,笨得发傻,笨得不可理喻!唉,难怪你会处处失败。”
“我笨吗?我这是大智若愚!”我哈哈笑起来,回忆起蓝的话。蓝也曾坚称我是个傻子,一个彻头彻尾的大傻子。刹那,我似乎看到蓝嗔怪而妩媚的面靥,胸膛里又异样地波动起来。
墨夜怔下神,显然被我的笑声骇住。阳光洒在院落里,洒在海棠树上。海棠树的影子映在石头上,斑驳晃动。也就在这一刻,墨夜的尴尬放大了十倍,她不安地回下头,忽然一笑:“你不笨;我现在才知道为什么连老曹都说你睿智。嗯,你的确是大智若愚,我看蓝早晚会嫁给你。也许,蓝就看中你是个傻子。要是有哪个男人对我这么好,我早嫁给他了。一个女人,想要的不过是一份温馨,不过是男人对自己的疼爱。”说着,她羡慕地瞥了眼蓝的那扇窗口。
“哦,那当然。”虽然我不明白墨夜为什么会这样说,但我还是洋洋自得起来,因为我最大的两个心结,一个是一定要比老曹伟大,另一个就是一定要娶蓝为妻,就在这一刻,墨夜居然全都说对了,恰恰契合我的心思。
“好了,不跟你瞎聊了,你,就守着你的宝贝石头休息吧,笨蛋!哎,最后一句——你真的很笨,笨得我都有点儿欣赏你。”墨夜手背向上,手指水母须子般晃动下,整个人就游走了,游回她的蜗居。
恍惚间,我看到苏武在他那扇窗前闪了闪,就消失了。我感到了无聊与落寞。
诺大的院子里只留下我一个人。坐在这块破烂石头上,我纳闷墨夜为什么屡次想要得到它,难道它真的是块价值连城的和氏璧?可在我的眼里,它不过是块普通的石头。我之所以珍视它,只是因为蓝,只是因为它渐渐成为记载我欢乐与忧伤的载体。有了这块破烂石头,才有了每天老曹坐在旁边讲述不知是真是假的家族逸事和他的感情故事,才有了小院的喧嚣和热闹,才有了我和蓝无数接触的日夜。
迅即,我又回味起墨夜的话。老曹会称赞我吗?我怀疑地摇下头。如果老曹真的称赞我,也只能说明一件事,那就是我真的比老曹更伟大。想到这里,我不禁沾沾自喜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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