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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家小院第三十三章 白狐说起这话时

作品名称:石头记之:十三家小院      作者:爱在无言      发布时间:2012-11-17 17:33:11      字数:9637

  “其实,我一直不愿住在这里;”当白狐说起这话时,满脸流露出委屈;她略施粉黛的面孔微微前倾,一只拳头轻轻托起头部,向她的听众们说:“我需要一种不一样的生活,需要有意义、有价值的生活;如果人生只是这样无聊地活着,那还不如死去……”
  婉如安静地坐在两棵海棠树之间,沉浸在思绪之中,似乎没听到这些女人,这些娘们儿与准娘们儿的议论;也许因为学业的忙碌,也许因为别的什么事情,婉如有日子没这样坐在破烂石头边听老曹讲故事。不过,今天老曹来的有些晚。黄昏的余晖洒在石头上,金子般诱惑着我,也诱惑着墨夜的那位旅行者房客——他其实曾经是地质系的高才生,是位小有名气,我却一无所知的地质学家,一位默默无闻的驴友;在国家地理杂志里以及地质学会中,他姓樊,俗称樊石头,因为他就知道石头,别的什么都不知道;在他那个圈子里,他就叫樊启鹏——他拿着那枚放大镜聚精会神地分析,然后将他的认识放在大脑里进行总结,再形成文字,向那些权威杂志灌输。
  其实,白狐也给自己的话吓住了;人生常常十有八九不如意,可没几个人真的死去,就像那位匈牙利的才子说过的那样,灵魂诚可贵,生命价更高;若为银子故,两者皆可抛。在这个乱七八糟的人世间,多少人为了生存而泯灭掉人性,多少人在道貌岸然地讲经说法,背地里却做着苟且的事情。
  “对,我也这样想;我们的青春就是我们的本钱,”烟柳人家赞同道:“为什么那些男人可以利用他们手里的优势——权势和银子占有青春美貌的女子,我们就不能用我们的青春占有;我们不过想让自己的生活更精彩些,让我们的生活丰富些,也就是让我们的生活质量高一些,顺便让我们的家人也过上好日子……”
  “可是银子在哪儿?”婉如的目光形成45度仰角瞧着她们,若有所思道。
  砉地,婉如又回忆起老叶病重时的情形;如果那时家里有银子,老叶还会病逝吗,自己还会在这个破破烂烂的小院里生存吗?或者,想得更远一些,如果家里有银子,她的妈妈还会离开这个家吗?这样想着,婉如不知不觉偏下头,瞟向亮着灯的闲云家的窗口。影影绰绰,闲云正坐在窗前,和糖糖一起吃着薄饼羊肉。我顺着婉如的目光瞥了眼,食欲立刻被勾了起来,似乎那香喷喷的羊肉,配着青椒洋葱和番茄,被咀嚼着,吞咽进饥饿的腹中。
  我已经有日子没在闲云家吃过饭了;哦,也许自打蓝住院后,我就再没心情到她那里混吃混渴,甚至连她要搬出十三家小院,也是听别人说的。刹那,我又联想到她和小辉哥的那个传言;嗯,那一定仅仅是个传言,并不是真实,否则依着闲云的性格,她早就将这事儿张罗出来,风风火火地和小辉哥手挽着手,进出十三家小院,向大家宣布她崭新幸福的来临。但要说那传言完全是虚无的,又不可能;为什么她要和小辉哥同一时间搬出这里?想到这里,我就迷惑了,只好转过头,继续听这些女人们的闲谈。
  “在哪儿?!——”白狐的目光落在婉如的脸上,又扫了眼她隆起的胸部,嬉笑起来:“你说能在哪儿,在你自己身上呗,等你什么时候知道了,就说明你是成年人了;唉,你还是儿童,少儿不宜。”
  淡淡的灯光映在白狐的脸上;那一刻,白狐的神情有些神秘,似乎她就是那个网络上的熟女,烂熟烂熟的熟女,不断地炫耀自己的身体,手指、脸蛋、胸部、腹部、腰部和大腿,乃至脚掌。当然,在这神秘中,还隐约可见一种不屑与傲气儿,让我联想到很多,譬如花样年华的疯狂,以及我的曾经女友狐狸。
  当初,狐狸和我分手的前夕,也是一般的神情……
  “以后不要再纠缠我,”狐狸手里拎着她的粉红色箱包,霜着脸,再没有当初的温柔:“我们不适合,真的不适合;唉,也许你应该找一个更好的女孩儿,而不是我……”
  我垂头丧气地坐在月影家客厅里的沙发上,脑瓜子里嗡嗡的,一片空白。不,那一刻并不是空白,而影片般一闪一闪的,回漾起和狐狸在一起的时光:一起逛街,一起吃饭,一起坐在月影家客厅里闲聊,一起哭一起笑;而一幕幕的尽头,我似乎看到自己和她初识在地铁入口处;哦,那天,她一手拽着同样的箱包,另一只手拿着张地铁路线图,头部轻轻甩动,微风拂散搭在额头前的乱发……唉,人生若如初识就好了,那样就没有遗憾了,也就没有以后的争吵龃龉以及不甘愿的分手……
  那天,站在月影家的客厅,站在我面前,穿着超短裙的狐狸冷冷说过话,就毫不留恋地转身离去,只留下一串渐行渐远的高跟鞋敲打在地面上的嗒嗒声;而就在小院外面,停泊着一辆黑色科帕奇,西门戴着大墨镜,坐在驾驶位,吹着口哨,等待着。那一刻,幸亏月影家空无一人,否则我可糗大了。
  刹那,西门脖子上那条粗重的金链子又映入我的脑际,魔咒般诱惑着我,打击着我。就在小辉哥请街坊到花样年华狂欢的那天,我再次不期遇到他,他围着白狐扭动着臀部,眼神里全都是色迷迷的光彩;而我曾经的女友,狐狸就坐在十米开外的那间开放式包间里,和几个时尚女子侃侃而谈,举杯对饮。
  只是,现在回忆起来,我怎么也想不起来月影的一家人到底做什么去了;哦,也许月影教书去了,正上初中的楚才上课还没回来;而何七七一定是出去买菜了,总之,他们全都不在。
  “别以为我什么都不懂,”婉如反驳道:“我什么都知道……”
  婉如幽幽地回忆起和穿着军装的云流一起逛街的情形;尤其当诸葛云流拉着她的手,快步走过川流不息的马路时,她忽然感受到一种久违的温馨,想到了自己的老爸。不过,那太久远了,久远的需要云流的手握住她的手之后,她才重新回味起来,更使她产生了懵懂的向往。
  “痛……”躺在那间光线昏暗的小旅店里,她忍着羞涩,试图推开云流。他却似乎没听到,继续伏在她身上,吻着她,抚摸着她。顷刻间,她和他就全都大汗淋漓。
  “以后你会对我好吗?”十几分钟后,两个人的喘息平定下来,婉如突然问道。
  “当然会对你好……”云流疲惫地笑了笑,瞟了她眼,背过身子,将脊梁展露给她,这使她涌起一汩复杂的感受。
  那一刻,婉如突然忐忑不安,莫名地害怕了。直到云流穿上军装离开她,离开那家小旅店,她才知道自己为什么害怕——原来,她不过是在害怕怀孕;假如他不期地使她有了身孕,那她该怎么办,正在军校读书的他不可能和自己结婚,不可能娶她,就像他告诉过她的一样。
  “我们结婚吧……”那天晌午,在军校附近的一家麦麦姆听着略显嘈杂的音乐,吃着汉堡,喝着可乐,婉如忽然抬起头,半开玩笑地对一直盯着自己笑的云流说道。
  云流怔下神,那张笑脸似乎被这句话催化了,凝固在那里:“不行!”迅即,他斩钉截铁道。
  “为什么?”她诧异道。
  他垂下眼睑,避开她的目光,吱唔道:“我们……有规定……”
  “可不能一直都不让你们结婚呀!”她挺直腰杆儿,瞪大眼睛。
  “部队和地方不一样;我是军人,军人就得遵守军队的纪律……”云流垂着眼睑,手握着那杯可乐,喃喃低语道;片刻,他又抬起头,盯向她,继续道:“不过,你放心,我会对你好的,真的……”
  刹那,婉如的心思复杂起来。她叹息了声,无语了;接着,她脑际里又浮现出云烟撅起小嘴的形象;视频的另一端,她似乎一直都在忙着低头击打着键盘;那个丫头纯粹一个网虫子,站在网吧的沙发上,戴着麦,听着音乐,还一边在YY里不住地笑,不住地说,不住地敲打着键盘的,很忙很忙的;而她的名字,却那样的飘:紫陌云烟……
  “哎,我们的小婉如长大了,什么都懂了。”刚从家里吃过饭的苏武一边剔着牙,一边落座于海棠树旁。海棠花早已凋谢,枝丫间微绽出密密匝匝黄绿色的苞芽;苏武拍了下海棠树树身,不可置否地摇摇头。
  “哈哈哈,什么都懂?!”白狐眼珠骨碌碌地转动着,瞟向苏武,肆无忌惮地笑了:“你说她什么都懂……”
  苏武懵懵懂懂地点下头,瞥了眼婉如,不好意思地笑了。
  “能不懂吗,现在的小孩早熟,可比咱们都聪明。”烟柳人家却轻瞥了眼,嘴角歪了歪,似乎婉如压根不存在般,又似乎她很懂男女之间的事情一样,抑或她想到了自己和江州司马之间的关系。
  她不知道江州司马到底给自己些什么;或者到头来不过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但现实毕竟是现实,为了他的仕途,他不会公开和她的私情,这让她烦恼不已……
  “我爱你……”腻在一起的时候,江州司马吻着她的耳垂,喃喃道。
  “是吗……”她却不相信;因为她清楚,自己不过是他众多女人中的一位而已;很多时候,她都在想,自己和他有可能吗?但想归想,她还是认了命,不敢公开她与他的关系,因为她知道,那会冒天下之大不韪,那会被人耻笑,被那个女人,也就是江州司马的老婆打上门。
  烟柳人家想到这里,胸膛里满不是滋味。混了这么多年,一直都不曾有个结果,想到这个事实,她就觉得自己的失败。她不想老是这样被地下情困扰,不想……他比自己大了足足二十岁;她曾见过他的儿子,那位正就读高中的大男生;那个孩子仅仅比自己小五岁,可以说和自己是同龄人;在他面前,江州司马显然是个祥父,更是个春风得意的成功男人。唉,现在自己还年轻,可以有资本诱惑住江州司马;但当自己老了,人老色衰了,该怎么办?想到这里,她不由地羡慕起面前的这孩子,羡慕起婉如的年轻;她比自己还要年轻,大概更接近于江州司马儿子的年龄……转念,她又想到江州司马告诫自己的话——不准她将这段地下情公开,不准借他的名义做任何事情——不禁更加丧气了。
  “不用都瞅我,你们说的我是都懂——难道我不应该懂吗?”婉如挑战地看向这几位熟男熟女,目光也不禁地流露出不屑:“你们说的对,我又不是小孩子了,而且也不傻;如果我真不懂,那我就真成傻子了;只是我没你们这样俗,现在不会,今后更不会,因为我可不想和你们一样没品位。”
  婉如很反感这些娘们儿,尤其是烟柳人家、白狐和闲云;她觉得她们太庸俗,只认钱,只知道和男人上床;她却不同,她渴望爱情,真正的爱情,渴望一位白马王子不期闯入自己的生活,给自己带来不平凡的变化!
  不远处,还子穿件白裙子轻快地向小院大门走去;和她擦肩而错的是背着画夹刚刚回来的瑛子。哦,还子的眼睛显然给那散发文雅气息的画夹吸引,她的脚步稍稍停留,身体片刻微侧后,消失于小院门前的影壁后面。也就在这时,老曹蹒跚着,端着他的鲜啤杯子和一碟花生米出现在我的视线之内;他后面,黄色楼体,鱼药女王唐丽站在新买来的大鱼缸前欣赏着她的鱼。
  “老曹,今天准备讲什么?”我调侃一笑。
  一直以来,我就纳闷,老曹肚子里怎么会有那么多故事,难道他刚满月时抓过《金瓶梅》或者《一千零一夜》?哦,瞬间,我看到他的腋下夹着册书,一册没有了封面的书,那一定是破烂的《本草纲目》,否则它不会散发出一股驴肉馅包子的味道。
  “当然是妙玉了……”老曹效法那些三流星们的姿态,将鲜啤杯放在石头上,微微得意地抬手摆个试图赢得掌声的姿势:“妙玉可是难得的女子,有才有性情……可惜堕入空门了……”
  “那她一定也有着不一般的人生了……”婉如的注意力转移过来,她拿着小凳,坐到老曹对面。
  “哎,老曹,这个妙玉是不是也和你姐你妹一样,嫁给王室了?”烟柳人家也凑过来。
  忽然,烟柳人家——柳汐羡慕起这个妙玉,羡慕起老曹的众多姐妹们;她们无一例外,都生活在豪华的背景里,每天锦衣玉食,所有的烦忧不是为了生存,而是那些情感,以及权势,就象琼瑶小说里的男男女女,诸多性格后面,就是肆意挥霍情感,就是无休无止地为爱情而纠结;当然,对于老曹那些姐妹,她们的婚姻总会和政治与王室联系起来。
  “我想,妙玉不仅长得漂亮,还能歌善舞,她周围一定会有数不尽的王孙公子追求她……”白狐纤细的手指在半空划了个弧,落到胸前;她不幸在城市舞者大赛中被PK掉,却更加痴迷类似的赛事,也更喜欢流连于那些夜场,寻找着机会,寻找着她自己的归宿。
  刹那,白狐又回忆起那个风流倜傥的西门,心思不禁异动起来。
  “我说你们小脑瓜里都想些什么?——你们以为是老毕的精光大道呀,什么人上去了,就会成功,都会如愿以偿……”依兰品着月影送给她的茶,笑道:“这世上,哪有这么多王孙公子,倒是普通人哪里都是;而且,为什么只有能歌善舞才算有才,如果那样说,很多人都是油菜了……”
  “油菜,油菜,我爱吃油菜……”我嚷道:“大力水手吃菠菜,我吃油菜,我同样力大无穷!”说着,我挽起袖子,裸露出我精瘦的胳膊。据说没吃菠菜之前,大力水手的胳膊也不粗壮,可吃了菠菜之后,就粗得像截砍不断的烂木头,坚硬无比。
  “什么?”忽然,一个熟悉的声音飘了过来;我为风狂那张年轻的面靥闪现在我面前;他背着那把蓝吉它,晃晃悠悠走到这边,四下里扫了眼,又晃晃悠悠地离去。
  “都哪跟哪呀……”依兰放下茶杯,忍俊不禁:“你还喜羊羊和灰太狼呢……”
  “这人,幽灵呀……”白狐回头扫了眼,笑了起来。
  的确,最近我为风狂幽灵般,不常在小院里出现了。每天,他都早出晚归,不知在忙什么东东;而且,他不再阳光,满脸浸着一股挥之不去的忧郁,就像是出了什么事情,在凭吊着什么。哦,当然,我们每个人都在凭吊,凭吊逝去的青春,凭吊足以令我们伤怀的渐渐远离的爱情……
  “依兰,难怪畸笏叟总称赞你,见识果然不一样。”老曹赞许地点点头,他眼神里多了重暧昧。
  “那是;这老头儿还给我取了新名字,说我应该叫卫若兰;不过我还是喜欢现在这名字。”依兰自豪地说道,接着笑了起来。
  卫若兰……想到这名字,我不禁吃了一惊,瞟向依兰。她怎么可以忍受这个名字,难道她不知道这个名字曾经存在过吗,难道不知道这个名字会引起老曹的旧痛吗?我楞楞地瞅向老曹;但老曹丝毫反应也没有,只是在那儿抿着嘴笑。
  “对,我就是那大名鼎鼎的灰太狼,嫁给我的就是蓝太狼!”我强调道。
  “切,你就忘不了蓝,人家能不能嫁给你呀,你总这样惦记着人家?!”依兰乜斜一眼,不屑道。
  “你俩就一唱一和吧;你们都清高,”白狐拉长声调道:“我们都是俗人,因为我们的生活充满了杯具,我们要吃、要喝,要有地方住,还要有那么一点儿零花钱……”
  “怎么不会!”我恼怒道。
  “我们没一唱一和……噜噜,嘟嘟,嫁给你的怎么会是蓝太狼?”依兰不解道。
  “他做梦都想娶到蓝,当然他将来的老婆就是蓝太狼了,这你都不懂。”老曹嘿嘿一笑,绽露出他的阴险。
  “我找老公,可不想找劳工,”烟柳人家不屑道:“更不想当劳工、当保姆;我的理想人选,一定要有房有车,还要有能够我生活的银子……”
  “哦,”我同样不屑道:“那,司马、司空、司徒一类级别的大员很适合你。”说着,我想到那天坐在杨浪车里时看到的情形;如果不是关系超乎寻常地亲密,能是那姿势走在一起吗,那可是标准的恋人姿式,标准的偷情姿态。
  “你这人,咋什么都说呢……”依兰微皱着眉,曲起胳膊,公然地杵了我下。
  “哎,我说,你可不要指桑骂槐,我和江州司马之间可是纯洁的,不像你想的那样!”烟柳人家顿时怒了,她脸色都变青了。
  “哦,纯洁……”我尴尬地向后缩了缩,声音低下去。我可不想和什么人发生争执,尤其和十三家小院里的邻居;尽管他们有着和我不一样的生存方式,或者对生活有什么不一样的想法;他们是他们,我是我,我不能干涉他们,他们也不能干涉我。
  “小爱这人就够纯洁的了,”木头木讷着表情走过来,拍了下我伟大的头部:“看看这头型,看看这尊容,就知道纯洁是什么了。”
  “对,我们都纯洁过,也都无知过;因为无知才会纯洁,而且当无知占据我们全部时,我们的脑子就会灌水,成为无知的奴隶,并且要为这种无知付出代价……”老曹呷口苍狼赠送给他的隔夜鲜啤,侃侃而谈。
  最近,苍狼的聊聊烧烤店也异常地不景气,所以他购进的鲜啤就经常过期,于是他就做了个顺水人情,每次在老曹收摊时,都会赠送他几杯子;这样一来,老曹又恢复了原本的生活状态,每天黄昏时分都滋滋润润地坐到破烂石头上,翘着二郎腿,对着我们侃侃而谈。
  “我才不纯洁呢;”我抬下头,反对道:“这年头,说一个人纯洁,那就等于说这个人傻瓜;如果你说我纯洁,那我会说,你才纯洁呢,你全家都纯洁,包括你祖宗三代都纯洁,纯洁的让我的下巴都掉下来……”
  “我们不听你的说教,我们只想听你的故事——”烟柳人家打断老曹的话,讲道。
  也许,烟柳人家已经对我产生看法,她霜着脸,不再理睬我。这个烟柳人家,淡淡的娥眉,白皙的肌肤,个子又高,天知道她为什么肯委身于又老又丑的江州司马,难道她真是为了银子?想到这里,我不禁向烟柳人家望去。
  粉色T恤,脸前的Nesue字母,蛋白蓝的牛仔,墨夜站在海棠树边抿着嘴笑;我知道她准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于那块破烂的石头。我的视线移向撅着屁股,聚精会神观察那块石头的樊石头。这个据说是地质系高材生的家伙不知什么时候从兜里掏出枝手电筒,照向石头表面上一个凹进去的小坑。
  樊石头躬着身子,拿着手电筒仔细瞧向破烂石头的瞬间,使我哈哈地笑了起来;他那姿势,就像是在瞧老曹的臀部;啧啧,谁让老曹动辄就坐在它上面呢,而樊石头又那么喜欢石头!
  哦,这块石头的表面上,有许多这样凹进去的小坑,下雨时就会聚集起清凉的水,在上面一洼一洼的,给晴天后的阳光照耀,从远处看,就跟许多水晶在闪烁似地。
  “这家伙,还真的是从那个著名慧星上分离出来的……”樊石头自言自语道;他把那枝小手电揣进衣兜里,顺手拿出盒寂寞牌香烟,以及全铜的ZIPPO火机。
  “请注意,不要吸烟。”
  我提醒他道;与此同时我抬头看了眼远处蓝所住房间的那扇黑洞洞的窗口;这么多日子,蓝都呆在那所破医院里,她现在怎么样?
  “哦。”樊石头应了声,又顺手把烟与火机揣进兜里。天知道他身上怎么会有这样多的口袋,似乎只要一抬手就可以发现一个口袋,似乎一抬手就可以掏出件东西。
  “这是什么慧星上的?”依兰侧头问道。
  “能是什么慧星上的,准是LITTER慧星上的。”我回下头,扫了眼墨夜,从鼻孔哼出不屑道。谁能够保证这不是墨夜的诡计,某个阴雨天般的诡计,希特勒般的诡计。不过,墨夜为什么要耍这样一个诡计,而且还房地产开发商般炒作这块破烂的石头呢,我百解不解。
  “波普……”樊石头抬头看着依兰,准备说道。
  “啵啵啵啵,噗——”我吐了吐舌头:“别听你说这块破烂石头了,我还要听老曹的故事呢,我们大家都要听;喂,老曹,你那个妙玉到底怎么回事,是不是也嫁给什么金龟婿了,或者也像你的林妹妹一样,为了你而焚书坑儒?”
  我才不相信这是什么狗屁慧星上掉下来的东西呢,虽然我知道许多著名不著名的慧星,例如哈雷、苏梅尔-利维9号、百武,以及海尔-波普;我只知道这是我从水库那里辛苦搬来的,属于我的破烂石头,无论谁想什么招,我都不会出让的。
  “不,那不是焚书坑儒,而是焚烧了诗稿……”老曹努力辩解道。
  焚烧诗稿?——哈哈,那不过是焚烧一堆文理不通的狗屎情诗吧,如果保存下来,那准是一堆垃圾,没有用处,甚至连肥料都不是的垃圾……刹那,我联想到依兰和她那些彼此惺惺相惜的文友,尤其是那位唤作青蛙的超级自恋型文友;她,或者他们也常常焚烧诗稿吧,尤其当她,或者他们面对畸笏叟时。
  “嗯,我猜,这个妙玉准是嫁入豪门了,听这名字就象。”烟柳人家感慨道:“你说,我怎么没这命呢;要不,我出生在什么豪门家庭也行呀,到时我就去选老公,就像现在有钱人选美女做老婆一样,我也要选一个酷哥儿当老公……”
  “选什么酷哥儿呀,我要是出生在豪门,我就不结婚,每天都到高档会所潇洒去,到时,我喝意大利葡萄酒,穿法国时装,吃日本料理,到香港和英国购物,去韩国美容……”白狐又开始她的遐想。
  也许,西门可以使她享受这一切,也许还会有别的男人……
  “我们老曹就是个大大酷哥,难道你们不知道吗;要不,他身边怎么会曾经有那么多的美女、才女和性情女?!”我醋意十足地想到了蓝;为什么我就没那样的家世,足可以自豪与自信地向蓝的父母提亲的家世?
  “对,我们老曹曾经就是个大酷哥儿,”不知什么时候走过来的都都应和道:“老曹就是个大酷哥儿,酷暑天儿里穿裤头,站在西祠胡同里卖包子……”
  我眨眨眼睛,不禁笑了。都都简短几句话,就把老曹的形象跃然于眼前,使我似乎看到他将裤腰提到腋下,站在包子摊后面,大声吆喝,招徕生意的模样;正因为如此,老曹才被都都戏称为‘裤哥’,而不是酷哥。
  “你们谁又在说老曹?!”晴天霹雳,袭人大妈站在楼前吼起来。
  “大妈,我们谁都没说老曹;”依兰忙回应道:“我们在听老曹讲故事呢……”
  “哦,那你们要好好听,不许捣乱。”袭人大妈警觉地转动下眼睛,扫向我们大家,最后视线在依兰脸上逗留了几秒,又惶惶而慌张地挪开,之后吩咐了句,转身踅回屋里继续发她的面去了。每天这个时间,老曹出来讲故事袭人大妈都要闷在屋里发面,准备次日一大早儿包包子用。
  在十三家小院里,也许只有依兰的话,袭人大妈能听进去,特别自打那个畸笏叟来过之后;因为畸笏叟把依兰夸成一朵花,甚至称她是老曹的胭脂斋,也就是老曹的红粉知音;畸笏叟的话,让袭人大妈想入非非,她暗自地跟闲云大姐提起过,如果可能就把我驱逐出去,要让那房间当做老曹的洞房,而不再要我的一钱银子。这样回忆起来,我就更加嫉妒起老曹,更加觉得老曹不应该比我伟大;想想看,这世界上伟大的人物,譬如梵高之流,譬如卡夫卡之辈,之所以伟大不都是因为像我一样孤独一生吗?
  “妙玉哪里嫁到豪门呀,她是出家了。”老曹又呷了口隔天的鲜啤,卖起关子:“只是她出家后,又让人贩子拐走了,据说拐到了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做了应召女郎。”
  “不会吧,你不是说,她是才女吗?”木头木讷地问道。
  “她是才女,可才女就不能被人贩子拐走吗?”老曹反驳道。
  “对,一般才女都弱智。”我煞有其事地点头分析道。
  “切,你个小爱,怎么什么事情到你嘴里都变味了?!”依兰呵呵笑道。
  嗯,是变了味儿。我尴尬地笑了,因为我忽视了依兰一直自诩为才女的事实。
  “他就这样,总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而且稀奇古怪,比谁想的都多。”烟柳人家火上浇油道。
  “妙玉就因为她过于性情了,才给人贩子拐走的,是吧,老曹?”依兰讨好地向老曹问道。
  老曹却依旧慢悠悠的,呷口鲜啤,才讲道:“妙玉才懒得嫁进豪门;如果她想嫁给豪门,一早儿就嫁了,比如嫁给我们曹家——我们曹家当初可是响当当的豪门;可她看破了红尘,认为出家才是她的一条归宿,觉得人生起伏,不过如此;你们想呀,这样一位奇女子,又怎能嫁给豪门,去忍气吞声……”
  啧啧,瞧老曹说的,就像天底下的好姑娘,好女孩都巴不得嫁入他们曹家似地,就像他们个个白马王子似地;切,骑白马的就是王子呀,说不定是个性无能的唐憎呢!
  “可是换了我——我会嫁的;嫁给豪门,毕竟要少奋斗N多年;”烟柳人家再次发表达她的看法:“人生在世,多么短暂呀,为什么要让自己遭那许多罪呢,为什么不好好利用我们自己的条件,让生活上一个档次呢;我可不想让自己一直都那样辛苦,人生很重要一部分应该是享受,而不是折磨。”
  “嗯,我和你的想法一样。”白狐颔首道。
  幽幽地,白狐又思念起那个西门……
  西门含情脉脉的眼睛,以及他出手阔绰的豪放,这一切都让白狐心醉神迷。想到这里,她更加羡慕起那个性格似水的狐狸,羡慕狐狸抓住了西门的心,抓住这个男人的喜好……
  “如果照你俩这样说,我们就不用找老婆了……”都都嘿嘿一笑:“那这天底下好男人不就绝种了吗?”
  “你还算是好男人?”白狐乜斜下眼睛。
  “我不算好男人,谁还算好男人,难道小爱算?!”不知为什么,都都拿我做起比较。
  “你们都不算……”白狐嗤之以鼻道:“好男人,早被女人挑走了;唉,好男人,长得帅,有车又有房,当然还有忙不完的事业……”
  事业?——扯,白狐嘴里的事业不过是男人口袋里的银子,这个现实与势利的女人,长着海星大脑,注定是被男人玩耍的木偶!
  “哇,那有过婚姻的男人,就都是好男人了;喂,都都,赶紧找个傻女人结婚吧!”我夸张地瞪大眼睛,嚷道。
  “呵呵,可是我的傻女人不喜欢我!”说着,都都郁闷地瞟了眼依兰。
  “你俩少在这儿胡说八道!”依兰涨红了脸,生气道。
  “我们谁也没胡说八道……”我嘻皮笑脸地瞥了眼她,说道。
  依兰却不再理睬我,她转过头,右手托着腮部,继续倾听着老曹讲述那些零七八碎的破烂故事。
  “其实妙玉也经历过所谓的上层生活,也正因为她看惯了那样的生活,才会释迦牟尼般看破了红尘,削发为尼的……”老曹故意干咳了声,瞥了我眼,喝了口过期鲜啤,啧下嘴,无力地解释道。
  切,这个Lawyer曹,真的满纸皆是荒唐言,却不一定尽是辛酸泪……想到这里,我就思念起蓝,思念起她的一颦一笑;只是,我现在越来越忐忑,越来越没信心。众口可铄金,唉,大概我真的没有自己想象中的伟大,更没有这个破烂曹伟大;唉,大概我真的不会娶到她,一切的一切,都不过是场白日梦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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