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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流年』旧时花开(小说)


作者:轻风细雨 童生,952.19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5215发表时间:2013-01-08 21:15:39

她坐在计程车里,看道路两边那些青翠茂密的白杨树急速地向后退去。她在心里笑了一下,呵!其实白杨树依旧矗立在原地,没有后退,是车在快速的前行罢了。之所以有这样的感观,是她置换了参照物而已。她不由得在心里叹了一下,唉!人啊,干嘛要为生活拟定或置换不同的参照物呢?
   其实,从她居住的小县城到这个小村庄,也不过才五十里的路程。可是,她有多少年没来过了呢?她在心里细细地算着,她摇了一下头,不用细算的,上大学之后,她就再也没来过。二十五年了吧?是的,二十五年了。
   这个小村庄,曾经,奶奶和叔叔一家都住在这里。如今,奶奶去世了,叔叔也随做生意的堂哥、堂弟搬去了别处。只有堂姐还在这里生活着。她们虽是叔伯姐妹,却情如亲姐妹一般。她的童年、少年和青年的寒暑假都是来这儿度过的。这里给了她无数的回忆。快乐的、美好的……当然,还有丝丝缕缕挥之不去的东西……
   只不过转了一个念头的光景,小村庄已然在不远的前方了。计程车停了下来,司机很有礼貌面带微笑地问:“女士,如果您想坐车直达村子,就要从前面的大路绕行,大概还有十二里,如果您从这条小路穿行,也就四里路吧。当然,这条小路,车是走不了的。喂,女士,女士!”“哦!”她恍如惊梦,歉意地笑了笑,“我想走走。”
   下了车,她舒展了一下双臂。早晨的风尤为清新,她深深地吸了口气,似乎嗅到了一丝微甜的气息。接着,她又甩了一下头,想把从家里带出来的那份不快甩掉。
   是的,出来的时候,她和家里的他吵了一架。这几年她们没断了吵,根究起来也无非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可追溯这些小事的主线却只有一个---钱。
   唉!她又在心里叹气。不当官、不经商,只是靠两个人的工资生活,上高二的女儿今儿个资料费、明儿个杂物费、后儿个补课费;还有家里杂七杂八的开销;再加上两个人单位没完没了的礼份子、一家三口的换季衣服;女儿大了,穿得不能太寒酸,怎么着也得“美特斯邦威”或是“森马”“唐狮”什么的;还要照顾两头的老人……日子,用捉襟见肘来形容一点也不夸张。
   现实的生活无情地扼杀了她们和谐又浪漫的细胞。曾经,她们也拥有过“看雪、看月亮,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学”的美好时光,曾几何时,她从他眼里的格格就变成了嬷嬷呢?又几何时,她们为一些琐事无休止地却又毫无结果地吵着……
   堂姐的小女儿佳佳,明儿就要出嫁了。前几年,堂姐的儿子娶媳妇,她只是捎了礼金,借口工作忙没来参加婚礼。因为她知道,如若她来了,就一定会遇见他的。
   就在昨天,佳佳打来电话:“小姨、小姨夫,你们一定要来参加我的婚礼。你们要送我哟。”佳佳在电话那端嗲嗲地撒着娇。“小姨、小姨夫,你们不知道,送亲队伍的人都好土的,我可不想让婆家笑话咱娘家没有体面人,我全指望你们给我闯门面呢。一定要来啊!你们要是不来我就亲自去接你们,你们忍心让我这个准新娘跑来跑去的吗?”
   她望向他,他拿着一张报纸,估计连报纸夹缝中的广告都烂记于心了,却还是眼皮儿都不撩她一下:“霍!闯门面?她不是有她那个财大气粗的叔嘛!那婆家不都是她叔在省城给找的嘛!还用得着我们闯门面?那里也算你半个娘家,我这样没权没势的,和你去也不能给你闯门面,要去你自己去。”说着话又把报纸翻回了原来的版面。
   佳佳又偷偷给她发短信:小姨,我是有艰巨使命的。我叔说了,不管我用什么方法,就是绑也要把你绑来我的婚礼,否则,我就别想得到他给我那十万块钱的嫁妆。
   她愕然:他已经这样发达了吗?发达到侄女儿结婚都要陪送十万元?她下意识地摸摸自己兜里那一千元的礼金,那是自己小十天的工资呢。
   说实话,她从来没设想过和他重逢的那一刻会是怎样的情景,她甚至从来都没想过要和他重逢。她总是觉得自己欠了他的,如若真的见了,要说些什么呢?
   这些年,陆陆续续从堂姐那里听到他的消息:小武出去打工了,说不混出个人样绝不回家;小武在工地做苦力,吃的苦、遭的罪就别提了;小武还真出息了呢,当队长领工了;小武眼眶太高了,二十八九了还光棍一根;小武可出息大发了,当包工头了,搞什么建筑还有装潢什么的……
   在她女儿十岁那年,她终于得到了他结婚的消息。她在心里松了一口气。听说他娶了一个小他一旬、用堂姐的话说——水灵灵、嫩莹莹的黄花儿大闺女儿。堂姐撇清拉怪的用胳膊肘拐她:“猜,小武媳妇叫啥名?”她摇头,“也叫灵,和你一个名儿。”她的心一沉。
   再后来,听说他当爸爸了。他如花似玉的媳妇给他生了一个聪明可人的大胖小子,他的事业也如日中天、青云直上。她在心里想:见与不见又如何呢?只要他过得好,她便心安。
   她本不打算参加佳佳婚礼的。可家里的他一大早起就阴阳怪气:“去吧,她小姨,大学本科毕业,机关单位工作,你外甥女儿还等着你给闯门面呢!再说了,去了,还能见见那个为了你耽误了十几年青春,差点终身未娶的‘青梅竹马’呐!人家现在可发达了,身价数百万呢!”
   她愤然:“去不去怎么了?见不见又怎么了?二十五年了,我从来都没想过他更没想过要见他。”“哟、哟、哟,急什么呀!记得还够清啊,二十五年没见就更得见了。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哼!你什么意思?简直不可理喻!我还就去了,你能怎么着吧!”她气得快速地收拾了一番,腾、腾、腾下了楼。
   一向精打细算的她想都没想伸手就拦了辆计程车……
   她就这样胡乱地想着、走着,穿过了那趟小树林,脚下已然是那条小溪了。溪水依然那样的清澈。上了小木桥,她俯身望向小溪中自己的倒影。
   她穿了一条长至脚踝的碎花吊带裙,外面罩了一件同色系的卡腰薄纱料小西服。这套裙装还是前年商场季末打折,她买了布料自己设计的样子,上班是决然不敢穿的。女儿欣赏的不得了,一个劲地夸赞物美价廉、款式新颖独特,不用担心和谁撞衫,穿上又别具一格且风姿卓越。唉!她忍不住再一次的叹气。曾经圆润饱满的花季少女怎么就成了一个形销骨立的中年妇人了呢?难为佳佳还拍她马屁:“小姨,你的锁骨好美哟,我爱死它们了。”
   她抚摸着小木桥那光滑的栏杆,物依旧,人已非昨。她不由得想起了他---小武,二十五年了,他又变成什么样了呢?他算是她的青梅竹马吗?应该不算吧,真正认识他的时候,她都十四岁了。
   十四岁,三十年前的光景了。说起来很是遥远,可真正忆起,却如昨日般的清晰。
   她十四岁那年的冬天,堂姐出嫁了。她去送亲。说是送亲,其实连本村都没有出,这小村总共才三条街,堂姐嫁给了前街的小文。堂姐长她三岁,典型的早婚。
   接亲的马车只有一辆,堂姐和堂弟坐在上面,其余送亲的人都跟在后面走。当时,她特眼馋那车把式在那颠颠答答、晃晃悠悠的马车上稳稳地站着并把马鞭甩得山响。
   堂姐在炕上“坐福”,就听“支客人”(相当于现在的司仪)高声地喊:“新媳妇下地,小叔子拉一把,又有骡子又有马!”没见人来。“支客人”再喊:“小叔子拉一把,又有骡子又有马!”还是没人来拉堂姐。堂姐的婆婆急赤白脸地喊:“小武子呢?这臭小子死哪去啦?小武子,小武子!”
   就见门外慌慌张张地跑进了一个半大小子,穿着一件泛着亮光的黑色小袄,脏的都“打铁”了,戴着个狗皮帽子,帽耳朵忽闪忽闪的。“来了,来了。”气喘吁吁地进了屋,却愣吧愣眼的不知道他妈喊他干啥。
   他妈劈头就是一巴掌:“你嘎哈去了你。给你新做的袄子咋不穿呢。”他梗着脖子:“我捡马粪去了嘛!捡马粪哪能穿新衣服。”大家伙哈哈大笑,有人说:“你哥娶新媳妇,你还捡马粪?”“他娶他的媳妇,我捡我的粪。你这会儿不捡,呆会儿让别人捡去了,不白瞎了嘛!”
   瞧他脏兮兮还蛮有理的样子,她笑弯了腰,她听出了语病——他捡‘他的粪’。她清脆的笑声引起了他的注意。她和村子里其他的女孩子不同,村子里的女孩子梳着两条麻花辫,而她梳一条马尾辫;村子里的女孩子都穿深色的对襟棉袄,而她穿着艳艳的碎花棉袄,袄上还有花瓣盘扣。村子里的女孩子脸都黑黑的,而她的脸却白白的。其实他几年前就认得她,她寒暑假总来这个村子,只是他们没说过话。他觉得她真好看,比哥的新媳妇还好看。
   没几天的功夫,她们就熟了。小孩子嘛,一个十四,一个十五,又是亲戚。她对他说:“我想坐马车,不,是站在马车上,马车跑得快快的,我还站得稳稳的,不倒。”他说:“别急,等我爹去三叔家看牌、我妈去二娘家纳鞋底子,我就套马车让你坐。”“是站!”她更正。他点头:“嗯呢,站!”
   这在行走的马车上站着,还真是个技术活。她只能仰望着小武站在马车上,自己却不甘心坐着,倔强地蹲在小武的脚边。她觉得小武可真威风。小武说:“你扶着我慢慢地站起来,然后把着我的肩膀。”她小心翼翼地照做着。他握着缰绳的手环住了她的腰:“别怕,顺着我的劲儿,把住我。”接着把马鞭甩得山响:“驾!”
   马车疾驰起来,雪花迎面飞舞,风在耳边掠过。她兴奋地尖叫着,开心地大笑着:“小武哥,你真厉害。”从那以后,她就小武哥、小武哥地叫着,每次她叫他,他都大声地应着:“哎!”
   许多年后,她忆起当时的情景,无比的怀念也曾试图找寻。她坐摩天轮、吊过山车,玩闯鬼屋,可都没有那种畅快淋漓又惊心动魄的感觉。
   她觉得那年的冬天真美,那年冬天的寒假真短。
   再见小武时,已是翌年的暑假。彼时他正在地里割麦子。十六岁的小武干起庄稼活一点也不输给大人。他弓着腰,镰刀“刷刷”地飞舞着。她站在地头把手拢在嘴边,大声地喊:“小武哥,小武哥。”他转身看清是她,“哎”了一声,扔下镰刀飞快地奔向她,也不顾麦茬扎了脚。
   她去地里跟着他拾麦穗,她来乡下只穿了裙子和凉鞋。他说地里蚊虫多、麦茬也扎脚,裙子凉鞋可不行。他把自己的裤子给她穿,害得自己被奶奶骂:“死小武,女孩儿穿男孩儿的裤子会压男孩儿运气的。”他不信。他去借姨家表妹的布鞋,没借来,他居然偷了一双回来。可她穿大,他又送回去,再偷。
   下过雨后,他带她去林子里采蘑菇。她笨得采一个问一次,问到他几乎崩溃。他说你随便采吧。他采了满满一筐,她也不示弱地扬了扬手里的小蓝,也满满的哟。可回家一看,把堂姐和堂姐夫都笑翻了。说:“这城里来的丫头怎么连蘑菇也不认得啊,净采些个‘狗尿苔’。”
   她羞红了脸,赌气不吃饭。他变戏法似的,一会儿的功夫,就给她扎了个蝈蝈笼子、编了个花篮儿、还有一个小筐儿。一切看似没用的东西经过他的手一捣鼓都变成了宝。
   她看那些可爱的小东西,眼睛直放光:“你怎么这么巧呢?你可真聪明,不读书都可惜了呢!你做的这些都称得上是工艺品了。我们学校的手工课,谁都做不出这些的。”他不懂什么工艺品,只知道她在夸他。见她欢喜了,不生气了,就说:“吃饭吧。”
   那年冬天的寒假她病了。她没回小村。他托人给她捎了一封信。简短的几行字,歪歪扭扭的,写了擦、擦了写,把整张纸弄得脏兮兮的,就像她刚认识他那会儿穿得那件“打铁”的小黑袄。信上写:听说你病了,嫂子可惦记了,要不是嫂子要生了,她就去看你了。你明年暑假来吧,我领你去小河里抓小鱼和小虾。你要是能早点来就好了,麦子青的时候,烧着吃可好吃了。
   看了信,她那么向往那波光粼粼的小河,还有那些活蹦乱跳的小鱼小虾,她居然还好像闻到了烧麦子的香味儿。可不知为什么,她一见那脏兮兮的信纸和纸上那些拼音、错字,她的心就堵得慌。
   后来,她听说他去相亲了,她的心也堵得慌,暑假便也没回小村。
   一晃,她十六岁的冬天来了。堂姐夫来县城置办年货:“灵儿,放假这么久咋不去我家呢?你姐可想你了。你都当小姨了,还没见过你大外甥呢!你大外甥都会走路了。姑的鞋、姨的袜,就等你给买袜子呢。去我家过年吧,小武弄了个大竹筛,说你去了给你逮小鸟儿烤着吃。”
   她一年半没见小武了,小武居然高出她一个头,鼻子下面还长出了毛茸茸的胡须。干干净净、高高帅帅一副大人的样子,难怪他爸妈要给他娶媳妇呢。
   她一见他就问:“我小武嫂子呢?”他立刻就红了脸,手脚都不知道放在哪里的样子,说话也结巴了:“我爹偏让我相亲,我、我、我才不娶媳妇呢,我一、一辈子都、都不娶媳妇。”
   一场大雪过后,他逮了好多她不知名的小鸟。他细心的、一点点地择毛儿、清洗、用佐料腌制。本村居然没有暖黄土,他骑着马,用堂姐的话说:“小武南北二屯的踅摸,马蹄都跑热了。”终于不知在谁家淘弄到了暖黄土,细细地筛了、和成泥包裹着小鸟埋在火盆里,烤熟了,给奶奶、给爹给妈给兄嫂,自己却一个都不吃。当然,更多的给了她。
   吃着烤小鸟,她兴致勃勃地问:“小武哥,你和谁学的捕小鸟啊?你也看了鲁迅的散文吗?也知道闰土的父亲就是这样捉小鸟的吗?”他被她问得一愣一愣的:“鲁迅是谁啊?咱屯子可没姓鲁的,后屯倒是有一个。还有,你说啥土?嘿嘿,咱这可是正宗的黄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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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或许所有的爱情都一样,经历过花前月下的卿卿我我,经历过谈诗赋词的雅兴情趣,最终都会趋于平淡,面对孩子的吵闹,面对各种开销的折磨,面对油盐酱醋的琐碎。就如作品中女主和她的丈夫。本来面对家里的各项开支,她是不打算去参加外甥女的婚礼的,但是面对丈夫阴阳怪气的话语,一句又一句的讽刺,再加上外甥女对于自己叔叔的说辞和邀请,她在极其复杂的心绪之下“逃”出了家门,大方地乘坐计程车走向至今还熟悉的那个小村庄,就在面对清澈的小河时,她选择下车开始步行,往事一幕幕。与小武哥的过往闯入脑海:穿泛着光的黑色小袄,一副“打铁”的样子;“捡马粪”的俏皮话语;她和小武哥一起在雪花飞舞中飚着马车,秋收时他们在麦田里捡麦穗,他怕麦茬弄伤了穿裙子凉鞋的她,给她穿他的裤子且偷来表妹的鞋子;带她去采蘑菇,因为不认识而惹来的笑话……以至于后来他因为她的一句话连续几夜偷来一只毒狗杀狗肉给她吃;包括他偶然看到她坐在爬犁上快活地笑,就自己带了爬犁和黄狗去接她……他对她的好,让她温暖,让她铭记,让她知道有一个人为了能博得她的一笑煞费苦心。可是他却没再选择读书,她一直从村庄走到城市,两个人之间有了距离,当她看到他写给她的脏兮兮的信,他和她谈起闰土,她的心被什么揪着似的,她难过,她觉得不是滋味,毕竟她和他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但当她面临丈夫的态度时,往昔的温热在内心深处蔓延,她终于见到他了,果真如俗语说的那样,男人四十一朵花,多年的努力让他成为表面风光的男人,可是铜臭味将他掩埋。他说:“呵,一只破银镯,不值什么钱的。你有时间来省城找我吧!我给你买白金的。其实,现在不流行戴镯子了,都戴白金镶钻的手链。你来吧,我给你张银行卡,你喜欢什么自己买。我在省城有几套房子,是她不知道的,你喜欢哪套,我送你。嫂子说……”当她听到这些时,她的心如刀割,原来一切都不是她想象中的那样。“她忽然发现,它有些黯淡了,再也不似从前那般光亮。是褪色了吗?她一直以为纯白的东西是不会褪色的,现在才知道,任何东西经过岁月的洗礼都会失去它原本的颜色”一句道出了本文的主旨,犹如旧时花开,只是活在记忆中的鲜艳和美丽,就如眼前的他和记忆中的他的天壤之别。是的,那个白色手镯承载了她内心深处最美丽的情感,可是随着岁月的流逝藏在她心底的情感如同那只手镯一样不比当初,已经褪色了。读完这篇作品,我想起自己多日前读过的一篇短篇小说《琉璃》,那是一个文革时期的故事,女主人因为一个承诺等待了多个日月,后来得知男主人上了大学,娶了妻子。她自己也有了自己的家庭,和丈夫生活平淡,心中的美丽依然是自己的初恋,可当过了大半生后再碰到,也被同样的话语和情景让女主人的心凉了半截……她和那个故事的女主人一样,也选择了优雅地转身。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人生轨迹,苦涩和困难是生活的底色,而少许的温暖才是生活的点缀。如今,藏在她心头的那份温暖已经远去,她该回到属于她的生活,选择了优雅。这时候,联想到作品开头选择参照物的那句话,意义非常。小说取材现实,构架独特,把人最真的本性揭示得细致入微,是这个时代让人们改变了初衷,改变了所坚持的东西,这个作品揭示出来的东西是悲情的,是让人心痛的。作品回忆部分的故事温暖得让人掉眼泪,和作品的整个格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触动人心的作品,读罢,无语哽咽。佳作,推荐赏阅。【编辑:温柔小娴】【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013010914】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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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上官风        2013-01-09 10:10:07
  在云淡风轻的日子,在阳光盈室的角落,一杯香茗,一段音乐,一首诗词,一篇美文,一起携手,一起明媚。逝水而歌、共话流年!感谢您赐稿流年,拜读您的美文,祝创作愉快。
2 楼        文友:逝水流年        2013-01-09 10:26:27
  品文品人、倾听倾诉,流动的日子多一丝牵挂和思念;
   灵魂对晤、以心悟心,逝水的时光变得更丰盈和饱满。
   善待别人的文字,用心品读,认真品评,是品格和品位的彰显!
   我们用真诚和温暖编织起快乐、舒心、优雅、美丽的流年!
   恭喜,您的美文由“逝水流年”文学社团精华典藏。感谢您赐稿流年,祝创作愉快!
爱,是人世间最美好的相逢,用文字找寻红尘中相同的灵魂。
3 楼        文友:阳光下的红叶        2013-01-09 11:18:18
  这是一篇很好看的小说,人物形象塑造得真实鲜活,情节也设计得非常合理流畅,把年少时一对少男少女之间那份柔软的情感和多年后两人再次相见的那种无奈与悲哀,渲染得淋漓尽致。
   “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看完这篇小说,这句话便忽地在心头闪过。那些旧日花开的芬芳,虽然经过岁月的风尘洗礼,可却还会在不经意间,淡淡地拂过心海。
   还有那枚素白纯净的银镯子,虽然不再光亮如昨,可是,那一段纯美无暇的感情,却还是会在彼此心里深藏,就如同结尾处女主人公那个优雅的转身,必将是他心里永远最美的风景。
做一个简单的人,平和而执着,谦虚而无畏。
4 楼        文友:阳光下的红叶        2013-01-09 11:19:41
  红叶问候细雨,很喜欢你的文字,祝福细雨写作愉快,流年快乐!
做一个简单的人,平和而执着,谦虚而无畏。
5 楼        文友:温柔小娴        2013-01-09 14:56:23
  雨儿,很欣喜,又看到你的字。
   读这篇比读《彼岸》更加欢喜,文字见长。
   期待更多精彩,这篇文字,我认真地读了,希望能读懂。
   希望读到你心里去。
一个热爱文字而不靠文字过活又不甘平凡的伪小资,一个不断在文字中寻找自我完善自我的80后母亲。喜清宁,崇尚简单。
6 楼        文友:温柔小娴        2013-01-09 15:22:18
  我突然有个想法,也想写这样一个故事,假装有个人也这样对我好过。
   问好,祝文安笔祺。
一个热爱文字而不靠文字过活又不甘平凡的伪小资,一个不断在文字中寻找自我完善自我的80后母亲。喜清宁,崇尚简单。
7 楼        文友:天上雪        2013-01-09 17:27:23
  曾经,一部电影《那些年我们一个起追的女孩》迅速爆红,更在2012年在网络上形成了一个“那些年体”,这样的小说,很容易让人想起“那些年”的故事。每每读到这样的故事,心里总会泛起一些忧伤,一丝凄楚,一缕惆怅,一份无奈。“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人生轨迹,苦涩和困难是生活的底色,而少许的温暖才是生活的点缀”,很喜欢这句话。世事更迭,人事变换,那些年的许多美好会遗失,许多纯真会褪色,没有人会永远停留在原地,包括心境与性情,现实会改变许多,包括爱情观,世界观以及对人生的追求。现实是残酷的,生活不是童话,金钱的浸淫下,小武哥早已蜕变,变得满身铜臭,变得俗不可耐,或许这才是最真实的人生,而文中的女主人公“我”,处于现实的失落中,回味过往寻找往昔是人性之必然,都是凡夫俗子,难免会落入俗套。只是断弦难续,百转千回后已是故人难觅,旧梦已断,一切只如昨日黄花,早已凋零在那个温润的季节。文中最美的留白是主人公最后那优雅的转身,是一份抉择,是一种坦然,也是一种舍弃,一种如释重负的解脱!这篇文,非常的荡人心弦,凄美!
流云本是天上雪
8 楼        文友:风飞沙        2013-01-10 07:59:46
  我有种感觉,好久没能看到细雨的小说了。今天这篇文章,一开篇计程车飞快的速度,让我联想到当今快节奏的生活。而细雨对参照物发出的疑问,是一个哲理性的问题——人啊,干嘛要为生活拟定或置换不同的参照物呢?仅这一句话,我就对文章的那个她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设想着她的不如意;设想着她生活中的某些比较……
   果不其然,现实生活的窘迫,让原本浪漫的她总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吵架。尤其在她接到侄女邀请去小村庄参加婚礼的时候,她丈夫那些尖酸的话,更增加了我看下去的欲望。原来在那个小村庄,尘封了一个二十五年前的故事:故事里的小武哥,第一次见面时穿着脏兮兮的衣服,可是他带着她赶马车、捡菌子、捕鱼、甚至为了她随口的一句想吃狗腿,而失踪几天几夜杀恶狗……
   那些往事数不胜数,小武哥没什么文化,但对她的感情,却像他送给她的那个银镯子一样素白纯净。可就在二十五年后的今天,他们重逢了,看着他振作的衣装,再没有了从前的那种纯净,他像口渴的人见着水表达的情义一样,吧嗒吧嗒地一气呵成——一只破银镯,不值什么钱的。你有时间来省城找我吧!我给你买白金的。其实,现在不流行戴镯子了,都戴白金镶钻的手链。你来吧,我给你张银行卡,你喜欢什么自己买。我在省城有几套房子,是她不知道的,你喜欢哪套,我送你。嫂子说……
   他阔绰了,可他的话却再没了以前的那种重量。她来时对从前的那些美好的回忆,在他的铜臭中顿时化为乌有。于是,她拿出那个她珍藏了二十五年的银镯子交给他,让他转交给他的侄女,虽然镯子的颜色变了,就像变了的那个他,而镯子本身却承载着一段美好的故事。这也算对她侄女的祝福,更应该说是对她自己本身的一种失落的补充——希望所有的爱情,都是素白纯净而不带一丝杂质的。
   细雨的小说素而有味,欣赏!祝福细雨,写出更多更美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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