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野·争鸣】爱的成长和分配
孟子说:“人之初,性本善”,荀子说:“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注)。“善”的概念中包括“爱”,“恶”的概念中包括“不爱”。我在这里,不想说孟、荀两家的“善”与“不善”,只想说说“爱”。
我看“爱”与“恶”都不是与生俱来的,是“人之初,性本无”,与生俱来的只有求生的本能。人出生后,随着生长需要的依赖性,对所依赖者——多是母亲,产生了爱。这种爱是生存需要的爱,生存依赖的爱,随着理智的形成又产生了对父母的感激的爱,子女对父母的爱只占爱的总份中一成左右。
到女孩子“天癸”至,男孩子“变声”后,开始产生对异性的好奇,继而莫名其妙地喜欢,直到对异性开始了“爱”,直到变成配偶,就形成了自己对配偶的爱,这要占爱的总份中二成左右。
通过“十月怀胎”的培养,孩子一旦降生,更通过哺乳和母性的本能,就对孩子产生了最大比例的爱。这个爱,持续时间之长,倾注精力之多是其他爱无可比拟的,也就因此保证了人类的种群,保证了社会持续性。这个爱要占人的爱的总份的六成左右。尤其是我们中国人,到孩子成年以后,仍揽于羽翼之下,视为私有,尤其是当母亲的,甚至妨碍了儿媳对儿子的爱,使婆媳关系成了“天敌”,进而转成对孙辈的爱……
还有一份,那是对社会中其他的爱,不肖一提。
关于对爱的消亡,在父母没了以后,对老人的爱,会逐渐消亡;对配偶的爱,也要到有其中一个没了以后,会逐渐消亡;对孩子的爱,本应该在孩子独立以后,逐渐消亡,然而,中国人会至死不忘;对于社会的爱,随着自己的社会活动能力的降低,就会逐渐消亡的。
(——注):出自荀子的性恶篇、附全文如下: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今人之性,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故必将有师法之化,礼义之道,然后出于辞让,合于文理,而归于治。用此观之,然则人之性恶明矣,其善者伪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