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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心灵·小说】初夜


作者:柳晓月 举人,4726.63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207644发表时间:2013-03-21 15:37:15

【心灵·小说】初夜 “嗒嗒”高跟鞋落地的声音。
   戚朗看着高跟鞋有节奏地从眼前走过。黑色,漆皮,35到36码之间,小巧,丰盈,精致,水晶丝袜掩盖的肌肤都似吹弹可破的柔嫩。
   徐克山这家伙就曾说过女人的脚是最不易隐藏的。女人可以美脸,可以美手,但很少有女人会去美容院美个脚。看女人的脸和手那没啥意思,这两个部位都是被无机化肥摧残过的,亲一下说不定满嘴护肤品味道。但是女人的脚那就不同了,女人要有双精致、细腻的脚,那绝对可以让人销魂,亲女人的脚绝对可以让女人很快高潮。
   戚朗和徐克山合租了一个套间,两人一块喝酒时就光听徐克山吹他的女人经。徐克山换女朋友比换衣服还勤,那些女人姿色都不算上乘,戚朗注意了一下那些女人的脚,一例小脚,不超过36码。夏天穿着人字拖,白皙,圆润,精致。徐克山说那叫性感。受了徐克山的影响,戚朗看女人也注意上了对方的脚。
   戚朗顺着高跟鞋往上看。脚踝同样精致,小腿匀称,大腿略显粗了些,臀部窄了点,走路扭摆的姿态缺少点风韵。看过《金陵十三钗》,戚朗对剧中“雨墨”的印象至深,那风情万种的走路姿态,任哪个男人都会着迷,尤其那丰满的臀部,勾引得人心痒痒。戚朗就不赞成现在的女孩动不动减肥,都减得没胸没屁股了,还在嚷嚷着减肥。女人还是该丰满些。是丰满,不是肥胖,就像小樱;尤其臀部要丰满,这比胸部还重要。徐克山笑话他是色中饿鬼,对付女人不能这么猴急,直奔主题。戚朗脸就红了。
   戚朗百无聊赖地在街上看女人。并不是他有偷窥癖,实在是他无处可去。
   徐克山又新换了女朋友,正新鲜着。这小子也不管他在家呢,关上房门就大呼小叫上了,可是房门关得上图像,关不住声音。他正跟小樱煲电话粥呢。
   小樱在电话那头问:“你那什么声音?”
   “是徐克山那臭小子跟他女朋友。”
   小樱就不说话了,电话里难堪的沉默。戚朗知道小樱一定又脸红了,恐怕耳朵根都红了。外耳轮一定红得透明了。一想到这些戚朗就有点心浮气躁,不禁气息重了些,然后听到电话那头的气息也重了。
   戚朗叫了一声:“樱。”
   那头如呻吟般“嗯”了一声。
   “我想你!”
   “嗯。”
   “想要你!”
   那头没声音了,气息更重了。徐克山的屋子里更加地动山摇般。戚朗提起一只鞋子扔了过去,砸在门上,发出很大的响声。那边屋子里的声音停了一下,而后响起徐克山爽朗的笑声:“朗朗,是不是熬不住了,要不要一起来?”徐克山总是称呼他“朗朗”,那口气就像戚朗还是个幼稚园的毛孩子。
   “变态!”戚朗骂了一句出了门。在街边继续跟小樱煲电话粥。天上人间,电视网络,情话荤话,电板都快烧着了,两人还在聊着。
   其实戚朗跟小樱同在一个城市,离得也不算太远,倒两回公交车就到了,打个车的话一个小时就可转个来回。而且双方父母都已着手准备,两个月后结婚,谈了两年恋爱了也该瓜熟蒂落了。是小樱定了这个约定,一个星期只能见一次面,为的就是那个即将到来的新婚之夜。小樱是个传统的女孩,两人相识三个月,她才让牵手;认识一年后,戚朗才吻到那如水的红唇,再进一步,小樱说什么都不肯,她说她一定要把最美的留到最美的那个夜晚,如果戚朗爱她,就该尊重她。戚朗当然爱她,如果没有小樱,戚朗不知道这世界还有什么,看看那些换男朋友跟换衣服似的女孩子,戚朗觉得自己是幸运的。可是戚朗越来越不守规矩,每次见面总是弄得狼狈不堪,殊死搏斗似的。小樱说都是那个徐克山影响的。
   戚朗回到租住地时,已是灯火阑珊,徐克山的女朋友已经走了,徐克山从不留女朋友过夜,他说用完了,就该甩一边去,该干嘛干嘛去。对,他用的就是这个“用”字。还真奇怪,只看见他走马灯似的换女朋友,还没见过他哪个女朋友哭哭啼啼地找上门过。酒喝多了时,徐克山嘴上没把门:“女人嘛,没开苞是女孩子,把自己看的圣女似的,等你一给她开苞,她就任你摆布了。你想什么时候上就什么时候上,等你腻味了,她还在巴巴等着你上她呢。以后就算她换了男人,你还是他记忆最深刻的,谁让你给她打了印记呢。不过,小老弟,别怪大哥不提醒你,处女尽量别碰,麻烦多,沾上不容易甩掉。”
   徐克山的时间除了谈女人还是谈女人,他的职业也给了他这个便利——他是平面模特摄影师;虽然摄影技术不是一流,哄女人的手段绝对一流。
   看到戚朗回来了,徐克山象刚醒过来,连连抱歉:“不好意思,不好意思!下回一定注意!没办法,这些个骚娘们就是欠操,让她们轻点声还轻不了,下回一定注意。”戚朗一直说徐克山是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徐克山却一直死性不改,不过他也没想改。他说男人嘛,就该粗糙点,别搞得娘娘腔似的;女孩子是以处女为上货,男人嘛,过了十八岁还是处男简直丢人丢到家了。戚朗没敢承认自己未经世事,每次从小樱那回来,徐克山一脸暧昧地说,怎么样,很爽吧。他都不置一词。他爱小樱,也尊重小樱,或许在别人眼里如今这时代恋爱几年了没上过床有些怪异,可那是别人的想法,他和小樱都期待着那个即将到来的新婚夜——他们的初夜。徐克山那样滥交的男人是不会理解的。
   两人正说着话,门被“咚咚咚”地敲响了,敲得很急。谁这个时候还上门?徐克山没好气地说:“谁啊?报丧呢,这么敲门的,都什么时候了?”打开门,一个女孩闪了进来。
   “两位大哥,帮帮忙!帮个忙好吗?”女孩招呼都不打,急急地说。
   原来是对门的女孩,前个星期才搬来,还不熟。穿着睡衣,一副快要哭出来的样子。
   一看是女的,徐克山立马换了一张脸:“妹子,啥事,好说!别说是近邻,就是路上遇见了,有难,自然该伸把手。”徐克山一幅仗义热心的模样,贼眼珠子却早已把女孩上下看了个遍。女孩穿了一件半透明的睡衣,没穿内衣,隐隐绰绰看得到乳头及蕾丝内裤。如果眼光能把扒人衣服,徐克山早把人衣服扒下来了。不知道谁是色中饿鬼?
   女孩看来真的很急,全没顾及这些,语速很快地说:“我和你们暂时换个屋子,就一会……你们俩上我那屋待一会会,过会有人敲门,你们俩一起露个脸,就说走错了。”
   戚朗和徐克山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是咋回事?
   “哎呀!来不及了,你们先过去帮我挡一下,详情我过会告诉你们。”女孩急得用手来推他们俩,“帮帮忙,帮帮忙!”
   戚朗和徐克山莫名其妙地进了对面的屋子,刚关上门坐下,就有人敲门,还很有礼貌。徐克山打开门,看见四五个男女站在门口。
   “请问何咏华住这吗?”
   徐克山猜想是那个女孩的名字。他摇了摇头:“不认识,你们走错了。”其中一个女的掏出一张纸,对着门牌号上下看了看:“没错啊,是这里啊。”又探头往里看了看。戚朗站起来说:“找谁?”
   “请问何咏华是住这吗?”
   “何咏华?”戚朗重复了一遍,“不认识。哦,可能是上一个租客,我们是今天才搬来的。”
   “又让那臭婊子跑了!”那女的恨恨地说。一群人悻悻地离去。
   两人一头雾水地回了自己屋。那个女孩像热锅上的蚂蚁在转来转去。
   “走了吗?”
   “走了!”
   女孩松了一口气,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徐克山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搞不清楚发生了什么。
   “呀!”女孩跳了起来,似乎才发现自己衣冠不整,赶紧双手抱在胸前,“我去穿件衣服再来跟你们解释。”迅速地跑了出去,睡衣外面套了件长长的外套又过来了。
   “不好意思,这么晚了打搅你们。”女孩已恢复了常态,很清丽的一个女孩子。
   “没事,何小姐,请坐!”徐克山一副彬彬有礼的绅士模样。其实徐克山正经的时候确实可以说很有魅力。如果他把他的邋遢样藏起来,光看他那一头微卷的长发,确实有点艺术家的派头,很容易就被他哄了去。戚朗暗笑徐克山的泡妞术又开始了。
   “我叫何咏华,叫我咏华吧。”女孩坐下来,开始讲述她的故事。故事很动人。她不是本地人,追随她所爱的男人来到南方的这个城市,她跟她的男人相爱五年了——她称呼为“我的男人”——爱得很辛苦;男人说要给她一个名分,也就是婚姻,可是需要时间,因为男人有家有孩子。他老婆请了私家侦探,她搬了几次家,还是被她们找到了,刚才就是他老婆带着几个亲友找上门来了。戚朗听明白了,故事再好听,抽丝剥茧,说到底,对面的女孩充其量就是一个“小三”。对女孩刚有的好感就减了几分,戚朗不由想到了他的小樱——世上能有几个小樱?
   “你是不是很不屑,觉得我很肮脏是吧?”何咏华目光犀利地对准了戚朗。
   “没有……真没有……各人都有各人的生活方式。”戚朗的话说得自己都不太信。
   “我知道你们瞧不起我,我知道我是个小三,很可耻,可是谁又愿意做小三了,不经历谁能明白其中的苦。”何咏华说着哭了起来。
   “哎,何小姐,何小姐,朗朗没那意思,爱情是没有国界,不分年龄,也不问婚否的;说穿了,爱情就他妈不长眼,没办法,想躲也躲不了。”徐克山说着说着就显了形,“咱走自己的路,就让别人无路可走。”
   何咏华“扑哧”一声笑了。
   三个人又聊了一会,这才散场。徐克山说,那双脚不是上品。戚朗也注意到了,那脚对于那娇小的身材来说有些偏大,只是那翘挺的臀部很迷人,让人有摸上一摸的欲望。
   戚朗不明白自己这几天怎么了,老想着这方面的事;早上起来,把内裤浸在塑料盆里,徐克山看到了又是一阵怪笑:“朗朗,这几天火旺了啊,明天星期天,好好去去火。”
   星期天是戚朗和小樱约定见面的日子。小樱怕他不规矩,约了在外见面。一个星期没见了,你侬我侬,咖啡馆幽暗的灯光仍是那样刺眼。戚朗哀求着说,咱们换个地方吧,我想亲你。
   “你又来了!”小樱亲密地给了他一个白眼。
   两人相拥着来到河边灯光照不到的一个石凳上。戚朗深情地吻上了他的樱。从眉脚到眼梢到鼻子到唇角再固定在唇上,戚朗吻得异常细致。接触到小樱温热濡湿的舌,死死缠住,用力吸吮。手探进了小樱的内衣里,摩挲着那柔软,从小樱的鼻腔里轻轻吐出“嗯嘤”的呻吟,戚朗感觉自己下身起了变化。他悄悄把小樱的手放在自己的裆部。小樱像是被蛇咬到了似的,即刻推开了他。脸红得像充了血,耳轮越发透明。偷看了戚朗一眼,躲进戚朗怀里,再也不敢抬头。戚朗轻轻地吻那通红的耳轮,一点一点,温热的气息让小樱心醉神迷,任由戚朗的手抚遍她全身每一寸肌肤。戚朗感觉自己快要爆炸了,带着哀求又带着诱惑说:“樱,我们回你住的地方吧。”
   “唔……不……不要了……”小樱尚未丧失理智。有时戚朗很恨小樱的清醒,再两个月就结婚了,她反正是他的人,又坚持什么呢?小樱不这么认为,已经坚持这么久了,说好今生要有个完美的新婚夜,不能功亏一篑;说好了的,爱就是尊重。对于最近戚朗在这么方面的迫切,小樱还有了疑惑:是不是跟别的女人有过那事了?怎么这么……小樱不好意思往下说。
   戚朗赌咒发誓长这么大从没跟任何女人上过床,最后打趣,要不要去医院验一下。小樱又红了脸:你有处男膜么?
   两人又厮磨了好久,直至深夜方才分开。戚朗要送小樱回去,小樱坚决不让送,她怕戚朗把她送回去了又赖着不肯走,这几天她的室友回老家了,出租屋就她一人。
   戚朗看着她离去直到不见人影,方才愉快地离去。回到租住地,徐克山已经睡了,戚朗冲了个澡也上床睡了。正睡得迷迷糊糊,被“死了也要爱”声嘶力竭的呐喊叫醒——是小樱来电专用的铃声。听到这个熟悉的铃声,戚朗甜蜜地笑了,一定是小樱想他想得睡不着觉了。
   “唔,宝贝……”
   电话那头传来抽噎声。
   “怎么了?”戚朗柔声问。有时小樱做恶梦吓醒了也会给自己打电话。
   电话那头的抽噎声更大了,好像有点不对劲。
   “怎么了?小樱,出什么事了?”戚朗有些急了。
   “朗……戚朗……”电话那头的小樱一个劲地哭。
   “到底出什么事了?你倒是说话,你要急死我啊。”戚朗喊了起来。
   “我……我不活了……”
   “到底怎么了?刚才不是还好好的。”
   电话里还是不停地在哭,戚朗简直要抓狂。这到底怎么了嘛?
   “我……我……刚才有个男的……闯了进来……把我……把我……”
   戚朗头脑里“轰”的一声。
   “朗,戚朗,你还在吗?我不活了,我……”
   “我这就过来。”戚朗简短地说。
   小樱的租住地一片凌乱,小樱已经换了身衣服,刚才见面穿的衣服已经被她扔在了垃圾桶里。小樱半边脸已经肿了,眼角有淤青。小樱看到戚朗不禁埋下头又哭了起来。戚朗伸出手想要搂住她,到了半路又缩了回来,半天才想起问:“报警了吗?”
   “报了警闹得大家都知道了,我还怎么做人?”
   而后两人谁也没有说话,屋子里只有小樱的抽噎声,戚朗终于把小樱搂进怀里,两人一直坐着到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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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戚朗和小樱在热恋两年了,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小樱跟他有个约定,“一个星期只能见一次面,为的就是那个即将到来的新婚之夜。”“一定要把最美的留到最美的那个夜晚。”在这期间,他们之间只有热烈的亲吻,缠缠绵绵,坚守着自己的诺言,彼此互相尊重。谁知,天有不测风云,一天夜里,小樱被一个闯入家门的歹徒给奸污了,给双方的打击都很大。戚朗和好友徐克山住在一起,他们的对门是个未婚单身女子何咏华,偶然的出手相助,让他们彼此相识,小樱出事后,心情不佳的戚朗和他俩在一起喝起了消愁酒,彼此撒起了酒疯,徐克山把他俩送回了住地,酒后失控的戚朗和何咏华睡在了一起。而在新婚之夜,戚朗和小樱再也没有了情窦初开的激情。故事告诉我们:正派善良的人们在遭遇这个物欲横流、人心不古的境地掠劫后,总会有同命相连的抚慰来补偿!要保持美好的心灵纯洁是多么艰难,小说写尽了恋爱中男女青年的百态,写出了人群的五光十色: 玩人的,被玩的,失去的,拣便宜的……看完这篇小说,我们不禁要问:这个世界的人是怎么了,有的人不顾礼义廉耻,自甘堕落。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有的女人没有道德操守,只配给人家做泄欲的工具。有的人想恪守贞操的纯洁,却失去了它,有的人以玩弄女人为荣,真是大千世界,百川横流,包容万象,无奇不有。小说语言生动,人物形象描写细腻鲜活,对话精彩,故事情节生动,文笔精彩感人。直击时弊,令人参悟反省。欣赏,问候作者!【编辑:刘柳琴】【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013032138】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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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刘柳琴        2013-03-21 15:39:46
  问候晓月,写作快乐,春天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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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楼        文友:刘柳琴        2013-03-21 15:56:19
  小说写尽了人世间百态,写出了早婚前劫变的男女青年心里状态,小说中有玩世不恭的,有游戏人生的,有自甘脱落的,有一心想贞守节操的却又失去的,有心中不平找籍慰的,真是世间百态,应有尽有,一支笔,写出百态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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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        文友:刘柳琴        2013-03-21 15:58:02
  欣赏晓月敏捷的才思,不凡的文笔,学习,欣赏,祝晓月创作丰收,佳作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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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楼        文友:草根        2013-03-21 17:42:50
  一篇小说,再现人生百态,感情是何等脆弱,让人愤怒,也让人唏嘘!
   欣赏晓月的大作,学习并致敬,遥祝春安,笔祺!
至少,无愧于文字。
5 楼        文友:夕阳ann        2013-03-21 21:01:06
  初夜守护的本该是男女之间的那份美好,但是当这份美好坍塌的时候,值得人们思考的是,初夜到底守护的是身体,还是心灵?这是一篇非常值得深思和拷问的小说,反映了当下一些年轻人的思想和现实生活状态,也揭示了人类的本来面目。问好晓月!欣赏又一篇佳作!
以文会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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