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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家小院第十一章 一次令人难忘的聚会

作品名称:石头记之:十三家小院      作者:爱在无言      发布时间:2012-11-02 11:51:47      字数:12652

  哦,在快乐面前,每个人都是上帝,不论贫富,不管健康或疾病。而且,在群居社会,快乐有时会像粒石子投入水面,忽然一圈圈的扩散,这就像著名的自杀专家欧内斯特.海明威说的那样,全体人类都是个整体,冲刷掉哪一块都是冲刷掉我们自身的一部分。十三家房客每天都有故事发生,当然每天也都有快乐悄然溢出,每天都会有忧伤悄然伴随。
  得知一线天考上交通大学的第二天,小辉哥一扫多年的愁眉,趁着星期日大部分邻居都休息,开始张罗请客。
  当然,小辉哥没有借机敛财的意思,真的丝毫也没有,他不过想要把自己的快乐分享给亲朋好友,不过想让大家知道他儿子一线天考上了大学,从此可以平步青云了,就象先哲孔夫子所云。学优则仕;那么,考上了交通大学,N年之后一线天就会成为某地的交通行政部门主管,进尔可以光宗耀祖了。但那一切都是后话,暂且不提。小辉哥颤着手,拿着儿子的录取通知书,兴奋不已,脑子里就一个想法,要普天同庆。哦,当然他不是高高在上的皇帝——皇帝的儿子也无需一纸学而无用的文凭——他表达兴奋的方式只能是请亲朋们吃顿大餐。
  现代社会许多人都削尖脑袋寻找敛财的手段,甚至诸如孩子的升学、参军,老人的生日,以及乔迁,更不用说婚礼,都已成为工具。可小辉哥不同,他拒绝闲云和秋荷送来的贺礼,乐颠颠的两天里跑了三趟农贸市场。头一趟耗费了星期六整整八个小时的时间,牵回两头肥羊。牧过羊的前外交官员苏武主动过去帮忙,操刀动手做了临时屠夫。常年居住游牧部落,苏武俨然成为半专业的屠夫,剥起羊皮,比当年的疱丁还要技艺熟练,三下五除二地将羊宰杀,摘除内脏,慢慢剔除骨头。那些女人们,闲云、秋荷、烟以及刚从俄罗斯回来的成功女商人随意七手八脚地在一旁帮着拾掇。第二趟回来时小辉哥打了辆出租,大包小包拎回一大堆冻货和蔬菜,白狐、狐女和妖影三个鬼机灵忙上前一齐拎到院里。第三趟居然还带回捆老旱烟叶子,以及芝麻、孜然、豆面等一些蘸料;依兰和四叶草两个人把这些蘸料分装入一个个小盒子里,预备着。最后,小辉哥又托苍狼通过那家聊聊小店订购了十箱瓶装哈啤,狂欢前的准备算是告一段落。
  太阳逐渐平西,院落里洒满了红彤彤的光。苏武的手也红彤彤的,湛蓝的毛巾怎么也擦不净他的手。于是他索性扔掉毛巾,豪放而自嘲地大笑起来:“这么多年过去了,没想到又和羊打上交道了。”
  刹那,他似乎回到了苍茫的大草原,回到呼衍氏身边,痴痴地看着她,看着她一颦一笑,看着她给羊挤奶,到遥远的地方背水。忽然,呼衍氏的脸水波般漾动起来,碎成不能拾拣的一片又一片……刀起刀落,水面平静了,那张脸却显现为陈埃的模样。苏武吓了一跳,吆喝了声,锋利的刀刃斫在羊胛骨上,骨头发出喀嚓喀嚓破碎的声音。
  “这个苏武,还来劲儿了。”秋荷往这边瞟了眼,笑着对白狐说。
  苏武却充耳不闻,他脑子里浮现出陈埃怒目而视的模样,胸膛里那颗心砰砰加速跳动起来。他扫了眼那个被砍下的羊头,腔子是红色肌肉纤维。此刻正值夕阳西下时分,斜洒过来的余晖将他的手映成玫瑰色,预示出次日准是个大晴天。他洗过手的那盆水,也红彤彤的,还波荡着圈圈涟漪。苏武轻轻咳了声,扫了眼那盆水,视线触到自己的脚上。因为一直在忙碌,他的鞋脏了,沾上了羊血,以及刚才洗手时溅上的污水。烟从一边走过来,看了眼苏武,连忙把水泼到院子里,试图让酷热降降温。
  可酷热丝毫没有退却,尽管暮色已降。但一群苍蝇却闻腥而至,嗡嗡地盘旋,叮着湿湿的地面,叮着剁肉的菜板,甚至叮着苏武的那双手。红彤彤的夕照预示着次日还会如此酷热,也预示着今年会有一场旷日持久的大旱。十三家房客的小院里涌满了人,就连平素对现实生活漠不关心的楚才也不再埋头在电脑屏幕前,融入这个大家庭里,傻傻笑着,站在苏武旁边,看着那具被分割的羊的尸体。当然,还有蓝。蓝坐在那块大石头旁,看着远处的碳烤箱,看着那袅袅的烟雾,安静地等待宴席的开始。
  烟是小辉哥的一个远房表妹,她戴着近视镜,五短矮胖的身躯,因为是家私企出纳,所以每天都背着个偌大的坤包,忙忙碌碌,平时很少看到她。据说,烟一直都心高气傲,特好强,所以年近三旬才成了亲,嫁给比她小三岁的梧桐,而后两个人裹着行囊,千里迢迢来到这座城市,住进了十三家小院。
  她初来这座城市,是因为自己向往城市生活,渴望也能够像表哥一样。但住进十三家小院,忽然感到大失所望,小辉哥的形象一落千丈,不再是她的榜样,因为她可不想一辈子都生活在这座小院里,湮没无闻,她要活出个样儿,要做个人上人,最起码要住的舒适,活着滋润。可至于什么样的生活才算滋润,她也不清楚,就像一个朦胧模糊的饼,望梅止渴般任凭自己的想象去解释。
  “咱们活着,就要活出个滋味儿,”夜深人静时,烟吞吐着中华,倚在梧桐的怀里,谆谆善诱道:“否则,咱们混成个奶奶样儿,也没脸面回去呀。”
  梧桐却缄默不语,似乎睡着了。正因为如此,烟才恼怒,她想不到自己千挑万选,结果还是嫁的不如意。于是,她猛地一扭身,掐灭那枝中华,背对着他,生起闷气儿。
  烟也不知自己什么时候开始吸烟的。反正梧桐嫁给她的第一天,就闻到一股烟味。梧桐并不吸烟,又天生对烟味儿敏感,所以才会以为自己当了赫赫有名的王八,头顶着绿帽子,一双眼睛机警而忐忑地搜寻,试图找寻到些蛛丝马迹。但很快,他就放弃了,因为他发现,原来那烟味来自于烟,他的新婚老婆。
  梧桐缄默不语,以为躲过了一场风波。但那之后,一连几天,烟见到梧桐都很冷淡,话也懒得说,即便上了床,也裹着毯子,睡到角落,碰都不让梧桐碰一下。梧桐呢,平素本来就怕她发飙,见她不睬自己,正巴不得儿,于是两人就陷入连绵的冷战,谁也不理谁了,各想各的心事儿。
  烟手里捏着粉红色塑料洗脸盆,瞥了眼正专注于切割羊肉的苏武,忽然又羡慕起这个不是鳏夫的鳏夫。在她的童年,就听过许多关于苏武牧羊的传说,她万没想到,会有朝一日,和传说里的英雄同住一个院子,不仅每天都能看到,而且还能够这么近距离地接触。
  “轻点儿。”她瞥了眼稍远处的梧桐,面对着比自己整整大二十四岁的传说中的苏武,胸膛里忽然涌出汩汩而潮湿的柔情:“小心,别砍到手!”
  也许每个女子见到心仪的男人都会刹那间地温柔起来,哪怕平日里再怎样地粗犷与男人气儿。刹那,烟的脑子里幻想出苏武威风凛凛地站在大单于面前,毫不屈服的样子……嗯,这样的男人,才是大丈夫,才是真男子汉!烟暗暗想道,同时后悔自己选择了梧桐。
  “姑,他不会的。”恰恰一线天经过,他探下头,瞟了眼,拍了下烟的肩头。匆匆说过这话之后,他不等烟转头,回话,就已经走了,因为他看到了坐在海棠树下的幻灵,邻家戴眼镜的姐姐。
  每次看到幻灵,一线天就会心跳加速,面红耳赤。让他喘不过气的高中生涯中,他曾屡次要放弃学习,但每次脑子里都会浮出幻灵的面靥,于是他咬紧牙关,挺了下去。一线天对这位邻家姐姐有着无限的好感,两年前她考上的交通大学,于是他暗暗发誓,自己也一定要考上那所大学——现在,经过将近一千个日夜,他终于如愿以偿了,这让他松口气,也更让他紧张起来,以至于在这个假期,偶尔遇到她,他都不敢和她说句话,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和自己擦肩而错。
  站在一边的楚才只是傻傻地笑,瞧瞧苏武,又瞅瞅烟。看到楚才破天荒地走出那间斗室,月影不禁感慨起来,也更加羡慕起小辉哥。楚才这个网虫子,似乎每天的生活都在那虚拟中——他的女朋友就是电脑,机箱是她诱人的胴体,屏幕是她多姿的面靥,鼠标是她婀娜的胸脯,键盘是她的生殖器。月影这样想着,猛地惭愧起来。他可是个灵魂的工程师,怎么能有这样猥亵的思想?他不禁出了身冷汗。还好,还好,没人留意他的走神,更不会有谁窥视到他的秘密。他扫了眼正在卖力剁着羊骨的苏武,落寞地走开。
  苏武却似乎没听到烟的好心提醒,继续使劲儿剁着羊骨,似乎它们是他的仇敌,抑或它们就是羁押他的匈奴,此刻他不过是在复仇。
  于是,烟只好拿着粉色塑料洗脸盆怏怏离去。
  “喂,傻子,你在看什么?”此刻,蓝忽然喊道。
  我回下头,扫了眼蓝,却不知所措。狐女蹲在一边,摘着菜,在嘈杂声中忽然冲我笑了笑:“喂,傻子!”
  “什么——谁是傻子?!”我疑问道。
  “不知道,”狐女迅速歪下头,嘻嘻一笑,头一偏,向蓝那个方向示意下:“反正有人是。”
  我摇摇头,感到莫名其妙。这些女人,天生都一样,喜欢莫须有的事情,喜欢听风就是雨,更喜欢拨动男人的心怀。想到这里,我的脑子里就浮出那些女人的笑靥:蓝笑的很恬;狐女笑的很真;酒格格笑的很爽;雪却笑的很假;至于我的前女友狐狸却笑的很随意、很张狂。
  “嗨,小爱,小爱哥!”半截烟打断我的沉思,从身后拽了拽我的衣袖:“闲云姐让我和你搬椅子去。”
  十三家房客在这关键时刻体现出现代战争整体优势,每家每户都拿出自家的桌椅碗筷,参预进这场盛会中。可以说,虽然是小辉哥开始张罗的,但到了这时候,全体十三家房客都成为这场盛会的主角儿,以至于晚宴还没开始,小院里已充满了狂欢的氛围。
  暑期放假回家的学子幻灵恰巧也赶上这场盛会。她置身于这份喧嚣与热闹中,试图抬头用肉眼搜索到穹窿上镶嵌的星星。可没有用,地上的灯光,尤其院落里的灯光形成无形的视觉污染,遮掩住了星光。耳朵眼里充斥着喧嚣,幻灵忽尔想到那些妖鬼的传说,忽尔又想到两千多年前那位虞妃,眼睛不敢往黑暗处看,深怕那里躲藏着鬼怪,一不小心就会被他们通过目光捕捉过去。幻灵是爱幻想的女孩,许多时候她都感觉到自己穿越在古今不同的时空里,时尔幻作娇艳的妃子,时尔幻作鬼狐,在性情里追逐着自我。幻灵甚至在网上申请了博客,写下她自己的想象。在那个离奇的故事里,她成为纣王的妻,也就是美貌与才智的苏妲己,站立在历史阶段的十字路口,为纣王而生,为纣王而死,甚至为纣王而丢失了自我。只不过,她的那位妲已不再是红颜祸水,而是一位普通的凡尘女子。
  幻灵的梦想就是做一名成功的写手,叱咤风云的网络写手,就象赫赫有名的罗琳,有朝一日能够蜚声海内外,荣获各种各样的奖项,国内国外的。当然,伴随而来的还有名誉与金钱。现代社会就是个无利不起早的社会,没有金钱,没有银子,谁会傻傻地为他人作嫁衣?除非这人不知世事,或者知了世事却被驴踢了。也正因为有这样一个宏大的理想,所以幻灵才成了个网虫儿,结交了许多志趣与志向相同者,在大学里每天并不专研自己的专业,反倒彻夜不眠地码字,在论坛上发贴,自发地当名义务水军,抑或在所谓的文学Q群里争论,瞎侃,毛线……但谁也说不清楚到底什么是文学——是那些科班出身的文学系与传统作协的既定拥趸者们制定的规则,还是纷至沓来的网络网文?男频女频,玄幻,言情,都市,穿越,同人耽美……那么,她的文算什么?接着,她又想到在网上看到的一部小说,《失守》。当然,那部小说还有着一个副标题:我和女友虻的故事。那部小说,她看了一学期,也没弄明白到底属于哪一类,它既非纯文学,也非网文。既非言情都市,也非玄幻穿越,纯粹一个四不象,幻灵一点儿也看不出,它既没有启人心智的意义,又没有一丁点儿的社会意义,最要命的是居然也没有任何娱乐性的功能。
  我只想写出一种美。
  那部小说的评论栏上,幻灵看到作者自我夸耀般的一行跟贴文字,却丝毫没得到醍醐灌顶般的启示,只看到他的自大。直到过去很久,她才偶尔从一篇微博上得知,那行跟贴文字不过是先北大才子王小波的一句非名人名言,便不禁更加瞧不起那部小说的作者。
  在学校的日子忙碌而充实,同学们看到幻灵因熬夜而塌陷下去的眼窝,便不约而同赠送她一个雅号:熊猫。对于幻灵,放假真的是放了假,她可以好好休息,不必再熬夜。当然,她每天还是坚持不懈地在那个联想笔记本上敲打下自己的梦想,间或才参予到破烂石头旁的老曹独家夜话,直到今天,她又不期参予到小辉哥张罗的这场盛宴中,独自坐在一边,坐在海棠树下,嗑着瓜子,看着这些忙碌与纷扰的邻居们,看着宰杀羊的苏武,以及奔来奔去的男女们。
  恍惚间,幻灵看到一线天,就是这场盛宴的主角向自己走来。也许是夕阳的缘故,她看到他的脸红扑扑的,甚至连浑身上下都笼罩在玫瑰红之中,就像神话里金盔金甲的天将。幻灵莫名地感觉到心跳加速,刚要起身,笑脸相迎,他却折了个弯,走向那个木炭烤箱。于是,她胳膊肘儿支撑在大腿上,抚摸着滚滚了烫的面颊,转过头,瞧向另一个方向。熙攘的人丛中,身材高大的都都拿着款奇怪的相机,不时按动闪光灯,将奔来奔去的邻居们永远收入那个小盒子里。刹那,幻灵的小脑瓜里又绵绵涌出粉红的幻想,幻想着都都朝自己走来,向自己绽露出阳光般的笑容。
  雪就是这些奔来奔去的男女中的一员。她生怕蓝的旧病复发,回屋灌了满满一壶凉好的冰糖水,挂在蓝的胸前,然后她也融入这个群体中,进行自给自足般的劳动。
  两头羊已经被屠夫苏武卸成N块,细腻的羊肉给削好,串成肉串,煨上调料,放在碳烤箱上。满院子散发出袭袭的肉香,沸腾着热闹。小辉哥的儿子一线天腼腆的混在人堆里,主动接替月影,将一整个鸡翅膀放在烤箱上,不时地往上面洒啤酒。他把灌了半瓶啤酒的饮料瓶瓶盖上扎出N多的眼,当做烧烤的辅助工具。这些肉串,以及烧烤的其他东西,都异常的大,不像新疆的小肉串,而是巨大的大钢钎子:每个钎子都有小拇指一般粗,串在上面的肉,没有半斤也有三两。据说,这样的吃法,是随意去了趟俄罗斯,从那里学来的。而钎子,则是苍狼那间聊聊小店里的。苍狼颇具开拓精神,他听到这种新吃法,就想要在这座城市里普及。不过,聊聊小店并没普及开,反倒先在十三家房客试验了。
  苍狼出身于一个普通的工人家庭,他的父亲属于超级国企的正式员工,一位穿着制服的铁路工人。不过接近四十的苍狼如今已经父母双亡,而且因为家贫,至今未婚。他父母没留下什么遗产,更没给他留下枝繁叶茂般众多的兄弟姐妹,他父母只有他一个儿子,而从他这代向上追溯,他们这个家庭已经七世单传了,以至于他总感觉越是长大,就越孤独。办完最后一场丧事,苍狼回到那个四壁空空的屋子里,不禁伤怀。父母尚健在的时候,忙碌一天,他还可以吃口热乎饭,但等只剩下他老哥一个,就只能凑合了。所以,他的境遇甚至还不如我为风狂,最起码我为风狂比他年轻,比他更有生活的希望。他呢,只能自谋出路,卖掉了家里不值银子的东西,到西祠胡同开了家烧烤小店,以维持生计。
  一块块又大又香的羊肉用小拇指粗钢钎串起,给碳火烤出了油,滋滋响着,诱惑着大家的食欲。在这场狂欢里,每个人都还原为草原游牧民族,每个人都成了匈奴,成了乌桓、鲜卑、北狄,围坐着熊熊的碳火,大食朵颐,大碗饮酒。那一天,也许每个人都酩酊大醉。不,只有蓝没醉。因为蓝的心脏的原因,她滴酒未粘,而且早早就回屋睡觉了。不过,蓝躺在床上,许久都没睡着:一来正值夏日,燥热酷暑;二来院子里闹哄哄的,太吵;三来她老在想着心事。
  苦夏的夜,照例人们很晚才睡,蓝也不例外,尤其在这喧闹的十三家小院特殊的日子里。小辉哥为了儿子一线天,一定要让大家闹个通宵。
  “大家吃好,喝好,喝好,吃好……”小辉哥不知不觉,面色已赧红,嘴直打瓢,操着沙哑的嗓音,笨拙而反复地说起客套话。几乎人人都在向他祝贺,而且每次都要碰杯,都会一饮而尽。他一气喝了六瓶啤酒,以至于满嘴酒气,头昏脑胀。
  “看过画皮吗,就是周迅演的那部。”幻灵在嘈杂声里和妖影聊着。
  “没有。”妖影瞅着碳火上的鸡翅,口水几乎要流出来。不过她还是抑制住自己,恬恬一笑:“我看过非诚勿扰,葛优真逗,那个小教堂都盛不下他的罪恶。”
  “我也喜欢周迅。”无霜满怀着憧憬凑过来。周迅可是她心目中的偶像,也是她梦寐以求的人生目标。这个目标,哪怕胡秋再怎么打击她,她也要继续憧憬,继续努力去实现。
  “小姑娘家,都这么天真。”烟柳人家瞟了和海棠坐在一起的江州司马,对白狐讲道:“哪有那样容易的事儿。”
  “潜规则……”白狐咀嚼口鱿鱼须子,擦拭下嘴唇,含糊不清地嘟囔了句。
  “我那个多愁多病的表妹呀,我要知道她把诗稿焚烧了,就不会顾忌什么……”老曹醉了,醉得甚至认不出袭人。他猛地喝了口,唏嘘不已,泪流满面。
  他已经许久没喝得这样爽了。一直以来,他都喝那些过期了的没滋没味儿的鲜啤,今天趁着小辉哥大摆宴席,他一边狂饮,一边喋喋不休着那个莫须有的情情爱爱。
  “行了,别哭了!”袭人大妈一边劝道,一边回头扫了眼她的哥哥大脸猫。
  “唉,满纸荒唐言,尽是辛酸泪。”说到伤情处,老曹仰天长叹。
  众多的声音扰扰攘攘,混淆在一起,形成嗡嗡的噪音之网,钟罩般笼住小院。在这噪音里,昏沉沉的小辉哥忽然想起请客的初衷。其实,最起初并不是因为一线天考上了交通大学,而是因为终于决定要成家了,只是后来女朋友吹了,一线天又恰恰考上了大学,所以小辉哥也就将错就错,张罗起这次盛宴。许多年来,做为单身父亲,他已经为一线天付出了巨大的贡献,包括始终没处女朋友,没再次成家。那些女子一看到小辉哥领着儿子在奋斗人生,一走进西祠胡同这座十三家小院就会退避三舍,口中虚伪地叨咕着‘你是个好男人,一定会找到比我还好的女人’,然后就会消失,再没有踪迹。
  小辉哥想起那个女人就觉得好笑。偶尔,站在公司办公室那扇玻璃窗前,望着熙熙攘攘的街,他又会想到自己在东祠胡同的房产。假如她知道自己还另有房产,又会涌起什么样的感情?小辉哥想着,胸膛里就会涌起团团驱散不开的迷惘。
  也正因为这样,小辉哥虽然不过到四十几岁,额头上却过早地纵横起沟壑,透出愁容。
  不过还好,没了那些势利的女朋友,还有温柔的秋荷。塞翁失马,蔫知祸福。刹那间,小辉哥想到那句流传了千百年的古语。那么,秋荷的存在,是福还是祸?想到这里,他惶惑了。
  小辉哥一直都没服过老,斑白的鬓角被他精心染成黑色——在他心目中,他一直还逗留在二十五岁的青春岁月。也正是在那个时候,他邂逅了一线天的妈妈,娟儿。她骑着白山牌自行车,顺着坡路驶下来。也许是刚刚下过雨,路滑,也许是车闸坏了,她拼命按铃,大声惊号着,整个身子都在自行车上颠簸着,就象根弹簧。而他,恰恰和几个同乡经过。别人都慌忙躲到一边,生怕被撞倒,他却傻傻地站到路中间。忽然,她觉得眼前一晃,整个人就被薅起来,随即重重摔倒。
  那次,自行车是坏了,车轮瓢了,扭曲变了形,车把也歪到一边,再也拧不回来了。不过,娟儿除了惊吓,只是擦伤了皮肤,手掌和胳膊肘儿,以及膝盖,倒是小辉哥崴了脚踝,走起路一拐一瘸的,让他去医院,他固执地拒绝了。这让娟儿颇为感激,才对这个从外地来的捞仔儿产生了好印象,才开始和他有了来往,渐渐地,一来二去,有了感情,有了身孕,不得不订下了终身。
  小辉哥瞥了眼一线天,脑子里又浮出娟儿的影子——刚认识她时洋溢着青春的笑靥,刚当妈妈时幸福的笑靥,以及离开他时冷冷的笑靥……回想起来,小辉哥就禁不住地伤心……唉,不过还好,一线天这孩子终于成大成人了,虽然他不过才十九周岁,但现在,他总算可以松口气了,可以重新选择自己的生活了。想到这里,他就情不自禁瞥向自己的儿子,瞥向因为一次偶尔,因为一次选择的错误而降生到这世间的孩子。哦,在一个错误的时间,一个错误的地点,发生了一桩错误的事件。哦,这个一线天还真是个孩子,唇角上隐约冒出毛茸茸的汗毛,看样子再有几年也会长成男子汉,也会恋爱,结婚,繁衍出下一代。而那时,小辉哥就会成为小辉爷爷。
  啊哈,那时小辉哥会将孙子或孙女扛在肩膀上,乐的屁颠屁颠。或者看着儿子幸福的一家,独自坐在小院里,内心里却泛起寂寞。不过还好,据小道消息,小辉哥终于……即将重新有了归宿。只是大家都怕这是个假消息,怕说出来会破坏这热闹的气氛,都心照不宣的对这个问题保持缄默。
  “小辉哥……”
  “不是秋荷,谁知道呢......”
  “瞧把秋荷乐的,就像是她儿子考上了大学……”
  “嗯,嗯……”
  “闲云……呵呵,看不出……”
  几乎所有的人都只说半截话儿,就象剩下的那半截儿一不小心被猫叨走了似地。而且,几乎所有的人看到小辉哥、秋荷、闲云和一线天,都会肉脸堆笑,不再继续说下去,如果这时候,他们换了个话题还没什么,可怕的是他们连换都懒得换,就那样腻笑着,瞧向小辉哥。
  小辉哥瘦高的个头,似乎在向人们昭示他独自抚养一线天的艰辛。此刻,他幸福十足地望着儿子,忽然感觉到,人就像草,就像韭菜,一茬接一茬,生生不息,不等享受生活,上一茬就被下一茬拾掇进衰老与死亡的境地。不过,这个念头只在小辉哥脑子里一闪而过。他沉浸在幸福中,丝毫没留意到邻居们的闲言碎语。正因为这样,才使得大家更加误会,以为他双喜临门,正所谓花榜题名时,洞房花烛夜,当然前者指的是一线天,后者指的是小辉哥。一线天考上了交通大学,成为大家羡慕的骄子;小辉哥迎来了幸福,同样成为大家羡慕的老牛。不过,现在这社会,什么都没准。即便小辉哥再次有了家室,谁知道会不会一夜间发生狗屁婚变呢。多少个家庭都是这样空如其来地发生婚变,一家人不再成为一家人。何况,小辉哥还没成家,只是在谈中年恋呢。
  可不管怎么样,小辉哥的生活还是有了一线希望:一线天考上了交通大学,虽然现在大学生找工作也出现了一定的难度,可毕竟是大学生,知识也许会改变命运。而且小辉哥身边即将会出现一位小辉嫂。
  “喂,喂,小爱,你做什么去?”小辉哥沙哑的嗓音穿透过重重空间,遥遥的追上我。
  我指了指蓝住的那扇窗,举起手里的鸡翅。
  这鸡翅,我怕烤不熟,特意横竖割了N刀,并且在那堆佐料里渍了将近半个小时才放到碳火上烤的。我相信蓝一定会喜欢吃。
  蓝没怎么吃东西,我怕她饿着。这个身体比林妹妹还要纤弱的蓝,每天都要捂着胸口,西施般蹙着眉。不过,那位浣纱的西施仅仅是胃病,而蓝却是致命的心脏病。
     婉如的泪眼,蓝的玻璃体质,两者加在一起就是那位多愁善感的林妹妹,惜春惜雨惜月芳。
     小辉哥不再追赶我,他竖起手指点点了我,嘴角咧开嘲弄的笑,然后转身招呼别有客人了。
  其实大家都不是客人,而应该是自己家人——不,除了那位闻香而至的江州司马。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这位即将赴外地县上任的地方小官僚腿会这样长,居然在这热闹的日子来到十三家房客的小院。他一进院子里,左张右望了片刻,很快接受了小辉哥盛情的邀请,大刺刺地坐在老曹旁边,也就是那块破烂石头边,抓起滴着肥油的羊肉串往嘴里塞。
  “恭喜,恭喜,”海棠一见到江州司马就拱起手,醺醉的面孔漾起诌媚的笑。那笑甚至比那滴着油的羊肉串还腻:“听说你高升了?”
  “谢谢,谢谢……”江州司马感动的泪濡湿了胸前的衣衫,他的目光扫向那些女人,小巧的烟柳人家正和雪说着什么。
  不过,这两位官场人物的话语很快给巨大的嘈杂声淹没。紧接着,第三位官场人物也凑了过来,站到江州司马的左侧。
  无声电影般,刚刚洗过手的苏武快速地卷起支旱烟,殷勤地递给江州司马,然后自己又卷了支。因为常年居住在塞北,苏武已经习惯了旱烟,更习惯了那种绿色与纯天然,并且由此延伸,他认为将自己喜欢的绿色与纯天然赠予出去,那才是最大的与最高的礼节——当然,苏武完全可以不必用这种高规格的礼节对待江州司马,因为按照级别,他可比一个小小的江州司马大得多,但历史证明,县官不如现官,何况苏武不过是个过了气的退休外交官,就像瓶过气的啤酒,倒了都没谁会当真的去珍惜,更不会有谁搭理他。
  刚刚听到小辉哥要办一场特殊的学子宴时,邻居们纷纷走进小辉哥那间狭窄的居室,送去或多或少的礼包。小辉哥却一概拒绝——这让大家颇感意外,议论纷纷,以为小辉哥脑子搭错筋了,被飞机尾巴扫了。现代这社会,哪有这样傻的,别人找个理由揽财,还找不到呢,何况摆个学子宴,是名正言顺的事情。但在小辉哥的坚持下,这场盛宴还是有条不紊地进行下去,虽然在刚刚开始时,大家还都带着歉意,可随着盛宴的进行,这歉意渐渐在喧闹声中淡化,在杯盏交错中远去,最终化为乌有。
  “怎么,这里在搞Party?!”那个背着吉它的阳光男孩我为风狂闯进院落的刹那,吃惊道。
  “小辉哥为儿子搞庆典呢。”梦远瞪大眼睛,笑道。刹那,梦远的脑际里浮现出那个女人的倩影。哦,不,也许那称不上倩影,她已经是个大龄女,三十一岁的剩女,但他还是喜欢,尤其喜欢她家的那套房子。算上今天,梦远已经认识她五天了。第一天经过同事介绍,两个人正式确定恋人关系,第三天她挽着他的胳膊,领他回家见她的父母。吃过晚饭,闲聊中得知他还在租房住,她母亲,那位环卫局的资深职工脱口而出:
  “家里还有套闲房,面积不大,九十六平方米,要不你收拾收拾,搬过去住吧,也省点钱。”
  “行呀,那太好了!”梦远兴奋地笑了,他的眼睛一闪一闪的。
  即便现在回想起来,梦远还憋不住地乐。他认为,自己筛选了这么多女人,终于算是找对了。对那个女人,他并没感觉,但对那房子却有浓厚的兴趣。所以,在小辉哥筹划的这场盛大晚餐上,他才会兴奋不已。
  “好热闹!”另一位同样阳光的大男孩跟在他后面,露出迷人的微笑。也许是习惯性,他朝坐在海棠树下的婉如点点头。
  其实,没进院门前,我为风狂就听到院子里一片喧嚣,只是没想到会是这样热闹的场景。在十三家小院居住的众生里,恐怕只有半截烟在沉默无语。他垂着头,似乎还在想他房贷的事情。他试图拥有一座属于自己的房产,那样他可以毫无顾忌地生活,夏天炎热时,可以赤身躺着,冬天可以惬意地听着音乐呷口六十度的玉米酒,然后昏昏然进入梦乡。当然,更重要的是,他可以找个老婆,让自己有个巢。
  但现在,一切——房产,晴儿,家——却都只是个幻想,就像个美丽的肥皂泡儿,飘忽在半空,看着漂亮,实际上却脆弱不堪,随时都可能破灭,随时都成为空中楼阁。哦,不,还是一切都只是幻想,因为压根就没存在过。半截烟想到这里,不禁叹息一声。
  酡颜醺醉的小辉哥爽朗地哈哈大笑,抢过来,向这位不期归来者发出邀请:“怎么回来这样晚,今天是……”他的声音给嘈杂声迅速淹没,即便竖起耳朵,也听不清楚。
  “这是我的朋友……”嘈杂声中,我为风狂向小辉哥介绍道。
  “你好,我叫云流。”嘈杂声里,这位年轻人一边大声地自我介绍道,一边瞥了眼婉如。
  随后,云流和小辉哥握过手,又顺势转向离他最近的婉如,不由自主向前迈了步。
  “我……我叫婉如。”婉如的声音轻得几乎听不清;她脸腾得红起来,一汩异样的暖流涌过她的全身。不过,没人注意到她,因为此刻海棠树的树萌正遮挡住灯光,她置身于暗影里。不知为什么,婉如看到云流,就不知不觉想到在学校办讲座的那位励志大师,他俩都一样吸引着她的目光。
  云流和我为风狂随后就坐在那群年青女孩子中间。婉如挪了挪凳子,让出个位置。这样一来,她身子更被海棠树的影子吞没。
  幻灵在讲那次边境一游。说到兴致,她跑回屋拿出相机,翻开一张张相片。相片里的幻灵站在中蒙俄三国交界的零号界碑前,手举到肩部,摆个‘耶’的poss,短发随风飘逸着。
  “我到过满洲里、漠河、黑河、抚远、虎头和绥芬河,”暗影里幻灵如数家珍地翻开数码相机里的一张张相片,女王般对大家炫耀道:“那个假期,我和同学背着简单的洗漱用品和一些换洗衣服,骑着自行车走遍那个省的中俄边境城市。”
  就在这滚滚的嘈杂声中,我轻手轻脚地推开蓝的房门。
  “你……怎么不和大家在一起?”蓝斜歪在床上,搂着她毛绒绒的玩具熊,隔窗看着灯火通明的院落,倦怠而寂寞地问道。
  “我?!”勉强一笑,我举了举手里的鸡翅:“你没怎么吃东西,我怕你饿着。”
  蓝不是基本没吃,而是压根儿没吃,她只是在人丛里站了会儿,就怏怏离开。她受不了因为烧烤而制造出来的烟味儿,更受不过一波又一波搅拌在一起的嘈杂声。
  “哦,谢谢……你是不是也经常给别的妹妹送东西吃?”半坐起身,蓝的眉心竖起怀疑。
  “什么呀,冤,我比窦娥还要冤——我才没呢。”看着蓝接过鸡翅,我隔窗瞥见狐女在朝这边张望。她似乎也看到了我,嘴角挤出丝苦笑。我从那笑容里看到一片沉寂。她的灵魂仿佛无边无际的深渊,不可抗拒地吸咐着我。紧接着,她隔着玻璃窗朝我高举起酒杯,示意下,就转过身,大声和小辉哥说笑着,碰起杯,一饮而尽。在那一刻,我不由自主打个冷颤,倏地回想起这个狐女的征婚。
  刹那的迷离中,我看到海棠树萌下的婉如两手支着下巴,在倾听我为风狂和云流的对话。他们的对面,那块破烂石头旁,老曹抑郁地举起酒杯,隐约露出他粗大的喉结。在这群热闹的人群里,也只有老曹破天荒地端起乡下酿造的高度白酒。老曹一手捏着小酒盅,另一只手还夹着旱烟。那旱烟卷的比大拇指还要粗。而那个都都,拿着部外形奇怪的相机,一个劲儿地按动闪光灯。
  忽然,什么东西扑向我。我急忙一闪,下意识地抬起手。那个毛绒绒的玩具熊被我挡在地上,我看到蓝那张愠怒的脸。
  “喂,看什么呢?!”与此同时,蓝的声音追过来。
  “没……没看什么……”我不禁局促而心虚起来。
  “要不,”蓝将鸡翅放在床头柜上那张白纸上,叹口气:“你也和他们一起玩去吧,外面那样热闹,有那么多女孩子,她们又健康又漂亮。”
  我犹豫下,却忽然看到暗影里蓝的一双眼睛紧紧盯着我。这双眼睛不知为什么闪烁着晶莹的光,使我胸膛砰然跳动。于是我马上说:“我还是陪陪你吧。再说,难道你不漂亮吗?在我心里,你可是最漂亮的!”
  话音未落,我就听见蓝轻轻舒了口气:“你可别勉强,我知道谁也不愿陪一个像我这样的病人。而且……”她犹豫下,然后才说道:“而且,我讨厌三心二意的男人!”黑暗里,蓝沉默下去,屋子里砉地汉浸满了凄凉。小院里的灯火昏暗地涌进窗,蓝的手指在这窗格的影子里动了动,又缩回去。我俯下身,帮她拾起那个毛绒绒的玩具熊。
  “大家喝好,吃好……”窗外,隐约传来小辉哥含糊不清的嚷声。
  “你进屋歇会儿吧,别喝了。”影影绰绰,秋荷紧着在劝小辉哥。据说,据某些小道消息,小辉哥的新女友就是这位秋荷,但那仅仅是永远不能被证实的小道消息。还有另一重小道消息,说闲云才是小辉哥门当户对的新宠儿。
  “不,今……今天我高兴,”小辉哥的舌头大了,嗓音更沙哑了,脾气也倔强起来:“我儿子……上了大学……我我高兴……”
  远处,一线天夹在那群小女孩子中间,腼腆地说说笑笑。夹在女孩子们中间的,还有我为风狂,和那位不速之客云流。
  “哈哈,我是陶朱公……”小辉哥醉醺醺的,忽然说道。
  很久以来,小辉哥就深恶痛绝这飞涨的物价。因此,他也常常幻想着自己能够成为陶朱公般的富豪,可以不愁这该死的物价。有了大把银子,物价爱涨多高就涨多高,反正银子有的是,多花点银子,不过是多消费了一些,也正好活跃下国民经济,拉升GDP的增长。
  “谁是陶朱公?”秋荷莫名其妙地重复道。
  “我是。”小辉哥强调:“我是……西施是我老婆可我不想戴绿帽子。”
  “怎么又扯上西施了?”秋荷皱起眉,身体给小辉哥牵动,踉跄了步。
  “不,我不是陶朱公……我是……卡内基,王永庆,我是郭台铭,我有两个玲儿陪伴左右,还有别的,别的女人……”小辉哥挣脱着,打起酒呃,拍下胸脯。可他还是给秋荷拖进屋里。不过他的声音还在断断续续:“我今天高……高兴……你,你和闲云就是我的两个玲儿,我的红粉,红粉知已……”说着,他打了个酒呃,扫了眼腼腆的一线天,猛地挥下手:“今天……就是高兴,一会儿……大……大伙一起到花样年华,我……我们蹦迪去……儿……儿子,一会儿招呼大伙儿一起去……”
  小辉哥的确高兴。虽然十三家房客这座小院里,每年都有几个孩子考上大学,例如幻灵,例如米卡。可他们都选择在酒店里办宴席,只有一线天考上大学,小辉哥热闹一下。不过,高兴归高兴,小辉哥却丝毫没注意到秋荷愠怒的表情。
  “I’mverybusy…”米卡也醉了。可米卡虽然醉了,醉话还是听不懂的英语:“小辉哥,men\\\'sclassicalandnewfashionforyou!”
  这个米卡,真让人晕。他一直都在渴望能淘到绿卡,到那个充满梦的国度转一转,开开眼界。当然,最好是能够在那里定居,再繁衍出一个又一个小米卡。
  快乐在弥漫。也许只有白菜愁眉不展,面对这些狂欢者,面对即将狼藉的碗筷,面对着明天的劳动。
  暗影里,蓝的眼睛一闪一闪的,窗外洒进来的光隐约着她的微笑。她似乎在想着什么,一边思索一边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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