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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杀猫者诛?


作者:秋月夜莺 布衣,458.4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3571发表时间:2012-11-21 14:39:00

我家养了十二只猫。
   前八只猫,都是从小抱养回家。接着的“大鼻”,因其女主人移民加拿大,机缘巧合,不知经谁介绍,知道我妈爱猫,把猫给我妈了。随后仨,则是我妈二弟贪新忘旧,准备遗弃之际,让我妈一个一个紧抱、救回来的。虽为加菲猫,叠耳猫,名种猫也。平时的表现静是静,却不等于温驯,起码这仨就不是这样,它讨厌你,或害怕你,就会张嘴,嘶嘶地叫,甚至伸出爪子对你不客气。事实上,若把这些脾气性格都比较软,难得发火,终日懒洋洋的名种猫遗弃,让它流浪也就是让它等死,死路一条是铁一般的事实。遇到同类,同伴帮助,悉心教授流浪在外的救生本领和技巧,那更多的只能实现在一出电影,一篇小说里吧?加菲猫的跳跃力是有限的,跳不了太高。我家其他猫,一蹬就是几尺,它们都不行。家猫虽野,却又有着不一样的灵敏,活泼。很难想象加菲猫若被遗弃,遭遇坏人,它们咋办,咋寻活路,逃出生天。
   学者文人,如冰心,季羡林也养猫,当然,两位先生不像我家,愈养愈多,猫盛人衰。他们有没打猫,自打猫小时候就把猫管好,这我还没考究,我不知道。我是打猫的。有几只猫老不听话,爱到处大小二便,我床,我书,无不遭殃,深受其害。跟自己讲人情道理,好让自己不生气吧,不行,没用!一肚子气排解不了,都便秘住了。非得动粗、体罚,让犯错的猫受罚,长点耳朵。可惜猫始终是猫,或有所谓“灵性”却到底野性难驯,打了,它下次照样给你来一泡,热乎乎的。随其喜欢,临幸何处,屎尿呕吐。我没辙了,教而不善,依旧是打。打是逼不得己,打是心疼、其实不忍。满腹怒气,如何发泄?惟有打,方能解气。它也该打,活该处罚、受罪。奇怪的是,打完了猫还是过来找我,不念旧恶,赖我床上,愿意陪我。曾读一文,据文中所说,狗视人类为主人,甘心情愿地当人的忠仆,而猫则视人类为家人。其实,该打的终究是人,没把猫教导好,最后把责任通通归到它头上,这不对,真要说,该批判、该打我妈,她没把猫把好,该打。可猫呢,傻啊,还是那么疼我干嘛。
   名不正则言不顺,我打猫,按理说,名正言顺,合乎情理。可有的人打猫、虐杀动物,则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难道自恃是个人,乃万物之灵,心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皇者心理,所以不把动物当一回事?
   前几天,香港秀茂坪发生一虐猫案。三四青年男女都是“球王”,手法却很不“道义”,几个人围攻一只流浪猫。其中一人腿力十足,猫被踢飞,从十米坠下,当场脊骨折断,半身不遂,动也不动。青年们过足了瘾,哄笑散去。一位热心男居民以为猫已死,想为它盖上毛巾。殊不知它还有气,拼命挣扎,不断吐血,也要躲到后楼梯,离人远远的。这时候,它已极怕人了。
   最后,此猫伤势严重,勉强救回也是残废,徒添它的痛苦,兽医只好为它打夺命针,实行人道毁灭。虐杀事件引起民愤,不少民众于脸书讨伐,作悬赏,上天下地,人肉搜索,誓要把暴徒抓获,绳之于法。凭着某人拍摄影片,执法部门迅速行动,昨日把涉案两男女犯人逮捕,以平民愤,以慰惨死的猫的在天之灵!
   可惜,香港虐畜罪最高刑罚仅为入狱三年,罚款二十万元,阻吓、作用甚微,何不把判监形期提到和罚款同一高度,有个较为足够的时间让罪犯深刻反省,自知罪孽之深之重?我也奇怪,当时有能充当导演记者的拍摄者,却偏无挺身而出的人?难道是眼见猫都给踢飞,看来死路难逃,避免徒生枝节,还是拍了,当作信息,新闻新鲜事上传网上得了,算是尽了人事,挺仁义的了。或谨守父母长辈教导,心里记住了凡事皆因强出头,大家那王八的头也就乖乖缩回壳里,充耳不闻,或事后才纷纷迎上前来,依啊偎啊,好不为之伤心,对那几个干出如此残忍行为的青年怒不可遏,口诛笔伐。
   读罢新闻,心里七上八下,说不出话。我也悲伤也生气也愤怒,你说堂堂一个人,竟无聊、凶残、狠毒到这样对待、虐杀一只猫?实在天理不容,不得好死。以前姥姥家有两只猫,一只叫“有吃”,大肥猫也,另一只叫“阿园”(只知其音,或应为元,圆也说不定),较瘦,都好乖。一天,阿园失踪了,找来找去也没找着。后来隔壁传来猫低沉、呜呜的叫声,才知道阿园被隔壁的老太婆诱拐去了。她打算把阿园饿着,饿瘦了好吃。佩服满汉全席的无所不能,无所不吃,当然也谋对老广人那套天上飞的,地上爬的,水里游的,只要背朝天的都能进嘴的有吃无类,毫不计较的吃的思想深感佩服。不惜虐待动物,令它不能一刀丧命得个好死,吃大于天,为这一口而丧尽天良,甘愿舍弃人与禽兽之别,人的那点良知仁义。能吃到这个份儿上,试问我又怎能不为之佩服,心服口服?后来那老太婆搬走了,据闻也没安生,一身病痛,可谓天理循环,报应随身,自作自受。
   想想,虽然罪无可恕,但他们到底是我们的同类,与有荣焉,反之亦然,为此丢脸。他们虐猫是恶,凶残成性,难道我们,那些义愤填膺,打着旗号的仁义之师就都是好人,从未虐待其他?我认识几个人,他们很有趣,都很好笑。他们爱动物,抱着狗亲个不停,令旁观者恶心得不行,或干脆与鹦鹉连成一体,让鹦鹉乖乖立在肩上,下楼上街,招摇过市,总之让家里的动物、宠物宝贝吃好睡好,生活条件只有更好、更妙,妙不可言,呵护备至,却偏偏能狠下心,对双亲不闻不问,置若罔闻,仿佛他自己也和孙大圣一类,猴模猴样,也是从石头里爆出来的。当然,有的人是对人失望了,宁愿把感情转移小动物身上。可我认识的那些,却都是有家,夫妻儿女,一家几口,似乎算不上那种“移情别恋”的人吧。
   我们是人,应当给予同类,同为人的犯案者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这才是法治方面,一个颇为重要的出发点吧。然而,虐杀动物,罪不可轻,绝不能宽容处理。必须严惩,以正视听。虽视称为万物之灵,可对动物,人应持一定尊重。哪怕到头来是为了成为桌上菜而活着而养着,也需让它好死,而非慢慢地折磨致死啊!
   值得专家学者注意,或借此案发挥的记者,作者什么的,应探讨下社会上这么一种恃强凌弱的现象和问题。一些人恬不知耻,乐于欺凌,虐杀动物,以此获得快感、满足。近来,常有人担心香港赤化,甚幸的是,小小渔村也有它独特的精神文明,难以消灭殆尽。起码猫狗,在港人的心目中就是精灵是伙伴是亲爱的,而非一心费煞思量烹调的一道菜肴。除了若干害群之马,绝大多数人都尚未为吃、光顾着吃,而把良心一并吃掉。也许吃得太杂,啥也能搁进嘴,是会更快地令人坠落,因为都能吃了,也就无忧无虑,放开肚皮,不顾一切,无法无天。想来贪污腐败,不也因此而生的吗?看来孔夫子的饮食讲究,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他吃喝的这分挑剔,某意义上还真有些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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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文章就虐猫事件进行了评议,提出了一个大的疑问:虐猫者是什么心态在做这件事?虐猫应该如何惩罚用以避免?更深层的提出:我们人应该和动物如何相处?应该和自然如何相处?文章话题沉重,却是非常重要的提醒。值得探索。【编辑:海林夕】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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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海林夕        2012-12-04 22:58:29
  对现实里很多问题的审视,语言都很苍白无力。慨叹。--欢迎加入江山散文2组交流2号群230268792,我们一起讨论文章吧!
回复1 楼        文友:秋月夜莺        2012-12-10 07:21:51
  很多时候,文字或许显得苍白无力,但写文章的岂能无能,岂能无言,欲言又止,甘心现实的种种竟能如此下去呢。
  
   很高兴认识你。好的。我这就加加看。
  
   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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