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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我打开了一扇又一扇门

作品名称:失守      作者:爱在无言      发布时间:2012-11-12 14:50:03      字数:27056

  我打开了一扇又一扇门,然而每扇门后面是一堵墙。我被封闭于这个狭窄的密室里,没有办法逃脱。于是我从眼前的这扇门开始,重新观察。也许逃生之路就在某些被忽视的细节里。果然,在第三百九十八扇门后面,就在靠近合页不足一厘米的位置,我发现了虻的一只红色泰国石耳坠。那是我刚认识她的那个夏日,她加入新马泰十日游的旅游纪念。可片刻之后我又犹豫了:我并不能确定这就是虻的那只。虻从没说过她的耳环丢失了,而且在我的印象里,她一直都戴着,除掉睡觉的时间。
  于是,我呆立在那扇门前,感到莫名的恐惧。也许那个杀手就站在门后,蹑手蹑脚,高举着刀等待我。所以我不会再打开这扇门……不,我那时已经打开了门,也就是说我才是那位凶残的杀手。我烦躁不安,不敢再想下去!
  但我杀了谁?——我站立在门前,手里不知什么时候多了把刀,锯齿状的刀,白色塑料刀柄上沾着已经凝固的暗黑色血痂。迷雾缭绕,我打起寒颤。黑暗里,我四下里寻找。这是间空屋子,没有任何窗的狭长的空屋子,站在这头就可以清晰地望到另一头。屋子的两侧,排列着一扇又一扇的门。到底有多少扇门,我却说不清。我只好陷落在这黑暗中,努力辨别一扇又一扇门,揣测到底哪扇门可以令我逃生。哦,也许我不会逃出去了,每扇门后面都是墙壁,只有一扇门后面通往外面的世界;不过,那扇门后面也许不是生存,而是死亡。
  据说每天死神都会扛着偌大的镰刀悄悄站在黑暗的一角,静静等待我打开门,然后狞笑着,以一种我想象不到的速度斫砍下我的头颅,然后塞进我的怀里。于是,我捧着自己的头颅,眼睁睁地看着我自己,看着涌出汩汩血浆的脖颈。可转瞬间,我的身体逐渐模糊,演变成虻的身体。在那断裂的脖颈上还悬挂着一方蔚蓝色的丝巾,身上穿着那件红裙子。我向半空抓扼,拼命呼喊。可我的喉咙被无形的力量压抑,怎么也发不出声音。潮湿的空气渐渐穿透墙壁,钻进我的骨骼,冰冷我的血液。我听到自己牙齿相互碰撞,发出咯哧咯哧的响声。这响声促使我睁开眼睛,惊骇地瞪向这间满是腐臭气味的卧室,发现自己从一重黑暗坠落进另一重黑暗。
  从睡梦中惊醒,迟迟未散去的恐惧,如暴雨般倾注我的胸膛。房间安静得能听见我的呼吸声。夜色朦胧,橙色的街灯透过玻璃窗,泼洒进室内。我半坐起身,呆呆地望向窗外。对面的美食城通宵达亮,灌注了人们的欲望,也推掇了第四维空间的潮涨。
  影子不再是影子,它只是一叠叠复印般地重复,穿行在时间的载体上,在街上麻木地行走着,让我想到那句艾略特的玉米地。人人都是那随风而动的玉米,木偶般地被看不见的手牵引着,你和我,还是随便哪个人。我也木偶一样,站立在窗前,看着沉沉暮霭,不禁惶恐起来,大汗淋漓。那双眼睛隐藏着,窥视着,我同样看不见。
  那一定是子衿,一定是子衿在偷窥着我。潮湿的空气里,那面镜子竖立在我面前。不,整整一面玻璃窗都给雾托起,形成天然的镜子,没有水银的镜面。我目光迷离地望向暗夜镜面后面的我自己:我还是我,只不过耳朵眼里抻出嫩绿的根须,只不过和玻璃后面的夜景相互重合。嫩绿根须上挂着丝肉眼难以辩认的微黄的黏液,使我一眼就认出那是株杨树的幼苗。它怎么会在我的耳朵眼里生长,有朝一日它会不会长成一株参天的老杨树,从而彻底把我的肉体与灵魂全都压垮,就象蜘蛛吸吮尽那些昆虫体内的有营养的液体,只留下具干瘪的空壳?——顿时我恐惧了,伸过手,试图隔着镜面拨掉它。可那冰凉而潮湿的硅化物质阻隔住我的手指,我这才恍悟那不过是我的映像,是一个虚拟而已。于是,我缩回手,对着镜子(实际是暗夜时分将外界雾气阻隔开的玻璃窗),向我真实的耳边摸索。但奇怪的是,镜面里的手同样穿透过,似乎那株杨树幼苗真的不过是个虚拟,无论在哪个角度或者什么方式看,都不是真实的。我不禁困惑起来。而且因为这困惑,我感到了闷热,带着潮湿的闷热。
  缓缓睁开眼睛,我才发觉原来自己还在梦中。真实的我还躺在卧室里那张潮湿的床上,充斥进嗅觉的还是那汩羼杂着铁锈味道的腐臭气息。刚才,我不过从一个梦境走进了另一个梦境。据说,梦是环形的,就像铁链子,一环扣着一环。只是铁链子可以循到头和尾,梦却不可以,它就像一条咬住自己尾巴的贪吃蛇,逐渐将自己吞入腹中,最终成为糜烂的粪便。
  打过一个哈欠,一个激灵,我半坐起身,惊恐地望向对面那个女子——
  在我昏睡时,她一直坐在对面的屋角,一直静静地俯瞰着我,用那种母性慈爱的目光。某些时候,我甚至以为她就是我的母亲。不过我知道,她不是,那不过是我的一种感觉。我打个喷嚏。这间卧室闷热的,潮湿已经成为某种意义上的蒸汽,朦胧着我的视线,一缕阳光泼洒进来,使窗口那个位置奇妙地眩出一道小巧的七色的虹。
  “你醒了。”虻不知什么时候换上套黑色职业装,她一手忤着右侧的腮部,脑袋晃了晃。正因为这样的一晃,我恍惚觉得她在变幻着姿式,也使我不能确定她到底正对着我,还是侧对着我。
  我嗯了声,眯缝起眼睛,寻找我的眼镜。我摸不到我的眼镜,只好在这团朦胧中走下床。也就在这时,我不小心将什么铁器碰落到地板上。但我顾不上这些,踉跄地直奔向虻。
  “几点了?”我疑问道。其实,我直觉到现在正值正午时分,太阳悬挂在窗外天空中最高的位置。可我还是发出疑问,以便确定虻真的已经回到我的身边。而且,发出这句疑问的同时,我还在回味刚才的梦境,幻想着那株杨树幼苗到底能不能长大,长大时能不能将我埋葬在它缠绕的根须底下。
  虻没有回答我,我从半掩的卧室房门的缝隙间溜了出去。客厅里的光透过门的缝隙钻进来,那路尘埃在这光柱里翻滚,悬浮。然而这一幕更使这套宅子显得静谧——这颇让我失望。虻怎么会这样呢,明知道我在呼唤她,她还是隐藏起来。
  站在卧室中央,我才想起自己将全部的窗都关死了,才想到自己一丝未挂。我的额头更加滚烫。屋子里闷热潮湿的,那只苍蝇重新嗡嗡在盘旋,它在汩汩涌动的铁锈味间诱发着我的记忆。
  那次的失踪,虻并没去大连,没到黄海海滨,也没被子衿拐骗到俄罗斯,而是去了更遥远的普济岛。红色泰国石耳坠就是件明显的证据。而且我依稀记得,她从泰国回来,还带给我件粉色的衬衫,说是每位爱戴泰国国王普密蓬的泰国百姓都会穿上一件。我眯缝着眼睛,再次呼唤了声,试图让虻意识到我的无力。不过谁知道呢,也许虻喜欢看到我没戴眼镜,盲人一样踉踉跄跄的模样呢。我的手触到卧室门,推开它,走进客厅。
  我没看到虻,却感觉到那只苍蝇正不断撞向玻璃窗。我小心翼翼走到窗边,嗡嗡的声音却奇迹般地消失了。就在这时,我的脚触到一样东西。弯下腰,摸索到它,才发觉那是我的眼镜。
  一条眼镜腿已经折断,我无法将它戴上,无法正常使用它。而且镜片已经蒙上一层灰尘。我擦试了下,将它举到眼睛前,向窗外望去。因为发烧,我的手在抖动,颤抖。我的体温过山车一样忽上忽下,一会儿觉得闷热,热得心烦;一会儿又觉得坠入冰窖般。这种状况已经持续了四十几天,一直都不曾好转过。大概也正因为总是发烧,所以也总是做梦,醒过之后总会为梦境反复的情节感到恐惧。我抽动下鼻子,那汩腐臭的气味混合着铁锈味涌入我的嗅觉,强迫我接受。
  窗外,不时有行人经过,他们方向不一,或急或缓。街边低矮的杨树偶尔阻挡住我的视线,一只鸟儿斜飞过窗口,停在街灯上方。整个季节里我大概只见到这一只鸟儿,它显得无限孤单,侧头瞧向我,喙呈现出罕见的蓝色。这蓝色就像电焊过的钢板的边缘,瓦蓝瓦蓝的,奇异的蓝。然后它就忽扇着翅膀,箭似地窜离而去。
  我的记忆也在箭似地剥离,就像一面斑驳的墙体,没有任何秩序可言。放下眼镜的刹那,我似乎又看到了虻,她就端坐在距离我三米左右的玻璃茶几后面,脸上的那块蔚蓝色丝巾摘掉了,面部呈现出深浅不一的粉红色。这些粉红色中羼杂着芝麻粒大小的黑色斑点。但虻依旧保持着她的气质,款款地端起紫砂茶盅。这种紫砂器皿上面通常没有那些花饰,通体透着古朴与自然。
  “我不能嫁给你,虽然我爱你。但你不能给予我全部,不能给予我继续现在这样的生活。并且我不能够放弃掉现在拥有的一切!”虻犹豫下,将已经凉了的茶重新放回玻璃茶几上,直视着我,面无表情地说道:“子衿能够让我继续这样的生活,能够满足我的愿望;关于这点,我希望你能够理解我——要知道,我们都是成年人,应该理智!”
  她将茶盅放下的瞬间,我的目光落到她手上。那枚钻戒戴在她左手的无名指上,在透过玻璃窗倾泻进来的阳光下显得那样刺眼。我不自然地挤出丝笑,将目光从她左手上挪开,注视向窗外。
  对面的百年木炭火锅正在试营业,牌匾上的大红布还不曾掀开,几位穿着红旗袍的高挑女孩站在店门口镀金的塑料大象前迎接着刚刚分别从凌志LS430和宝马的X5上下来的食客。不,夹在这两辆车之间,是一辆黑色大奇瑞。其中一位白衣女子纯熟地和那几位身材臃肿的男士周旋,相隔一条街都可以分辨出她面上的微笑。只是我直觉到,她的微笑和那几个红旗袍的迎宾们的微笑如出一辙,都是程序化的反应。等到那些男士们鱼贯而入,白衣女子忽然回过头,朝我这个方向扫了眼,甚至抬起手,重重地点了点。我吓了一跳,条件反射地缩回头,把自己重新隐藏在墙壁后面。
  虻依旧坐在玻璃茶几后面,她低垂下头,双手随意地抱在腹部上方,盯着脚上的红色鱼嘴鞋,不知在想着什么心事儿。她一直都这样,有时甚至做爱时,她也会漫不经心地停止一切表情与动作,目光空洞而空虚地注视前方的某一点,似乎灵魂已经悄悄脱离了躯壳,升腾至我们的正上方,袅袅飘浮,俯瞰下来。这种俯瞰使我不自在,也让我感觉到那位窥视者的存在。
  “我爱你,我承认;尤其是我已经病成这样,你还一样,对我不离不弃,这让我感动;”停顿片刻,虻刻意回避我的目光,接着说道:“但这不能证明我可以为了你舍弃掉自己好不容易争取到的舒适的生活;我早就不是十六七岁的小丫头,不会再让冲动与激情扰乱自己的生活,尤其我现在这种状况。我需要钱,需要子衿的财富;而且更重要的是,我惧怕死亡;我要活下去,一定要活着。”说着,她那两只手分开,右手形成个角度,抬起,插入头发里,又快速地拿开。
  “那么我怎么办?”我脱口而出。不过,听到自己这样说,我立刻惭愧起来,额头上沁出了细微的汗珠,那只苍蝇嗡嗡地,躲在我视线所不能达到的范围盘旋。
  砉地,我恨起自己:倘若我口袋里有大把钞票,我就带着虻到海边去;据说那里的气候可以消解掉她的病痛,而且她也喜欢海。
  虻不仅喜欢海,还喜欢绿的草地,蓝的天,喜欢以它们做为背景拍照。在她那几册厚厚的影集里,有着许多相片;我没细数过,但那些相片,怎么也得有三四百张。虻的这种喜好,俨然与我相左。我就不喜欢拍照,所以在这套住宅里,鲜有我的相片;当然,除了那张和虻的自拍:我和虻肩产肩地坐着,后面是漆黑的夜。
  天气很热,足足有零上三十几度。但我一直关着窗,所以室内更显得闷。不仅闷,室内的空气还渗透着浓浓的潮湿,我身上的衣服也因此湿漉漉的,粘在肌肤上。我抽动下鼻子;我的鼻子透不过气。已经四十几天了,我的感冒还没好。我的目光落到玻璃茶几上的那盒药上;那上面印着阿莫西林几个汉字。就在那盒药旁边,还有把锯齿状的餐刀,白色塑料刀柄上拧着银色的铁钉;餐刀横在两个白色塑料小药瓶上面。我依稀记得那两瓶药的名字:吗氯贝胺,西咪替丁;但那是谁的药,我却记不清了。
  虻看了眼手里的头发——她的头发又脱落了一大把;然后将它们信手扔进玻璃茶几旁的塑料垃圾筒里,瞟了眼漆着灰色油漆的防盗门,换出手机看了眼屏幕。做完这一系列动作,她将那块蔚蓝色丝巾重新撩下,遮住面部,叹息声。刹那我明白,她不会回答我,就像她不会嫁给我一样。于是,我胸膛里又燃起莫名的火焰,窜动起疼痛。我听到自己的牙齿喀嚓喀嚓相互叩击的声音。一汩寒意从我的身体里透析出来,冰冷着我的躯体。我打了个喷嚏,鼻涕眼泪止不住地流下来;同时我在琢磨,为什么虻要瞟向防盗门,难道那后面会有什么人在等待她?接着,那个梦又钻进我的脑细胞。我张开手,两手空空的,并没有红色泰国石耳坠,只有块已经发黑的血的渍迹。
  
  那不是一个阴雨的夏日,相反正午时分杲日当空,洒下炎热与烦闷,就连空气里也满是灼热的尘土,也使得灰蒙蒙的树叶打起蔫,卷了边,恹恹地没有了精神。整个夏季没几个晴天,似乎一天到晚都在下雨,有时一下就是几天,有时只是一阵急促的雷阵雨,有时却下起晴天雨;不过那天没有下,一整天都没下,所以异常炎热。也就是那天,接过虻的电话,我就匆匆忙忙奔下楼;不过,刚走出楼道,我就放慢了脚步,那辆奥迪A6/2.0T停靠在不远处,虻换了套白色衣服,坐在里面,从副驾驶的位置探出头,热情地朝我挥挥手。之所以能够确定坐在副驾驶位置上的是虻,因为她戴着块蔚蓝色丝巾。我感到别扭,就象喉咙里塞进只苍蝇。子衿看到我后,轻蔑地瞥了眼,故意将右手搭在虻的肩头上,脸侧向虻,亲昵地讲了句什么。我张下嘴,干呕了下,却什么也吐不出来。这些天,我一直昏沉沉的;照镜子的时候,我注意到自己的嘴唇发白,脸色发青。不过,刚才因为匆忙奔下楼,我想我的脸色一定能好看不少,呈出健康的红色;我相信虻看到,一定会问候我。
  “吃什么去?”虻却挣脱他,快活地跳下车,大声地向我喊了句。
  “随便,吃什么都行。”刹那,我怀疑起自己的耳朵;这会是虻吗?——我扶了下眼镜,左右扫了眼,想要的到那双隐藏着的一直在窥视我的那双眼睛;但那不过是徒劳。整个小区里弥漫着股铁锈味,就象汩汩湍急的溪水,不时涌入我的嗅觉。不知为什么,无论走到哪里,这股铁锈味都跟随着我,挥之不去。而且,那天铁锈味里还羼杂着毛发烧焦的味道,以及一汩玫瑰的香味。
  虻的腰一直都很细,有种楚王细腰的风韵;而且最近一阵儿虻越来越消瘦,尤其手指瘦骨嶙峋,骨头结都突兀出来,手背上的青筋也暴露出来;可眼前的虻,显然丰腴了些,右手尾指上戴着枚小巧的蝴蝶形状的金戒指;虻只在左手无名指上戴着枚子衿送给她的钻戒;最重要的是,虻的头发因为不断脱落,已经异常稀少,而且发梢发白,枯萎,不时地脱落;这个女人的头发却乌黑油亮,盎然着生机。于是,我脑子里飞快闪过一个念头:这个女人一定不是虻,或者顶多是虻的赝品;刹那我的脑子里浮现出廉价的仿LV包,LUX。也就在这一刻,我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左右扫了眼,我不过想要寻找出真实的虻:她一定就隐藏在附近,窃笑着,观察我的一举一动;我想,一定是虻和我眼前这两人合着伙搞出的恶做剧。
  子衿按了下喇叭,也探出头,左手还拎着墨镜,耷拉在车窗外,含糊不清地也嚷了句。他的胳膊给太阳晒得黝黑,他脖子上挂着粗大的金项链,那种刻着菱形花纹的一节节的金链子,另一只手一直就没离开方向盘,ipad4扔在正驾驶与副驾驶之间;在这辆车的前挡风玻璃上还悬挂着伟大领袖的头像。那么,他什么时候换车,就像上次的誓言,要在十月一国庆前后,开着Lamborghini到首都找他的那位生意伙伴品尝Lafite,顺道去故宫,参加富人俱乐部的活动,去天上人间开拓下眼界,再顺道去那个最高学府的真维丝楼看一眼;或者那根本就是哄骗虻的谎言,只不过是一种炫耀?
  “你……你们去吧……”我尴尬地笑了笑,嗑嗑巴巴地说了句,奇怪刚才那个电话到底是谁打来的,是虻,还是眼前这位白衣女子,或者干脆就是子衿制造的一个阴谋。我垂下头,正午时分的太阳将我的影子缩成又短又小;我和影子和她的影子奇妙地重叠在一起,然后又给奥迪A6/2.0T吞噬掉一部分。裤兜里的手机发出水滴落到水面的声音,那是条短信提示音;我的手触到手机,却莫名其妙地没把它掏出来。
  她依旧戴着那面蔚蓝色丝巾;当然,我也佯装不知,站在车前,手遮挡在额头上,阻止阳光直剌向我的眼睛。她还继续伪装,继续扮演着虻;不过我留意到她向后退了步,更靠近奥迪A6/2.0T的车体,她还不经意地隔着蔚蓝色丝巾瞥了眼子衿。
  “子衿特意来请你的;你要不去,我们也就不去了,你快别扫我们兴了;”她说话时,一股微风从她的唇齿间拂出来,使蔚蓝色丝巾的一角飘扬起来,隐约露出红色泰国石耳坠。于是,我迷惘了,眼前产生某种错觉,以为她就是虻;可这种幻觉只维持了片刻,然后就给她的嗓音打破,击碎:“子衿今天可刚从俄罗斯回来,他一下车,就说要请你!”
  “就是,赶紧上车吧!”子衿也在不耐烦地催促,似乎附和着她:“我回来,不请别人,也得先请你呀……”
  不过,我听着子衿的话,却觉得剌耳。为什么他偏偏要请我,我并不是他的至亲好友,仅仅几面之缘而已。我强挤出张笑脸,张下嘴,努力编造借口,准备推辞掉这个鸿门宴;可我应该找什么借口,身体不舒服,还是要急着上班,或者直截了当告诉他,没有虻我是不会去?可如果提及到虻,子衿又会是怎样的反应,恼怒,或者干脆不再理睬我?我回头扫了眼身后小区的其中之一的入口,那附近一家商店门口支撑起一顶大伞,几位赤着上身的男人恰恰也回过头,朝这边张望;他们在喝鲜啤,吃着烤串,喧哗地谈论着什么;那股充斥我嗅觉里的毛发烧焦的味道就是他们附近那个肉串烤箱散发出来的,一个戴着白帽子臃肿的中年女人在烤箱前忙碌着。也直到这时,我才闻到一股酒气,从奥迪A6/2.0T里散发出的酒气。
  正在我思忖着理由的时候,她忽然撩开面纱,露出张恬静的笑靥,跳上前一步,抓住我的胳膊,兴奋地嚷道:“怎么样,没想到是我吧?——刚才我还和子衿打赌,说你不会看出来是我的!”红色泰国石耳坠在她耳朵下摇晃着。
  我挣脱开她的手,尴尬地笑了笑,同时再次左右扫了眼,眼神里流露出某种渴望;我疑惑刚才那个电话;也许这仅仅是个巧合,几分钟后虻就会出现在附近。接着,我打了个喷嚏,为这个念头感到恐慌,巴望着虻不要出现。
  “不用望了,虻说她不过来了;”依兰的唇几乎凑到我脸上,她口中散发着玫瑰的气息,拉着我的胳膊,嚷道:“她大舅从湖北来了,她在家正忙着呢!”
  大舅……听她这样说,我砰砰急速跳动的心脏恢复了正常。松下口气,同时也更加迷惑了,胸膛里涌出恼怒与烦躁,对虻也参预到这场恶作剧感到不满。我打个寒颤;夏日的正午并不冷,但我感冒了,足足四十几天我还不停地流鼻涕,怎么吃药也不好;子衿没回来之前,虻陪着我,挂了七天水,也不曾使我有任何的好转,然而也没有任何恶化的迹象,于是我索性连药也不吃了,听天由命,让那些感冒病菌自生自灭。也正因为鼻塞,我才不愿多说话。
  回过头,那几位赤着上身男人纷纷朝这边望来,其中一位还将大拇指与食指撮到一起,放在嘴里,吹了个又响又长的口哨。我脸更加红了;子衿却应和般地呵呵笑起来,身子缩回车里,使劲儿按下喇叭。他就差一点儿没抑脖大笑了;其实我倒乐意看到他抑脖大笑,那样我就能够看到他深遂的喉咙了,更能看到他残缺了左上门牙的口腔。我再次抽动鼻子,嗅到那股越来越强烈的铁锈味。我看了眼自己的手;手指上光秃秃的,什么首饰都没有,这让我很自卑,也使我陷入烦恼之中。
  依兰将那方蔚蓝色丝巾揉成一团,顺手扔进奥迪A6/2.0T的后座上,同时甩了下头;乌黑油亮的头发瀑布般占据着我的视觉神经,也使得不远处那几位啤酒客们兴奋不已,那个人耸起肩膀,鼓起腮帮,再次大声吹响口哨。我不喜欢这种气氛,尤其这种相互挑逗似的气氛。于是我勉强打起精神,望了望自己的手指,摇摇头,再次拒绝了子衿的邀请。我的手指不知什么时候受了伤,一道血渍蜿蜒在右手的中指上,笔直的就像小学生画出的一道红线。
  其实,再在回忆,子衿并没有邀请我,因为从始至终他一言未发,只是依兰在以一种戏谑的口吻表达她的态度。我呆立在那里,听着那几位啤酒客的起哄,却一时无法拒绝。我一直都很口拙,这一点儿虻看得最为分明,所以她才会一直替我在各种人的面前为我辩解。
  我昏沉沉地坐上奥迪A6/2.0T的副驾驶位置上,侧过身,接过依兰递过来的云南白药创口贴,小心翼翼将右手中指缠绕上,然后才换出手机,扫了眼。那是虻发来的短信,一条长长的短信:
  依兰和子衿在一起,她用我的电话打给你,是他俩要找你吃饭;我不想去,
  告诉他们说,我大舅来了。你要想去,就和他们一起去吧。你去了,别和子衿吵,无论他说什么。最好,你也不要去……
  当依兰从后座探过头,准备窥视短信内容时,我不顾没有读完短信的事实,迅速收起手机,揣进裤兜里。这让依兰恼怒起来,她话里带刺地嚷了句:
  “谁给你发的短信,这么保密呀?!”
  我不可置否地一笑,并没有回答她。这是我的隐私,为什么要给她看?这样想着,羼杂着腐臭的铁锈味道又溪流般汩汩地涌进我的嗅觉;除了这种奇怪的铁锈味,车里还有股霉烂的味道。正午时分,天气正炎热,奥迪A6/2.0T更加的闷。子衿将两侧车窗全部敞开,包括头顶上方的天窗,这才有微风拂进,缓解了那种闷热;而且随着靠近敞开的车窗,这微风陡然增大,疾速地吹拂在面颊上。
  “我们去三岔口吃烤肉吧……”把着方向盘,一直注视前方的子衿用那种叵测的笑靥飞快瞥了我眼,建议道。
  三岔口?——那可是另一座城市的一部分,坐车需要半小时的路程。子衿怎么会提出这样的建议?刹那,我觉得无论依兰,还是子衿都戴着假面,涂满色彩与伪装的面具;甚至我有种欲望,想要伸过手,使劲撕裂下他们的面部,看看假面后面到底是什么。不过,我压抑住自己,就像压抑住对虻的思念一样。很多时候,我们每个人都戴着假面,不同的假面,虽然并不一定有什么歹意和目的。
  接着,我琢磨起子衿的眼神。他的眼神里透出叵测的笑,似乎在给我设置一个陷阱,设置一个彀,等待我的自投罗网。
  依兰竭力向前倾着身子,她耳垂下的红色泰国石耳坠似乎就晃在我眼前。我回下头,瞥见那块蔚蓝色的丝巾皱成一团,扔在依兰身旁。因为刚才的被拒绝,她不再理睬我,似乎我压根就是飘浮的空气,根本不存在一样。依兰的这种态度令你尴尬,也使我意识到自己成为了局外人。就在这时,我忽然想到自己不曾带钥匙出来;刚才因为着急看到虻,顺手将钥匙放在玻璃茶几上。我的右手握成拳头放在车窗上,下颔杵在拳头上,看向车窗外。疾速的风拂过我的面靥,所有的物体都在向后退去:路灯,人行道,人行道与马路间的绿化带,竖立在街边的公交车站牌,广告牌(左旋咖啡,依波表,歪歪斜斜喷在墙体上的办证电话号码),门市房的招牌(商店、公司、苏俄外国语学校,以及太平洋保险),十字路口,几辆相向行驶的车,几个不同方向行走的行人;我垂下头,车轮碾过路面,更使我产生晕眩的感觉。我的记忆也在一点点地倒退,努力将曾经的一幕幕碎屑拼接,虚假的记忆或者确实存在过的现实。
  
  虽然我的记忆逐渐减退,但我还记得那天的情形。正午时分,从东窗洒进的阳光恰恰映照在虻的脚下;除了那只右脚,虻的整个身体都躲藏在阳光之外,躲藏在墙壁的后面。和虻的脚一起裸露在阳光下的还有那把防盗门钥匙,它熠熠闪亮着金属的光芒,摆放在玻璃茶几的一角。坐在她那个位置,大概可以看得见窗外的太阳,所以她在端起茶盅时,才会眯着眼睛。她喝茶的姿式还是那样优雅,两条腿斜向同一侧,上身微微前倾着,这使我回想起她曾经翻看过的一本画册,那上面有个女人端坐在封面上;虻的优雅和画面上的女人几乎如出一辙。此刻,她喝过茶,抬手,歪头抚弄了下鬃角边凌乱的发际,然后拿起玻璃茶几上的香烟,点燃。
  “西比尔……”杠杠的烟雾在缭绕,虻嘟囔了声。她的声音低极了,我仅仅凭借自己的敏感才猜测到她的声音,以及她的音阶。
  我不知道她说这句话的含义;也许她在向我暗示着什么,只是我没听懂。最近,虻的情绪一直都很低落,尤其在这个炎热的夏季。我轻轻咳了声,挥了挥手,试图驱散走什么。虽然我一直在感冒,近四十天一直都在发烧,但我还是嗅到铁锈的味道;那味道里还羼杂着腐臭的味道。虻显然误会了我的意思;她笑了笑,将正在燃烧的烟举向我,示意下,然后掐灭在玻璃烟缸里;紧挨着玻璃烟缸的是塑料盒的纸抽,上面印着粉色的无名小花;纸抽旁边,则是虻淡粉色的翻盖手机,手机上也是丛婀娜的无名小花,几乎的纸抽上的图案如出一辙。那枝烟,虻刚吸了两口,还剩下长长的一大截,过滤嘴染上她粉色的口红渍迹;而那本俄文版的画册,被信手扔在玻璃茶几下面。
  “如果有一天,我不再青春,变得丑陋不堪,你还会这样爱我吗?”掐灭烟的虻盯着我,忽然问道。
  “当然……”我不假思索地脱口而出。这个问题,我早已在脑子里想了不知多少次,而且我渴望着有朝一日能在虻的面前将自己表白,以示自己炽烈的爱情。嗯,如果爱情只是一次追逐青春的游戏,那我还不如不要呢;我要的就是天长地久,就是一生一世。接着我的脑子里回漾出泰坦尼克沉没的场景,并且由此衍生出虻头发花白的模样;那个时候,她嘴巴干瘪,满脸皱纹,步履蹒跚,和我迎面在街上偶遇,我却怎么也不相信那就是她;我不能想象虻美丽的面靥上会满是皱褶。于是,我继续说道:“如果我只看你青春的容靥……”
  “不,你不要说下去,我不想听你回答!”虻抬起手掌,做出拒绝的姿势,胳膊肘支撑在椅子的扶手上,手支撑着右侧的脸颊,神情颓唐起来。
  屋子里顿时静默了,那只苍蝇嗡嗡地盘旋着,我却看不到它的存在;悬挂在墙壁上的石英钟有节奏地滴答着,似乎要把我带向某处神秘的未知。虻直勾勾盯着她前方的玻璃茶几,眼睛里满是虚空。忽然,那嗡嗡声陡然增大,苍蝇终于出现在我的视线之内,它围绕着虻的头部打个转儿,就振动翅膀飞进阳光的区域。
  我的右手也给那块暖暖的,甚至有些炙热的区域覆盖。阳光照射在我的肌肤上,使得血管里的血液都纤毫毕现。我翻过手掌,轻轻地做出抓扼的姿式。但阳光依然留在我的手掌之外,它存在于那里,保持不变,保持它自己的节奏,进行微妙而不易觉察的移动。那只苍蝇撞向玻璃窗,发出轻微的撞击声。不过,即便如此,它还是很努力,继续以它的力量重新撞击向玻璃。我和虻面对面地保持着固定的坐姿,她却没留意到它的存在,只是继续发呆,丝毫不理睬它的努力。也正因为虻的无动于衷,我才又将注意力转移到她的脸上。
  虻的脸上开始鼓起一粒一粒的小疙瘩,先是小米粒大小,粉色的小疙瘩,冒出白色的尖头,然后一点点儿地膨胀,其中一粒已经苞米粒般大小了,顶端那个白头演变成黄色,流淌着脓水,这让我不由自主地望向她的唇;她的唇就像两条苞谷虫儿,不停蠕动着,或者说不停颤动着。也许正是这个缘故,才使得她的言语尖酸刻薄;而且,每次说过之后,她都会后悔。这会儿她正后悔呢,所以才会沉默不语。
  “唉,我知道你对我好;但我们不可能在一起,因为我想要的你不能也不可能给予我……”虻再次挥挥手,似乎在驱散什么看不见的危险,或者讨厌的东西;那只苍蝇还在努力地撞向玻璃窗,似乎只要突破那层薄薄的透明的物质就可以到达某个幸福的彼岸。
  她说这话,我并不感到意外,却依旧觉得伤心,而且这的确是个沉重的打击。我沮丧地抬起手,遮住我的面部,就像这样就可以遮挡住那股铁锈的味道。但那种味道是无法遮挡的,它无孔不入地钻进我的嗅觉,久久逗留。
  为什么不能够在一起,是因为没努力,还是其他原因?砉地,子衿那张面孔又浮现在我的脑际。同样在某个正午时分,子衿和我坐在依靠在细雨中的大奇瑞里;那时的氛围同样地阴郁,同样地压抑。子衿瞥了眼车窗外那对匆匆奔跑过去的情侣,忽然说了句:“知道吗,你可以和虻结婚,可以娶她;但她最终还会离开你。”他说这句话时,面无表情,就像说一件和他和我都无关的事情一样。我默默地将头转向车窗外,避开他的目光。从小到大,我一直讨厌别人以任何方式投过来教训的言辞;但子衿毫不顾忌到我的感受,喋喋不休着他的人生经验:“什么是幸福?——也许你认为两个人同甘共苦时,就是一种幸福;但假如这种苦长期持续下去,无论谁都受不了,都会忍受不下去;天长日久,就会采取极端形式,以摆脱那种一层不变的生存方式。”说过这话,子衿居然胜利般地微微一笑。
  我却笑不出来,胸膛里满是苦涩;我想不到虻和子衿的话居然是同一个意思,虽然他们的口吻并不相同。当然,这也许是我感冒四十几天还不曾好的缘故。那一阵儿,各种流感一直都很横行,从漫天漫地的禽流感,到后来谈烧色变的甲型流感;就在那之前的一百五十几天前,占据天空的鸟儿忽然中世纪黑死病般,纷纷陨落,坠入死亡之中。那些鸟在两场大雪之后,停止飞翔,睁大眼睛,僵卧于雪地中。那天,就在那天,先是闻到一股奇怪的铁锈味,羼杂着腐臭味道的铁锈味;那种味道在冰天雪地间更突兀于我的嗅觉之中;循着这味道,我和虻一起踩进过膝的雪,走在山野间,偶尔窥视到那些鸟儿的死亡,久久呆立在那里,面面相觑。我被那种场面而骇然同,不相信那些都是死去的鸟儿,甚至艰难地走向前,走到它们之中,幻想着它们纷纷陨落到地上的情形,黯然伤神。
  虻踩过厚厚的积雪,静静地走到我跟前,从身后抱住我的腰;我感觉到两行泪水划过她的面颊。不过,她绝不是为了满地死去的鸟儿而哭泣。我握住她搂过来的两只手;她的手冰冷的,和我脚下的雪差不多温度。我回过头,慢慢转过身子,然后两个人吻在一起。
  那只苍蝇嗡嗡地抖动着翅膀,继续努力撞向玻璃窗。虻抽泣地抬手擦试下了眼睛;她的眼圈通红的,极力回避开我的视线。我不安地回下头,那双红色鱼嘴鞋放在防盗门边,一把藕荷色的遮阳伞斜立在旁边;不过我并不是瞧虻的鞋和遮阳伞,而是瞧向防盗门上的猫眼。一直以来,我都觉得有双眼睛透过防盗门,日以夜继地窥视着我;尤其当虻走进这套住宅,那双眼睛更肆无忌惮地窥视。
  “你还是好好对待依兰吧,她是个好女孩,不要辜负她。”虻手里还握着包裹着她鼻涕和泪水的纸巾,将她那双脚从阳光下挪开。
  “可依兰不是你……”我轻轻蠕动下嘴唇,无力地反驳道;同时我似乎嗅到了一股酸酸的气息,它混杂在空气里,不时地通过我肌肤表面的毛细孔,钻进我的血液里。
  是呀,在这个世间,无论谁的位置都无法被取代,无论谁都拥有独特的气质,独立地存在着,依兰如此,子衿如此,虻也如此。阳光不知不觉从玻璃茶几的位置挪开,移到窗台上。我抻过手,触到钥匙的刹那,身子抖了下,手又迅速地缩回来。
  “你还是把钥匙收回去吧,”虻的唇角绽露出蒙娜丽莎般神秘的笑靥:“过一阵儿,我要到南方去,我要去看看海。”说着,虻又潸然泪下,垂头了头。
  “不,我不会收回钥匙,这里永远属于你!”我抬头直视着虻,鼻子酸酸的,坚定道。
  模模糊糊,我意识到自己才是个窃居者,就像那只胆怯的寄居蟹,盘踞在被遗弃的贝壳里,并且坚定地认为那是自己的巢。
  “可是子衿呢?!”虻的眼睛立刻迷茫起来,她歇斯底里地脱口而出:“你让我如何面对子衿;我说过,这辈子都不会辜负他的,更不会背叛他;可我还是因为你,因为你背叛了他。一错再错;你知道吗,我的良心早已经不安了,你现在又这样逼我;求求你,真的求求你,不要这样逼我,我会死的,你知道吗,我会死的;”她探试下眼睛,声嘶力竭道:“你知道吗,我常常感觉到自己是个罪人,肮脏的罪人;也许真的只有死才能使我解脱!”
  “你别激动……”我嗫嚅地试图安慰她。
  “我怎么能不激动!”她的声音更大了,身体更加挺直了:“你这样,总让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总让我有种负罪感;我即无法面对你,也无法面对子衿!”
  我皱下眉,不知道我和虻之间为什么还要横亘上一个子衿,更不知道子衿怎么会闯进我们的世界。恍惚间,我感觉自己才是子衿,才是那个时时都在的窥视者。不过,当我成为子衿,屁股底下却没有奥迪A6/2.0T,我的脖颈、手腕和手指上光秃秃的,浑身上下除了那部缴399元话费赠送的手机是廉价的Anycall,就见不到什么牌子;哦,当然,我内裤除外,不过那也不是什么真正的牌子,而是假冒伪劣的李宁。
  嚷过之后,虻捂住了脸,久久都不再说话。房间里重新安静下来;那只苍蝇嗡嗡地,不再撞击玻璃窗,踅返向厨房;刹那,就连苍蝇的嗡嗡声都不见了,平静的我可以听到自己的心跳。午后的阳光偏移开窗口,不再投射进室内。我瞧向虻;她的胸脯起伏着,咽喉也在起伏——虻在啜泣;我惶惶然,却不知该怎么做。那股铁锈味挤进我的嗅觉;我抬起手,我感觉自己的骨髓和血液里也渗透进这令人讨厌的味道;而且在这恼人的味道中,我发觉自己的衣服居然变得潮湿;也正因为这潮湿,衣服贴在皮肤上,令我难受起来,使我的身上长满了湿疹。
  
  虻很少喝咖啡,或者说,虻在我面前很少喝咖啡;她总是喝茶,喝福建的铁观音,喝云南的普洱。但那天,面对着子衿,穿着苏格兰格短袖衬衫的虻却端起了咖啡杯。虽然杯子是透明玻璃的,鼓的形状的玻璃杯,杯托却是塑料的,那个羹匙也是塑料的。子衿站在修剪过的茶树前面,笑吟吟的,他的脖颈上还悬挂着粗大的金项链;每逢他殷勤地弯下腰,为我们递过来咖啡的刹那,金项链就会自然地垂下。不过,在子衿笑吟吟的面靥后面,我总感觉到还有另一重警惕的目光;这目光和我每次感觉到的窥视过来的目光有些类似,又有些不同。
  坐在宽敞的阳台上,可以俯瞰楼下的街景。子衿的这套住宅位于这座城市的心脏地带,楼下就是市民节假日休憩的场所中心广场。据说,这还是那位改革开放之初,能够通天的年轻市长的七大政绩之一;但现在,因为政治的需要没人再提起那阶段的历史。很多时候,政治可以抹杀掉一个人的存在,就像那个人根本就不曾生活在你周围一样;当然,爱情也同样可以抹杀掉一个人的存在,因为爱情的空间只有两个人的位置。阳台外面的一切都显得那样渺小,蚂蚁一样。大概楼下的人向上张望,也一样觉得我们渺小,甚至根本不知道我们的存在。
  阳台是开放式的,通过一扇没有门的拱门直接和客厅相连。回下头,客厅里摆放着乳白色小羊皮沙发,一张三人沙发,以及两张单人沙发都围绕着那张玻璃茶几布置,虻的那款红色坤包放在其中一张单人沙发上,手机放在玻璃茶几上;那盆茶树已经快一人高了,被子衿修剪成球形,茂盛着绿色的生机,向整套住宅输送着茶香。子衿一共培育了五株茶树(其实说是子衿培育的,不如说是虻和依兰共同培育的;子衿只不过提供了种子,从南方带回来的茶树种子),各送给我和虻一人一株,放在客厅一株,放在阳台一株,另一株则搬到卧室里。距离沙发不远,那扇用整块大玻璃做成的窗前,一台跑步机静立在那儿;和跑步机相对的那面墙,镶嵌在厚玻璃下面的是一串蓝白相间的瓷盘子。我和虻刚走进来时,子衿的脖子上搭着运动毛巾,正大汗淋漓地锻炼着;看到虻的那一刻,子衿立刻会心一笑;虻却怔下神,似乎不相信那是子衿。现在,那块运动毛巾还扔在跑步机的扶手上。我的视线越过跑步机,不到半米远,一扇门半掩着,里面隐约露出床的一角,床头上摆放着张相片,虻灿烂着笑靥的相片。
  我想,如果看到子衿的车停在下面,虻就不会带我上来了。我们刚在青云路的杨国府吃过麻辣烫,一起溜溜哒哒,来到广场,在康复药店为我买了治疗感冒的药;出了药店,虻蹲在那个照相摊位前,逗了半天那对蹒跚学步的双胞胎,忽然说累了,要带我到这里,参观一下;虻一直对我说,这套住宅的产权证上落的是她的名字,一直在以某种方式向我炫耀。其实,她并不知道我已经来过一次,而且逗留了一天一夜,整整二十四个小时,只是我不曾记住具体楼层。
  掏出钥匙的刹那,虻举起四棱形的钥匙,神秘而得意地对我说:“我现在终于拥有这把钥匙了!”
  可她为什么一定要拥有这把钥匙,为什么一定要拥有这套住宅,我却迷惑不解,也产生某种不平衡。当然,这不平衡实际上就是一种嫉妒。只要子衿回国,回到这座城市,我就会嫉妒;甚至当虻提起他时,我也感到忿忿不平。
  我的咖啡没加糖和奶沫,只加了些长城干红;子衿听说我感冒了,特意为我调制这杯咖啡,说是对治疗感冒有意想不到的效果;不过,接过咖啡,我却想到了远在台北的痞子蔡。虻的那杯却加了糖、奶沫和巧克力。穿着苏格兰格短袖衬衫的子衿扫了眼我,最终将目光落在虻的脸上,问道:
  “这杯摩卡怎么样,味道还算纯正吧?”
  “不错!”虻点点头,左手无名指上的钻戒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她似乎陷落于某种迷惑之中,还没有苏醒。
  我也同样警觉地将目光轮流扫向虻和子衿,并且奇怪他俩怎么会穿款式一样的衬衫,难道这也是种默契?——不,我不相信;我宁愿相信这是一种巧合。那个夏季,比较流行那种款式的衣服,许多人都穿着类似的衬衫,出现在我的视线之内。据说依兰也有件类似的衬衫,只是格子的颜色略有差别。就在我的目光扫向他俩时,我无意间注意到虻身后那面墙体上悬挂着幅画,一个女人戴着顶帽子,站立在雨中;那是幅油画,真正的油画,而不是虻经常从杂志上裁剪下的印刷品。大概也正因为这油画,阳台上才泛起一股奇怪的味道,羼杂着霉烂味道的铁锈味;这味道激流般冲破那汩汩的茶香味,冲击进我的嗅觉,令我坐立不安,额头上沁出了汗。
  “等我再回来,我们一起到东宁漂流去吧?”子衿坐在我对面,建议道。他手里握着高脚杯,杯里的干红在阳光下透析出清澈的酒红色;每一次,子衿只往杯中倾倒拇指高的酒液,然后举杯一饮而尽,这种饮酒的方式,大概是俄罗斯人的方式,子衿常常置身于他们之间,慢慢也就习惯了,而且回国后将这习惯也一直保持下来。
  我没有回答,而是自然地转过头,望向虻,因为我知道子衿的建议是针对虻的。虻大概正想着心事,目光茫然地盯向白色塑料桌面,盯上不知什么时候扔在上面的那张哈铁国旅集团的彩印广告,似乎没听到子衿的问话。最近虻老是魂不守舍的模样,果然,子衿见没人吭声,就招呼了声虻。
  虻微微一笑,从深思中惊醒,下巴向上翘了翘:“什么?”
  “我们一起到东宁漂流去吧……”子衿重复道。
  “好呀。”虻轻声回答;不过,看得出,她明显心不在蔫。
  也就在这时,我忽然联想到几天前,子衿刚从俄罗斯回来那天,他开着那辆奥迪A6/2.0T带着我和依兰到三岔口吃烤肉的情形;三岔口也属于东宁,是座朝鲜族人居多的小镇,和俄罗斯隔河而治;朝鲜族擅长的就是烤肉和泡菜,三岔口也因此驰名;所以这附近市县的食客们,说到品尝烧烤,就要拔腿奔向那里。子衿这次回来,总要到东宁去,吃饭或者旅游,这不禁让我浮想翩翩。
  不,这也许依旧是我的错觉,记忆的落差。我总是把这件事情和另一件事情混淆;那天也许子衿并没带我和依兰到东宁去,而是去了这座城市的韩食馆。到三岔口,是另一天的事情,往前追溯,大概应该在上一年。不过,正因为都是吃的烤肉,所以我会把这两件事情混淆。
  “那我们一会儿就去。”说着,子衿瞟了我眼,似乎我在这里已经成为多余:“我这就给依兰打电话,问她去不去……”
  “她不会去!”虻抚了下头发,斩钉截铁道。
  “她怎么不会去? ”子衿却没理解到虻说这话我含义,已经从白色塑料桌上拿起iPhone4按动起键盘:“我给她电话,她肯定去!”
  “可是我不想去!”虻毫不犹豫道;倔强地说着,她款款端起玻璃杯,典雅地品了口,又放下:“我累了,下午想要洗个澡,休息下……”
  我惊诧地望向虻,却砉地发现她身后的那个雨中女郎凸现于我的视线,渐渐和她融为一体。我揉下眼睛,不顾虻投射过来的异样目光,再次盯向那幅画——
  “哦,这是我朋友送给我的,他喜好绘画,在黑龙江得过一次大奖;”子衿顺着虻的目光扫了眼那幅画,颇得意地简单介绍道:“这是他的一件临摹,据说是一个冬天的夜晚,他在半睡半醒的状态下临摹出来的;这幅画的原创者,那个乌克兰人也是在同样的状态下画出来的,如果你喜欢,可以转赠给你……你真的不去吗?”说着,子衿再次盯向虻,似乎并不存在一样。
  “不去!”不等我回答,虻抽动下鼻子,双手放在膝上,坚定道。
  “你这次要是不去,下次可就没机会了;”子衿盯着虻的眼睛,不紧不慢地讲道:“过一阵儿,陌也要回来了……”
  虻听到这话,肩膀一耸,将咖啡杯墩到白色塑料桌上,散着奶沫的咖啡溅出几滴;虻立刻动容道:“她回来就回来吧,和我有一毛钱关系?!”
  “没关系吗?”子衿不禁再次瞟了我一眼,欲言又止道。
  “有关系吗?”虻脖子向前挺了挺,带着敌意反问道。
  刹那,我感觉虻身后那幅画里的女郎——她的脖子也向前挺了挺,抽动下鼻子,瞪大眼睛,似乎在应和着虻。但那怎么可能呢,一定是我的错觉,我依稀记得,她一直都闭着眼睛。我打个寒战,目光不自觉地被她吸引,站起身,迎向她走过去。也就在这时,什么东西被我碰倒,清脆地落在地上。我低下头,我面前的玻璃杯已经破碎,咖啡洒了一地;不过那把白色塑料羹匙却丝毫未损,在咖啡的渍迹里打了几个旋,勺把慢悠悠地停止旋转,最终指向虻,似乎在预示着什么;这让我面部肌肉不自觉地抽搐起来。我打了个喷嚏。
  “你看你,怎么这样不小心!”顿时,虻指责起我:“你这一天天的,都想什么呢,魂不守舍的?!”
  “没关系,又不是特意的。”子衿弯下腰,不知从哪里拿过块抹布,扔到咖啡的渍迹上。
  “没……没想什么……”我的目光终于从那幅画挪开。
  “别扎到手!”虻却没理睬我,她嚷了句,打了下子衿的胳膊,阻挡住,没再让他继续蹲下身子:“你坐那儿吧,再给我们冲杯咖啡;我们喝完就走!”
  “我不喝了。”我面红耳赤道:“子衿,你快别忙了,我这就走了。”说着,我挠了挠裸露出来的脖颈;最近,我身上长满了湿疹,又痒又痛,难受极了;而且,伴随着这湿疹的搔痒,还有身体的持续发烧。
  垂下头,扫了眼那张哈铁国旅集团的彩印广告,无意间看到自己的手;我的右手中指渗出了血,蜿蜒的血;大概是破碎的玻璃杯划破的。
  子衿站立在白色塑料桌前,征询般地望向虻。虻却一直都低垂着头,丝毫没注意到他的表情。不过,我想,我应该走。我早就坐立不安,尤其面对着虻身后的那幅雨中女郎。看着她我就有种奇怪我感觉,认为她就是虻,或者这幅画根本就是虻的翻版。不,不,她不仅仅和虻相象,面靥里还透出另一重熟悉的味道,一个熟悉的陌生人的味道;但那个女人又是谁,我迷惑了,就像当初想不起依兰是谁一样。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的记忆就象暴露在室外的酒精,慢慢地挥发;越是记忆深刻的,就距离我越遥远。我慢慢准备了许多纸张,A4的,B5的,随时将这些纸撕下一条,记上自己想要记住的东西;但这种强迫记忆的效果常常因为纸条的丢失而使记忆更快地流失,并且随着纸条的越来越多,我的记忆也因此发生了混淆,根本分不清时间发生的次序;所以我的记忆大多时候都是以片断的形式出现,这就导致了我无法知道事情的起因,以及结局。
  “不要走!”虻回过头,急切地叫住我,甚至拿着塑料扫帚的手拽住了我的衣袖:“一会儿我也走,我们一起走!”
  “你到哪去?”子衿警惕地扫向我,又将目光投向虻,问道。
  刹那,我从子衿的眼神里感受到一股凛然;也正是这种凛然,让我意识到我成为那个多余的第三者。虻却生气地将手里的塑料扫帚和撮子使劲儿地掷到地上,抓起她那红色的坤包,一扭身,斑马般地奔出客厅,留下恼怒的子衿呆立在桌边。
  “你走不走!”穿上鞋,拎着红色坤包,站在防盗门里侧,虻瞪大眼睛,向我嚷道:“你刚才不是说要走吗,现在怎么不动地方了?!”
  我胆怯地望向子衿,望着他脖子上暴起的青筋,上下滚动吞咽的喉咙,不知道此刻该不该听从虻的,离开这套住宅。子衿别过脸,瞧向阳台外面,却握起拳头,重重砸在白色塑料桌面上;那些杯,鼓状的玻璃咖啡杯,高脚杯,塑料烟缸,以及羹匙全都跳动起来,杯里的液体波浪般漾动,咖啡洒了出来,干红荡到了高脚杯的上部边缘,然后退却,升起,再退却,钟摆般往复着;而每一次的退却,都会在杯壁上留下淡淡的渍迹。
  “走吧;但你记得,魏虻,你今天走了,以后就不要再踏进这间屋子!”忽然,紧握着iPhone4的子衿脖子一歪,迅速扫了我眼,右手掐在腰间,左手指向虻,狠狠地讲道:“不要以为我多能容忍你!”
  虻也怒气冲冲地瞪大眼睛,脸色通红,直视向子衿;几秒种后,她猛地拉开红色坤包的拉链,从里面取出把防盗门的钥匙,使劲儿掷过来:
  “好,顾子衿,你有种;你听着,以后我绝不会踏进这里,你也别再给我打电话!——你还傻站在那儿做什么,还不赶紧走!”
  钥匙落在白色塑料桌上的哈铁国旅集团的彩印广告,然后又蹦离开,弹跳着打在子衿的身上。刚才,虻就是用这把钥匙打开防盗门进来的;刹那,我奇怪虻为什么要拎红色坤包;她一向讲究服饰的搭配,穿什么衣服配什么包,穿那件红裙子,她才拎红色坤包,再配上红色鱼嘴鞋;可今天,她明明穿着苏格兰格子的短袖衬衫,明明应该拎着那个同样格子的手包。
  我回头瞧了眼盛怒的子衿,身不由已地向虻走去。我和虻一起来的,也应该一起走;但现在局面闹成这样,我一走了之,会不会有怯懦之意,会不会有扰局之嫌,会不会是不负责任的表现?穿上鞋,我的目光落到虻的红色坤包上,疑惑又涌了上来。我打了个喷嚏,感觉到了冷,也感到心虚,不知道以后再怎么面对子衿。我刚走进楼道,虻就霜着脸,砰地一声摔上防盗门,将子衿单独隔离在后面,蹬蹬地,快速奔向电梯间。垂下头,扫了眼右手中指上的创口,我匆忙地跟在虻的身后。站在电梯前面,她握着红色坤包的手抖动起来。我瞥了她眼;她眨下眼睛,两行泪水无声无息地划过脸颊。
  
  许多天都没看到子衿;直到那天,依兰出现在我面前,我才知道他又去俄罗斯了。和他一起去的,还有翻译喵喵。虻听到子衿的消息,不屑地撇撇嘴,吩咐我看好她的那块蔚蓝色丝巾,抓起她的红色坤包,拿着冰点踱到一边。当时我和虻正在地下商场的冷饮厅吃冰点,忽然两侧过道的人丛中闪出一袭白色,依兰拎着刚买的衣服站到虻的身后。
  地下商场里的通风环境并不好,又闷又热,几乎人人都汗流浃背,所以这一角的冷饮厅的生意就出奇地好,那些逛商场逛累的经过这里,胸膛里都会升腾起购买冷饮的欲望。我和虻也如此,虽然我们并没有购物。
  虻和所有的女子一样,喜欢逛街;自从和子衿闹过后,一连半个月,她几乎天天来找我,要我陪她逛街。夏季的街上,总有股驱不散的铁锈味,漫在人行道上,也漫在街两侧的楼厦里,四溢而出。而且这铁锈味给炎热的太阳晒过,不知不觉钻进行人的肌肤里,顺着呼吸道钻进肺部与血管里,然后久久逗留,使得每个人都成为这铁锈味的发生体。也正是这股铁锈的味道损害了我的呼吸系统;这一阵儿,将近四十天,我一直在感冒,一直在发烧,嗓子疼痛,说话沙哑,就连走起路都发飘;中医院的那位从佳木斯医学院毕业的年轻医生告诉我,这是支原体感染,建议我挂一周水,再辅以中医治疗。但我听到他的话,当即拨腿离去。我拨腿离去,不是因为别的,而是我晕针,更怕针头浸过药水后的铁锈味儿。
  悠远的童年记忆里,我躲在充满药味的手术床上,朦朦胧胧看到那位段医生戴着大口罩站在我旁边,近视镜后面的那双眼睛居然也充满了药味。我想,也许那是我的幻觉,注射过麻醉剂后的幻觉。在段医生身边,是同样躲在大口罩后面的朱护士,我是从她眉间那颗硕大黑痣辨认出她的;现在回忆起来,很难想象一个阑尾炎手术居然会在凌晨三点进行,更难以置信的是段医生给我做手术,他可是当地赫赫有名的专家;不过经过我老妈的解释,一切就都合情合理了,得了急性阑尾炎的我,因为院方原因耽误了手术,已经快要穿孔了,那天又恰逢八月十五,医生们放假了,所以院方才会在我的老爸老妈的央求下,紧急请出了段医生。支离破碎的记忆里,我欠下身,看到脚的位置竖立着铁架子,一个玻璃药瓶悬挂在上方,蓝色的药液顺着胶皮管子缓慢滴落。
  我头顶上方那个白色塑料管子也因为炎热缓慢滴落着水珠,那是个下水道管子,裸露在外,收集着人们呼吸的气体,再将这些气体转化为蒸汽。我和虻刚坐下时并不知道头顶上还会有这东西,只是诧异牢牢固定在水泥地面的桌子上怎么会有滩水,直到第N滴水珠滴落到虻的手臂上,她抬起头,嚷了句,我才注意到头顶上的下水道管子。
  依兰瞥过来的眼神里分明含着某种嘲弄。一直以来,依兰就似乎刻意在和虻作对,尤其在衣着方面。虻喜欢红色的,衣服、鞋子、服饰和手包大多是红色的,依兰则处处是白色的,衣服是白色的,坤包也是白色LV的。她见虻离开我,到附近那家鞋厅,就从鼻孔轻轻而不屑地哼了声;只是她并不坐下来,站在我旁边,目光却不住溜向虻那个方向,故意甩了甩头发,大声和我说着子衿的事情,说着喵喵出过这趟国就要休假娶老婆的事情;她说到喵喵名字的时候,头顶上方又滴落下水珠,恰恰滴落在她面前的桌面上;只是她没注意到,继续侃侃而谈。而那几位行人买过冰点,扫了眼满满腾腾的冷饮厅,宁愿拿着冰点离去,也不坐在我对面的空位上。聊过半天,看到我实在厌倦了,才拎着大包小包,斜着身子,吃力地离开,又很快混于人丛中。也直到这时,虻才端着她的冷饮踅返回来。
  “烦人!”看着依兰踏上那滚动电梯,虻白下眼睛,甩下句:“我又不是不知道子衿走了,还用得着她跑来告诉——哎,你相信吗,她是故意的!”
  “她当然是故意的……”我笑了笑,回味起依兰刚才甩起长发的动作,幻想着她口腔里玫瑰的味道,心里隐约被陶醉。也许,正是琢磨透了虻不过是暂时的回避,依兰才故意磨蹭,故意和我说这么多的话。可谁知道呢,女人的心都是海底针,永远不清楚她们的小脑瓜里都是什么。
  “你知道她故意什么了?——她这是故意跑来告诉我,子衿到俄罗斯去了!”虻更凑近我,眼睛也直盯向我,说道。一股淡淡的茶香味羼杂着冰点里的奶油味和香精味喷向我,暂时驱散开那股铁锈味,弥漫在我的嗅觉里。停了停,虻翻了下眼白,又怏怏道:“不就是她看我和子衿在一起,眼气吗……”
  其实天气闷热并不总预示着是个大晴天,也有可能是滂沱大雨的前兆。坐在潮湿的房间里,看着满墙达利的画,置身于虻所热衷的印刷品中间,回想起那天的情形,我浑身大汗淋漓。感冒了四十几天,我头昏脑胀,手脚发软;而且记忆更糟了,甚至会把几天、几个月或者几年发生的事情重叠在一起,认定是一天发生的;那些记录记忆的A4、B5纸被撕成一条条,信手扔在某个地方:桌上,床下,卫生间里,厨房碗柜里……到处都是记忆的碎屑,我却拼凑不起一个完整的往昔。
  从地下商场出来,天更闷更热了,广场南侧那个大屏幕上播放着天气预报;我瞥了眼,最近南方五省正遭遇百年不遇的大旱,那位天气预报女士操着标准普通话,预告大旱的即将结束;当然,接踵而来的就是大涝;这引起了三峡大坝的拥护者与反对者新一潮的辩论。大屏幕对面,广场另一侧搭起偌大的舞台,似乎有什么活动即将举行;整个广场人群攒动,来来往往,显示出一个现代化城市的生机与忙碌。杲日炎炎,热辣辣的阳光洒在街上,洒在身体上,热岛效应中心的这块水泥地面上方就像个小蒸笼。虻却不惧怕这炎热,继续挽着我的胳膊。
  “我们去哪儿?”我回处张望了下,疑问道。一直以来,我就觉得有人在跟踪我,窥视我;只是我无法把那窥视者从人丛中辨认出来。
  “我们到山上去;”虻重新戴上那蔚蓝色的丝巾,直视着前方讲道:“我想闻下蒿草和泥土的味道。”
  听到虻的话,我怔下神。其实在我内心深处早就渴望闻到蒿草和泥土的味道,否则那夜就不会奔出子衿的视线,奔到这座城市的郊外,捉条蚯蚓放到子衿培育的那株茶树下。每天生活在钢筋水泥间,我的嗅觉里充斥铁锈味,以及垃圾腐烂的气息,根本就闻不到真正的自然的气息。
  经过那辆大奇瑞时,虻忽然哈哈笑了起来,恶意地踹向它的左前轮一脚。我慌张抬头扫了眼,看到依兰就站在对面中国银行的玻璃窗前,手指倾斜向上,向我做出个手势;和她的目光交汇的刹那,我就知道她一直躲在那里,一直在等待我们的出现。可她怎么会知道我和虻就一定会在这个出口出现?我扭过头,虻装作若无其事的模样,挽着我的胳膊,掠过那些挤在一起的车辆,穿过通天路与新华街那个十字路口。
  “好开心!”拐过街角,不顾众人投过来的目光,虻倏地放开我的胳膊,将两手举向天空,大嚷道。嚷过后,虻回过头,掀开蔚蓝色丝巾;此刻,我发觉她涨红了脸,两片唇更象蠕动的苞谷虫儿了。她忽然变得严肃起来,站在我对面,眼睛凝视着我:“你是不是觉得我太幼稚了?!”
  “我没觉得呀……”我辩解道。
  “可是我从你眼神里分明看出你在笑!”虻的颈部微微前倾着,头部探向我,眼睛死死盯过来。
  我也笑了,无奈地笑了。环顾下周围,偶尔有行人向这边注视;再往前,一堆车挤在街两侧。前面十几米远,华伟商务酒店街对面的小影院打出滚动的霓虹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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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抬起手,试图抚摸向她的面靥;但她一歪头,躲过我的手,继续死死盯着我,又逼问了句:“你还没回答我呢!”
  “回答什么?”我明知故问道:“我们赶紧走吧,你不是要到山上去吗……”
  “不去了!”虻挪开她的目光,情绪忽然低落下来,转过身,沿着通天路向坡上的电视台方向走去。我加快脚步,跟上去,隐约听到她嘟囔了句:“没意思……”
  “那你跟我结婚吧。”我突然说道。
  “什么?!”虻吃惊地望向我,接着神情又恢复了那种黯淡与虚空,轻轻摇下头,拒绝道:“不行,我不能嫁给你,你也不能娶我……”
  “那你爱我吗?”我紧跟着问道。
  “我当然爱你了;”虻不假思索道:“也许在这个世上,没有谁能比我更爱你的了;甚至我比你妈妈更爱你,但我就是不能嫁给你;至于什么理由,我想就算我不说,你自己心里也清楚,话说的太明白,就是一种伤害了。”停顿片刻,她叹口气,将那款红色坤包往肩膀上提了提,拉着长腔,意味深长道:“你不能给我的东西太多太多了,我可不想打击你,你知道吗,就因为我爱你,才不愿你受伤!”
  “那我要是娶别人,你会伤心吗?”听她这样说,我胸膛里忽然泛起汩汩的恶意,眼睛盯着她问道。
  “傻瓜!”她嗔骂了句,眼圈却湿润了:“我能不伤心吗?——不过,你要是找到你的最爱,我会为你高兴的!”说着,她居然抿嘴笑了,苦涩地笑了:“哎,你说,依兰和云儿,她俩谁比较好?——”不等我回答,她赶紧说:“我觉得依兰好一些,毕竟她没结过婚,性格也开朗,不像云儿……我可不希望你找了个结过婚的女人……”接着,她又自言自语道:“不过,只要你不觉得我烦,我就会一直陪着你;我不会主动离开你……”
  虻的笑靥在我的记忆里渐渐淡化,成为模糊,成为支离破碎的片断。我不能确定这样笑靥位于时间载体上的确切位置,甚至确定不了她们大致的前后顺序,以及哪张笑靥是在炎炎夏季里绽过的,哪些又属于那个阴雨连绵的日子;我只是凭借我自己的所能,努力地记忆。但她们,正日趋一日地从我的大脑皮层里脱落,消逝,既不可阻止,又无法再生。
  
  虻打来电话时,雨下得正浓,我正坐在电脑前浏览着网页,那个卡扎菲陷于窘境,遭遇到法英美的狂轰滥炸,正看到那位cabal斗士的评论:‘这个纪元已不是海明威时代的西班牙,没有那么多自愿的国际主义自愿者,只有虚假的正义与虚饰的措辞,所以弱小的国家只能慕尼黑般地被肢解与出卖,只能被宰割,被窥视与被禁脔……’;电话里,虻的嗓音低沉着,似乎还带着丝丝的倦怠。
  “你快来我这里吧,我害怕……”她低低地倾述着,那声音里浸透过来,震颤着我的灵魂:“刚才我做了个梦,梦到你和我一起上街;正走着,突然发现我手里握了把刀,后面一群人在追杀我……”
  我也做过类似的梦;不过,不是别人追杀我,而是死神握着把镰刀,屏住呼吸躲藏在门后;它静静等待我开门的刹那,然后立刻将镰刀斫砍下去。
  “别怕,我一会儿就去!”我赶紧许诺道;我面前的桌上,摆放着纸杯,以及一盒感康,还有阿莫西林,罗红霉素;医生告诉我,现在支原体感染正在流行,它已侵蚀到我的咽喉,所以说话时,我会感到喉咙发痒。
  “不,你现在就要来,马上来,现在外面打雷,我害怕!”歇斯底里的虻几乎哭出声来。
  “好的,我马上去……”顿时我急躁起来;抬头扫了眼;办公室里,其他人纷纷以异样的目光注视向我。
  可是同事们都在加班,我怎么走,做个隐形人吗?窗外,下起了雨,滂沱大雨;轰隆隆的雷声里不时夹杂着闪电。面对这样的天气,我退缩了,害怕了。本来我就感冒了,四十几天过去了,一直都没好;而且我也害怕雷声,害怕那划过大半个天际的闪电;据说这样的雷电能够致人于死命。一大早儿,天就阴得厉害,又闷又热,抬起头,黑压压的,使我想到那句唐诗;但临到晌午,城没摧毁,天却漏了,哗哗地,下起大雨。因为敞着窗,雨水梢进来,那汩清新与潮湿也跟着涌进来。
  放下电话,站在窗前;远处的天际白茫茫一片,窗外的雨水沿着倾斜的马路奔涌而去,俨然形成一道湍急的小溪。我打个寒颤,望了眼对面桌的张晓蕾,嘴唇动了动,顺手拿起张A4纸,装作有事儿要出去办的模样,不顾投向我脊梁众多的眼神,逃出办公室。
  雨下得正急;下了楼,冒着雨,匆忙钻进辆出租。刚钻进出租里,随着车门咣啷关上,一道闪电划破天际,随之一串隆隆的雷声滚了过来。空气里满是潮湿,尤其出租车里。我打了个喷嚏,一滴雨水顺着发梢流淌过脑门,沾在眼镜上;我擦试了下,脱口而出:
  “中心广场……”
  街两侧鲜有行人,车窗外的雨急促地奔涌而泻,哗哗地敲打着车体;车前面挡风玻璃上那对雨刷器匆匆而机械地摆动着,竭力刷开前方白蒙蒙的视线。密集的雨在雷电的伴奏下滴落在倾斜的挡风玻璃上,令我联想到fascinante这个久违的词汇。整条街都成为了湍急的溪流,车轮碾过,向两侧溅起抛物般的水花。
  虻又一连打开三次电话,每次口气都充满了焦急与不安。其实,从站前到中心广场,步行也不过七八分钟时间,她这样焦急地打来电话,一定有什么事儿。不过,也不一定。自从她脸上挂上蔚蓝色丝巾,脾气就变得古怪,而且也不怎么出门了。她成为了宅女,也开始抽烟,因此牙齿也渐渐地泛黄。
  扔下五元钱,在雷电交鸣中穿过滂沱雨线,经过那家花木商店,穿过长长的楼道,扫了眼正躲在里面避雨的那对小情侣,来到电梯前。我的头发一个劲儿地往下滴落着雨水,衣服也已经湿透了,粘贴在皮肤上,难受。按过电钮,我回下头,那对小情侣偎依在一起,正望着外面。楼道里满是潮气,又湿又冷。我不禁打个喷嚏,鼻涕流了出来。于是,我使劲儿擤下鼻子,跺跺脚,运动下身体。电梯并没有下来,而是一直在上升,从三楼一直到十七楼。我在焦灼地等待。我的镜片给雨水淋到,所以视线之内一片朦胧。
  忽然,雷电交鸣中,又是匆匆的脚步,哒哒的高跟鞋有节奏地敲击着水泥地面,其间夹杂着错乱的较轻的脚步声;一对母女出现在我的视线内,年轻的妈妈穿套藕荷色的套装,手里执着还没收拢好的藉荷色天堂伞,雨水顺着塑料伞尖一滴一滴地滴落下来;七八岁的小女孩穿着件粉色的小裙子,拎着一大方便袋的小食品,不停迈动两条小腿,紧紧跟在她后面。因为拎着东西,小女孩走起路来有些吃力,踉踉跄跄的。
  “妈妈,到家了……”小女孩口齿不清地抑起头,对着那女人说道。
  那个女人却没吭声,她甩了甩头发,将淋在上面的雨水甩掉;当然,其中几滴溅到我身上。然后她皱着眉头,从斜挎在肩上的藉荷色坤包里掏出电话,扫了眼。噌地一声拨钢刀的清脆声音涌入我的耳鼓,久久回漾;那是款旋转屏的摩托罗拉Aura,金色的外壳在这阴暗的楼道里也熠熠生辉。目光落到摩托罗拉Aura上的刹那,我砉地想到了死神,想到那个拿着大镰刀收割灵魂的死神。于是,我打个寒噤,下意识地回过头。
  那对小情侣背对着我,站在没有门的楼道口望着滂沱大雨保持着沉默;雨声哗哗,一汩汩潮湿与腥味的空气,以及闪闪的雷电不间歇地涌进来。除此之外,就再没有什么迹象显示出哪儿藏着双眼睛朝这边窥视。一直以来,我就觉得那双眼睛窥视着我,时时刻刻都在窥视着我;但我不能确定他在哪里,甚至不能确定窥视者的性别。
  电梯间缓缓降落,我在焦灼地等待。十三……十二……十一……十……九……八……红色数字的每一次跳动都会让我升腾起新的企盼。可就在红色数字将要跳到一楼时,我忽然回忆起那个久远的不停往复的梦境;梦境里,我站在扇门前,门后面就藏着高举起镰刀的死神;我和他都知道彼此的存在,但我一定要经过那扇门,一定要闯过去;而他也清楚这点,才会站在门后耐心等待。
  恍惚间,镜面一般亮的电梯门在那声轻微的响声中大敞四开;小女孩松下口气,窸窣地拎着那袋小食品率先走了进去;那个女人却警惕地扫了我眼,站到电梯里的一角,空着的一只手揽过小女孩,另一只手将伞尖对向我。我犹豫下,也走了进去。
  电梯里是另一重小世界,听不到电闪雷鸣,感受不到滂沱大雨;也许和外面世界有联系的只有身上雨淋过的气息:湿漉漉的头发,湿漉漉的衣服,以及那个女人手里湿漉漉的伞。我按了十七层;那个女人看到我按过后,才警惕地按了十四层。不过,她并不知道,一个坏人通常总会按最高层的,然后再伺机进行他的歹意。我想,我也如此吧。不过,我手里的刀呢,刀在哪里?我张开手。右手中指蜿蜒着一道伤痕,一道具有象征意味的标志。那个小女孩瞥见我手上的伤痕,张大了眼睛。不,也许是那之前她就一直在张大眼睛注视着我。敌意是可以传染的,不需要用言语就可以弥漫至整个空间。
  砉地,看到她背上的那个蔚蓝色书包,吮着右手食指,一直偏着头望向我,我不禁胸口一悸:怎么会呢,难道我置身于梦境中?!也许我一直都生活在梦境里,一直都不曾醒过来;是的,是的,我生活在梦境里;也许我们都生活在梦境里,不断的噩梦,我会在其中惊醒……但是现实呢?——也许,现实也是个梦境,不可以重复的、糟糕的、无法选择的梦境。这就是我的生活,也是我的无奈。或者,这些不断重复的梦境,就是不能重复的现实的影子吧;或者现实就是梦境无意识的折射吧。我不断用那些A4或B5纸将我的梦境记录下来,不断在现实中迎合着梦境;这也是我失去记忆的缘故。终有一天,这两者会一起消逝,湮没于永恒、黑暗与未知之中。我已经无法醒过来。
  想到这里,我浑身的神经再次绷紧,慌忙退后步,摘下眼镜,重新擦试下。不过,再戴上眼镜,眼前也是朦胧的,就像一张被雨水淋花了的画,各种色彩混乱在一起,各种影子相叠在一起,分辨不清。于是,我颓唐地靠住电梯冰凉的墙壁,微闭上眼睛。刹那,阿木的歌声又回荡在这狭小的空间。我从裤兜里摸到起手机,朦胧不清地看到虻的名字闪烁在上面。可不等我按下接听键,阿木的歌声就没了,似乎消融于这冰凉的空气中。我无奈地垂下手臂,似乎看到虻那张满是泪痕的面靥。
  “那个叔叔的脸怎么是青色的呀?”十四层停顿的刹那,那个小女孩快步走出电梯,抑起头,压低嗓音疑问道。
  那个年轻妈妈没回答她,只是推掇了下她的肩头,同样压低嗓音摧促道:“快走!”
  电梯门缓缓关闭,将我隔绝于这狭小的空间里;顿时我惊慌起来。那双窥视的眼睛又浮现出我的感觉里,他无处不在,又隐身于无形,我无法面对他,因为他一直盯向我的身后;每次的转过身,他都会随之转移到我身后。我闭上眼睛,暗暗祈祷。可闭上眼睛更加害怕。于是我瞪大眼睛,盯紧那红色的数字。
  听着电梯门在身后悄然关闭,我不敢回头,紧走几步,抑制住狂乱的心跳,走到17A门前,飞快按了下红色门铃,生怕那窥视的目光跟过来。同时,我却清楚,我无法摆脱掉那窥视的目光,他鬼魅般跟随着我,直剌进我的骨髓里。
  刹那,我似乎听到门后面的喘息声。沉重的喘息声透过沉重而厚实的防盗门传入我的耳鼓,使我也紧张起来。我再次按动门铃,防盗门上方的猫眼儿咔哒响了声,露出一只不断转动而惊惶的眸子。她不安地向我身后扫了眼,疑虑地问了句:
  “就你一个人?”
  “就我一个人……”被她的紧张感染,我也不安地回头扫了眼,从骨子里往外地透析出胆怯与恐惧。
  从防盗门到楼道那扇铁门,不过三米远的距离;隔着那扇铁门,再往前走三米远,就是电梯口。我不敢相信在这短促的距离,还会有人跟踪我。接着,我又想到那对母女,她们何尝不是用警惕的眼神望向我?——况且,一直以来,那双看不见的眼睛就在窥视我,无论我到哪里。就在这时,我无意间发现那扇通往电梯的铁门上方安装了个摄像头,它漠然对着这条短促的楼道,漠然地存在着。那么,是谁在它后面窥视着我,是子衿,还是依兰,或者别的什么人?刹那,我感到自己似乎正赤身裸体地站立在大庭广众下,甚至连用手遮挡住隐私处的机会都没有;这使我惶恐不安。我接连打了两个喷嚏。于是,我回到现实中。一串哗啦哗啦的声音传进我的耳鼓,打断我的冥想。虻在开锁;从这声音里,我听出她的紧张,想象到她那双不停抖动的手将钥匙插进锁孔,却怎么也扭不开的情形。
  “慢点,别着急……”说这话时,我的额头沁出了汗,浑身颤抖。不,那也许不是汗,而是淋在头发上的雨水。我的衣服湿漉漉的,紧贴在身体上,这让我很难受。
  虻抬头瞥了我眼,目光里流露出责怪与焦急。终于,那串哗啦哗啦的响声停止了,防盗门敞开道缝,虻左手提着把菜刀,右手拿着串钥匙,颤抖着嘴唇,失魂落魄地站在我面前。客厅里显得异常明亮,虻打开了所有的灯;她穿着件蔚蓝色棉布睡袍,胸口的位置一枝剌绣玫瑰婀娜地挺起,而她那双红色鱼嘴鞋则规规矩矩地摆放在靠近防盗门附近的鞋架上;鞋架上空荡荡的,只有她这双鞋。我刚走进屋,伴随着那电闪雷鸣,她一使劲儿,咣啷一声,急忙将防盗门重新锁上;不等我换上鞋,她就从背后抱住我。
  “你怎么才来?!”
  扭过头,两行泪水默默划过虻的脸颊。客厅的窗下,那台跑步机静态地摆放着,虻的那款红色坤包挂在扶手上;我忽然疑惑起来,不明白她为什么要把坤包挂在那里;接着我又看到两个白色塑料药瓶,脑子里联想到一串化学分子式;在那俩塑料药瓶旁,还有板锡纸般闪亮的胶囊,其中几粒显然已经使用过,露出凹下去的浅浅的洞。目光回落,近处的玻璃茶几上摆放着塑料烟灰缸,上面的缺口上夹着枝没点燃的烟,旁边是盒红色的七匹狼,以及粉色塑料的打火机;最近虻突然嗜好起烟来,从几枝烟,到每天一包;每次看到她,她都会夹着烟,在袅袅烟气里眯缝着眼睛注视着我;久而久之她的牙齿也给焦油薰得微黄。我轻轻握住她的手;她手里还分别握着菜刀和钥匙。我又想到那双无孔不入的窥视者的眼睛。远处,客厅的玻璃窗外一片阴暗,玻璃上挂满了雨滴,正滴落的雨滴,顺着玻璃蜿蜒而下的雨滴;雨线朦胧,一道闪电划过,接着又是滚滚轰鸣的雷声。
  “我害怕……”她啜泣着,嘴唇苞谷虫儿般蠕动着,低声说道:“刚才我做了个梦,梦到你和我一起上街;正走着,突然发现我手里握了把刀,后面一群人在追杀我,他们把我的胳膊砍掉了……”她说话的时候,我已经转过身,和她面对面。她抬头抚了下我的头发,责怪了句:“你怎么来的这么慢?!——子衿不在,你也不在,醒来时外面又打着雷,我害怕!”
  刹那,我闻到了股铁锈味,它羼杂着另外一种味道(也许是雨水的腥味,也许是虻泪水的味道),冲涮着我的嗅觉。我的两只手慢慢抬起,从虻的胸部缓缓上升,停留在她的脖颈上。她的脖颈那样的柔软,那样的美丽,就象天鹅的脖颈,微微上扬着,顶起她的面靥。她的一双黑色眼睛凝视着我,井水般吸吮着我的灵魂。我被陶醉了,暂时忘却身后另一双窥视的眼睛。
  “别怕,”我吻向她,带着丝怜悯喃喃低语道:“我们结婚吧……”
  豁地,她推开了我,面靥冷峻起来,静静地望向我。此刻,她距离我这样近,她面夹上的每一个纤弱的汗毛都纤毫毕现,还有正在她脸上泛起的小疙瘩,以及不停蠕动的嘴唇。虻的皮肤上满是这样的小疙瘩,最起初仅仅是被忽视的一粒两粒;没几天,就泛滥成一片,手脚、脸部、背部和胸部;也正是这些小疙瘩,让她离群索居,不愿意走出门。
  “不!”她的眼眶里含着晶莹的泪水,坚定道:“我可以爱你,但我不能嫁给你——你给不了我什么,而且我也不能离开子衿,和你在一起,”她轻蔑地笑了声,又恢复严肃的表情:“我已经过惯了舒适的日子,离开这样的环境,我连一天都会受不了的!”说着,她独自走回玻璃茶几前,在那张单人沙发上坐下,将那枝插在烟缸缺口处的烟叨在嘴上,翘起二郎腿;可她接连按了几下火机,都没点燃,只好沮丧地将火机扔到茶几上。
  刹那,我回忆起几个月前,虻和子衿的那场争执,并且奇怪她又是什么时候同子衿和好如初的;或者当时的那场争执只是一场戏,演给我看的一场戏?因为争执之后没几天,虻就重返回这套住宅了,虽然那时子衿又已经到俄罗斯去了。
  “那我怎么办?”我的额头沁出了汗,细微的汗。窗外,阴雨连绵,一道闪电耀眼地划过,接着是滚滚的雷声。我忽然又回忆起那个久远记忆里的梦境,回忆起那个拿着镰刀躲在门后的死神。
  “你想怎么办就怎么办,”虻叹息声,将那枝没点燃的烟攥在手心里,揉搓着:“就算你现在身边有个女人,天天陪着你,我也不会说什么,而且我也没权利说……”她的另一只手抬起,擦拭下红肿的眼圈,继续说道:“我只能祝福你;唉,你要相信这一点,两个相爱的人不一定在一起,不一定有个美满的结局;现在,我们能够在一起,已经很幸运了……”
  我怔下神,却不知道自己究竟哪里幸运,相反倒是很苦涩。不过,我没反驳虻。我沉默下去,眼睛盯向那枝烟。它在虻的手心里折断,黄褐色的烟丝被一股强力抽出,弯曲着红过现代工艺烤制后的纤维体。片刻之后,虻啜泣着,把它扔进那个塑料烟灰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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