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网络管制的几点看法
近期,网络管制被炒得纷纷扬扬,人民网、环球网、凤凰网等各大网站刊发大量文章,论证网络管制的必要性。客观地讲,目前网络系统确实存在许多漏洞和隐患,极有可能被不法分子所利用,实行各种各样的犯罪。面对网络违法日前趋严重,网络法制化制度化似乎已经“刻不容缓”。可惜的是,几乎所有的文章都在为网络管制叫好,却对网络管制有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视而不见,这样的观点未免有欠客观。
首先,网络管制极有可能成为限制言论自由的代名词。众所周知,言论自由是实现其他自由最基本的条件。所以,西方国家将言论自由定义为第一自由。既然是言论自由,就是说,言论不受正确与否的影响,畅所欲言,只要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换句话说,言论自由不是说正确话的自由,而是有说错误话的自由。譬如说,末日说固然是荒唐的,但是,如果末日说仅仅限制在说的层面,就不能构成犯罪。有人说,末日说会加重百姓的恐慌心理,从而会给经济社会治安等带来不安安定的因素,这种声音听起来合理,但是,仔细分析却很难站住脚。首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主观意识和判断标准,并不是有人说就要信,信不信完全在自己而不是他人。如果别人强迫你信,当然是犯罪,如果没有,则不能定为犯罪。既然言论自由,大家完全可以发表“荒诞末日说”的看法,政府和宣传机构可以通过各种科学宣传,消除人们不必要的担忧。如果做不到这点,只能说是政府或者宣传机构失职,而不能把责任推到网络言论自由上。
有人说,有人会利用言论自由,在网络上散布谣言,甚至散布诽谤他人名誉的东西。如果这些谣言是针对社会或者政府,政府有责任出来澄清谣言,并且出示证据予以起诉,让造谣者受到惩罚。如果这些谣言是针对个人,那么个人也应当依法起诉,并追究造谣者的责任。但是,决不允许任何组织以散布流言的借口,阻挡言论自由。换句话说,即使你要实行网络管制,必须明确网络言论自由的界限——让百姓知道,进行网络管制绝不是针对言论自由,而只是对网络上非法的言论进行管制。譬如,网民批评政府的声音在不在管制范畴之内,网络检举犯罪分子的算不算“越界”,像陈平福那样的博客或者言论在不在管制范围之内……如果网络管制是为了阻挡批评的声音,或者网络为了防止人们对丑恶事件进行曝光,那么,我们只能说,这样的网络管制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了。
其次,网络管制也要防止以实名制的名义,打击报复那些检举犯罪和批判腐败的网民。为什么在中国,很多人反对实名制,主要原因是很多腐败分子依然占据国家权力部门,对他们的检举或者批判,无疑存在极大的风险性。就好像在现实生活中,上级调查某个领导,几乎没有人肯说真话,一律叫好称赞之声,其原因不言而喻。这就是为什么很多省部级高官一边腐败一边获得升迁的原因之一。而实名制则加大权力者威慑的力度,以至于权力者可以动用国家机器,随时消除其负面的影响,加大人民批评监督的恐惧,从而为权力者为所欲为、一手遮天提供便宜。这从前段时间李亚力为其子醉酒打交警,交警支队竟然涉嫌集体作伪证可见端倪。试想,如果实行实名制了,那些在网上爆料的网民极有可能遭到威胁和利诱,事实的真相很难浮出水面。
另外,我们也要防止把网络管制变成思想管制的做法。习近平总书记在南巡讲话中,多次提到“勇于冲破思想观念的障碍”和“解放思想无止境”,其实质就是要求人们解放思想,大胆探索。既然是思想探索和争论,就不能人为设立禁区,就不能以现成的思想理论,作为思想领域的界限。只要是言之有论,证之有据,我们都应该抱着开放包容的态度,允许不同思想的交锋和砥砺。网络管制不是拉偏架,不是要消灭异端的声音。
网络需要立法,网络立法首先要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和公民的批评监督权,不能把网络管制变成思想管制。如果没有这几点,那么,所谓的网络立法网络管制,恐怕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