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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寻找周杰伦


作者:林子 童生,647.8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5009发表时间:2013-03-30 08:40:02
摘要:我想在时光里寻找周杰伦,寻找留着寸板头的自己......

寻找周杰伦 对于每一个留着寸板头的男人,我都怀有崇高的敬意。尤其是像他那样拉风而又够拽够酷的爷们。
   还记得听你的第一首歌,是在一家音像店的门口。那时候我刚上小学六年级,由于智商太低,考试经常不及格。所以常常逃课去打游戏机。但是学校的门卫大叔好像上辈子跟我有缘,在拉屎没带纸或生病忘吃药等诸多借口用烂之后,久而久之的我也只能去翻围墙了。就在这个时候,听到了你那吐字不清的七里香。
   我想,世上居然还有比我唱歌还要难听的男人。这样的人居然还能出来当歌手,简直是天大的勇气。不过后来,我才发现我错了。因为在往后的日子里,想不到这个男人的歌声会陪伴了我那么多年。也许,这就证明了时光能改变一个人的看法,更能改变一个人对另一个的感情。那个人的名字叫做周杰伦。
   对我来说,在那个买瓶矿泉水都算是奢侈的年代,辣条和冰袋成为了我遥远而又触不可及的梦想。我不能向其他有钱家的孩子一样追星,一样看见漂亮的女孩子就说喜欢你。但还是花了一个星期的勇气攒来了两块钱买了你的第一张海报。那是在一个摆地摊的老太婆那,搜寻了好久,终于找到了。老太婆人也好,看我是个穷小子又那么执着,狠了狠心送了我一卷胶带。我顿时觉得,40年前的老太婆一定是个大美女,追她的男孩一定好多。可惜时光让我们在错误的空间里相遇。
   当然,在那个买不起电脑,电视台又比较少的年代。要听到你唱的歌还是比较困难的。不过,好在我还有个我哥用旧了的复读机,又问几个好哥们借了几盘你的磁带。就这样,闲着有事没事,拿出来听一听,跟着里面哼哼哈兮的唱。我学会的第一首歌就是你的七里香。后来还买了根双截棍,专门用来防身。
   在后来毕业了,上初中。能有更多的机会听到你的歌。这时候,生命中忽然闯进了一个令我意想不到的女孩子。她是个喜欢扎马尾辫的女生,胸前总是带着一个不知道是观音菩萨还是如来佛主的东西。一看就知道是那种迷信鬼神之说的傻逼。虽然我也是个傻逼,总是带着个十字架信仰着上帝。但妈妈说,上帝前世是天使,菩萨上辈子是魔鬼。所以求主保佑,阿门!
   缘分的是,那傻逼比较漂亮,所以对于我这种猥琐男来说,一般是选择坐在她后排的。这样,日后才更有机会接近女神嘛。和许多狗血剧情的电影一样,我们很快成为了好朋友,上课说悄悄话,下课追追打打。有事没事扯她辫子,吃饱了撑着踢她凳子。因为这些,都是我用来调戏漂亮女孩子的小手段。这还要多亏了曾经的胖子拿把妹宝典的秘诀全部传授给了我。不得不说的是,那傻逼的脾气跟现在动画片里的红太狼差不多。虽然没有平底锅,但照样能让你鼻青脸肿。当然这只是个幽默的笑话。其实,我知道,她只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傻逼。因为我这人喜欢装逼,唱歌又难听。但她却主动要求我唱歌给她听,我那时候只会唱周杰伦的,但她每次都耐着性子听完了。所以周杰伦成为了我们一段难忘的记忆。也正如此,所以在老班的眼中,我们都是上课爱讲话的坏学生。终于有一天,老班还是铁了心把我调走了,我也离我的女神更远了。在隔着一段人群的距离,偷偷的看着她,偷偷的关注着她。原来我发现距离产生的不是美,而是一种胆怯。那个勇敢而又自信的自己慢慢的被距离打败了。
   于是,我又开始了自己的生活,只不过是换了一种方式而已。开始叛逆,追求张扬的个性,渴望与众不同,更希望得到别人的认可。逃课学抽烟,翻墙去上网。这些坏学生应该干的事我都做过了。但几乎很少跟人打架,因为我自认不是那种争强好胜的人。别人嘲笑我,我只当狗在放屁,牛在拉屎一般又臭又硬。就像周杰伦说的那样,我不是神,没办法让所有人都喜欢我。我想,我也是个平凡的俗人而已,走在没有风景的路上,只能孤独前行。其他的,交给时光做决定。
   怀着这样的心态,我和那个叫小松的男人成为了铁哥们。可惜的是,我不知道他一直暗恋着我的女神。不然就可以顺便帮帮他的。谁知那小子居然反咬老子一口,没过几天,叫了几个别的班的混混把我教训了一顿,说我抢他女朋友。我想,老子在禽兽在淫荡也不会沦落到那种地步吧。都说朋友妻不可欺,何况你丫还没向人表白,人家还没答应做你未来媳妇呢。唉,这世道世事难料,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啊!从那以后,我和小松的友谊也差不多走到了尽头。后来,那小子没读了,听说是到上海跟他爸跑业务去了。这么多年了,我还记得你,不知道你还记不记得我呢?在这里祝你安好吧。
   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又开始迷恋上了篮球,开始调戏其他漂亮的女孩子。但却再也找不到那个原来的自己了。原来时光不仅仅能改变一个人的看法,还能改变一个人的性格。不过一如既往的是,我还是那么喜欢周杰伦,那么爱耍双截棍。不过总是打到自己的脸而已,以至于现在还找不到女朋友。以后若是相亲去了,别人还怪我爸妈没把我生好呢。但庆幸的是,我又遇到了另一帮好哥们。他们和我一样爱打篮球,爱泡妞,更爱吹牛。所以啊,有时候觉得人活着不就是图个快乐嘛,该哪样过就哪样过,再不疯狂,我们就老了。
   等个若干年后,在去回首昨天的自己。我会感谢那个一放学就丢下书包,跑到球场去尽情奔跑的自己。也会感谢,那个写好情书却偷偷夹在课本里来不及送出的自己。更会感谢记忆中有一群这样的你们,一直不离不弃。
   我想在时光里寻找周杰伦,寻找留着寸板头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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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青春是首歌。在那青葱岁月里,总有许多难逝的记忆,如歌声荡漾在心间。譬如追星,譬如爱恋,譬如哥们义气,正如作者所说“等个若干年后,在去回首昨天的自己。我会感谢那个一放学就丢下书包,跑到球场去尽情奔跑的自己。也会感谢,那个写好情书却偷偷夹在课本里来不及送出的自己。更会感谢记忆中有一群这样的你们,一直不离不弃。”这篇小说的亮点在于真实,毫不做作;在于幽默,尽管个别语言稍显粗俗,个别思想缺乏内涵。但,这份率真却值得称道。文字风格鲜明,有特色,有理由相信,作者随着阅历的丰富,必定会成为一把写小说的高手。期待!祝福!【编辑:晗夫】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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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晗夫        2013-03-30 08:45:39
  如果在一味单调的自我陈述中,参入某些细节元素,无疑会使小说魅力大增。问候作者!
烛照现实,光暖人生;如剑如戟,直刺黑暗!
回复1 楼        文友:林子        2013-03-30 11:20:49
  多谢老晗指点。问好,远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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