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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时事聚焦】浙江叔侄奸杀案蒙冤十年平反的启示


作者:空中飞 榜眼,24615.00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13437发表时间:2013-04-15 16:51:08

昨天,浙江省正式成立由省市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张辉、张高平错案原办理过程中公、检、法各部门办案环节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调查,并将根据调查情况,严肃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调查工作已经正式开展,浙江高院正积极与张辉、张高平沟通,将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尽快做好国家赔偿等善后工作(4月9日人民网)。当年张辉、张高平被定性为强奸杀人案,主审人是杭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预审大队大队长聂海芬警官。而聂海芬也正因为破此案有功,被包装树立为“浙江神探”的正面典型,2006年曾在中央电视台《第一线》栏目,以这个案例为主线,开展普法教育,并以“无懈可击聂海芬”进行了专题报道。现在张氏叔侄被平反,说明这是个标准的冤案,那聂海芬侦破此案的过程,就很可能涉嫌逼供,因而受到网民的广泛质疑。
   原来十年前,张高平叔侄两人做运输生意,2003年5月18日的晚上,他们驾驶一辆货车从歙县出发去上海送一车电缆,经过老乡的介绍,同县的一名17岁的小姑娘王冬搭乘他们的车去杭州,王冬在杭州市区下车之后,他们继续开车前往上海。没想到王冬却在此日被人杀害,她的尸体在杭州市西湖区的一个水沟里被人发现,全身赤裸,之后张高平叔侄两人被认定为强奸王冬的犯罪嫌疑人,5月23日,他俩被杭州市警方刑事拘留后,他们向警方说明了当时在车上的详细情况,一没有作案动机,二没有作案的时间,这与他们无关,不管怎么解释,可警方就是不相信。张高平向采访记者述说:警方为了获取证据,加大突审力度,曾连续逼供7天7夜,不让吃不让睡,又饿又困,手在背后铐起来,还要叫你蹲马步,实在受不了,简直跟死了差不多,第八天才与另一个叫袁连芳的同监犯关在一起。”
   这个袁连芳是个狱霸,张高平一进去,袁连芳还丢给他一包烟,说:“你们的事我们全监狱的战友都知道了,赶快承认强奸杀人罪行算了,不然进来了就没有好日子过。”张高平因为没有作案当然不肯承认,白天被警官逼供,夜晚还要被狱霸袁连芳用烟头烫伤折磨,叔侄被殴打浑身是伤无人管,最后实在没有办法,不得不承认了所谓的罪行。其实,当年警方办案中,在提取被害人王冬的指甲末端中,就鉴定出了一名男性的DNA,通过检验,这份DNA与张高平叔侄两人无关,也就是说,强奸王冬致死的可能还有第三个犯罪嫌疑人。可警方后来没有查到这个DNA的具体线索,最后也就放弃了,只是办案人员从尸体上找不到两人的精斑,在“强奸”现场,即大货车的驾驶室整个都翻遍了,也没有查到任何物证。
   在各种证据查不到的前提下,为了迅速结案,办案人员一致认定真凶就是这叔侄二人。那就只好用各种手段,迫使这叔侄两人按照警方的要求,说出和写出作案的经过与动机,每一项不合要求就要重来。张高平回忆说道:最后还是狱霸袁连芳不知从哪里拿来一个文字底稿,他俩照抄才算让警方满意。特别是警官打开录像开始问:是不是你们杀死的?答:是的,怎么杀死的?用锤子打死的。错,重来,要说是用手恰死的,好不容易才让警官们满意。这难道还不算诱导逼供吗?张高平叔侄两人的口供,究竟是不是遭到刑讯逼供所致,今年3月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对此做出了认定,不能排除公安机关存在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情形。
   这本是一起在侦查阶段就可以排除张辉、张高平作案可能的案件,却被冤往走上了被告席。2004年4月11日,该案一审开庭,张辉、张高平均否认指控,并提出其有罪供述系因受到刑讯逼供和诱供所致。其辩护人也认为,张辉原有罪供述与张高平的供述,诸多细节存在矛盾,辨认经过等录像表明,不能排除被告人供述受到诱导或之前受刑讯等非法取证的可能。可一审判决书中还是认定张辉、张高平的供述“具体细节一一吻合”张辉判处死刑,张高平判处无期。他们不服进行上诉,经过二审时,对于张辉的辩解,公诉方出示了狱霸袁连芳的证言,称张辉在拱墅区看守所关押期间神态自若,向他讲述了奸杀王某的经过。真的是无的说出有的来。
   法庭上的激辩,最终落实到判决书上,结论是:其所谓遭到刑讯和诱供没有任何证据支持。由于法庭也发现了疑点,根据“疑罪从轻”原则,宣判以强奸罪判处张高平有期徒刑15年,判处张辉死刑缓期两年之刑,改判张辉死缓,总算保住了一条命。不然哪有今天的平反呢?2005年,张高平从浙江调到新疆石河的监狱服刑,三年后,张辉从浙江调到新疆库尔勒监狱服刑。在狱中,两人始终没有放弃对案件的申诉。为了争取自己的自由,他们坚持了整整十年,十年之后,今年的3月26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过再审,做出了张高平、张辉无罪的判决,在无罪判决书上签字之后,两个人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在久违的笑容背后,我们更多的感受到却是他们背负十年冤屈的伤痛。
   无辜被锒铛入狱之后,张高平的妻子和他离了婚,打掉了已经怀孕的孩子,张辉已经订婚的女朋友和他分了手,张高平的哥哥,张辉的父亲张高发,也一直奔走在申诉上访的路上,强奸杀人的罪名就像乌云一样笼罩着两个家庭。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张高平说:“我不能放弃申诉,坚信法律是严肃公正的,不能半途而废,哪怕是申诉到刑满释放,总有平反的一天。因为我是清白的,如果不申诉,那人家就更认定你是个强奸犯了。他不停的向监狱民警诉说冤屈,正是有这种信念的支持,命运在等待之中悄然发生了改变。那就是得亏晋江石河子市检察院的驻监检察官张彪。张高平第一次见到张彪后,告诉检察官他们是屈打成招的,说着说着眼泪就止不住地往下流,哭得非常伤心。
   检察官凭直觉,此案可能存在疑点。张彪多次找到张高平,深入了解他们的案情的每一个细节,并查看他们两人的胳膊上,都有被很多烟头烫伤的痕迹。张高平告诉检察官,这都是被逼供狱霸给烫的,一天不答应就烫一个。2009年张彪将张高平的申诉材料重新整理,连谈话笔录一起寄给了浙江的相关部门,共寄了六次之多,仍然没有回音。2010年在退休前夕,就张高平叔侄两人案件当中的申诉情况,张彪给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的负责人实事求是地写了一封长信。这次回复很快:“你们寄来的材料收到,我们正在着手处理,正向有关部门反映。”2012年10月,对案件审查有了新的结论。那就是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2013年3月,经过不公开庭审,第三次判决,最终作出撤销原审判决,宣告二人无罪,当庭释放。
   本案能得到彻底平凡有何启示?除了得亏张彪检察官的帮助外,还在于2011年12月6日,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出具《物证鉴定查询比对报告》证明,经查询比对,从王冬指甲中提取的DNA检出的混合STR分型中包含与勾海峰的STR分型,“上述鉴定意见具有科学依据,符合客观性要求。”比对结论表明,出租车司机勾海峰极可能是杀害王冬的凶手。当年勾海峰,也是用同样的手法将另外一名女被害人弄死,当再次杀害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学生吴晶晶,被警方抓获后,2005年已经枪毙了,可他的DNA是改变不了的。尽管死无对证,法律上已无法认定勾海峰为“5·19”奸杀案的真凶,但除去DNA鉴定之外,两起命案作案手法也高度相似,因此,勾海峰作案的可能几乎笃定。
   再加上有幸遇到一位侠肝义胆,且法律功底深厚的北京大律师朱明勇,做了无偿的法律援助,与他的成功刑辩解救密不可分。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再审的过程中,省检察院的检察官又找到了陷害好人的袁连芳,他承认,自己当年的所作所为,都是在配合警方。他因贩卖淫秽物品被判刑6年,为了想尽快出狱,不得不做些违心的事,包括出庭作伪证都是警方安排的。袁连芳供述,他曾多次调派外地协助公安机关“工作”,完成任务成绩显著,具有“立功”表现准予减刑10个月,却致无辜者入狱。现在真相大白,法院才会纠错。3月26日,浙江高院在宣告张辉、张高平无罪后,还告知他们有申请国家赔偿的权利。张氏叔侄冤案的昭雪,再一次印证了赵作海式冤案的办案逻辑和审案思维,诸多细节惊人相似:在案件侦查环节,刑讯逼供阴魂不散;在证明标准上都没有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证明被告人的清白,只能依靠“亡者归来”或者真凶浮现。
   类似冤案的产生,无不呈现出多年来的司法积弊:公检法三机关之间不是理想状态的等腰三角形的稳定、制衡结构,而是“流线型”的加速度推进结构,在这一“流线型”结构中,缺乏对于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必要审查和对抗,因而“打击”有余而“保护”不够。在宣判无罪的法庭上,张高平对法官沉重的说道:“你们今天是法官和检察官,但你们的子孙不一定是。如果没有法律和制度的保障的话,你们的子孙也可以被冤枉,也可能徘徊在死刑的边缘。”这确实是句大实话,希望公检法的官员们听到后,能好好地深思。宣布张氏叔侄无罪释放的第三天,浙江省公安厅通过官方网站向他们公开道歉,称“这起错案的发生,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作为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一个环节,是有责任的,我们深感痛心,对当事人及家属深表歉意。”但光道歉和国家赔偿还不够,必须要有人承担责任。
   身为“二张”错案的审核人,聂海芬警官同时又是该案疑凶勾海峰凶杀案的审核人,但在之前的审讯中,她“未曾发现勾海峰具有作案嫌疑”。说明聂警官破案一点也不慎密,从电视宣传中,说她一审判处死刑的300余起,准确率达到100%。经她审核的预审案件,移送起诉后无一起冤假错案及无罪判决案件,看来与事实不符,牛皮吹破了,浙江女神探的神话,从此破灭。这些冤案产生的根源何在?我认为主要还是冤假错案没有被追责。期待浙江省政法委成立的调查组,彻查聂海芬等该冤案侦查、起诉、审判等全部司法过程中的涉案人员。洗清冤屈的张高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可以不要国家赔偿,但不能原谅刑讯逼供的人。在没有任何证据的前提下,断定我们涉罪,我永远也不会原谅他们。”
   这是一份迟来的正义,总算让人感到兴慰。草菅人命终平反,知错能改,说明我们的法制社会还是在进步。只是叔侄二人的一生都耽误了整整十年,失去的青春咋也补不回来了。为了杜绝此类案件发生,对一帮干警违法问题,一定要严肃处理。不然,一些人为了个人的名誉,采用刑讯逼供而结案,类似冤案也许还会发生。当然,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任何一个执法人员都不能保证从来不办错案,问题在于是因为什么原因办了错案,在明知办了错案之后,是否有勇气承担个人的责任,检讨自己的过失。作为主审警官,是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办了错案,最起码要向受害者表示一下自己的歉意,可如今聂海芳一点表示都没有。正面典型是保不住了,聂海芬越早道歉越主动,不道歉肯定过不了网民这一关。
   任何一个司法系统都有可能出现冤案,但能不能及时纠错,则取决于蒙冤者申诉的权利是否得到尊重。杭州神探聂海芬的“英模事迹”,可见证一个冤案制造的具体过程,又是所有冤案产生的最真切写照。如果当时公安机关能够认真地搜集证据,不靠刑讯逼供,就不会有今天的冤案。法治社会,人们不希望犯罪事情的发生。在处理犯罪案件时,必须要以事实为依据,为法律为准绳,要证据确凿,理由充分才能定案。既不能让真正的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又不能让无辜者蒙冤受屈,更不允许一些司法人员借着滥用权力,徇私枉法。杭州警方让犯罪分子充当牢头狱霸,对被侦查对象实施暴力取证。实际上是将侦查权违法下放给耳目,放纵耳目实施逼供、诱供,还让耳目在审判中以证人身份出具证词,这是严重违法的,必须要追责。好在浙江省公安厅已要求杭州市公安局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相关执法问题的调查,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查,绝不掩盖、绝不袒护。”
   2013-04-0923:5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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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十年的青春就这样过去了,好在,法律在十年后,还给了他们一个清白。感谢热心的检察官、感谢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感谢法律的正义,才能让他们的冤屈得已真相大白。在感谢的同时,不得不让人深思,造成这一冤案的原因在哪里呢?急功近利也不能建立在伤害他人的基础上。还望有关部门,在审理案件时,擦亮眼睛,不要冤枉一个好人,也不要放过一个坏人。【编辑:月下笛声】【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013041550】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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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红尘无泥        2013-04-15 18:59:45
  看了这个案子让人震惊,居然有这样的警官,大搞逼供诱供,害得张高张高平叔侄大蒙其冤,大受其害。不严惩如此警官不足以平民愤!
2 楼        文友:月下笛声        2013-04-15 19:08:39
  十年,谁来还他们十年的青春?可悲。
让文字融入生活!
3 楼        文友:衢州市区        2013-04-15 23:41:46
  此两人,是两个软骨头,明知自己清白就这么屈服淫威了,还“刑讯逼供”。想像赵一曼和江姐等先烈,那是遭受到何等的酷刑摧残,都没让她们松一口(那些革命先驱者让我们更进一步去尊敬!)。这两垃圾要是放在那个年头就是两叛徒,不值太多的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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