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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乡土时评】大学生村官任建宇被劳教是畸形法治的牺牲品


作者:空中飞 榜眼,24615.0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8106发表时间:2012-11-26 20:45:03

法学专家、司法部法治研究室原主任、原司法研究所原所长王公义,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夙生律师事务所主任迟夙生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以“从任建宇案看劳教制度改革”为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王公义认为本案暴露了劳教制度的三个弊端,一是立法位阶不够,二是没有经过法院的裁决,三是与现行的法律不匹配和刑法相冲突。这三个问题都需要修正,一个需要立法,一个需要决定司法化,一个需要时间缩短(11月22日人民网)。任建宇被处以劳教是典型的“因言获罪”。在重获自由后,他原先的一些生活轨迹和“惹事”的言论也被披露出来。从中不难看出,这是个关心时事和国家命运的青年,是一个疾恶如仇、发言直率的网民。只是人们不知道,现在重庆的劳教场所,还有多少仍然身陷囹圄的“任建宇”。
   原来2009年7月毕业于重庆文理学院的任建宇,当年同时参加了教师和村官的公开竞聘考试,他获取了重庆市选派到彭水县郁山镇担任大学生“村官”。挂着村主任助理的头衔,每个月大量的时间在乡下,他看不惯村干部各自为政,还有大量克扣上级拨的扶贫款的腐败让他无法理解。别的同事都习惯了,只有他特别看不惯,有时还非要写出来。2011年8月17日,任建宇被彭水县警方传唤到了公安局,警方告诉他原因是在8月14日转发了一些不该发的文字与图片发在了网上,《传唤证》上写着“涉嫌散布谣言”。18日彭水县公安局下达了《立案决定书》,从“涉嫌散布谣言”又升级到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被带到看守所正式实施拘留,这一天也正是他当公务员转正的第一天被抓,警方说:从去年4月至8月,任建宇在网上以多种方式发表批评、“攻击”政府言论,其中主要都是转发别人的,被认定违法的信息有100多条,2011年9月23日,重庆市劳教委认为任建宇通过互联网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对其作出劳动教养二年的决定。
   一个刚从大学毕业,对国家和社会怀有深厚感情的年轻人,对身边的事情发一些自己的见解和想法,或转一些符合自己心意的文字,我认为没有什么不可以。警方收集到任建宇“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主要证据为:“重庆扛起了中国第二次文化大革命的大旗,唱红歌,大跃进,浮夸风,个人崇拜,蔑视法律,一切都那么像。拿什么拯救你,苦难的公民”,“这个社会恶人当道,好人不得善终,而我们这代人的使命就是消灭恶的制度,并使之成为善的守护神。”另一证据是一件印有“不自由,勿(毋)宁死”的T恤衫。任建宇对公安解释:“这是苏蔓烈士的警句,人人都需要自由自在地生活”。警察却说:“你这句话意味着中国没有自由,还不如去死,抓你劳教没商量。”我们从这两段话与T恤衫的字中,怎么也香不到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影子,反而看到了重庆市劳教委在剥夺公民权利、剥夺公民自由方面的随意和荒唐。事实已然证明他所言非虚,而且他敢于在当时压抑的舆论氛围中喊出真话,其勇气令人钦佩。即使以最苛刻的标准去衡量他的言论,也不过是一个网络愤青欲诉则不达的口不择言。作为政府公权部门,应该具有宽容公民的某些过激言论的雅量。
   因言获罪这类荒诞事件,这些年来在重庆格外多,2006年,当地一名普通科员因以隐晦讽喻的方式填词评点当地政务,被以诽谤为由入狱,是为“彭水诗案”。三年前重庆村民彭洪在天涯转发重庆打黑漫画《保护伞》,加点评“这把伞好怪哟”,结果被处劳教两年。我们知道三个月前,重庆网民“方竹笋”因发“一坨屎”微博被劳教一年申诉案,那起行政诉讼案件也是重庆市第三中级法院审理的,案件的主要事实更是发帖而不是转帖。法院最后以“虽然言辞不雅,但不属于散布谣言,也未造成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严重后果,更不具备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为由,确认劳动教养一年的决定违法,最后公安只好放人。当然,因言获罪不光只重庆有,还有山西“稷山文案”、河南“孟州书案”和“灵宝贴案”,以及福建“三网民诬告陷害案”,都将无一例外地载入“因言获罪”的史册。只要你是批评政府的言论,相关部门往往动不动就祭起劳教制度大旗,成为一些人打击报复的工具,这显然违背中国的法治精神。
   当看到方竹笋被无罪释放这条消息后,任建宇当时好开心,赶紧告诉父亲和女朋友,要他们快去请律师,向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时间任建宇案在网上流传开来,引起全国网民的强烈关注。公共舆论对劳教制度口诛笔伐,媒体纷纷发表评论,质疑当地政府乱用劳教政策,涉嫌滥用职权和程序违法。有关方面迫于舆论的压力,到劳教所找任建宇,谈放他出来的条件时,他的父亲却不含糊:怎么进去的,要怎么出来。意思是要清白地出来。换句话说,当地司法部门不还任建宇清白,他就“赖”着不走。11月19日,终于由重庆市劳教委以处理不当为由,撤销了对任建宇的劳教决定,从此获得了自由。这是行政系统迫于舆论的压力,才启动纠错机制,矫正了个案的正义。
   如今任建宇恢复了自由,首先感谢的是记者与网友们的呼吁与律师的无私援助。但其当初为何失去自由,依然缺乏明确说法。如果说任建宇发表“负面言论”涉嫌犯罪,那么当检察院不认为是犯罪时,有关部门却通过劳教制度限制其人身自由长达一年,是否合理?在国家多次重申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背景下,公民的基本权利如何避免“扣帽子”式的威胁?即便是公民表达权利被违法滥用,行政部门是否有权单独甄别判定?这么多疑问任建宇必然要讨个说法。如果不合理,就需要国家给予赔偿,只有明白才有清白,只有公正才有公信。任建宇向采访的记者们坦言:“我一直觉得自己没有错需要恢复职务,这样才能证明我的身份被洗白了。否则,我非常担心自己还留着“违法”的尾巴。”
   任建宇的批评言论,只是对本地施政的议论,并不显得出格,但却成为畸形法治的牺牲品。遗憾的是,本案中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只是认为“原劳动教养决定不当”,而未从合法性上作出定性的判定。法治社会,合法性才是评判执法行为的主要标准,因为执法错误的责任承担、受害人的权利救济等,都依赖于合法性判定这一大前提。法院对重庆市劳教委的自行纠错行为表示认可,法院同时认为,任建宇的起诉超过三个月法定起诉期限,法院裁定驳回其起诉,讨要说法未果。审判长表示:重庆市劳教委的撤销决定是按照行政监督纠错程序作出的,而法院是按照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审理该行政案件。符合法定起诉期限是案件进入实体审理的前提。作为舆论关切劳教制度的焦点案件,该案目前的结果只能说是一次不完全胜利。对于法院的一审裁定结果,任建宇很失望。这样的结果,不光是任建宇不能接受,任何一个公民都无法接受。法院拒绝给任建宇“正名”,拒绝还他一个“清白之身”,这不仅让法院自身蒙羞,也让法治蒙羞。
   记者问任建宇,还要上诉吗?他表示:“是的,到目前为止我需要把这个事情做一个完完全全的上诉,如果不成功,我就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诉,誓要把这个程序全部走完。我为什么要一直坚持上诉,是因为我要恢复自己的清白身份,除去我身上这个违法事实的污点,获得我应得的权利。”任建宇的代理律师浦志强补充说:“为什么要继续上诉,就因为在当时特定的情况下,重庆本地根本没有律师敢接这个案子,这才导致任建宇迟迟无法提起诉讼”。有网友在线交流就问迟夙生律师,任建宇冤假错案能不能获得国家赔偿?迟夙生回答说:“按照法律规定的确是应该赔偿,但是我们国家赔偿法执行起来非常难,而且程序也非常复杂,可能还需要有专业的律师进行指导。但是我相信这起案件,获得国家赔偿是完全应该的。”是呀,任建宇的遭遇完全符合索要国家赔偿的条件,当地有关部门应该认真加以考虑。
   今年以来,不时传出一些劳教制度改革试点的信号,希望任建宇案能成为一个转折点,对劳教制度的改革有所推动。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姜伟表示:“劳教制度的一些规定和认定程序存在问题,相关部门正在研究具体的改革方案”。在劳教制度改革已经成为社会共识的背景下,一些劳教冤案理应尽快依法得到解决、纠正。人们对“任建宇案”的关注和讨论并非局限在该案本身,更多的是担心这个案件,给社会带来的负面“辐射效应”。这种“转发需谨慎,后果很严重”的案例,带给社会的效果却是“寒蝉效应”。当人对表达自由失去安全感,对自己的行为结果无法做出正常估计的时候,对于法治国家来说,后果才真的会“很严重”。
   如何凝聚“改革劳动教养”的社会共识,并将这些共识转化为具体的法律,是当前政府立法机关及需要解决的问题。在劳教制度未改革之前,一方面,应由相关部门对重要地区、重点领域展开一次执法大检查,以便主动发现错误及时纠正错误;另一方面,各地劳教机构应尽可能慎用、甚至最好不用劳教制度,终结劳教是法治社会的必由之路。我国宪法规定,中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而劳教就是典型的不经过检察院或法院而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这显然与宪法相冲突,必须废除。
   在薄熙来涉案之后,这起“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以被证明是一起冤案而告终。近年来,从草野到庙堂,从学院到大众,对劳教的质疑以及提请人大对劳教制度进行违宪审查的声音一直不绝于耳。正如《人民日报》刊发的评论:“劳教已陷入不合法的窘境,制度供给应跟上时代脚步”。虽然劳教对卖淫、吸毒、聚赌等轻微违法行为有抑制作用,但它针对了少数上访者、微博转发者、以及那些经常对政府提出批评的作者,动不动就粗暴的执行劳教,因为劳教制度随意性非常强,不需监督机关的审核,只要公安局点头随时可抓你去劳教,这是它受到很多人根本否定的缘由。只要劳教制度存在一日,争议和质疑就不会停歇。可以说,劳教制度的改革已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
   劳教制度的弊端不仅被舆论诟病,也早已引起中国政府和司法机构的重视,改革劳教制度,也有助于实现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目标。目前甘肃、山东、江苏、河南四地正在进行劳教制度改革试点,试点工作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十部委关于印发《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委员会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进行的。舆论千呼万唤的劳教制度改革,终于迈出了一步,这是一个可喜的开始,让公众看到了希望。期待试点的成果能够完善《违法行为矫治法》,让该法尽快出台来代替劳教制度。让人们的一切活动,都纳入到法治的轨道上来。任建宇归来,希望其权益最终全部得以伸张,就像我们始终坚信历史与法律,终将站在正义一边。希望重庆法院承担起司法审查的法定责任,对任建宇劳教案的合法性做出公正的法律评价,以充分保障公民的言论权、监督权,让公民免于恐惧,不再因言获罪。
   2012-11-24 20:5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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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任建宇是现行大学生村官的一个标杆,敢于说真话,敢于对不公正的事情说“不”,敢于同权威做斗争,具有青年人气质,满腔热血,对国家和社会怀有深厚感情的年轻人,是值得我们大家学习的,特别是对青年一代,更加需要好好学习。作者从谈任建宇获罪说起,又谈到他释放,这里面确凿有不公正的地方。任建宇被警方告知为“涉嫌散布谣言”又升级到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发表“负面言论”涉嫌犯罪,劳教制度限制其人身自由一年,释放却没给明确答复,只说“原劳动教养决定不当”。公民的基本权利被“扣帽子”式的威胁,拒绝还他一个“清白之身”,使人慌张。劳教制度存在弊端,公民的权力需要保障,政府部门,司法部门都需要进行理智抉择,把国家管理好。作者也是满腔的激情,我们需要这样热情而周到的作者。欣赏拜读空中飞老师的文,感谢赐稿乡土!【编辑:铁楚】【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012112730】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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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铁楚        2012-11-26 20:47:25
  感谢空中飞老师赐稿乡土!!!
铁楚
2 楼        文友:空中飞        2012-11-26 21:08:45
  编辑还是很迅速的,庆贺社团的开张,期待乡土社团在江山有好的表现,迅速争创一流社团。
空中飞博客 http://blog.people.com.cn/home.do?uid=1127
3 楼        文友:男男        2012-11-30 07:56:29
  感谢作者投稿!期待更多佳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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