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小说大赛038】包养
大学毕业那年,我似乎还是一个怀着伟大梦想的大男孩。我穿着浅蓝色格子衫,大步走在这个熟悉的城市,抬头看:天,依然是那么蓝。那一刻,我觉得我的梦的颜色也是蓝的。
我有个漂亮的女友叫姗姗,大学时,在众多的高富帅追她时,她却选择了我,一个普通的我。我喜欢用普通形容自己,虽然有许多人觉得我挺特别的。我头脑聪明,圆周率可以15秒背到100位;我能说会道,还价或劝架这等事基本都得找我;我有一副好嗓子能唱一首首的情歌;最重要的是我有一手的好文采,文章上了各种杂志报。
我想我吸引姗姗的一定是后两者,是的,别人追女友时用的三十六计,最后有可能是身心疲惫还没追到。而我追她的时候只用了三十六封情诗和三首歌,她就被感动的稀里哗啦。
可是我却不知道我这样优秀的的普通人找个好工作那么难。已是春天,我拉着姗姗的手走在上海的繁华地带,淹没人海。姗姗,我要怎么才能给你幸福?
“男女士毛衣特价10元一件咯。”只见路旁围了一堆的人。我和姗姗也凑了过去,“8元一件,买两件行吗?”何时起我变得连十元一件的衣服也讨价还价了?那女人斜眼看了我一下,不理我继续叫卖。
第二天姗姗穿了那件10元的毛衣,依然漂亮。我们做了早班地铁去找工作。面前的女人端着一个自带饭盒在吃饭还啃着骨头,不在乎四周围人目光。车上来了一个佝偻着身子的老伯,左手提着一竹篮青菜,右手提着两只母鸡,估计要去赶早市卖,我让了座位给他。
那天我失落着回到租住的25平米房,刚进门就闻到一股鸡汤香。姗姗找了一份好工作。晚上姗姗抱着我说:”老公,我永远爱你。”那一刻我觉得我除了姗姗再没别的了。
接下来我也暂时找了一份工作先安定下来。我和姗姗过着穷开心的小日子。只是我越来越失落,因为姗姗的工资已经比我高了一大半。
姗姗变得爱打扮了,也更有女人味了,没有变的是她还是会抱着我说那句——老公,我永远爱你。我便也安心了。我发誓要更加地疼爱她。
过年时,我要回一趟老家,给我爸妈买了各买了一件高档羽绒服,我自认还是个孝顺的孩子。可惜买完后,我便囊中羞涩了。姗姗扔给我一个卡,里面有一万块,我想给自己一拳,我这七尺男儿竟然还花女人的钱。
回家的飞机上。坐我左边的应该是个很有钱的女人,用皮草盖住了双腿,脖子上的钻石项链闪的刺眼,我想,将来我也给姗姗买一个。她应该快有40岁了,虽然她的皮肤很白嫩,甚至比姗姗的还光滑,但是我相信自己的眼睛,用保养品和化学剂保持的脸和正常的白嫩不同。然而她的脸却很艺术,令我不自觉地多看了几眼。
她睡着了,头却很自然地枕在了我的肩上,我一动也没动是出于尊重。后来她却枕到了我的腿上,我不自然的动了一下。可是她却抱紧了我的腰。我立刻想到两个字“艳遇”。
下车时她不好意思地对我笑了说谢谢,我帮她拿了行李,没想到的她家离我家很近,只是她家很有钱,我家很普通而已。她叫美琳,我们自然地认识了。回往上海时也是一起,我发现她是个有故事的人,因为她跟我说了她的婚姻故事。她是个有魅力的女人,因为她再次睡到我怀里时,我自然的抱紧了她,一个乖巧的楚楚动人的女人。只是当时我脑子里全是姗姗,我想我是不会对不起她的。
可是我错了,我真的对不起姗姗了,美琳安排了一处高档住所,成了我们的约会地点。我越来越觉得美琳身上有一种无法抗拒的力量。我常常说工作忙到很晚才回去,姗姗却也从不过问了。每次很晚回到家,她仍然抱着我说,老公,我爱你。我抱紧了她,眼角有一瞬的湿润。
我有钱了,我给姗姗买了很多的保养品和衣服,当然姗姗以为我升职了。我继续和美琳约会,我不知道这叫不叫包养,但是我是真的喜欢了美琳,一个艺术画一样的女子。
当我无意间看到美琳的老公时,我终于知道美琳为什么那么贪恋我了。那个光头大耳戴墨镜的男人,尤其脖子上那粗黄金链,给人一种恶心感。我为美琳惋惜,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只是那片牛粪比较肥沃。而我这片是没有营养的荒地。
一个月后,我和美琳约会回家经过两岸咖啡厅时,愣了良久。眼前的一幕足以令我无语——姗姗从一个漂亮的宝马车里出来,接下来走出来的是那个光头大耳戴黄金项链的恶心男人。
他牵着姗姗的玉手走进咖啡厅。
问候雪儿,祝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