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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淘书的那点事儿


作者:夏日晨风 举人,4307.72 游戏积分:0 防御:破坏: 阅读:2945发表时间:2013-04-15 17:57:10

(一)抄书
   有人说最有效的读书方法是抄书,“读十遍不如抄一遍”,最著名就是鲁迅先生,据说一生抄了许多书,且受益匪浅。
   可我却不赞同这种观点,我始终认为抄书不一定都能强化读书效果。我们之所以要抄,全因为这本书淘不到,或难借,如果能买的到,谁还会费这大劲去抄?文革期间的《一又绣花鞋》、《梅花档案》等手抄本的流行,就因为不能发行或禁止发行,淘不到,又想看,当然只能抄了。
   我有三次抄书经历,前两次与“淘不到”有关,后一次则全是因为练字。
   前两次的抄书均发生在初中阶段。第一次抄的书大概是在上初一时,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初期,一切的禁锢还尚未完全解除,尤其是文化读物,常常排队购买也是一书难求,所以能得到一本读物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有钱也买不到,何况又没钱呢。当时我们班级中流传着一个本子,那书没有封面,当时不知道叫啥名子,只知道书里人物都很神,能上天入地,而且一个比一个武艺高强,斗来斗去,最后都没弄过一个叫姜子牙的人,被他镇压的镇压,封官的封官,全给摆平了。当时抄这本书并不是为了学习、为了读书进步,只是被书中人物的神通广大给迷住了,仅此而已。直到多年后我在读《封神演义》时,才知道我当时抄的那本书是它的下半部。
   这次抄给了我一个结论:囫囵吞枣!
   我抄的第二本书,说出来大家都知道,也可能许多人都还抄过,尤其是男孩子,私下里大家都叫它《少女之心》,具体书名叫什么,谁也不知道,因为这本书可能从来就没出版过。
   这本书在当时叫流氓书,其实现在看来,它比如今流行的A片和淫秽文学差远了,只是那个时代不允许我们的思想不单纯。所以凡看过、接触过这本书的人,均被视为不良少年。
   我们谁也不想被冠以不良少年的称谓,所以这本书当时在私底下流传的极秘密,不仅在每个人手中停留的时间极短,而且传播的还很迅速。我记得当时我抄这本书时只给了我一个晚上的时间,虽然篇幅不是太长,但一个晚上要完成作业,还要躲过家人的目光,可想而知是多么的慌张,字体了草的程度也能够预料的到,再加上母本的抄写人也是这种心态,不认识的字和不明白的句子也就随处可见。我记得我抄这本书时就留下了许多的空格,准备将来填补,可是没有给我机会。
   在那种情况下抄书,你没时间顾得上去仔细体味,所有的冲动都被内心的一片恐慌和忙乱所笼罩,所以直到抄完,我也没觉得多么的兴奋,反倒是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然而,更可悲的是母本还人家后,我的抄本也被别人借走,这一去就再也没有回来。
   与《少女之心》我只能说是匆匆一瞥,后来我就非常后悔,当时为什么要抄书呢,借来后看一遍不就得了,搞了个担名不担利,名义上抄书了,可当别人说到书里某某事情时,我根本就不知道,整个是囫囵了一回,连个枣也没捞着。所以后来我就不再干抄书的傻事了。
   有了网络后,我曾在网络上读过这书,不过如此,少年时没来得及冲动,成年后不屑于冲动,可是那种青春期的青涩与慌乱到是令人觉得很有意思。
   这次抄书也给了我一个总结:诚惶诚恐!
   第三次抄书是在上警校时,这次倒不是因为买不到书,而是为了练钢笔字,我抄的是《唐诗三百首》,而且是照着一本字帖一笔一画地临摹出来的。其实这次的抄书也不是为了读书,只是完全为了练好自己的钢笔字。
   所以我不赞成抄书是读书的特殊方式的原因,就是因为从我三次抄书体会中,任何一次的抄书都不是为了读而抄,虽然目的不同,但全与读书无关。
   现在可能没人再抄书了,一来文化读物铺天盖地,需要的随时都能买到;二来网络发现迅猛,要什么资料网上输入查找,基本上都能得到满足。另外人们也不会再用这种方法去读书了,一切讲求效率,最短的时间获得最大的收益才能适应瞬息万变的世界,抄书的办法太过笨拙,除非搞专题研究要精读,否则不会抄书。
   其实抄书的过程也是我们淘书发展过程的一个侧面体现,摈弃练字等特殊情况外,就书的内容而言,因为无或少,因为落后,我们才会去抄,一旦有了能淘到了,我们宁可花上几倍的钱去买,也不会再去抄书,何况现在复印技术这么普及,谁还会出这份苦力?
   (二)抢书
   书价不断飙升,作为工薪一族的书迷,已羞于进新华书店了,于是小城的旧书摊就成了一群蠹鱼们经常聚会的地方。
   可几个旧书摊必定不是大规范地组织货源,小打小敲地上书常常让人感觉僧多粥少,于是抢书就成了不可避免。
   我们这群蠹鱼朋友,来自各行各业,社会各个阶层。有工人农民,有教师国家公务员,有作家记者,也有专门搞收藏的人,这其中为阅读而来的人占多数,反正来此的目的很简单,就是以较低的价格,获得满意的书籍。
   我平时一般没空去,只有周六、周日才像赶集一样地去赴约,如果该去了没去,心里立马就会空落落的,好像失去了什么。母亲知道我这个癖好后就气愤地说:“周末去见卖书的比见你亲娘都勤,我看你认卖书的做亲娘去吧。”对我的不满溢于言表。
   按通常规律,周六、周日正是卖书人上新货的最佳时日,因为这两天人流多,卖书人也想乘着时机多卖几个钱。
   西城的旧书摊共有三个,两家姓陈,一家姓隋,隋姓和其中一家陈姓是姐夫小舅子关系,虽说是亲戚,但他们的关系并不好,还常常互相拆台,这正应了那句话:同行是冤家。
   僧多粥少的最终局面是导致卖书人成了书迷们的香饽饽,同时书价也不断上扬,于是有些人就开始向外发展,到外地淘书,没条件外出的就只好在抢书上下功夫。
   当然,书迷们也不是任人宰割的猪羊,我们也会团结起来与卖书人斗智。比如一本书要价太高了,超过了我们能接受的范围,大家会不约而同地丢下,即便很想要也不要去理会,这样卖书人自然口气就会软下来,至于这本书最后落在谁家到无所谓,关键是我们在买卖中取胜了,这样下次卖书人就不再敢造次。
   每个上午,几个旧书摊都会聚集一些书迷,尤其是节假日人更多。赶到旧书摊位时,早已人头挨挨,总有二十来个,或站或蹲,三五个一团正在闲聊。一看全是熟脸人,还好卖书人还没到,来的不算迟,心里提起的一块石头才落了地。
   看似在闲聊,可细细辨别,个个表情不轻松,一边聊着,一边还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时刻保持着警惕,一旦发现敌情,要坚决做到“稳、准、狠”地先下手为强。所以常常会出现众多书迷们一起围迎一个卖书人的景象。路过的人常常会目光疑惑,不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事,或者以为什么商品在搞血本促销。于是围观的人更多,场面更热烈。
   新增加的书,卖书人一般会放在三轮车的最上面,到地点先放开,让大家看了捡了,把一天的书市开张了,收了钱图个吉利,然后再慢慢地摆放那些已被翻捡过多次的陈书。
   书迷中大陈个子最大,也最壮,他常常会一马当先,挤在最前头,把卖书人装书的绞丝袋一提,也不顾众人高兴不高兴,将一袋书拎在一边。当然,大陈提了,并不代表就是大陈的了,他还要把书倒出来,不然会遭到群起而攻之。
   倒书很是讲究,袋口向外倒,等你倒完了,再蹲下,书早就被人抢光了。你得将袋口向内翻着倒,把书全倒在自己的胯下,然后袋子一扔,身子一覆,许多书就成了你胯下的收获。
   我个子小,也不敢与有力气的人抗衡,可每次又不想空手而归,所以通过观察我就发现了一个抢书的好位置,那就大陈的身后。在大陈倒书的混乱中,我会在大陈的后面乘机从其胯下抢出几本。有时候抢出的书也不一定要,就会转给别人,当然别人不要的也可以转给我。
   总之,抢归抢,因为长期的交流,书迷们一般都知道彼此的喜好和阅读方向,比如我喜欢侦探类和散文集子,大家遇到了,不要,就会在第一时间转给我。我虽然抢不过别人,但因为喜欢侦探文学的必定人不多,所以我每每都获得书友转过来的一些书。
   看到这种场面,卖书人常常会满面笑容地泡上一杯浓茶,一边喝着茶吃着一兜包子,一边等着收钱。
   卖书人常说:“我最喜欢早晨的这一刻,让我有了一种众星捧月般的成就感、满足感,并且还能提高我的收入。”
   有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常常会做着一个梦,梦里我身处一个大仓库,里面全是书,各种各样,我就钻进去翻啊找啊,弄得满脸满身全是灰尘,直至最后累的爬不动,可心里还是高兴的很。
   这几年随着旧城的改造和经济的滑坡,旧书是越来越难收了。当卖书人说出这句感慨时,我们也在心里叹息:唉,小城的旧书太少,什么时候让我们不再抢,能痛痛快快地淘个够呢?!
   (三)撕书
   迷书是我少年时就落下的病根,我这一生至今,不好烟好酒好茶好麻将好舞厅,可以说“吃喝玩乐赌”我样样不会,就有一条:迷书。我多余的钱和时间可以说全用在了淘书读书上。
   婚后,妻子与我斗争过,最终以她让步而告终。
   撕去恋爱时的表象,进入实质性的生活,妻子突然发现买书读书作为提高自身修养是件好事,可若到了痴迷的程度就太不正常。所以面对我满屋子的书籍,妻子的态度终于由开始的喜欢羡慕发展为讨厌憎恨。尤其是我还不断地向家中带回旧书,妻子忍无可忍的不仅是家中书满为患,更重要地是我忽略了她的存在和感受。所以我们每次吵架时,她最后总会愤愤地说一句:“你与你的书过去吧。”然后就将卧室的门狠狠地关上,不再让我进去。
   记得一次周日妻子的同学来访,正好赶上家中食盐用完了。憋在家中被妻子困了一上午没出去的我,正心里猫抓火燎似的不知找什么借口出门,机会来了,我当然会自告奋勇。临出门前妻子还反复交待,家中等用快去快回。
   一出门,我就心花怒放了,楼下有小卖部,但是我还是舍近求远,因为更远的超市那边有个旧书摊,无论如何我也要去看看。到达书摊时,正好赶上书老板上了不少好书,而且书迷们又不多,我心喜若狂,尽情地在书摊上翻找,一下子就淘到了十几本中意的书。
   等我拎着沉甸甸的一兜书走进家门时,妻子的同学笑着问:“你买的盐呢?”我一激灵,突然想起我把正事给忘了。我赶紧折回头说,我这就买。妻子的同学哈哈大笑:“我已下去买过了。你真是个书迷,开始我还不信。”
   那天一中午,妻子与同学有说有笑,就是不理我。等吃饭时,妻子对我说:“这盘菜是特意为你烧的,你今天中午只准吃这盘茶,其他的菜不准动。”是我有错在先,我当然要顺从,争取从宽处理。
   那是一盘烧鸡翅,色香都好,看着就解馋。正当我为妻子没生我气,暗自庆幸时,才知道吃到嘴里的鸡翅没一点盐味。我一下子就慌了,知道妻子没有放过我,我就表现出很好吃的样子,努力地啃着鸡翅。妻子的同学笑的不行。我只好一次次地往厨房跑,偷偷地去吃咸酱。
   虽然饭后我抢着洗碗,打扫卫生,可等妻子的同学走后,我那天淘回去的十几本书还是遭遇了恶运,它们全被妻子给撕了。当时我看到白花花的书页躺在垃圾桶里,仿佛死了亲老婆一般,伤心欲绝,接着就是暴跳如雷。当然我是出门在外面跳的,在家在妻子面前我不敢跳,因为我怕我那一屋子书都有如此待遇。
   后来妻子常拿我的书要挟我,让我干这,让我干那,我还不能不听,稍有反抗,妻子准会随手抄起一本书作撕拉状。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么喜欢书,如吸毒一般地不能自拔。有人喜欢旅游,有人喜欢钓鱼;有人喜欢金钱,有人喜欢美女。可我就是喜欢书。三日不摸书,我真得会无所适从,真得会觉得面目可憎。我常想,只要有书相伴,哪怕是将我关在黑屋子里十年也不怕。
   现在妻子不再撕我书了,她也由了我性子不再与我作斗争。一来她对我淘书的事彻底地绝望了,她知道无论如何争,在我心里永远书是第一,她是第二。二来通过读书我这几年写的文章开始在报刊上发表了,被人赞扬她老公如何如何有才终归是争面子的事,同时还能拿回些可怜的稿费。绝望加虚荣,妻子终于放任了我的行为,毕竟这行为没有社会危害性,还很风雅,但条件是必须努力写文,稿费统统上交。
   (四)捡漏
   我们不是搞收藏的,其实没有什么漏可捡。对于我们这群淘书人,如果有捡漏心理的话,那就是一次性用很低的价格淘到许多喜欢的正版书。我就遇到过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这样的机会。
   那也是一个周日上午,几个旧书摊都没抢到一本中意的书,心里不免怅怅的。顺着马路向东又折向北,便去了长江商贸,准备看看花鸟市场有没有适合的花草。蔡新路机厂一带马路两边全是些卖配件和装潢材料的商店,因为平时难得用得上这些东西,所以来此闲逛的就很少。
   一路行走到机厂医院对面时,发现有个狭窄的巷道口前放了两块门板,门板上放了一些书。一看就是盗版书,我向来对这种书嗤之以鼻,连看都懒得看。可今天没事,站在巷道口向里望,发现巷道是个楼梯,楼梯通往二楼,就在二楼楼梯正对着的老楼房上开了一个门,是个出租书屋。楼梯的右手顺梯而上也棚了门板,摆了许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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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有两句俗话:宁可食物肉不可居无竹,宁可居无竹不可读无书。另外一句是:“人之无癖,不可交也。”所以,对于作者的爱书、惜书、淘书,同样作为书虫,感同身受。由阅读带来的快乐,确实是胜过生活中很多俗事的欢愉。问好!【编辑:海林夕】【江山编辑部精品推荐013041549】

大家来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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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文友:铁禾        2013-04-15 21:57:45
  淘书,有意思的一件事.
铁禾
2 楼        文友:欣雨文萃        2013-04-16 15:28:45
  有声有色,很有同感。
因眼睛问题已删除数百全部好友有事可飞笺
3 楼        文友:粱小岳        2023-09-29 14:41:01
  最后“400来本书”写得太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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